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湖畔居民
磨坊的水塘里,游鱼如影,在暗处逡巡。我站在一旁观望。当年山谷里一片生机盎然,来往的修士也曾在水中惊起银色的活物。眼前这些青灰的鱼儿便是它们的后裔。四周万物齐喑,仿佛在缅怀那逝去的时代。远处的岸上,丛生的树木沉郁静穆,在晴日的照耀下岿然不动。密密茬茬的杂草仿如雕塑。塘中水波不兴,连小岛上的柳条都未见有任何微风掀动。只有一条细流自磨坊的引水槽涓涓而下,低声吟哦着往昔谷中喧嚣奔腾的生命。
我在桤树根上蹲了下来,凝望着这一切,耳中却突然传来一个声音,惊得我差点栽进水里。
“我说,你看什么哪?”这朋友是个年轻的农夫,身材结实,褐色的眼睛,皮肤本来白皙,现在已是晒得黑黝黝的,可仍旧看得见一块块雀斑。他这么吓了我一跳,心里头顾自得意,笑着望向我,眼神懒洋洋的,微微露出些好奇。
“这地方有年头了,刚才我正在想它过去的样子。”
他瞧了我一眼,笑容慵懒而宽厚,然后在岸边仰天躺了下来,口里说道:
“是个好地方,正好睡一觉。”
“你这一辈子从来就是在睡觉。要是有人能把你给搞醒我倒要乐了。”我答道。
他淡然地笑笑,把手遮在眼上,挡住阳光,过了一会儿才慢条斯理地说道:
“有什么好乐的?”
“因为你那时候的样子一定很好笑。”我说道。
两个人有一会儿都没出声。后来他翻了个身,用手指头在泥地上杵来杵去。
“我就知道,”他说道,语调一如既往地悠然,“老是嗡嗡嗡地这么吵,肯定是有什么东西。”
我望了一眼,只见他挖出来一个纸絮状的旧蜂巢,几只土蜂还在围着巢里的卵直打转。它们色彩艳丽,尾部仿佛在琥珀粉中染过似的。不过那些卵大都已空,蜂王也不在了,只有少许幼蜂还在攒着劲,挣扎着要飞起来。他看着这些小东西在草叶的影子里惶惶然来回穿行。
“到这儿来——到这儿来!”他嘴里说道,一边用草茎摁住一只可怜的幼蜂,又用另一根草茎去扒它叠在一起的蓝色翅翼。
“别折腾那小家伙。”我说道。
“没事儿,不会弄疼的。我就是想弄明白,是不是因为翅膀展不开,所以才飞不起来。好了——唉,不行。我们再找一只试试。”
“放过它们吧,”我说道,“让它们多走走,多晒晒太阳。才刚刚出壳呢,别逼着它们飞。”
可他却一意孤行,结果又折断了另一只幼蜂的翅膀。
“哎呀,可惜啦!”他说道,用手指碾碎了小东西。他翻看着蜂巢,在死去的幼虫周遭拉出一些丝状物来,漫不经心地打量着,一边问我对这昆虫了解多少。干完这些,他把蜂巢丢进水中,起身从马裤的兜里掏出表来。
“我刚才就觉着差不多要吃中饭了。”他向我笑道。“只要到了十二点,我一准能知道。你一起来吧?”
