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岩气产业融合创新机制研究:以重庆为例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1.2 相关研究理论

1.2.1 产业发展相关理论

一、产业结构演变理论

产业结构同经济发展相互促进,不断由低级向较高级演进,不断由简单化向复杂化演进,这两方面的演进不断推动产业结构向合理化方向发展。

(1)配第——克拉克定理。17世纪,西方经济学家威廉·配第发现:随着经济不断发展,产业中心将逐渐由有形财物的生产转向无形的服务性生产。1940年,英国经济学家科林·克拉克在威廉·配第的关于收入与劳动力流动之间关系学说研究成果之上,采用计量与比较方法研究了不同收入水平下就业人口在三次产业中分布结构的变动趋势。该定理把人类全部经济活动分为第一产业(农业)、第二产业(工业,包括制造业、建筑业)和第三产业(广义的服务业),并研究发现:随着人均国民收入水平提高,劳动力首先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转移,当人均国民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时,劳动力便向第三产业转移。该定理揭示了经济发展中劳动力在三次产业中分布结构的演变规律,指出劳动力分布结构变化动因是产业之间相对收入差异导致的。

(2)库兹涅兹法则。1941年,美国经济学家西蒙·库兹涅兹撰写的著作《国民收入及其构成》中阐述了国民收入与产业结构间的关联性。在克拉克成果的基础上,把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产业分别称为“农业部门”、“工业部门”、“服务部门”,并通过实证研究,结果显示:第一,农业部门的相对国民收入在大多数国家都低于工业部门和服务部门。因此,在大多数国家,农业劳动力减少的趋势仍不会停止;第二,工业部门国民收入的相对比重呈上升趋势,而劳动力的相对比重则大体不变。虽然劳动力相对比重因不同国家工业化水平而有差异,但综合来看没有大的变化;第三,服务部门的劳动力相对比重几乎在所有国家中都呈上升趋势,而从时间序列分析结果看,服务部门的相对国民收入(比较劳动生产率)一般呈下降趋势。但教育与科研及政府部门中的劳动力在总劳动力中的比重上升最快来源:MBA智库百科,《库兹涅兹产业结构论》, http://wiki.mbalib.com/wiki/库兹涅兹产业结构论。

(3)技术创新与产业链延伸理论。1912年熊彼特提出了“创新理论”,而新古典学派指出“技术创新”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曼斯菲尔德研究了技术推广,英国学者坎特韦尔(John A. Cantwel)和托兰惕诺(Paz Estrella Tolentino)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提出了“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理论”。对这些理论分析表明:在没有新的产业形式出现的情况下,通过产业技术的不断升级而对传统产业进行改造,不断提升产业自身的质量,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产业升级,如用高新技术产业改造传统产业,可以催生出一些新的产业形态,如光学电子产业、汽车电子产业等;产业结构升级淘汰的将不是夕阳产业,而是夕阳技术。另外,对现有产业链进行延伸,增加附加值也是产业结构升级的一种方式,如培育与现有主导产业的前向、后向和测向联系的其他产业等。

二、区域分工理论

(1)比较优势理论。自亚当·斯密于1776年在《国富论》中第一次提出了劳动分工的观点后,1817年李嘉图在《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中提出:由于资本和劳动力在国际不能完全自由流动和转移,不应该以绝对成本的大小来作为国际分工和贸易的原则,而是要依据比较成本来开展国际分工与贸易。亚当·斯密与李嘉图都认为成本是分工的决定因素。其中,亚当·斯密认为每个国家都有适于生产某些特定产品的绝对有利的生产条件,如果每个国家都根据绝对有利的生产条件去进行专业化生产,就可以使成本绝对降低。然后,彼此进行产品交换,对有关国家都有利。如此,各个国家都能够利用优势条件发展专业化生产部门,就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使各国的劳动力和资本得到正确的分配和最有效的利用。因此,他主张国际分工的原则是:就某种商品而言,如果其他国家生产的成本比本国低,那么该国就不要生产这种商品;输出本国绝对成本低的商品去换来货币(外汇),然后购买其他国生产的廉价商品,就会更经济、合理。同样,李嘉图也认为两个生产率水平不相等的国家,其中一个国家生产任何一种商品都处于绝对有利的地位,但有利的程度不同;另一个国家生产任何一种商品都处于绝对不利地位,但不利的程度不同,在这样的情况下两个国家仍然可以通过国际分工和贸易而相互获得利益。

(2)要素禀赋理论。1919年,赫克歇尔就提出了要素禀赋的有关论点,在此基础上俄林在1933年出版的《区际贸易与国际贸易》一书中比较全面地提出了要素禀赋理论。该理论指出区域之间或国家之间生产要素的禀赋差异是它们之间出现分工和发生贸易的主要原因。如,资本丰富的国家可以较便宜地生产需要大量资本的资本密集型商品,劳动力丰富的国家则可以较便宜地生产需要大量劳动力的劳动密集型商品。在国际贸易中它们就能够出口使用低廉生产要素比例大的商品,进口使用昂贵生产要素比例大的商品。这样,在自由贸易的条件下,各个区域或国家都应该根据要素禀赋条件进行分工,开展贸易,从而更有利于提高各区域或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该理论与比较优势理论的基本思想一样,决定因素是成本优势。但比较优势是普通成本观点,而要素禀赋理论则指特定的要素商品。

