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国桢和1570年税收改革
16世纪末麻城具有轰动性的政治现象——一种具有全国性意义的地方政治——主要体现在三个家族集团身上:梅氏、耿氏和周氏。16世纪后几十年间最有全国声望的当地人,无疑也是最积极地促进当地繁荣的人,可能就是梅国桢(1542—1605)。国桢也许是麻城最富有的地主家族。梅家很早就来到此地,并在县城东南部华中平原的七里岗得到了一大块最肥沃的土地。后来被视为当地梅家始祖的梅亨,当地人对他并不陌生,他在元初被乡邻选为(或许是自己任命为)百一,以应付土匪和社会动荡。他的儿子和孙子进一步发展,建立起他们自己更大的军事网络(分别授予千一和万一的头衔)。就是说,梅氏是作为当地强人集团开始起家的。
和麻城其他的文人地主家庭一样,科举考试的成功姗姗来迟,一旦来临却十分辉煌。在明代梅氏的4个进士和11个举人中,第一位是国桢的曾祖父梅吉(1499年进士),他备受争议地做了一任(广东)惠州知府。下一个就是国桢本人(1583年进士),他是六兄弟中的老大。老二国楼是同年的进士,常年任职于广东、四川和江西,在当时的边疆防御战中是全副武装的军人,退休之后又是麻城当地教育和文化事业发展的大力推动者。老三国森是一个举人,也是晚明当地英雄梅之焕的父亲(见第五章)。国桢将一个女儿嫁给了李长庚,他是麻城唯一比梅家更有权势的李家的后人,官至帝国最尊贵的大学士。国桢的独子之是著名的古典学者和藏书家,以及有名的慈善家,他捐出成千上万两的家产以缓解明朝最后几十年的饥荒。他也是东林党和复社运动的成员,拒绝为征服者满人效力,在家乡的山间像苦行僧般度过了余生。不过,尽管有之的例子,整个清代及之后七里岗梅氏在科考和官场上的成功仍在持续加速。
在同时代人的眼中,梅国桢聪慧博学,诗艺精湛,擅长骑射,为人严肃坦诚、和蔼可亲,有“侠义风范”,喜欢和朋友聚会、煮酒论诗。他和许多同时代人一样醉心佛教,乐于同世俗和僧侣中的朋友探讨宗教问题。他的仕途生涯从县令开始,升为巡盐御史,随后长期出任西北前线乃至整个中国北部的军事长官,战功赫赫。他因精于修筑防御工事和策划围歼战而名震天下,在1592年剿灭哱拜叛乱的战斗中表现尤为出色。虽然他不断地卷入派系争斗,但作为王朝的军事英雄,越来越高的声望使他免于这些斗争余波的冲击,最终他以兵部侍郎加太子少傅的头衔告老还乡。国桢在1605年回乡祭拜父亲后不久因病去世,皇帝很快得知他的死讯,向他追赠了继承官职的荫庇特权。
梅国桢在任职期间仍然抽出时间,在自己的家乡资助修建学校和供奉驱魔神灵的庙宇。灾荒之年,他协同高级官员调拨官粮来赈济麻城的百姓。更有趣的是,国桢和他的兄弟积极介入了家乡有争议的税收改革运动,他们经常作为替当地百姓谋求利益的关键人物出现。例如1600—1601 【译者按,原文误为1661】年间,国桢在其西北任上和时任麻城知县刘文琦密切合作,废除了家乡吏役对税收的垄断。翰林学士梅国楼是促成将麻城应交公粮折成银两(见第一章)的主要游说者,以便至少部分降低当地纳税人将粮食用船运到官府粮仓的运输费用。尽管梅家的地产集中在举水及其下游附近、运输相对容易的地方,国楼似乎仍很耐心地努力就此问题达成妥协,将像他这样的地主——其地理位置使他们能够相对容易地承受运输成本,因此反对按照标准比例进行折算(将平均运输成本包括在内)——潜在地与另一些地主区别开来,他们住得更偏远,很乐意按照这样的比例进行折算。
但在其他的财政问题上,梅国桢虽然仍声称是民众的代言人,实际上更关注狭隘的地主阶级的利益,甚至是自己家族的利益。这一点在1570年由知县穆炜实施的麻城地籍调查中尤为显著,该政策显然成了当地精英相互仇视和利益冲突的一个焦点。穆祖籍江西,是一个精力充沛、疾恶如仇的人。他刚到麻城,就因打击土匪而赢得了全体精英的赞赏。但他接着把注意力转向了税收评估不平等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分歧相当大。
知县召集(经过精心挑选的)士绅和年长者(士大夫、父老)开会,征询他们对该问题的意见。他们全都抱怨该县承受的整体财政负担过于沉重。他们声称,皇上误将麻城的战略中心地位归因于它的富庶,可事实上它是一个边疆堡垒,一个贫瘠的军事重地。另外,该县内部的税负分配也是不公平的。强者有许多不税之田,而弱者却要缴无田之税。其后果,一是恶性诉讼的爆发,一是穷人处境的恶化,不逃则死。
