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随着工业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深入,生态环境问题已成为全球性的紧迫问题之一。如何才能解决生态失衡的危机,已成为全世界人类共同关注的焦点。我国从建立环境保护制度以来,对于环境污染防治的重点一直是工业污染和城市污染。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人口的不断增加,农村综合开发规模和乡镇工业对资源的利用强度日益扩大,农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情况日趋严重,农村环境的总体状况不容乐观。近年来,我国农村面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农村经济有了较快的发展,农村城镇化、城乡一体化的进程逐步加快,农村现已进入全面奔小康的快速发展时期。然而,随着农村乡镇企业和乡村工业的发展,农民生活条件的改善的同时我国部分农村环境污染却在加剧,生态环境恶化的现象日益显现。2008年,全国农村全面小康实现程度达到34.2%,标志着农村全面小康实现程度的六大类指标都有改进,但资源环境方面,全面小康实现程度是负0.6%。这标志着,当前我国农村资源环境压力仍在日益加重。据调查,大部分农村,重经济发展而轻环境保护的现象仍然较为突出,这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极不协调。
我国是一个农业人口比重较大,且人均资源占有量严重不足的发展中国家,农村人口分布严重不均,农村经济相对落后,农民生活水平有待提高。为改变中国农村的落后状态,结合当前的基本国情,党和政府重新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行动纲领,其总体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它的总体要求不仅仅是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的富裕,还包括村容的整洁、环境的优美、人与自然的和谐。因此,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必须贯穿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高度重视农村的环境保护问题,避免重蹈“先污染后治理”的歧途。农村是整个社会的基础,没有农村优良的环境,便没有整个区域的良好环境,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就没有根本保证。治理农村环境污染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核心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人们生存的环境是最为基本的一项权益。党中央以“让人民群众喝上清洁的水,呼吸上新鲜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品,有更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这样质朴的目标作为彰显“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充分体现了领导人对人民群众的的基本权益是非常关心、关注的,这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基本内容。
总而言之,农村环境保护是当前乃至今后一个很长时期内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一步推进,农村环境保护问题日益重要,也为政府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农村环境保护的加强将有力地促进农村环境状况的改善,而一个科学合理的农村环境保护体制是国家进行农村环境保护的重要保障。但是,通过对我国现行农村环境保护体制的考察,我们发现其存在着诸多的问题,这些问题既有法律法规体系、管理组织机构、权力配置结构方面的,也有职权运行机制方面的,不一而足。如何理顺当前的环境保护体制,使之充分发挥农村环境保护的保障作用,是为关键。
笔者通过实地考察和在农村生活多年的经验并加以深入思考,理论结合实际精心撰写了本书。针对我国农村环境保护的困境进行了深入地分析与研究,并从法学和经济学的视角阐述了破解我国农村环境保护困境的具体措施。首先,描述了我国农村环境污染的现状,并从各个角度分析了导致我国农村环境污染的原因;其次,从解决“三农”问题的角度,阐述了我国农村环境保护的重点与必要性;然后,从法学、经济学理论角度论述了农村环境保护的理论基础;在此基础上,分别针对农村水污染、生活垃圾污染的防治进行了深入探讨,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最后,从培育农民法律信仰出发,提出了创建农村和谐生态环境的解决之道。
著者
2012.05.10于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