(3)新贸易理论。20世纪80年代,以保罗·克鲁格曼(Paul Krugman)为代表的一批经济学家提出“贸易保护主义的效果以及最优贸易政策”是国际分工的决定因素。新贸易理论主要研究的是规模报酬递增和不完全竞争条件下的产业内贸易;但近期的实证研究表明,考虑企业间的差异对于理解国际贸易至关重要,同一产业部门内部企业之间的差异可能比不同产业部门之间的差异更加显著,而且现实中并非所有的企业都会从事出口,无论在企业规模还是企业的生产率方面,企业都是异质的。新新贸易理论与传统贸易理论的区别在于无论是“传统贸易理论”还是“新贸易理论”,都将“产业”作为研究单位,而“新新贸易理论”,则将分析变量进一步细化到企业层面,研究企业层面变量。新贸易理论还认为,不完全竞争和收益递增的存在,为国家和地区采取战略性贸易政策,创造竞争优势提供了可能。比如,有一些部门规模经济(特别是外向型经济)十分突出,可通过促进这些部门的出口和发展获得竞争优势,从而改变其在国际或区域经济中的专业化格局,向着有利的方面发展。

三、发展阶段理论

(1)钱纳里的“标准结构”理论。美国经济学家钱纳里运用投入产出分析方法、一般均衡分析方法和计量经济模型,通过多种形式的比较研究考察了以工业化为主线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发展中国家的发展经历,构造出具有一般意义的“标准结构”,即根据国内人均生产总值水平,将不发达经济到成熟工业经济整个变化过程分为3个阶段6个时期:第一阶段是初级产品生产阶段(或称农业经济阶段);第二阶段是工业化阶段;第三阶段为发达经济阶段。

(2)霍夫曼定理。德国经济学家W.霍夫曼通过对当时近20个国家经济的时间序列数据的统计分析,提出著名的“霍夫曼定理”:随着一国工业化的进展,霍夫曼比例是不断下降的。霍夫曼比例是指消费资料工业净产值与资本资料工业净产值之比,即霍夫曼比例=消费资料工业的净产值÷资本资料工业的净产值。霍夫曼定理的核心思想是:在工业化的第一阶段,消费资料工业的生产在制造业中占主导地位,资本资料工业的生产不发达,此时,霍夫曼比例为5(±1);第二阶段,资本资料工业的发展速度比消费资料工业快,但在规模上仍比消费资料工业小得多,这时霍夫曼比例为2.5(±1);第三阶段,消费资料工业和资本资料工业的规模大体相当,霍夫曼比例是1(±0.5);第四阶段,资本资料工业的规模超过消费资料工业的规模来源:MBA智库百科,《产业发展理论》, http://wiki.mbalib.com/wiki/产业发展理论。

但是,现代产业区位形成的动力机制是“资源趋向效益,效益吸引资源”,造成资源在区位间不均衡配置。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在区位之间移动有两个具体的动力:一是区位间比较效益的梯度,二是区位间要素比较优势的差异。“区位比较效益”是指单位生产要素投入在不同区位上产出的相对差异,资源由低区位比较效益的区位向高区位比较效益的区位流动,其流动的客观结果是区域经济整体效益的提高(隆少秋,2005)。

四、产业政策理论

产业政策理论是产业经济理论中又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产业政策的概念产生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但在此之前产业政策的思想及其实践就已经出现了。19世纪40年代,德国历史学派的代表李斯特(F. List)发表了他的名著《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从历史的角度对各国的经济与政策进行了比较分析,并特别对比了英国的自由贸易政策与海外扩张政策,以及美国的关税保护与产业扶植政策,提出国家应在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采取不同的经济政策。

日本是世界公认的提出并实施产业政策且卓有成效的国家。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惨遭失败,战后日本经济危机重重,人民生活极端贫困,日本政府面临着恢复经济的考验。通过实施产业复兴政策与产业合理化政策,日本成功实现了钢铁、煤炭、海运、电力、合成纤维等许多工业部门产业重建与经济复兴的目标。1955年以后,日本经济开始振兴并迅速接近欧美发达国家水平。这一时期的产业政策主要是规划产业结构高度化目标和发展序列,确定战略产业并通过政府的经济计划、经济立法、经济措施扶植战略产业成长,带动整个经济起飞。由于产业政策的有效作用,日本经济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获得高速增长,一跃成为世界经济强国。随着日本经济奇迹的出现,产业政策越来越引起各国实业界与经济理论界的广泛关注。1970—1972年,联合国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曾经编写其14个成员国有关产业政策的一系列研究报告,使产业政策第一次在世界范围内被普遍接受。当时日本经济学界为了给产业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提供理论依据,对产业经济理论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取得了大量成果,如小宫隆太郞的《日本的产业政策》、筱原三代平的《产业结构论》、宫泽健一的《产业经济学》等。日本学者将以往的西方产业经济理论高度概括为一个新的理论体系,编撰出第一本以《产业经济学》命名的著作,这标志着一个新的经济学分支——产业经济学的诞生李孟刚、蒋志敏,《产业经济学理论发展综述》,载于《中国流通经济》, 2009(4):30—32。

1.2.2 产业集群理论

1990年,迈克·波特(1990)在《国家竞争优势》一书中首先提出产业集群概念,他认为产业集群是指在特定区域中,具有竞争与合作关系,且在地理上集中,有交互关联性的企业、专业化供应商、服务供应商、金融机构、相关产业的厂商及其他相关机构等组成的群体。不同产业集群的纵深程度和复杂性相异。许多产业集群还包括由于延伸而涉及的销售渠道、顾客、辅助产品制造商、专业化基础设施供应商等,政府及其他提供专业化培训、信息、研究开发、标准制定等的机构,以及同业公会和其他相关的民间团体。因此,产业集群超越了一般产业范围,形成特定地理范围内多个产业相互融合、众多类型机构相互联结的共生体,构成这一区域特色的竞争优势。产业集群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分类,如按形成机制可分为市场主导型产业集群和政府主导型产业集群;按要素配置可分为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资源密集型产业集群、技术密集型产业集群;按产业类型可分为传统产业集群和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按资金来源可分为外资主导型产业集群和内资主导型产业集群;按企业类型可分为几个大企业主导型产业集群、中小企业主导型产业集群和单个龙头企业带动型产业集群;按创新程度高低可分为模仿型产业集群和创新型产业集群。

