第17章
等花生跟黄豆冷却,便找了个塑料罐子,分别装好,放在爸妈房间的柜子里。
又拿出一块干净的棉布,做了两个小布袋,分别放了花生跟黄豆,挂在了一脸着急的翰林的脖子上,“诺,姐给你装的,不能一下子都吃完了知道吗?吃完了也没有了,知道不?”
“嗯嗯。”
安翰林眼睛盯着布袋,哪里还听得住二姐说了什么,一手抓住布袋,打开,就开始吃豆子,头一点一点的应和着。
静娴也知道不能勉强,只希望,这个小霸王,不要跟他未来的女儿们一样,当着面说好,吃完东西就撒泼打滚要吃的才好。
为了避免这种事情的发生,她又是个心软,而且耳根子怕吵的,要是真的来这一套,指不定就真的顺了他的意,静娴决定转移小家伙的注意力。
“小林乖,咱们先去外面玩,姐去抓点虫子给咱家鸡吃,你就在草地里吃豆子,或者看蚂蚁搬家,好不好?”
小家伙咔嚓咔嚓的吃着豆子,没有回应,她直接把人给带出了门。
也不是真的要去抓虫子,讲真,现在的农村,虽然浓密的草地上有很多蚂蚱之类的,但还真用不着她抓,那些鸡的喙可是比她的手厉害多了,它门眼睛、耳朵也比她好使。
把小林带到平时他玩的一个蚂蚁洞前,见他不闹腾,便走到另一边,直接席地而坐,把顺手带出来的书摊在腿上看起来。
这本书不是别的,是之前她找大哥和平要来的,初一的英语书。
她年纪还小,是绝对跳不过读书的,以前她的英语就不好,过了那么年,更是把所有学到的,都还给英语老师了,这一世,她没有想要当神童,也不准备称霸,就是不想到时候读书的时候太辛苦。
所以,趁着现在有时间,她可以先把英语捡起来,最起码简单的单词先读读背背,不至于向以前一样,英语老师上课说英语,她根本就听不懂说的是什么。
因为小学都是村里面读的,初中之前,根本就不知道还有一门外语存在,所以初中的时候,完全没有一点英语基础,完全比不上城里的孩子,也跟不上老师的进度。
基础没有打好,后面的建设又怎么可能好。
而且她还有个毛病,哪怕课后她背的多顺溜,默写的多正确,一到课堂,也全部忘光光,到后来是从心底对英语产生了惧怕、抗拒和厌弃,周而复始,这又哪里学得好英语?
不过,她也不是没有英语学的好的时期,初三的时候遇到了好的英语老师,严格又风趣,作业花样多,硬逼着,倒是也让她一直不及格的英语成绩达到了及格,甚至有时候还是优秀。
只是,她是属于那种后面没有人追赶、鞭笞,就会直接懈怠,并且停滞不前的人,可想而知,当初中毕业,离开了那位老师的监督和教导,她的英语再次退步,之后,就再也没有及格过了。
重来一世,她还是不喜欢英语,还是有些抗拒和惧怕,但,却也不想让这该死的英语给拖了后腿,至少,也要及格不是?
数学跟语文她暂时不着急,小学五年,她还可以应付,至于初高中,到时候在慢慢来就是了。
她已经决定好了要走之前一样的路,成绩什么的,有就有,没有也不强求了。
好吧,她承认,她其实就是没有志气,没有勇气,没有毅力,不想在重复一次被学习给碾压的滋味。
她是决定了以后要做一名化妆师,然后积累经验,自己开一家影楼当老板娘的人,文凭什么的,不重要啦!
这么想着,静娴却是苦大仇深的看着眼前的英语书。
此刻,英语书翻到了最后几页,这里的都是单词,哪怕初一的英语书上面都是最基础的单词,但是她也发现,里面有好多词,竟然都陌生的很,有些读音还读不出来。
这可真是……她不得不倒回去看音标,确定音标没错之后,然后在根据音标来发音,然后默读、背诵,闭着眼睛在脑海里面听写。
明明跟拼音字母都是长一样的,怎么这些家伙组合在一起,就那么折磨人呢。
果然身体年轻,静娴发现她的记忆力也好了很多,只要专注一些,很容易就能够记住这些单词的拼写,当然,忘的也很快,不过多读几天,想来怎么都能够记得住一些的。
贪多嚼不烂,她只准备每天读一页单词五遍,然后背两个单词,保证要能够默写出来,日积月累之下,总也能够提高一下她的水平吧?
只要确保书写方面没有问题,口语方面她是一点都不讲究的,左右,从未想过要出国,用不上的东西,能够应付考试就成了。
当然,她不知道,有一句话叫做,计划赶不上变化,她的念头,到底还是要成空的!
今天的任务完成,静娴把这书合上,深吸一口气,总算不在觉得脑袋冒蚊香了,“小林,走了,回家!”
她已经远远的看到,对面不远人家的孩子已经背着书包回来了,想必老姐也快要回来了,既然都放学了,这时间也不早了,她要先把洗澡水给煮上,等会没太阳的时候,去菜园浇水。
随手把英语书放在饭桌上,静娴撸着袖子准备开干,这边小林捏着小布袋,跟在二姐后头,就要开口。
“静娴,在家呢?你爸妈回来没有?”
熟悉的声音响起,转头,声音的主人,大伯母已经提着蛇皮袋进来了,一眼就看到了放在饭桌上,熟悉的书本,走过去一翻,果然看到了熟悉的名字。
“诶哟,这不是你和平哥的书吗?怎么在这儿?”
张清月心里有些不喜,但并没有表现在脸上,但已经决定了,这书,她是要拿回去的。
“大伯母好,爸妈还没有回来,书是我找和平哥借的,听和平哥说初中要学外语,我好奇,就借过来看看。”
不会是连书都借不得吧?
和平哥已经初二了,这初一的书又没用了,堆在家里,又没有用处,左右现在不兴卖书。
“你要看?”
张清月怀疑的打量静娴,“你这小学都还没有开始读,能看得懂英语?小孩子家家的,不要把你哥的书给撕坏了,你大姐还要用的,成了,伯母给带回去,等你读初中的时候,再来家里借啊!”
明年静舒也要读初一了,这书真是用得上的时候,和平也是,难道不知道他妹妹要用,还把书给了静娴,小丫头懂什么,可别把书撕了差屁股喽!
眼看着大伯母把英语书卷吧卷吧塞进怀里,静娴嘴角抽搐,不在言语,她知道,说什么,大伯母也是不会把英语书给她的了。
还她读初中的时候,在让她去借?到那个时候,学校就会发英语书,哪里还需要借这个?
而且,到时候教材也都不一样了好么!
静娴有些无语,她就知道会这样,可又不知道怎么反驳。
她的确是连小学都没有读,在别人眼里心里,拼音都还不晓得呢,哪里又看得懂英语?
之前找和平哥借的时候,他也是这般怀疑又惊奇的模样,不过可能也是觉得她只是好玩,也是因为书本确实没用了,所以才给她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