“我反正也要下来。”我说着和他一路沿岸边走,穿过了泄水槽上架着的木板桥。池塘一边是面狭长陡峭的斜坡,向下垂落到房子的花园里。坡上是片果园,果木林立,看上去灰突突的。
他家的房子很大,石头墙上爬满了常春藤和忍冬。门廊前种了株紫丁香,本来只守卫在一旁,结果现在枝条繁茂,都快把门口的过道给堵上了。我们穿过前花园,进到农舍的院子里,顺着砖石铺就的小路来到房子的后门前。
“帮我把门带上。”他领着我进门,一边转头说道。
我们穿过宽敞的洗碗间,进到厨房里。只见小女佣正急急地从抽屉里往外抽桌布,而他母亲,也就是那个长着褐色眸子的古怪小妇人,则手持叉子在宽大的壁炉旁左右徘徊。
“饭还没好啊?”他口气里带着一丝不满。
“还没哪,乔治。”他母亲抱歉道。“好不了,火怎么都烧不起来。不过也用不了多少时候了,稍微等一下吧。”
他一屁股坐到沙发上,拿起本小说看了起来。我本想离开,可他母亲执意要我留下。
“别走啊,”她恳请我道。“你待在这儿,艾米莉肯定高兴得够呛,她爸也一样。好啦,找地方坐吧。”
长长的窗户旁有把蒲草椅,我在那儿坐了下来,随时可以望见外面的院子。他一言不发地读着书,他的母亲全力以赴地对付煮土豆跟烤肉,我则自顾神游物外。乔治对四周的事情不闻不问,只是揪着自己的小胡子闷头看书,那副懒洋洋的样子叫人看了就生气。家里那只叫特雷普的狗在他裹腿上蹭来蹭去,时不时还够到旧马裤的膝部,可他却只对小说和胡子感兴趣,连伸出手去摸摸它的耳朵都不愿意。他粗壮的手指来回捻着胡须,光赤的胳膊上隐隐可以见到肌肉在红褐色的皮肤下弹动。屋外有棵巨大的七叶树,枝繁叶茂,绿莹莹的光彩透过头顶的小方窗渗进来,落在他乌黑的发梢上,在安妮从橱架里往下拿的碗碟和高大座钟的面盘上来回闪烁。厨房很大,桌子显得孤零零的,椅子没有沙发的陪伴,暗自神伤,黑洞般的烟囱则躲在一旁。小隔间的火炉边还有几把椅子,给火光映得红通通的。母亲就在那里忙得团团转。这里的情景可真算得上凄凉:铺地的灰石板凹凸不平,家具也毫无光泽,四下里空落落的,连墙角都似乎遥不可及。唯有印花布的沙发垫和扶手椅的靠垫露出些神采,在冷清的房间里红艳艳得夺人眼目。老旧的座钟上装饰着奇异的禽类,栩栩如生,有些人可能会为之发笑,在我则是无穷遐思的来源。
没一会儿,外面传来哗啦啦的声音,是沉重的靴子刮在地面上。他的父亲进了门。这是个健硕的农夫,半秃的头上零星地撒着几缕卷发。
“你好呀,西利尔。”他兴高采烈地说道,“你倒还没忘了咱们啊。”然后又转头对儿子道,“林子边上又种上好几排了吧?”
“已经搞定啦!”乔治答道,继续埋头看书。
“那就好,进展不错嘛!我跟你说,孩子他妈,兔子把咱家的萝卜都啃光啦!”
“早猜到了。”妻子答道,心思全在炖锅上。好不容易,土豆在她看来算是煮熟了。她这才端着热气腾腾的锅子走了出来。
饭菜摆上了桌。作为一家之主的父亲动手切肉。乔治从书中抬起头来,打量了一眼食物,然后又看起书来,直到盘子端到眼前才停下。女佣坐在窗边的小桌旁。我们开始进餐。砖石小径上有四只脚踢哒踢哒地走近了。先是个小女孩走了进来,后面跟着的是已成年的姐姐。小女孩一头褐色长发在水手帽下四处飘散。她满不在乎地把帽子丢到一边,坐下来就开吃了,嘴里喋喋不休地跟母亲说着话。姐姐二十一岁上下,冲我笑了笑,褐色眸子亮晶晶的,先去洗了手,然后才回来坐下,愁眉苦脸地望着自己盘里半生不熟的牛肉。
“肉这么生,我可吃不下。”她说道。
“这样吃才好呢。”哥哥说道,他吃得津津有味。“吃了长劲儿,好有力气教训熊孩子啊。”
她把肉盘推到一旁,开始吃起蔬菜来。她哥哥却又盛了盘肉大吃特吃。
“我说,咱们的乔治哥哥,能劳您大驾给某人把肉汤倒点来吗?”小妹茉莉一副委屈样。
“那还用说!”他答道,“肉要不要也来一大块?”
“不要!”十二岁的小妇人嘴下毫不留情,“我瞧你自己吃都还不够呢!”