随着产业集群理论的深入研究,众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不同研究成果。Padmore等(1998)在波特“钻石模型”的基础上构建了评价产业集群竞争力的GEM模型,模型通过系统方法来评价产业集群的优势和劣势,确定了影响产业集群竞争力的因素:资源、设施、供应商和相关辅助产业,以及企业的结构、战略和竞争、本地市场、外部市场。Feser(2001)则提出从时间(集群所处的生命周期)、地理(资源、交通、竞争等)、关联(投入与产出、创新关系等)三个方面来对产业集群竞争力进行评价。Engelstoft等(2006)通过对丹麦产业集群的理论与实证研究,认为集群内的企业在共同奋斗目标下能够实现风险共担、互相支持,这种竞争与合作使企业间的相互学习和创造力更为便利,有利于集群及其企业获得比较竞争优势和占据市场垄断地位。产业集群的竞争力体现在不同方面,Stamer(2008)将其划分为微观、中观、宏观和兆观四个层面,其中:微观是指企业层面,中观是指集群层面,宏观是指区域或国家层面,兆观是指集群应对全球竞争层面(宋江飞等,2010)。

此外,沿着国外学者研究的思路,我国学者把产业集群理论应用于解释国内的产业发展现象,并提出了区域产业发展建议。许庆瑞等(2003)在对国内外十几个典型产业集群予以分析后,得出了产业集群形成的三个核心条件:产品或服务必须具有较长的价值链、全球化的市场、知识导向的区域,以及两个辅助条件:完善的辅助性机构、良好的社会资本(凌云等,2004)。黎继子等(2005)通过考察江苏(横扇镇)、浙江(织里镇)、广东(沙溪镇)三地的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分析其正在面对纺织服装产业“后配额时代”的到来,指出了中国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在供应链式整合和嵌入全球价值链过程中所面临的障碍,提出了将全球价值链与其进行集群供应链式整合并实现服装产业升级,并给出了地方服装产业集群的升级思路和途径。丘海雄等(2004)针对产业集群技术创新中的地方政府行为,提出了中国集群技术创新研究的“动态主体模型”,以此分析了中国产业集群技术创新的起源、功能、效用、问题以及相关行动者在此过程中的角色、地位、动因,通过研究发现:中国地方政府是产业集群技术创新的最主要行动者,其积极性和作用远甚于西方的地方政府;其中,产业竞争加剧、市场失灵、社会缺位是地方政府积极参与的客观需求,财政分权带来的制度激励则是其积极参与的主观动因;但是地方政府的角色是动态的,经历了“地方法团主义”、“后地方法团主义”的过程,并将演进为“后后地方法团主义”。张杰等(2007)认为,我国地方产业集群内微观企业创新动力的集体缺失与升级动力不足,与转型背景下集群内模仿——套利行为的普遍盛行至为相关,而这种模仿——套利机制得以实现的关键在于我国地方产业集群内基于人力资本介质流动和产品介质反向工程的特有技术溢出渠道。随后作者构建一个先入企业与跟随企业的两方动态博弈模型,解析这种模仿——套利机制与人力资本介质流动技术溢出效应的交互作用,以及其对双方企业自主创新动力产生抑制作用的内在机理,指明这种状况下集群微观企业创新动力集体缺失困境形成的必然性,并针对我国地方产业集群内模仿——套利机制的成因进行分解,以此提出扭转这种困境的相应对策。龚丽敏等(2012)通过对浙江两个产业集群的比较案例研究,发现了产业集群特征、创新平台治理模式和创新平台功能定位的一般匹配模式,即产业集群的种群特征影响创新平台的治理模式,创新平台的治理模式和产业集群技术体制一同影响创新平台的功能定位,还提出:第一,产业集群创新平台的分类学;第二,发展中国家产业集群升级可以综合采纳嵌入全球价值链和建设创新平台的战略。阮建青等(2014)研究提出一个产业集群动态演化三阶段模型,即集群发展早期处于数量扩张期,在数量扩张期鼎盛阶段,集群可能陷入内生质量危机;若能克服质量危机,集群将演化到质量提升期;在质量提升期末期,宏观经济的发展逐渐影响着区域间相对比较优势,产业集群较发达的区域将面临要素成本不断上涨的压力,生产环节的利润将日益微薄;此时,若产业集群能够将利润重心从生产环节升级到技术研发、品牌创新与市场开拓环节,则集群将向微笑曲线的两端演化,即集群演进到研发与品牌创新期。但是,上述三阶段演化模型中,不同阶段之间的演进并非自然而然发生,而需要地方政府提供具有集群外部性的公共产品。徐丽华等(2014)以山东省寿光市蔬菜产业集群为研究对象,考察发现,“以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核心,以农产品产业链条为纽带,以显著的地理根植性为前提,外部经济联系紧密”,其形成机制表现为技术创新、经营组织创新、管理与服务创新。柳洲(2015)针对当前“互联网+”社会与经济发展要素,提出产业集群互联网化升级是借助互联网技术提高产业集群构成要素的性能、优化集群内部结构及其与外部环境的互动关系;建立信息空间邻近型的“互联网+”型产业集群,其升级路径是“融合——改造——创新”的渐进路径,主要模式包括电商驱动型和工业4.0驱动型。