穆炜断定,麻城问题的根源在于稻田的二元分类体系,即分为官田(即县里众多高官名下的土地)和民田。这两种田都可以自由买卖和频繁分割。由于土地卖掉后通常仍保留以前的名称,官员或民众的实际所有权问题就立刻成了一个人为的难题。(土地)市场的动力在于两种田的纳税政策有别,与民田相比,官田本质上免于劳役,但相应地要交更高的田赋。这样,想要降低田赋而宁愿出劳役的田主希望将官田换成民田(改官为民),想要逃避劳役的田主则相反(改民为官)。如果没有人在土地交易中虚报或操纵土地的纳税类型,这本身并不会产生不公平的问题。理论上讲,一块土地的市场价格随着田赋而波动,而田赋则被视为其产量的一个指标。但是大家渴望从出售土地中获得高回报,因此常常虚报自己土地的田赋;而这些土地的买主事实上往往注定要为低产量缴纳高税赋,所以拖欠的情形并不罕见。与此相反,另一些人又有把田赋报得比实际更低的动机,这样能以诱人的低价格寻找买主或者自己买下这些土地。另一种欺讹之举是将自己土地的一部分卖给那些过于急切或者资金不足的买主,由于田赋征收不能分割,买主必须更多地分摊卖家的田赋。
1570年穆知县面对的就是一个完全混乱的财政体系,田赋登记簿不能反映实情,财税负担在人口中的分配极不平等。他认定唯一有效的解决办法就是全面丈量土地(丈田)。他组织一批廉洁而能干的专家负责丈量,设法在两年内彻底重新编订麻城的田赋登记簿,并对所有田主进行了重新评估。他将该县大部分官田重新划为民田,希望借此减轻该县的整体税赋,与此同时试图实现富人和穷人税赋的均等化(均粮)。
显而易见,一个新上任的知县无论多么有干劲、有能力,如果得不到当地精英广泛的支持,是不可能取得上述成就的。有一位人物似乎体现了这种共识,他叫黄卷(1504—1579),是当地一位上了岁数的长者。黄广受麻城士绅的尊敬,在他去世后,朋友们敦请当时最负盛名的文人王世贞为他撰写了墓志铭。黄早在40多年前的1529年就成了进士,在任过一些中级官职后回到家乡,致力于当地的公共事务。16世纪30年代后期,他寻找捐助并承担编务,刊印了该县的第一部县志,为此受到同乡们的广泛赞誉,他们认为该书标志着麻城迄今为止所取得的新成就。黄还赢得了平民士绅的声誉。王世贞注意到他几乎从不去县城和精英们宴饮。相反,康熙朝县志中黄的传记强调,他躬亲田事,与奴仆同甘苦,时常把农具借给贫穷的邻居。不仅如此,他还是当时僵化的社会等级制度的一个直言不讳的批评者。
这位具有平民主义和改革主义色彩的本县精英——显然还有他的不少同事——把积极的穆炜知县的到来视为福音。在穆离任之际,黄准备了一篇纪念文章,赞誉穆有古代楷模官员之风,赞扬他一如那些崇高的榜样,以各种方式展现了自己的爱民——通过植树、垦田、兴修水利和其他基础设施,最重要的是均平赋役。黄满怀热情地肯定穆的丈田之举极为重要,强调最近几十年来麻城日益严重的税负不公已经导致了令人忧虑的土地兼并趋势。富者田多税少、贫者倾家荡产仍完不成赋税的局面已经出现。黄毫不怀疑,如果没有穆的激进改革,迫在眉睫的后果就是阶级战争:该县已处在危亡的边缘,其动力就是众多的仆庶。结果证明——或许穆炜的税收改革确实发挥了一定的缓解作用——黄所预见的毁灭在仅仅半个世纪之后来到了麻城。
但以晚明时期当地的标准来看,黄卷只是来自一个在财富和学术上有中等成就的家庭。万人崖黄氏虽然是受人尊敬的家族,但整个明代却只出了四个举人,黄卷则是唯一的进士。对穆炜财政改革运动的支持,或许正是来自这个人数众多、中等富裕程度的精英阶层。至于那些富裕程度惊人并有全国性声望的大家族——可以说正是黄所指责的盘剥税收和攫取土地的主要元凶——对改革的支持显然并不那么一致。七里岗梅氏,以及当时正冉冉上升的明星梅国桢,显然就属于这个阶层。
也许是由于黄卷的提名,穆炜知县被考虑得到帝国的奖赏,湖广布政使罗其玉(音)奉命调查穆是否配得上这样的荣誉。穆炜税收改革的支持者们发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挺穆运动。包括全国知名的哲学家耿定向(见下文)在内的一些当地士绅,于1573年拜访了省按察使王世贞,并声泪俱下地劝这位名人撰写一篇短文称赞穆为循吏,因为他成功地做到了无数前任没能做到的事,并称赞他的改革是穷人和富人共同的福音(下与上交益)。
但当罗巡抚转向以梅国桢为代言人的富人阶层一边时,得到了有所不同的评价。在回答罗的询问时,梅对穆谴责有加而吝于褒奖。梅认为穆的剿匪行动当然值得赞许,他也承认颇受争议的丈田之举是出于良好的动机,并且实现了预期的公平。但是,它就真的是一件好事吗?作为当地最有势力的地主阶层的代言人,梅认为检验任何财税改革的真正标准是看它对农业总生产率的影响,如此说来,现在判断穆的改革是成功还是灾难尚为时过早。改革肯定给他家带来了经济上的不便,但梅谨慎地拒绝表达自己对其后果的看法。尽管如此,他确实暗示穆炜的财税改革没有做好审慎的准备工作:这些改革无疑给穆的上司留下了深刻印象,但改革的实施其实没有充分考虑当地的舆论(民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