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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厦大第一次募捐无效
厦大开办时,南洋富侨回居厦门鼓浪屿者颇多,资产千万元以上者三人,百万以上者更多。有某教育家素与富侨交游,屡告余伊拟向某富侨募二三十万元,厦大当然不能专赖君一人负担。余答向富侨募捐,余于开会倡办时,已有明言,唯现下时间尚早,机会未到,君意虽佳,勿作无益要求。后复向余言伊经向某君提议,或有相当希望,然结果终成泡影。民十一年春厦门厦大校舍一部分完竣,厦大由集美移来。不久余复南行。约近年终有一位荷印富侨,原籍同安县灌口区,自前年移居新加坡,富冠全侨,资产称万万元以上,是年获糖利二三千万元,余与相识后认为此机不可失,乃写一长函送他,其中详述本省教育大概,及厦大之重要,并云西哲有言,“言凡人有诚意办公益事,当由近处作始”,君祖同安,厦岛前原属同安,请捐五百万元为厦大基金,否则多少随意,抑捐办医学一科,以为君纪念。彼接函后只嘱其商行经理用电话告余该函已收到而已。渠虽侨生,但曾略受过我国文化。其后余托友查询,回报绝无意思,不久竟谢世矣。时厦大开办已近两年,余始敢向该富侨劝募,不意此乃为第一次之无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