1.2.3 产业融合相关理论李美云,《国外产业融合研究新进展》,载于《外国经济与管理》, 2005(12):12—20。

关于产业融合的思想最早源于Rosenberg对美国机械设备业演化的研究。根据Rosenberg的研究,19世纪早期,在高度一体化的生产体系中,一些机械设备被制造出来,专门用于生产满足用户需求的各类终端产品。但是,直到19世纪中期,一个独立的、专门化的机械设备业才开始出现。Rosenberg认为,这种独立化的过程主要与钻孔、打磨等通用机器制造技能在众多产业的广泛应用有关。他进而把这种产品功能和性质完全无关的产业因采用通用技术而导致的独立化过程称为技术融合(technological convergence)。1978年,麻省理工学院(MIT)媒体实验室的创始人Negreouponte通过对最新技术发展的观察,用三个重叠的圆圈来形象地描述电子计算机、印刷和广播业三者间的技术融合,并指出这三个产业的交叉处将是成长最快、创新最多的领域。他们的开创性思想引起了学术界的关注。此后,许多学者沿着他们的思路,从各自专业的角度展开对产业融合问题的研究。综观国外关于产业融合的研究文献,目前国外学者对产业融合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产业融合与产业演化的关系、产业融合对企业战略管理的影响和产业融合与政府规制的关系等几个方面。

一、产业融合与产业演化

产业融合作为产业演进中的一个重要裂变过程,对产业的技术创新、市场结构、公司行为等都会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最早关注产业融合现象的学者大多是从事产业演化研究的学者。如继Rosenberg之后,Sahal(1985)和Dosi(1988)在进行了对技术创新的研究以后,指出技术融合所产生的创新活动及其在一系列产业中的广泛应用和扩散会激活那些原本死气沉沉的市场,推动某些产业的发展,就如数字电子学对计算机和通信业所产生的影响那样。Gaines揭示了信息技术融合的技术基础,认为信息技术融合存在替代和不断学习的过程,数字技术的出现是产业融合的重要驱动力。数字技术属于通用技术,通用技术能使不同产业原本无关的企业产生相互依赖性,数字技术跨产业(如计算机和通信等)的扩散,使这些隶属不同产业的企业因为产业间供需双方的联结而成为直接的竞争对手(Malhotra, 2001)。Cantwell和Fai等人指出,技术融合的一个重要结果是拓宽了大型企业的技术基础,因为大型企业为了适应这种技术革新,必须吸取其他产业的不断发展并会影响到自身业务的技术知识。这样,这些大公司就能把它们拥有的更宽广的技术基础当作进入新技术融合市场的跳板(Teece等,1994),从而赢得竞争优势。

Stieglitz将产业融合分为技术替代性融合、技术互补性融合、产品替代性融合和产品互补性融合四种基本类型,并运用演化经济学和产业生命周期理论构造了一个产业融合类型与产业动态演化的理论框架。在这一框架下,Stieglitz以掌上电脑业为例,分析了不同的融合类型在产业演进过程中的各自作用。他指出,20世纪90年代早期是掌上电脑业的形成阶段,互补性技术融合是产业演进的主要驱动力,通过技术融合,产业得以不断创新和快速增长。进入21世纪以后,这个产业进入竞争激烈的成熟期,互补性和替代性产品融合便成为这个产业发展的主要动力。新的通信标准和3G技术的出现催生了无线通信、掌上电脑和在线服务的互补性产品融合,而小型化技术的发展则导致了掌上电脑和手提电话之间发生了替代性产品融合,企业在不断利用产品融合所创造的创新机会来获取竞争优势的同时,也推动了这个产业的不断发展。他进一步指出,产业融合,无论是技术融合还是产品融合,都是一个包含三个具体阶段的动态化过程。第一阶段存在两个从供给到需求都不相关的产业,融合的过程由外部因素(如新的技术发明、政策管制放松)所激发;第二阶段意味着市场结构和公司为开始变化的产业发生融合;进入第三阶段,这两个产业在技术或产品市场上具有相关性,并且市场发展趋于稳定。

Gerum等人在Stieglitz研究的基础上,将Stieglitz提出的产业融合分类法运用于移动通信业,分析了不同类型的产业融合对移动通信业演进所产生的影响。他们的分析表明,在产业演进过程中的不同分叉(ramifications)处,产业融合的类型往往不同,不同类型的产业融合导致了产业创新体系的转换,从而推动了产业不断演化发展。例如,在移动通信业的演化发展过程中,首先是技术替代性产业融合导致了第二代数字接入技术的出现(如GSM标准),其后作为NTTDoCoMo'si—Mode服务或欧洲WAP标准的产品创新启动了一个能使移动电话接入互联网的互补性产品融合过程,而W—LAN或Wi—Fi表现为一种竞争性接入技术。这种技术源自于一种原本与移动通信的创新体系无关的产业——计算机网络业,而Wi—Fi产生于一种网络技术与无线电技术的融合过程,这些技术融合的发生导致了终端产品的创新(如移动电话综合了越来越多来自其他产业的产品特征,兼有数字摄影、掌上电脑和视频游戏等功能),并最终出现了一种移动终端设备的替代性产品融合。

二、产业融合与企业战略管理

首先,企业对产业融合做出的战略反应。Estabrooks(1995)概述了20世纪70年代开始出现的各种技术和发生的规制事件对计算机公司(如IBM)进入通信和数据处理业、电信公司(如AT&T)进入计算机业的推动,进而探讨了计算机、通信、媒体、娱乐业和金融服务业等行业的许多公司对规制和技术变化做出的战略反应,并着重描述了企业为了实现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而做出的跨产业融合的多元化战略反应。Tapscott(1996)注意到,在一个崛起的数字经济里,主要的经济部门正由彼此融合的计算机、电信和内容产业所构成;而在这个融合的时代,一些公司视野狭隘,只关注自己的市场和资源,另一些公司则拥抱融合,通过多元化的投资进入相近产业。因此,他预言在电信、计算机和内容产业里将会发生许多结构性变化,如某些特殊集团公司的进入和退出。同时,他还注意到数字网络,如互联网正在消减中介的作用,中介要在数字经济时代生存就必须创造新形式的价值,并取信于客户。Malhotra则在其提交的题为《产业融合中的企业战略:美国商业银行对商业——投资银行业融合的战略反应调查》的博士学位论文中,建立了一个便于理解和测算产业融合的概念性框架,认为企业对产业融合做出的两种很有意义的战略反应是:融合产业进入的多元化,即“融合多元化”(convergent diversification),以及通过收购活动所进行的产业内扩张,即“产业内收购”(intra—industry acquisition)。企业采用融合多元化战略是为了生产与它们原属产业产品功能有关的新产品,如为了应对电信和有线电视的融合,美国许多电信公司都通过多元化进入有线电视业,美国最大的电信公司AT&T,现在也是最大的有线业务公司。此外,企业通过这种融合的多元化反应还可以促进两个产业的融合,这方面的例子如美国在线和时代华纳的合并促进了“新”“旧”媒体间的融合。企业进行“产业内收购”是一种快速提高市场势力、效率以及获得资源的途径。Malhotra利用1987—1997年美国95家最大商业银行的数据,系统分析了商业银行面对产业融合挑战所做出的战略反应。结果表明,企业的反应能力比企业的反应动机对企业的战略反应程度具有更重要的决定作用,尽管产业融合诱发了所有企业提高反应程度的动机,但是企业必须注意自身的资源基础以及这些资源基础怎样支持其不同的战略反应。大企业和小企业有更高程度的融合多元化活动,而中等企业则倾向于更高程度的产业内收购活动;产业专用资产和可替代资产均与融合多元化活动正相关。

