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来历
“赶紧吃,吃完就老实呆着,我们可没空看着你。”一名警察推开帐篷的门走进来,端着个铁盘子放在折叠桌上。
“你们是狱警吗?”我问。
“不是。”他答。
“那为什么要像看守一名犯人一样看守我。”我问。
“我们不是狱警,可你是真正的罪犯。”他想了想,说。
“我怎么……”唉,算了,没必要和他争论了。我捧过铁盘上的几个大碗,有我已经三年没吃到的大米饭,还有好多这个山谷里没有的青菜。我呆住了。
“你们这些菜是哪来的?”我抬头问。
“当然是我们自己带的了,你以为这荒郊野外的会有这么新鲜的蔬菜吗?”警察刚要离开,却被我叫住,不耐烦地答。
“那,这个肉是?”
“獭子肉啊。”
“你们没有带肉来么。”
“带是带了,但速冻的猪肉哪里有野生的獭子肉香啊!用大锅炖后满嘴冒油,比饲料喂起来的肥猪好吃多了。”他摆摆手,“行了,问这问那的,有的吃就不错了。”
我看着碗里红彤彤的狼獾肉,怎么也下不去筷子。
哦,我居然不会用筷子了。
我扒了扒菜,其实菠菜萝卜什么的不也挺好吃么。
我饿得不行,哪还管这菜好不好吃,连连往嘴里塞。这大米饭,确实要比粗糙硌牙的芦米和大麦好吃多了,水稻不愧是国人首选的主食。还有这菜,有了精盐和酱油醋味精等等调料的调味之下,简直是人间美味啊。
其实,这些都是大锅菜,因为人太多,不能供不应求,而大锅菜味道和家常菜比起来差了不止一截。但是由于太久没有吃过烹饪的菜了,别人眼里可能就是普通的炒菜,在我这里却是人间佳肴。
我狼吞虎咽,不到一分钟扫光了碗里的饭菜。我咀嚼着,吞下一大口,噎了半天。与狼共生时间长了,吃饭的速度一直减不下来,主要是害怕进食的时候发生危险。
我看着唯一一碗的肉,肥瘦相间,深褐色的肉皮泛着亮光,汤也是红褐色的,部分配菜散落其中,大块儿的肉颤一碰颤巍巍,不愧是野生的凶兽狼獾。作为野兽,它们长时间食不果腹,所以几乎没有肥肉,再加上经常奔跑,全身的肉都紧致无比。尚未凉透的肉还飘着香味儿,但是我却没有一丝想吃的欲望。
这可是迷幻雾林里唯一的猎食者啊,它虽然个头不大,但是能上树能下水,奔跑起来速度不亚于猞猁,尤其是它的胆量,一只狼獾敢于和比自己大七八倍的狮子和熊抢食吃,就是这样一只猛兽,只需要一发子弹,马上就会成为人类的猎物。
我心里很不是滋味儿,我相信只要是在大自然中生存过的人,都会理解这种无奈。我扬手把狼獾肉扔出了门外。
“啊喂!你小子怎么浪费啊!”我听见了尖声的嚎叫。
……
天渐渐地黑了。我在帐篷里闷了一天,想推开门透透气。本以为要被门口的两个警察训斥一顿,但当我打开门的时候,一个人影都没有。
难不成这是个逃跑的好机会?
我抬头看着月亮,它现在只剩下了一弯光亮,很快就要完全隐匿在暗夜之中了。这说明距离全黑之月没有几天了,如果到时候所有的动物还要聚集在七棵树,它们可就遭殃了。
“嗨,你怎么出来了。”远处传来声音,把我吓了一跳。我一激灵,连人都没看到就开始往帐篷里退:“我我我就透透气,马上回去……”
这时候我看到了来人,并不是上午那两个警察,而是余前身边那个警官。他走进来,顺手拉上了门:“我们交班了,他们两个去吃饭,我来替他们的晚班。”
“你不是警官吗?”我问。
“警官也是警察,和大家没什么区别,都应该尽自己的职责。”他坐在我的对面,从包里拿出了一瓶酒和几碟小菜,“喝点?”
我愣了一下:“可以吗?”
“当然。”他把酒瓶启开,“我叫郑毅,是警察局的局长,随探险队来探索无人深山,保护他们安全的。”
这突如其来的自我介绍让我又愣了一下,我支支吾吾半天方才开口:“啊……唔……我,我叫郎桐,一个打拼的上班族罢了。”
“你是怎么到这里来的呢?”郑毅好像对我的经历很感兴趣,摆放了俩酒杯,满上了酒。
“我……”我想了好久,在山谷里做野人做久了,我甚至忘记了我原本的职业,“我在南方上班,两年前的中秋节开车回家过年,结果堵车,我只好走山路回家,但是那天下了大雨,我就翻车跌进山谷里了。”
“唔……我好像有印象,那天大雨淹了好多街道,车都成了船……”他托着腮,“不过从这么高的山上翻下来没死,你也算命大啊。”
“是啊,但是活下来活得也很苦啊。”我点点头。
“我看你和狼似乎有什么亲密的关系,可以给我讲一讲吗?”郑毅抿了一口酒。
我皱眉道,“你想套我什么话?”
