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童真年华
拾荒少女和她的宝贝
除了书籍,三毛最爱的就是拾荒。她在《痴心石》里写道:“我捡过许多奇奇怪怪的东西回家。”
还在读小学的三毛,即便跟一群孩子穿着同样的校服出现,她也绝对是人群里的亮点,能让人一眼就发现。每当放学的铃声响起,别的小孩“呼啦”一下,像小鸟一样朝着家门口飞,三毛也“呼啦”一下像小鸟,却朝着田野里飞。
在田间的小径上,三毛慢悠悠地散着步,东瞅瞅西看看,路边的野花,池塘里的小青蛙,她每个都要打声招呼,等到家时,手里一准儿握着满满的“宝藏”,大丰收时,书包往往会被塞满。
她的宝贝虽不起眼,却是她的挚爱。有时候是一颗淡紫色玻璃球,有时候是一枚生锈的别针,有时候是小狗掉落的一颗牙齿,有时候是一个别人没用完的铅笔头……运气好的时候,她会在地上捡到一毛钱,这时三毛会尖叫着从地上跳起来,因为她可以拿这一毛钱去家门口附近的书店租一部好书看。
三毛捡来的东西,几乎都是别人故意扔掉的或者自己从未见过的。那些东西,只有三毛这个有心人才能捡到,也只有她才能注意到。三毛以此为荣,认为这是一种浪漫的行为。
三毛爱读书,但不喜欢教条的课本,所以成绩平平。不过,得益于自小徜徉于书海,三毛的作文极其优秀,经常被老师拿去在课堂上朗读,作为同学们写作的最佳范本。一次作文课上,老师给的题目是“我的志愿”。“真是合乎自己心意的题目。”三毛这样想着,并且交出自己的答案。
“我有一天长大了,希望做一个拾破烂的人,因为这种职业,不但可以呼吸新鲜的空气,同时又可以大街小巷游走玩耍,一面工作一面游戏,自由快乐得如同天上的飞鸟。更重要的是,人们常常不知不觉地将许多还可以利用的好东西当作垃圾丢掉,拾破烂的人最愉快的时刻就是将这些蒙尘的好东西再度发掘出来,这……”然而,兴致勃勃的她还未读完,就被老师扔过来的板擦给打断了。老师十分生气:“如果将来拾破烂,还要到学校读书干什么,给我重写!”在老师眼里,所谓的“志愿”一定要远大才行,三毛这样优秀的好学生,怎么能够去拾破烂。
三毛被突如其来的老师的纠正给吓到了。在老师的“威逼”下,她只好屈从,将“拾荒”这个本真的意愿抹杀掉,重新换上一个干净且符合老师预期的志愿——医生。果然,这次老师多云转晴,又开始对三毛露出可爱的笑脸。但她实在太笨,竟没有发现,就在自己感到满意时,一个孩子的心里正在下雨。
“大人为什么总是喜欢把自己那一套世界观强加在孩子身上呢?对于一个人来说,最重要的难道不是内心深处真正喜欢的东西吗?”三毛郁闷地想,对于当时年幼的她来说,这简直是奇耻大辱。
三毛喜欢拾荒,是因为她手上的每一样小玩意都来自于美丽的大自然,它们是靠她敏锐灵活的双眼才被发现。忽而想到梁文道钟爱的“淘书”,淘书之所以会是一件喜人的事,正是因为那东西不是平白无故得来,而是经过一番仔细地寻觅与侦查,是淘书者的人格魅力才促成自己与书籍之间的一段缘分,对三毛和她拾荒得来的小玩意来说,又何尝不是如此?三毛喜欢大自然,清新的空气,盛开的鲜花,生机盎然的大森林,在这一片宽广的天地,三毛可彻底放松心情,大有作为。最重要的是,大自然是宽厚的,始终无怨无悔地包容着每一个热爱她的人。