其次,产业融合的价值链解析。有学者进一步研究发现,产业融合产生于一个或多个价值链环节,如采购、生产和分销等,并打破原有的价值链关系。例如,Evans和Wurster(1997)以私人银行为例阐述了这个问题,HagelⅢ(1996)考察了商务网站价值链的融合问题;Wirtz深入分析了媒体和通信业融合的过程及价值链发生的变化,并且指出驱动产业融合的因素包括数字化、智能网络结构的发展和媒体平台技术融合等技术因素、规制放松以及用户偏好的变化,而产业融合的发生也会推动这些因素的发展,并对公司战略产生特殊的影响。随着媒体和通信业产业融合的发展,以前各产业所特有的价值链将会解体,形成一种混沌的价值链网,其中原来各价值链的核心环节将会重新组成新的价值链,当然只有那些能真正产生潜在价值的核心环节才会重新组合。Wirtz把这种价值链的重组称为价值增值环节一体化,并认为这种一体化是公司应对产业融合所导致的不确定商务环境的核心战略。但他同时又指出,他的研究结论难以扩展到其他产业,因为其他产业不一定经历同样的融合过程,通过新价值增值环节一体化而引起的价值链重构也并不一定以同样的方式进行。

再次,产业融合对企业战略管理的影响及适应融合时代战略管理框架的构建。Kaluza等人采用一种三步推进的分析方法全面探讨了数字融合对战略管理的多种影响。他们的分析表明,无论是成本领先战略、差异化战略还是聚焦战略,由于其静态性特点,虽然在边界明确的环境下才能得到有效实施,但是在边界模糊化的动态化产业融合中,其有效性大受影响。为此,他们提出了一种所谓的“克努兹动态差异化战略(Kaluza's dynamic differentiation strategy)”来替代波特的一般战略。这一战略强调通过同时关注成本、差异化、弹性和时间来获取竞争优势的理念。

Rangone和Turconl(2003)通过考察多媒体融合过程中电视业市场结构的演进趋势,详细分析了多媒体融合后的电视业务边界、价值链、购买者和供应者类型、潜在进入者和替代性产品和服务等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一个有助于电视公司管理者进行战略决策的战略参考框架。

Broring和Stefanie以制药业和营养保健食品业的产业融合为例,分析了产业融合对不同产业背景的企业创新战略的影响。他们把创新战略分为技术开发、市场开发和技术密集市场开发三种,并指出进入融合型产业的企业采用何种创新战略这部分取决于它们已有的核心能力,而类似建立战略联盟的动态能力才在企业选择创新战略时起主导作用。他们的分析表明,如果一个技术密集型B2B公司只是为了开发利用其在营养保健食品业相关技术开发方面的核心能力,就应该实施一种纯粹的技术开发战略;而对于一个市场密集型食品公司来说,采用市场开发型战略就能发挥其B2C的技能。然而,这两种战略选择不利于企业追求价值最大化。因此,第三种技术密集市场开发型战略被大多数融合产业部门的企业所采用。为了采用这一战略,企业必须意识到自己将会面对资源缺口,而动态能力将是企业获得新能力或组建跨产业联盟的关键。

三、产业融合与政府规制

对于传统上受政府规制的网络产业来说,政府管制的放松促进了这些产业的融合,但是另一方面,随着产业融合的不断深入发展,一些产业的边界开始模糊甚至消弭,跨产业边界的新服务、新产品大量出现,使得基于产业分立的传统规制框架面临巨大挑战。因此,重新考虑政府管制并设计一个适应融合时代的管制框架,便成为产业融合研究方面的第一要务。为此,大量的学者、政府机构以及国际组织纷纷对此展开研究,并且取得了以下几方面的成果:

首先,产业融合所提出的规制问题以及构建新规制框架的主要原则。Poullet等人(1995)在对欧洲普遍使用的二分法(dichotomic)(或称部门法)规制体系进行了系统分析以后指出,媒体和电信产业之间的融合将在有关竞争性保护、多元化保护以及普遍服务等方面,与现行规制体系发生冲突,因此在构建新的规制框架时应该着重关注所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他进一步提出了构建新法律框架的主要原则:1.关于网络运送,由于电信技术的融合发展并没有形成能够传输各种信息产品的单一网络,反而导致了多个更有效率的综合性网络并存的结果,因此,规制不必再遵循技术标准,而应该关注用户的选择,将管制重点放在网络接入和互联规则方面,同时清除针对广播和电信技术的规制差异,并采用通用标准。2.关于服务提供,多媒体市场的发展改善了各种家庭娱乐信息服务的质量,并且还丰富了它们的内容,同时也导致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如如何识别权利所有者、如何控制产品的使用或信息的接入等)变得更加突出,因此,既要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但又不能滥用,以防过度限制版权信息或专利信息的接入等。3.关于服务的使用,由于传输通道安装成本下降,并且可为公众提供家庭服务,多媒体市场首先是个公共市场,因此新的规制体制必须反映普通服务的重新定义、隐私和消费者保护这三个问题。