他笑了一声:“我和他们可不一样,之前在你嘴里听说到你好像很关心其它动物的生死存亡,你杀人也是因为给它们报仇吧。”他又喝了一口酒,“我可不是你眼里的仇人,打猎伐木这种事我都没参与过——我是一名警官,我只要保护人的安全就可以了。所以我在我的职业上是与你为敌,但是我也算得上你的知音?”
我瞥了他一眼:“是嘛?”
“正如我的名字一样,我可以毫不含蓄地说,我是个正义的人,不仅仅是对人。但是你知道,我作为一群人其中的一个,我总不能与所有人对抗。”郑毅眯着眼睛,递给我一支烟,“如果我们俩互换身份,我也会像你一样嫉恶如仇,而你也会和我一样默默无声。”
我已经不会吸烟了,便轻推开了他的手。寻思了一下,确实也是这个道理。
“所以可以给我讲一讲了吗?”他举起酒杯,“我只是好奇,不会告诉任何人。”
我也举起杯,和他碰了一下:“其实,说起来挺长的。”
我们边喝边聊,我把我如何遇到了狼、如何和狼们培养感情、又是怎么离开了狼都告诉了他。酒过三巡之后,我把这三年几乎所有的经历都吐露出来,我好久没有这么畅快地聊过天了,也可以说我已经将近三年没有人可以交谈了。我心里所有的欢、所有的苦、所有的思念和不舍从来没有人可以倾诉。
“那你们又是怎么来到这里的呢?”我微醺地拄在桌子上,反问他。
“之前啊,我们HEB省警察局接到报案,说是这座山又有人失踪了。”郑毅说,“其实在我没接手警察局之前,就有过很多例案子,都是在这座山失踪了人,而且每隔两三年就会有一起,我们不得不重视起来。”
“所以上级就派了探险队的人来这座山探险,希望能找到其中的蹊跷。因为他们知道世界五大死亡谷的故事,害怕他们葬送在这里,就让警察们一同前往保护他们的安全。其中有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头头,他叫余前,曾经是个毒枭,出来之后上级看中了他的胆识和性格,让他当了特种兵。退伍以后拿了种种功勋,靠此和各级领导混好了关系,因此近年来他的所有罪行——车祸、强奸、偷猎,通通被抹去了。”
“他自然而然被上级选为我们的领头人,来到了这座山探险。一开始绕了很多的弯路我们都没有发现不对劲,后来绕回了明明已经来过两次的路,但路况却不大相同,从不靠山体的一侧出现了一条岔路。余前胆子大,带着我们直接扎了进去,来到了这座山谷。我们下来了之后身后明明还有上去的路,但是探索了一圈以后却怎么也找不到回去的路了,我们甚至觉得我们像那些失踪的人一样栽在了死亡谷。”
“山谷确实像个宝地,从外面看就是一片密林,进来以后才发现这里太美了,树长得比种植园的还要茂盛。余前吸过毒,所以知道经济很重要,自然没放过所有值钱的木柴。当然了,对于动物的皮毛他也要卖个好价钱,那些野味儿他也没放过。他连人都杀过,而且偷猎是老本行了,这些生命对他来说更不值一提了。可以说是视生命如粪土,只有野生动物身上有有价值的东西,说杀就杀。”
我点点头,将酒杯里的酒一饮而尽:“怪不得他根本就不重视你们警察和探险队人的命呢。可真是个十足的怪物。”
“但是余前这个人很重情义,如果跟他处好了关系,可以说为你赴汤蹈火。而且这个人胆子足够大,什么事都干的出来。”郑毅也把最后一杯酒饮尽,“但是和他作对的人最后都没有好下场,他的后台硬得很。”
“这样的人,就算对我再有情有义,我也不愿意和他做朋友。”我摇摇头,摔了杯子。
“行了,看你也醉了,好好休息吧,我知道你很想走,但是我不能让你走。不然,余前会要我半条命的。”郑毅摇摇晃晃站起来,“这里空了很多帐篷,被子啊餐具啊什么的都有的是,你缺什么和我说就是了。”
我点点头,半个脑子已经睡着了。
“你最好别想跑了,到了时候和我们一起出去,也别连累了你那些狼。”他站在门口说。
我已经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