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调查与社会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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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调查资料的分析

在整个社会调查过程中,资料的整理与分析实际上起着由调查阶段转入研究阶段的中间过渡的重要作用,是社会调查的中间环节。

一、调查资料的整理

1.调查资料整理的重要意义

资料整理,就是根据调查研究的目的,运用科学的方法,对调查来的大量原始资料进行检查、核实、分类、汇总及编辑的全过程。目的是使资料更加系统化、条理化,以便进一步深入分析。广义地讲,调查资料的整理实际上指在资料分析之前所做的所有准备工作,它既包括对定性资料的分类简化,也包括对定量资料的汇总和分组。实地调查收集而来的资料往往数量繁多,种类庞杂,不可能马上就着手做资料分析,因此需要有一个将资料分类、简化、归档的过程,这就好比图书馆的书目索引,人们可以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方便地找到自己所需要的书目。

资料整理是从调查阶段过渡到研究阶段、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重要环节,也是提高社会调查研究的信度和效度的重要步骤。资料整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资料分析和研究结论的可信性与准确性,其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资料整理是提高调查资料质量和使用价值的重要手段。由于从各种具体单位调查得来的原始资料是相对分散和零乱的,而且还可能存在一些虚假、短缺、冗余等现象。除了在调查阶段组织调查人员就地自检、互检和派专门人员进行抽查外,还必须在研究阶段的开始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整理,以区分资料的真假和粗精,消除资料中的假、错、缺、冗等现象,以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必要时还要组织力量进行补充调查,以保证调查的真实、准确,促使调查工作更全面、深入地发展。

第二,资料整理是分析和研究资料的重要基础。必须把各种错误,特别是数据上的错误消灭在统计分析和思维加工之前。实践证明,如果到统计分析和思维加工过程中才发现调查资料的错误,再去改正调查资料的错误,那就要花几倍甚至是十几倍的时间和精力去返工。因此,在开展研究工作之前,一定要认真鉴别、整理调查资料,坚决修正或淘汰一切不合格的资料。

第三,资料整理是保存资料,进行补充调查或类比调查的客观要求。社会调查的原始资料,不仅是当时调查的客观成果,而且对以后同类社会现象的调查具有重要参考价值。资料整理以后,无论结果怎样,都可以作为补充调查或类比调查的参考材料。因此,每次社会调查都应认真整理调查的原始资料,以便于今后的长期保存和深入研究。实践证明,一份真实、完整的原始调查资料,往往具有长久的研究价值,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其价值将会越来越大,特别对于同类型的调查研究更是如此。

2.调查资料整理的一般原则

对调查资料进行整理的主要任务就是按照某一标准将调查资料划分为不同的类或组,使调查资料的各种特征体现出来,以便于人们鉴别、判断和分析。在调查资料整理过程中必须坚持和遵循以下原则:

(1)真实性原则。整理出的社会调查资料反映的必须是确实存在的事实,而不是虚假或主观杜撰的情况。如果整理出的资料不真实,那么将比没有调查资料还要危险。因为资料不真实,造成后面的分析研究也是虚假的分析研究,结果使其分析研究会是一种负效劳动,而且最后还会得出错误的结论,给其他工作带来严重危害。

(2)准确性原则。事实要准确,特别是数据更要准确。如果事实和数据准确无误,将使后面的分析研究结论科学正确;反之,如果事实和数据含混不清,模棱两可,那么,据此作出的研究结论就会很成问题。

(3)完整性原则。所需要的资料,在社会调查研究阶段要尽可能地收集齐全完整。然而,资料是否完整,在整理时就应把住关,倘若不完整,缺什么,就要提出作补充调查。只有保证在资料完整的情况下,才能概括出正确的结论。倘若资料残缺不全,只能反映调查对象的部分情况,以此为依据作结论,就难免犯以偏概全的错误。

(4)简明性原则。简明性原则是指整理调查资料,要尽可能简单、明确,并使它系统化、条理化,以集中的方式反映调查总体的情况。如果经过调查后的调查资料依然支离分散、杂乱无章,从中看不到反映全貌情况的资料,其资料就不能为下一步研究分析所用。

3.调查资料整理的一般程序

社会调查所收集的资料一般可以分为数据资料和文字资料。数据资料一般是通过结构化的调查问卷及访问表格得来的,它涉及大量调查对象,对此可进行统计分组和汇总。文字资料则多为无结构的观察、访谈材料和文献材料,一般是少数典型或个案的材料。这两类资料的整理虽然方法不同,但整理的过程大致相同。

数据资料整理的一般程序是:

第一,审查所收集的资料是否切合调查研究目的的需要,是否具有明确的调查目的和正确的调查方法与手段。

第二,对原始资料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一是从逻辑上检查资料的正确性和完整性;二是从内容上检查资料是否有遗漏、笔误或表述错误,若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第三,选择合适的分组标志,对原始资料科学地进行分类分组。标志一般可以分为数量标志和属性标志。凡用数量界限将总体各部分区别开来的标志称为数量标志,如按年龄大小分为若干组;凡按属性类别不同将总体各部分区别开来的称为属性标志,如按照性别的不同分为男、女两类。

第四,对各不同分类分组的资料进行统计汇总,以便以集中方式反映调查总体。汇总的方法主要有手工汇总和计算机汇总。

第五,将能以集中方式反映调查总体的汇总资料,通过不同的方法作出显示工作。

文字资料整理的一般程序为:

第一,对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检查、核对,如观察记录是否带有个人偏见、被访者是否如实反映情况、文献来源是否可靠等。

第二,从原始材料中摘取与研究目的有关的主要内容,对资料进行简化。这两步也称为“去伪存真、去粗取精”。

第三,按照主题、人物或时间对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建立资料档案。

二、调查资料的分析

任何一种科学方法的确定,都是以对客观事物的科学反映为根据的。客观事物的存在状况和发展规律,决定了人们必须采取相应的科学方法来了解认识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对社会调查资料的事实进行加工,在思维中整理分析这些事实也必须以反映这些事实的本性及其规律为基础。由于客观事物总是量的规定性和质的规定性的统一,因此,我们对事物调查资料的分析方法也必须是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的统一。这里侧重于说明调查资料的定性分析,也就是理论分析。

1.理论分析的特点

理论分析,是在统计分析的基础上,运用概念、判断和推理等思维形式,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和内在联系进行系统的分析,使之上升为系统化的理性认识的过程。理论分析的突出特点有:①概括性和揭示性;②解释性和系统性;③间接性和抽象性。

理论分析虽然不同于统计分析、定性分析,但它们不是相互对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的。进行理论分析,应结合统计分析、定性分析,只有这样,对社会现象的认识才能做到深刻、准确。

2.理论分析的作用

(1)补充数据描述的不足。数据本身是比较抽象的,它说明的问题往往不易看出来。通过理论分析,可帮助看懂统计资料,准确把握数据中所隐含的规律性的东西。

(2)揭示事物的本质。理论分析的基础往往是调查者运用多种方法收集来的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具有分散的、不系统、不集中的特点,很难直接从这些原始资料中看出事物的本质,必须通过理论分析,才能发现资料中所隐含的本质联系。

(3)作出研究结论。结论是调查的最终结果,要想得出科学的结论,既要以真实的事实为依据,又要以正确的理论分析为指导。

(4)解释研究成果。一方面要说明研究成果的理论贡献,即说明某项调查研究在理论上有哪些突破;另一方面也要说明研究成果的实用价值。

3.理论分析的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理论分析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要以真实、准确的调查资料为前提,而不能从主观需要出发,任意编造材料。

(2)理论指导的原则。对于相同的资料,采用不同的理论作指导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因此,要想使得到的结论具有科学性,必须以科学的理论作指导。

(3)全面完整的原则。理论分析要得出科学的结论,还要以全面的完整的资料为基础。片面的资料只能得出错误的结论。

(4)历史比较的原则。对所分析的问题不仅应了解它的现在,还要回顾它的过去和预测它的未来。这样所得的结论才具有历史的可比性。

4.理论分析的一般程序

(1)从总体上把握调查资料。理论分析是建立在对全部调查资料全面掌握了解基础之上的,第一步就是要对所有资料进行审查和阅读。审查就是看资料是否真实、客观,是否全面,是否准确,该修正的修正,该补充的补充,该剔除的剔除。阅读就是以较快速度通读有关资料,以了解调查资料的全貌。

(2)确定分析目的。确定分析目的,是指在审读资料后通过总体性思考,分析方案,重新审定理论分析的目标。在总体上把握了资料之后,形成了总印象,经过反复酝酿,会使这种印象升华,形成对资料的总的判断,根据现有资料能分析什么,能得出什么结论,分析结论有何意义等。

(3)选择适当的分析方法。调查资料不同,可采用不同的理论分析的方法。这些方法包括比较法、因果法、归纳演绎法、结构功能法等。

(4)分析资料。按照由浅入深、由个别到一般、由部分到整体、由简单到复杂的顺序和特点,对资料的理论分析可分为:个体资料与典型事例的理论分析、分类资料和具体假设的理论分析、研究结论及其意义的理论分析。

5.理论分析的方法

(1)比较分析法。比较分析法是确定认识对象之间相异点和相同点的逻辑思维方法。在调查资料的理论分析中,当需要通过比较两个或两个以上事物或者对象的异同来达到对某个事物的认识时,就需要采用比较分析的方法。比较分析法又可以分为横向比较法、纵向比较法和理论与事实比较法。

(2)因果分析法。因果分析法,是探求事物或现象之间因果联系的方法。因果分析法的种类分为:求同法、求异法、同异并求法、共变法和剩余法。

(3)归纳与演绎分析法。归纳法是从个别的、特殊的到一般的思维方法。根据归纳对象的不同特点,归纳法可分为:完全归纳法和不完全归纳法。演绎法是从一般性前提推出个别性结论的逻辑思维方式。演绎推理的类型有许多种,演绎推理可分为性质推理和关系推理。性质推理又可分为直接推理和间接推理。关系推理又可分为简单关系推理和复杂关系推理。

(4)结构功能法。结构功能法就是通过考察事物的结构和功能来认识事物和分析事物的方法。结构功能法的实施可按如下步骤进行:第一,事物系统分析,即明确结构和功能的承担者;第二,内部结构分析,考察各组成要素之间在形式上的排列和分布;第三,内部功能分析,考察各组成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和作用;第四,外部功能分析,考察事物整体对社会的影响和作用,即把研究对象和现象放在社会系统之中,考察它对社会各个方面的影响和作用。

以上是理论分析的四种常用方法,除此之外还有抽象具体法、辩证分析法、现象本质法、动态静态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