欧洲委员会(1997)在其发表的《电信业、媒体业和信息技术部门融合绿皮书》中,详细讨论了融合的定义、融合现象产生的技术基础、未来市场的发展趋势及其对传媒和信息技术产业可能产生的冲击等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未来管制政策的五项原则:1.规制应该局限于那些为了实现明确的目标而确实需要规制的领域;2.未来的规制方法应该反映用户的需求;3.政府应该根据清晰、可预期的需求来制定规制决策;4.政府部门应该努力营造有利于参与的融合环境;5.独立和有效的规制者将成为融合环境的核心。

Blackma分析了电信和其他传媒产业间的技术融合所产生的规制问题,认为产业融合将会导致可供选择的网络增多,在增加信息传输容量的同时减少了交易成本,从而提高了市场的竞争程度;另一方面,融合也改变了频谱的稀缺性,使得信息服务变得更为广泛可用。因此,必须重新检查原来基于市场失灵威胁和公共利益的规制基础,重新设计一种适应信息市场的新的规制框架。这个规制框架的主要设计原则应是营造一个最能发挥新技术效率的竞争性市场,但同时又能对消费者和公共利益提供必要的保护。其中的关键就是确保“瓶颈”设施的接入和市场的发展不会因为市场的排斥而受到抑制。而竞争程度的不断提高意味着原来专门针对特定部门的规制应让位于有关竞争的法律。

国际电信联盟(ITU)于1999年连续发表三篇研究报告,分别为《电信规制时代的政府作用》、《网络的挑战》、《电信改革趋势和国际互联网的发展:融合与规制》。其中,第一篇是关于发展中国家电信规制作用的专题调查报告,第二篇探讨了国际互联网对国民经济的当前和未来的影响,而第三篇则以全球化的视野分析了产业融合对规制当局的近期和远期影响。这三篇报告都认为,数字网络的引入对世界经济已经并将继续产生深远的影响,数字技术使传媒与电信和计算机的融合产生了1 +1 +1 >3的效应。为了防止市场份额的丢失或是进入新的市场,许多公司纷纷与其他公司进行并购或缔结联盟,从而在获得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并减少交易成本的同时,也采取了违反竞争原则的行动,对现行规制体制提出了挑战。

其次,产业融合的政策含义。欧洲委员会绿皮书的发表不但在欧盟各成员国掀起了一场关于产业融合与政府规制的大辩论,而且也引起了其他国家的广泛关注。此后,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纷纷展开了有关产业融合的调查和考察,并起草或制定了相应的促进产业融合的文件或政策。如英国于1998年发表了《通信规制绿皮书:信息时代的融合途径》和《融合技术:新知识经济的结果》两篇关于产业融合的报告。前者集中讨论了融合对涵盖广播和电信业的规制框架的政策含义,后者则评估了信息系统、电信与广播的融合在以后10年对企业、政府政策以及除信息业以外的其他产业的潜在影响。这份报告提出的政策建议包括:1.鼓励创新成果的尽早应用;2.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3.优化对可应用于所有电子媒体的内容的筛选;4.解决产业融合导致的就业问题。

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也发表不少关于产业融合的研究报告,如1998年的《交叉持股与融合:政策问题》、1999年的《面向融合的广播业的规制和竞争问题》和《互联互通与国际互联网:局域网络与骨干网络层面上的规制和竞争问题》。这些报告指出,规制政策应该直接鼓励网络服务提供商(ISP)运用价格策略来推动互联网的接入。另外,由于骨干网络市场目前主要由几家大公司控制,存在扭曲竞争和滥用市场势力的风险,因此,规制者必须通过制定政策(如网络传输价格、强调同等义务、禁止垂直一体化等措施来防止滥用市场势力)。

Tadayoni和Skoub以丹麦陆地数字电视的引入为例,对媒体的融合进行了一般性分析,并探讨了这种融合所具有的规制意义。他们认为,融合过程创造了新的商业机会和新的竞争规则,从而改变了商务交易概念以及业务间和价值链竞争合作关系。从内容到终端用户之间的价值链,传统上是由不同的法律和机构来管制的,融合不仅要求对整个规制框架进行调整,而且要重新思考和设计规制框架,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版权,现有规制体制不利于利用许多与融合有关的机会。

再次,关于规制规则和机构的融合问题。Martha等人指出,信息产业的融合导致了跨产业边界服务的出现,这些变化使得传统上基于确定的产业边界、针对某一产业而设置的规制机构难以有效地发挥作用。因此,应该对原有机构的组织功能进行调整使之适应新的产业环境。Martha等对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CC)下属各局制定的规制条例进行了分析,结果发现各下设局的功能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重叠问题。例如,传统上按产业类别进行规制的公共传输、有线电视和大众媒体等部门,由于技术融合都能提供多种服务,而按照功能重新对它们的规制问题进行归类,它们的功能实际上都可归纳为:制定费率、分配频谱和提供普通服务。如果继续沿用原来的组织结构必定会造成冲突、混乱以及各方资源的浪费。因此,面对融合的信息产业所出现的新问题,FCC必须进行相应的功能和组织结构调整,才能够促进这个产业进一步发展。