“这话说得可厉害了!”他一边嚼着肉一边说道。
“比你还厉害?”姐姐艾米莉含讥带讽地刺儿他。
“那当然。”他答道,一脸臭屁样。“我看都赶得上你了。谁叫她在你班上读六年级了呢!我倒是想吃土豆来着,可是妈妈啊,你得给我找到个熟了的才行。”
“唉,乔治,应该都熟透了,煮那么久应该熟了才对。那边,那几个都熟了。瞧这个,这个软透了。我都已经煮得够长了。”
“妈你用不着跟他赔小心解释啥。”艾米莉不耐地说道。
“看来今早那些小孩子又把她给惹毛了。”他毫不在意地自言自语。
“可不是,”茉莉也来凑趣,“她给个小毛头鼻子上来了一下,血流得嗒嗒滴。”
“那个臭小子!”艾米莉食不下咽地说道,“欠揍得很。班上那几个小子,有些真是,真是——”
“不是人养的。”乔治帮她接话头,可她却不愿意搭茬。
父亲坐在那里哈哈大笑。母亲则望着女儿,面露愁容。女儿耷拉着脑袋,手指在桌布上画来画去。
“比上批学生还糟糕吗?”母亲柔声问道,语气里透着担心。
“那倒没有,都差不多。”回答很是简单含混。
“她就是想揍他们罢了。”乔治说道。他看了眼糖罐,又瞧了瞧自己盘里的布丁,发声道,“安妮,拿点糖来吧。”
女佣才从角落里的小桌子边起身,母亲已忙不迭地跑去碗橱那里。艾米莉三口两口吃完饭,气鼓鼓地对他道:
“我看你最好长点教养,治治自以为是的毛病。”
“噗!”他不屑一顾地说道,“长了教养又怎么地,用不着教养我也能把一堆小屁孩揍得鼻血长流!”
“但凡你有点教养,也不会像现在这样跟长了膘的牛犊似的一个劲瞎哼唧。”她接着说道。
两个人你来我往的交锋让茉莉笑得停不下来。而母亲则战战兢兢地站在那里盯着小女儿,生怕她呛着了。
“你这是在笑话我吗,艾米莉?”他看着笑得直不起腰的小妹妹说道。
艾米莉没耐心跟他扯下去,顾自离了席。家里的两个男人很快回到休耕的田里去侍弄萝卜了。我跟着两个女孩子一起顺小路走,她们要回学校去。
“不管他说啥做啥,我见了就来火。”艾米莉气呼呼地脱口而出。
“有时候他就是头猪。”我说道。
“没错!”她重重地说道。“老是高高在上,自命不凡,我简直忍无可忍。可他脑子好使,我斗不过他。而妈妈还总是对他低三下四的!”
“所以你就气疯了。”我说道。
“真是气疯了。”她重复道,情绪上扬,声音都有些发颤。我们默默地走了一段路,然后她又开腔了。
“你写的诗有带过来吗?”
“没有,不好意思啊,我又给忘了。现在其实都不在我手上,已经给别人了。”
“可你答应过我的。”
“唉,你也知道,我这人说话经常不算数的,缺乏责任心哪,跟阵风似的,吹到哪儿算哪儿。”
她眉头紧蹙,焦躁得厉害。我觉得她大可不必如此难过。在大路拐角处分手的时候我还能感到她的怨念如同针一般扎在我心上。每次分手我都能感受到她无声的责难。
我穿过晶亮的小溪。溪水是从杂草丛生的低浅池塘里淌出来的。阳光下,踏脚石闪着白光,溪水昏昏欲睡地在它们身边游弋。花间有一两只蝴蝶闲荡,领我走上山坡,那飞舞的靓影在晴蓝的空中似乎都看不分明了。我穿过田地,太阳就在头上,一时感觉天地有如一只大碗。到后来才总算进到林子里,橡树弯着腰,撑起一片宜人的荫蔽,感觉像是走进了洞穴。这里的一切都是那么静谧清凉,我的步子都快迈不动了。凤尾草向我张开怀抱,林子的酥胸满溢着芬芳。可我还是不断前行,因为有一支苍蝇的大军不断催赶着我,用游击战术袭击我的脑袋,直到走过花园里那几棵杜鹃以后才放过我。不消说,准是丽贝卡的那些糖醋罐子引开了它们。
我家是栋低矮的红砖房,屋顶凹陷,颜色暗沉。此刻它正在日光中打着盹。林中的枫树枝叶扶疏,正好探出遮阳,让它睡得愈发踏实。
餐厅里空无一人,不过能听见小书房里缝纫机转动的嗡嗡声,仿佛有只怀恨在心的大飞虫在空中盘旋,声音由响渐弱,最后停了下来。之后,客厅里的钢琴底端的四五个低音键响了起来,琴声逐渐高亢,直到所有音阶都弹过一遍,就像是有只肥硕的青蛙,一步一跳,从琴键的一头一路蹦到另一头。
“肯定是妈妈在打扫客厅了。”我心里想道。老钢琴许久没有奏过,一下子入耳,让我不禁有些错愕。那琴上一直遮着条绿色的丝罩——其实一眼望去跟古铜色一般无二,只有拨开褶皱才能看得清楚。可这丝罩下的声带却像是老妪干哑的嗓门,发出的声音单薄难听。这是属于我母亲的小钢琴,时隔日久,琴齿愈发枯黄,细腿也愈发消瘦了。真是可怜的老东西,拉蒂轻巧的手指逗弄它的时候只能胡乱尖叫几声,因此那古板的褐色双唇总是紧闭着,只有掸子伸进来除灰的时候才勉强张开。