拾荒为三毛增添许多生活乐趣,给她宝藏,更给她一双火眼金睛,一双巧手。成年后的三毛,依然保留着拾荒的习惯,同住的朋友丢掉的旧衣服、毛线,甚至杂志,她都收拢了,夜间谈天说地的时候,这些废物,在她的改装下,变成了布娃娃、围裙、比基尼游泳衣……离开台湾前,这些东西被她当作宝贝一样托付给父母照顾,并且要二老一再保证即使搬家也不要丢弃它们。
后来,在那段最为人熟知的,三毛一生中最为浪漫的与爱人定居撒哈拉的日子里,她的拾荒技能得到最好的展示,也发挥出最大的功效。彼时因荷西没什么积蓄,两个人只好在坟场区租下两间房子,和当地的土著沙哈拉威人聚居在一起。三毛与荷西的家对面是一个大型垃圾场——换作其他人,或许会感到胸闷和憋屈,但对三毛来说,却无异于是上天的恩赐。为表达自己对它的喜爱,三毛还特地美其名曰“世界上最美丽的花园”。
三毛在这座垃圾场里发掘了许多生活用品。一块腐烂的羊皮,捡回来煮煮洗洗,晒干之后就变成一个舒适的坐垫;几个大大小小废旧的玻璃瓶,将它们刷洗干净,就变成了花瓶。三毛将从屋后采摘来的一丛怒放的野地荆棘插在花瓶上,瞬间为整个房间营造出一种别具一格的诗意。
就像这些垃圾确实曾经被它们的主人宝贝过一样,三毛正是有这样玲珑剔透的心境,才会对被遗弃的东西产生怜惜之意。每一件她捡回来的东西,背后都有不同寻常的故事,那是多少金钱都换不来的。这样喜欢倒腾旧东西的三毛,偏偏遇上大学时学机械的荷西,两个人算是百搭中的百搭。荷西有一双可以化腐朽为神奇的手,三毛捡回来的破烂,经过他的一番修整,都能脱胎换骨,重新焕发生机。三毛捡回来的木板,荷西可以改造成一张桌子;三毛捡回来的树枝,荷西可以改造成很有特色的艺术品。
最让三毛感到满意的是,母亲缪进兰在海边散心时,偶然获得的两块漂亮的彩石。大概是想到女儿有拾荒的喜好吧,缪进兰在遇到这两块石头时,第一时间就想要送给三毛。后来,三毛果然收到了母亲从台湾邮寄来的石头,拆开包裹第一眼看到它们,三毛快乐得手舞足蹈,简直像个孩子。为了表达对两块石头的喜爱,三毛为它们取名“痴心石”,大概她是想要表达自己对于拾荒这一志愿痴心不改吧。
人们常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三毛凭借拾荒的爱好,在大迦纳利岛结识了有同样兴趣的瑞士人希伯尔。两个人还曾约着比赛,结果是三毛还在苦苦寻找时,朋友已经抓着一面雕花木门走向她,三毛这才意识到什么是强中自有强中手。而为了表达对新朋友的热烈欢迎,希伯尔将好不容易淘到的宝贝当场赠予三毛,颇有些“宝剑酬知己”的韵味。
多年后,三毛将自己拾荒得来的宝贝写成一本书,名字就叫《我的宝贝》。在这本书里,三毛用心拾来的宝贝第一次全面公开,更有不少她对宝贝倍感珍惜的故事。就像有人喜欢写作,有人热爱摄影,拾荒是三毛很为之骄傲的一个兴趣,看到她对兴趣的坚持,也看到拾荒给她带来的无尽乐趣,你会发现,有美好兴趣的人,往往最能读懂生活的趣味。
在所有这些宝贝里,三毛最满意的是一个用报废的汽车轮胎改成的圆椅垫。她喜欢放上一曲德沃夏克的新世界交响曲,然后满怀着静谧的心情,走到轮胎做的圆椅垫边上,慢慢地坐下去,好似一个君王。这些年,我们总被提醒着人生苦短,要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去生活,看看三毛——一个如此陶醉于自己亲手缔造的一切的她,不正是我们追寻和钦佩的对象吗?