Geradin将研究的范围拓展到所有网络产业(电信、邮政、能源和运输),认为融合是网络产业的主要发展趋势,各种网络产业间的融合可在网络设施、服务和商业战略三个层面发生,融合模式可分为:1.深度跨产业融合(deep cross-sectoral convergence),如电信、音像和信息技术产业部门间的融合,是三个层面都发生的融合;2.松散融合(loose convergence),即多效用模式(the multi-utility model),如电力和电信部门间的融合,只在网络或业务层面发生不完全的融合;3.特殊合作(adhoc co-operation),如铁路和航空运输业之间以一种特殊方式进行的合作,其中,多效用模式是近几年来发展最显著的一种融合,但同时也向规制当局提出了巨大的挑战,如防止竞争和非竞争部门间的交叉补贴问题,消费者在接受同一供应商提供的多项公用事业服务时的权利保障问题,以及确保不同部门规制者决策一致的问题。显然,目前针对各产业部门制定的规制规则难以适应不断发展的融合环境,必须对此加以调整或彻底变革。但是,如果只进行调整又会出现新的问题,因为尽管网络产业间融合程度的不断提高使得不同的服务或产品由同一网络传输成为可能,但还是不能改变这些服务或产品的性质而使其变为同一服务或产品,如电力、电信未来可能采用同一线路传输,但它们仍会保留各自的特点;尤其是煤气和自来水仍然要由特殊网络来传输,这就需要解决“瓶颈”问题。因此,也不能将不同部门的规制规则统一为单一管制规则李美云,《国外产业融合研究新进展》,载于《外国经济与管理》, 2005(12): 12—20。

1.2.4 产业创新相关理论

一、产业创新系统

1978年,弗里曼在《技术和经济运行:来自日本的经验》一书中首次提出了国家创新系统的概念(Freeman, 1987)。其后,国家创新系统逐步成为一个新的研究领域,随后形成了以弗里曼和纳尔逊等为代表的宏观学派和以伦德瓦尔等为代表的微观学派。波特(Porter, 1990)在其创新模型钻石模型中,把产业基础纳入创新系统,贯穿了深刻的产业创新系统思想。劳斯韦尔在《创新聚集——产业创新手册》提出的以并行工程为基础的综合创新模型是产业创新系统思想的又一种体现。卡尔森的技术系统理论为产业创新系统的建立和完善奠定了良好的基础(Carlsson和Stankiewitz, 1995)。随后,布雷斯齐和马勒尔巴等在国家创新系统和技术系统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演化论和学习理论,提出了产业创新系统概念,认为产业创新系统可被定义为开发、制造产业产品和产生、利用产业技术的公司活动的系统集合(Breschi和Malerba, 1997)。短短几年内,就有部分学者发展和深化了产业创新系统理论。马勒尔巴从知识、技术领域和产业边界参与者和网络、机制三个方面进行分析,认为产业创新系统是不断变化的,并提出了产业创新系统概念,补充了创新系统文献内的其他概念(Malerba, 2004、2005)。由此,国外众多学者已从经济竞争、区域发展等多个侧面阐述了产业创新系统的内涵,但国外学术界对产业创新系统的理论和实证研究迄今仍处于探索阶段,尚有许多领域需要进行深入研究。

中国关于产业创新系统的研究始于1999年。产业创新系统作为国家创新系统的子系统,是国家创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徐作圣(1999)探讨了政府政策工具在产业创新系统中的影响方式及成效,并对我国台湾地区的集成电路产业进行了实证研究。柳卸林(2000)指出了产业创新系统的关键是合作创新的网络。赵黎明和冷晓明(2002)认为产业创新系统的行为主体有企业、科研机构、大学、政府部门和中介机构等,其效率和功能除取决于各行为主体自身的运行机制外,还取决于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和结合方式。张治河(2003)认为产业创新系统是以市场需求为动力,以政策调控为导向,以良好的国内外环境为保障,以创新性技术供给为核心,以实现特定产业创新为目标的网络体系;同时,他还构建了产业创新系统模型,包括产业创新技术系统、产业创新政策系统、产业创新环境系统和产业创新评价系统四个子系统,并以“中国光谷”为例进行了实证研究。黎苑楚等(2005)分析了中国中西部地区、东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产业创新系统的特色,并选择出了不同区域的主导产业创新系统。Cheng(2005)探讨了海峡两岸ICT产业的发展战略,初步建立了基于全球化发展战略的ICT产业创新系统,这个创新系统是一个由市场、技术和公共机构三部分构成的三维体系。Hsu(2005)探讨了通过研究机构形成产业创新机制的问题,并构建了相应模型。张治河(2006)对产业创新系统模型进行了进一步优化,并据此对钢铁产业创新与发展进行了研究。除此之外,陈传宏等(1996)首次提出了医药产业技术创新体系的概念;梁雄健等(2002)就通信产业创新的界定、内容、模式、过程、创新系统等内容进行了综合论述,引起了业界内外广泛的关注;李春艳和刘力臻(2007)通过分析技术创新的动力机制及条件探析了产业创新系统的形成机理,给出了产业创新系统的结构与模型。关于产业创新系统的研究,中国学者有独特见解之处。国际上关于产业创新系统的研究是以演化理论为基础的,侧重于理论分析、经济学角度。但是,产业创新系统应该是一种管理工具,应偏于管理而非经济,我国对于产业创新系统的研究则侧重于管理,从系统管理的角度对其进行了研究张治河、谢忠泉、周国华、张传波,《产业创新的理论综述与发展趋势》,载于《技术经济》, 2008(1): 35—43。

二、产业协同创新

创新在内外环境综合作用下启动与实现,环境不断变化,技术创新模式也随之变动。20世纪60年代以前,以“技术推动”的创新过程模式为主流;60至70年代早期,出现“需求拉动”模式;70至80年代,综合这两种模式而提出第三代技术创新“技术与市场的耦合互动”模式;80年代早期至90年代早期,提出集成(并行)模式;90年代以来出现系统集成与网络化模式。Rothwell(1992)在总结前四代创新过程模型的基础上,指出一些领先的创新者正在向时间更短、成本更低的以系统集成和网络化为特征的第五代创新过程转变,包括产品开发的技术、组织、制度和生产等更加整合、更紧密的企业间的纵向和横向联系,以及更多地运用先进复杂的电子信息技术。