可现如今这老姑娘一般的小钢琴却又重整旗鼓,叮叮咚咚地吟唱出一首维多利亚时代的曲子。我觉着抚琴的一定是位端庄娴静的小妇人,两颊搭着一串串啤酒花般密实的卷发。这首小曲让我感到似曾相识,意犹未尽,一时却记不起来哪里听过了。我呆站在那里,回味着模糊的感觉。丽贝卡进来把桌布撤走。
“是谁弹琴啊,丽贝卡?”我问道。
“你妈呗,西利尔。”
“可她从来不弹琴的。我都以为她不会哪。”
“哈,”丽贝卡答道,“你都不记得了。那时候你还小哪,经常坐在那儿靠着她的裙子,手里拿本祈祷书玩儿,而她呢,就给你唱歌。你不记得了,那时候她一头长长的卷发,就像褐色的丝绸一样。你不记得啦,她那时候常常弹琴唱歌的。那会儿拉蒂还没生呢,而你爸还没——”
丽贝卡转头离开了房间。我去客厅那里张望了一下。母亲坐在褐色的小钢琴前,唇间含着笑意,胖乎乎的手指抚在琴键上,略显僵硬。此时拉蒂飞一般跑过,伸出手臂环在母亲颈上,一边亲她,一边说道:
“哎呀呀,真是想不到,亲爱的妈妈弹琴啦。嘿,你这个小女人,会这一手还一直瞒着我们啊。”
“我也不知道自己还能弹啊,”母亲挣开她,笑道。“我就是想瞎试试,看这首老曲子还能不能弹出来罢了。我学它的时候还是个小女孩呢,就是在这架钢琴上学的。那时候这钢琴的音色已经不行了。不过我也只有这么一架。”
“继续弹啊,亲爱的,弹下去吧。很好听,像虹彩玻璃碰到一起一样清脆。而且你在钢琴前的样子特别古雅。快弹下去,亲爱的。”拉蒂求恳道。
“不弹啦,”母亲道。“指头一摸这些旧琴键,人就伤感起来了。老妈都一把年纪了,你可不想看见我哭鼻子吧。”
“什么一把年纪嘛!”拉蒂亲着她抱怨道。“你都还年轻着呢,弹首小浪漫曲还不是手到擒来?跟我们讲讲吧。”
“讲啥啊,孩子?”
“讲讲你以前都弹什么来着。”
“那可是猴年马月的事情了。老妈五十好几的人了,手指头早就僵了。西利尔,你去哪儿了,怎么才回来?吃饭的时候都不见你的影儿。”
“只是去了斯特利磨坊一趟。”
“就知道。”母亲冷冷道。
“就知道什么?”我问道。
“然后艾米莉去学校,你就紧着跟出来了,是不是?”拉蒂道。
“确实如此。”我说道。
她们还生上我的气了,这两个女人。我咽下心中升起的那丝不满,解释道:
“他们硬要留我吃中饭的。”
母亲不作声,看来是不愿意就这么轻易放过我。
“那个眼高于顶的乔治找到女朋友了吗?”拉蒂问道。
“还没哪,”我答道,“照他现在这个样子,谁都看不上,恐怕一辈子都要打光棍了。”
“我就搞不懂了,他们到底有什么好,勾得你一天天都往那儿跑。”母亲道。
“不要这么刻薄嘛,妈妈。”我答道,有点愤愤不平。“你明知道我喜欢他们的。”
“你喜欢那个女人,这我一早就知道。”母亲讥讽道。“至于那个小崽子,什么规矩都不懂,全是给他妈宠坏了,已经无药可救。我就是弄不明白,你这么巴巴地凑过去讨好他到底是为啥。”母亲鄙夷地抽了抽鼻子。
“他长得倒是帅气。”拉蒂笑道。
“要是能得到小姐您的调教,他肯定能活出个男人样来,这是毫无疑问的。”我向她鞠了一躬,口中挖苦道。
“本姑娘对此不感兴趣。”她同样意含嘲讽。
然后她甩了下头,问母亲道:“我穿哪件裙子好呢,妈妈?”秀发在阳光下四散开来,有如一片飘逸的金光。
“这种事不要问我。”母亲答道。
“我想穿那件淡紫色的,不过日头这么大,肯定要褪色了。”她若有所思地说道。她个子很高,差不多有六英尺,不过身材很苗条,满头的金发在靠近发梢的地方越来越呈暗褐色。她的眉眼很美,鼻子略微逊色一些,双手也都很漂亮。
“你这是要去哪儿啊?”我问道。
她不应声。
是去谭沛思家(注:即来思力一家,姓潭沛思,住在高关庄。)吧!我说道。她还是不接茬。
“你看上他什么了,我就瞧不出来他哪点好。”我接着说道。
“瞧不出来才对,”她说道,“他跟大家一样好——”我们俩都笑了起来。
“我可没对他动心,”她脸红了起来,“不过就是去那儿打场网球罢了。你要不要一起去?”
