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本书的创新点
一、建立了高管薪酬和研发投资的关系模型,并进行了实证检验
在西方经典的薪酬设计作为激励机制,既包括长期激励也包括短期激励,研发投资由于其特殊属性,需要有相应的长期激励来对应。现有关于高管薪酬激励作用的论文借鉴了西方的经典理论,但无法体现出我国的制度和经济背景的影响,且目前的研究并没有得出一致的结论,专门基于高管薪酬对于研发投资的影响的文献较少。
本书首先从代理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公司治理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产权理论对高管薪酬对于研发投资的影响进行了中国情境化的理论分析,并进行了实证研究,并考虑了不同产权性质下上市公司的研发投资有无差异。
研究结果表明,薪酬机制作为一种重要的激励机制,在我国起到了激励作用,但作用程度有限。对比不同产权性质的上市公司,现金部分在国有上市公司起到了激励作用,高管持股在民营上市公司中更加有效。
二、建立了机构投资者和研发投资间的“选择与创造”模型,并进行了实证检验
机构投资者对于研发投资的影响,从现有的研究来看,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均没有得出一致的结论。很多研究并没有区分到底是研发投资较多的公司吸引了机构投资者持股还是通过机构投资者持股会促进公司的研发投资,并且也没有充分考虑机构投资者的异质性和不同产权性质对二者关系带来的可能影响。
本书首先从代理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公司治理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产权理论对机构投资者对研发投资的影响进行了中国情境化的理论分析,并进行了实证研究。借鉴唐跃军等(2010)、毛磊(2012)的观点,机构投资者会根据被持有公司的研发投资状况做出持有的决策称为“选择”,通过机构投资者的持股能够强化企业的研发投资,使公司加大研发投资力度的作用称为“创造”。本书构建了实证模型,对上述机构投资者的“选择”和“创造”分别进行了说明,并考虑了不同产权性质以及异质的机构投资者对于机构投资者和研发投资之间关系带来的影响。
研究结果表明,无论是机构投资者整体,还是压力敏感型机构投资者以及压力抵制型机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研发投资是存在偏好的,但这个关系仅存于民营上市公司,对于国有上市公司机构投资者的持有决策与该企业的研发强度无关。而从创造的角度本书得出的结果是认为机构投资者发挥公司治理的职能有限,无论是压力敏感型还是压力抵制型,其均与研发投资呈显著的负相关关系,且只有压力敏感型机构投资者对于国有上市公司的创造作用不显著,其余无论是国有上市公司还是民营上市公司均表现出了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因此,本书的证据从研发投资的角度观察未发现我国机构投资者目前已积极地参与到公司治理中且发挥了公司治理的作用。
三、建立了债务期限结构和研发投资的关系模型,并进行了实证检验
现有债务研究从机理、债务成本等对债务治理与研发投资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债务期限结构作为债务重要的特征之一,目前还无系统的对其与研发投资之间的关系进行的研究。
本书从债务期限结构的角度出发,对于我国上市公司研发投资的影响的机理进行系统的分析,从理论上明确债务期限结构如何影响研发投资,并结合我国的制度背景,区分不同产权性质发现债务期限结构对于研发投资有何不同的影响,并对其进行了实证研究,从而为如何从负债融资的视角来促进我国不同类型上市公司进行充分的研发投资提供依据。
研究结果表明,债务期限结构与公司的研发投资之间存在U型关系。针对国有上市公司,由于预算软约束现象的存在,真正破产机制无法发挥作用,无论是短期还是长期,债权的“硬约束”作用发挥非常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