1965年Ansoff研究企业的多元化问题时提出了协同问题。其协同的概念主要是指组织各事业部间的协同。尽管在20世纪60、70年代协同的学术研究一度比较热,但由于企业多元化实践中遇到了种种困难,导致“协同”受到企业的冷落。其原因是:企业决策者认为把各自每一部分工作做好比其他问题都重要。近年来,理论界对“协同”的再度重视,把协同思想引入创新过程成为一种趋势。并随着竞争的激烈,企业又逐渐重新开始认识到协同的重要性。20世纪70年代,以弗里曼、多西、约翰·齐曼为代表的一些学者在国家和地区等更广的范围开展技术、组织、制度、管理、文化的综合性创新研究,推动了技术创新和非技术创新的融合,使得人们对于创新理论的研究又开始向熊彼特的简单创新定义回归,即认为创新是一个系统总体的概念,包括技术上的,也包括组织和管理上的创新。

近年来,国内把协同思想引入创新领域的研究较多。但是许多学者仍然是以技术创新为主来研究的。郭斌和许庆瑞等(1997)从系统、组合的角度出发,对企业组合创新及其效益进行了探讨,指出组合创新实质上可认为是在企业发展战略引导下,受组织因素和技术因素制约的系统性协同创新行为,包括产品创新与工艺创新组合、渐近创新与重大创新组合、显性创新效益与隐性创新效益组合三个层次,并以此为企业从根本上改变技术创新的传统视角,以系统的观点和组合的角度进行技术创新项目管理,制定企业技术发展战略提供参考。张钢和陈劲等(1997)研究了技术、组织与文化的协同创新模式。他们认为,技术创新是企业持续竞争力的源泉,而当今企业技术创新又要求企业组织与文化的相应变革。因而,技术、组织与文化的协同创新就成为企业走依靠技术创新发展道路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我国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技术创新动力不足,很大程度上在于技术创新与组织、文化创新的协调方面准备不足。该研究结合了中国典型技术密集型企业的案例分析,对技术、组织与文化的协同创新进行了初步探讨,并提出了三者相互匹配的分析框架与一般模式。朱祖平(2004)从创新对象(产品创新、工艺创新、组织创新、文化创新)和创新重要性(根本性创新、渐进性创新)角度对企业协同创新运行机制、企业协同创新的管理进行了理论分析。他强调,要把握创新的内部机制和规律,必须从协调的角度建立创新协同机制,也就是要在企业创新过程中形成协同的机制和管理模式。此后,朱祖平在总结了国内外几个典型的对企业系统进行系统研究的模型的基础上,提出了企业协同创新系统概念模型。不足之处是该模型尚处于提出概念阶段,没有进行深入的理论论证和实证案例的验证,仍需进一步改进。另外,彭纪生和吴林海(2000)研究指出,市场竞争结构的变动,企业技术创新模式也随之变动,并提出技术创新过程模式的变动趋势是走向技术协同创新模式。他们认为,所谓技术协同创新,应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进行定义。宏观层面,在国家创新体系中,应实现4个创新子系统集成,即各子系统的核心:知识创新系统——独立科研机构和教学科研型大学;技术创新系统——企业;知识传播系统——教育培训机构;知识应用系统——社会、企业,在技术创新中实现协同。微观层面的技术协同创新,即各种创新资源以及各行为主体在技术创新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协同整合。沈小平和孙东川(2001)等人对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的互动模式进行了研究,他们认为创新主要包括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两方面的内容,因此探讨了企业如何准确把握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的范畴以及它们之间的协同、递进式互动关系,构建企业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之间动态的、双向的匹配、协同与互动的创新模式,选择最佳的战略组合。严新忠(2003)认为实施创新体系是我国工业增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措施之一,其关键是实行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协同互动,同时探讨了创新体系与竞争战略融合选择的思路。

目前,国外针对协同创新而做的研究还较少,且主要是宏观方面的,研究的趋势中已包含了创新过程中企业内部各职能、各创新对象、企业与环境协同的思想。协同创新作为一种有效提高企业创新绩效的创新方式,已经逐步受到国内理论界、实业界的重视。国内理论界针对协同创新的研究较多,但是理论界目前还未达成对协同创新概念的共识。由于技术创新在企业中占有较高的地位,现有理论多集中于对企业技术创新的研究。而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单个技术创新的作用往往是有限的,企业的技术创新往往以组群的方式出现,它们须有机结合和协同作用才能促进企业长期持续发展。因此,对单个技术创新的分析研究显然是不够的,必须以系统的观点,从战略的高度和组合的角度来研究企业的技术创新行为。

1997年以来,在国内协同创新研究中,许庆瑞带领的浙江大学创新管理研究团队,采用理论推导、案例研究、统计实证等方法,以全面创新管理为中心,连续、系统地对协同创新进行了多角度、不断深入的研究。先后研究技术、组织与文化的协同创新,技术——市场创新的协同与管理,企业技术与制度创新协同及其动态演化过程,技术(产品、工艺及其组合)与非技术(文化、组织、制度等支撑技术创新的要素)要素协同创新,各创新要素全面协同程度与企业特质的关系。研究认为各创新要素(技术、战略、文化、组织、制度、市场)应在全员参与和全时空域的框架下进行全方位的协同匹配,由此引发了学术界对全要素协同创新研究的关注。近年来国内外学术界对协同创新进行了非常有益的探索,获得了不少成果,但缺乏大量企业实证研究支撑,没有为创新实践提供了具有重要价值的思路。而基于系统创新理论视角的研究相对于创新系统理论在研究对象上更为微观,基于企业层次的理论研究也更为丰富,甚至一些学者提出了系统创新的模型来源:《协同创新理论综述》,百度文库。,但也缺乏进一步的实证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