“你这么说就不怕我答应吗?”我问道。
“哈!”她摆摆头,“你来大家才高兴哪。”
“口是心非!”我哄笑道。
她冲我笑了一番,红着脸跑上楼去了。
半个钟头之后,她把脑袋探进书房里向我道别,其实是想看看我对她的扮相是否满意。她一身素净的亚麻长裙,头戴镶花的帽子,十分清新可人。我打心眼里为她感到自豪。她肯定知道我就一直站在窗前目送她离开,因为到了两株粗大的杜鹃之间她朝我挥了挥臂,露出蕾丝连指手套来,然后就像朵娇艳的花儿似的闪耀着光彩穿过葱翠的榛树林一路前行了。她要去的地方在斯特利磨坊的反方向,要穿过一片树林,沿红色大道经过树木稀疏的空地,一直到公路上。这条路绕在我们那个小小的幽冥湖一端,长约四分之一英里左右。这里总共有三个连在一起的池塘,幽冥湖只是其中位置最低的一个。另外两个是斯特利磨坊用的上游和下游水塘。幽冥湖有一英里长,约半英里宽,在三个池塘中是水域最大也是最秀美的一个。而我们家旁边的树林就一直绵延到湖边。湖的另外一面,最远的角落处有座小山,山上矗立的房子就是高关庄了。它高高在上,仿佛睁着一只眼睛,从水面上望过来。而我们的房子林边苑则时不时地透过林间的缝隙偷瞧它一两眼,抑或是斜着眼瞟一下那个高傲的家伙。
我瞧见拉蒂像片远帆沿湖岸漂移,那阳伞仿如在水中游动一般。她穿过了松木丛中的小门,爬上陡直的田地,接下来就给高关庄旁的树木包裹起来了。
而此时的来思力正摊开手脚,坐在一张折椅上,脚下是草地,头上是紫叶山毛榉,嘴里叼着支雪茄,燃着红光。他瞧着烟灰在温暖的日光下变成奇异的灰白色,心里还在为内尔·薇切丽难过。他早晨才送她去车站。这火车晃啊晃地把这姑娘越送越远,她肯定是心如刀绞吧。这年头的女孩子,为了个男人简直就像没头苍蝇一样。不过她的确是一个可爱的小家伙啊。不行,他还是叫玛丽写封信给她吧。
大道上飘动的阳伞映入眼帘,他赶忙假寐作沉眠状,只在眯缝的眼中瞧着拉蒂走近。而她呢,发现自己的守护人居然衔着雪茄大失庄严地睡着了,对他未能剪灯相迎(注:《圣经·马太福音》二十五章中的典故,讲十童女剪好灯芯迎接新郎,愚钝的五个因为疏懒没给灯上油,错过新郎,结果未能进入宴席,以此比喻入天国须勤勉,不然便会错过时机。)倒也并不介意,却去蹑手蹑脚地折下一枝紫丁香。那上面象牙色的花苞还未绽出那甘甜的芬芳来。我不晓得她真的挠到他之前他的鼻尖为此熬得痒了多久,不过他还是很有毅力地坚持下来了,直到花苞扫到他为止。然后他假装惊醒,大叫起来:
“拉蒂!我正梦见有人亲我呢!”
“亲你鼻梁吗?”她笑道,“是谁在亲你啊?”
“那就要问谁挠我鼻子了呗。”他笑道。
“我不过是碰了下你的鼻子而已,所以你梦到的应该是——”
“快说是谁!”
“斯洛普医生(注:爱尔兰作家劳伦斯·斯特恩(1713-1768)小说《项狄传》中的人物,为主人公项狄接生,结果夹断了婴儿的鼻梁,只能用鲸鱼骨修补。”)!她答道,自顾笑着合上阳伞。
“这是哪位绅士,我可不熟。”他说道,心下揣测她这是不是在嘲笑自己的鼻子难看。
“没有啦——你的鼻子还是很有古典美的,”她答道,亲热地瞄了他一眼。这种眼神最是勾魂,他瞬时就阴霾尽去,光彩四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