小鹿乱撞,钟情“匪兵甲”
长到6岁,三毛被家人送去了学堂。三毛一直都很聪慧,功课对她来说从来不是大问题。要命的是,天生热爱自由的三毛,很不习惯学校那单调枯燥的生活。她的性格有些孤僻,又整天惦念着去外面的世界拾荒,所以跟那个被禁锢到教室里埋头学习的规矩格格不入。
那是一个深秋,天气渐渐变得凉爽。这一天清晨,三毛像往常一样背着书包朝学堂走,她怡然自乐地嗅着空气里的草香,咚的一声,一头体型硕大的疯牛突然出现在小路中间,挡住了三毛去往学校的路。疯牛的出现令三毛猝不及防,小小的人儿尚未反应过来,那头牛就发了疯似的朝她冲过来。惊慌之余,三毛只能也发了疯似的使出吃奶的力气逃离。孰料,就好像自己身上有什么吸引住这头疯牛一样,它竟对自己穷追不舍。
惊恐中,三毛一路跑进学校,冲入教室,飞快地将门窗堵死。老师和同学被她吓到了,反应了好一会儿才看到窗外那头气势汹涌的疯牛。三毛大口大口地喘着气,不时地朝窗外张望,此时此刻,那头疯牛已到达操场,依旧气焰嚣张地高昂着头,在四周左冲右突。其他同学看到这种景象都被疯牛逗得哈哈大笑,完全没有注意到,刚刚被疯牛追赶的三毛,正因为惊恐而将身体缩成了一团。
因为疯牛的出现,学校为保障全体师生安全,只好临时取消朝会。尽管如此,刚刚历劫惊险的三毛,仍然躲在教室的角落瑟瑟发抖。那天真是她生命里的一个苦难日,因为她不仅遇上了缠人的疯牛,还面临做值日的任务。班里规定要值日的学生,要去厨房大灶上替大家把水壶装满。也许是故意为看三毛闹笑话,拿鸡毛当令箭的风纪股长一再命令三毛赶快出去打水,并威胁她不照做就记过。
三毛虽然害怕,但还是提了空水壶走出安全的教室。她小心翼翼地朝四周张望,心里一遍遍祈祷那头疯牛不要突然冲过来,然后一路朝厨房狂奔。很快,水壶被灌满。三毛提着沉甸甸的水壶,再也没有力气奔跑了。而就在此时,那头疯牛正在操场上狂奔,举目无人,它的脾气似乎变得越来越暴躁。它到处乱踢乱撞,不断发出令人感到恐怖的嘶吼。这叫声彻底将原本就很担心害怕的三毛吓倒,此时此刻,她多想能有一位英雄横空出世飞到她面前呀,就像小时候翻看的童话故事里的英雄一样,可是,除了她,空荡荡的走廊上没有一个人。这时,三毛再也承受不住,一下蹲在原地默默哭起来。
突然,一双温暖的大手搀扶起了她。三毛像做梦似的,被那双手牵着,拉着,看他另一手从自己怀里接过水壶,一步步带她走向教室。不一会儿,她就被送到了安全地带。那一刻,三毛的内心被一股柔软的力量击中,后来她这样回忆道:“漆黑的一个塌鼻子大兵,面如大饼,身壮如山,胶鞋有若小船。乍一看去透着一股蛮牛气,再一看,眼光柔和得像个孩童。我用袖子擦一下脸,那个兵,也不放下挑着的小桶,另一只手轻轻一下,就拎起我那个千难万难的热茶壶,做了一个手势,意思是——带路,就将我这瘦小的人和水都送进了教室。”
因为那份及时出现的温暖,三毛认识了一位新朋友——哑巴炊兵。那以后,三毛常常趁课间去找哑巴炊兵玩,在学校的操场上,三毛用石头在泥地上写字,问他是什么兵,炊兵就学着她的样子,也用石头在泥地上写字,三毛一看他的回答,禁不住立马哈哈大笑起来,原来由于识字不多,他把“炊兵”写成了“吹兵”。三毛一边笑,一边挥舞着小手,教她的这位新朋友“炊兵”的正确写法。
哑巴炊兵成了三毛的“守护天使”,那段时光里,每逢轮到三毛值日,哑巴炊兵都会帮她提水壶。而作为回报,三毛会把自己喜欢的糖果送给他吃。哑巴炊兵有一颗童心,三毛放学后,他就带她去玩跷跷板。两个人分坐在跷跷板的两端,哑巴炊兵总是很轻易就把小三毛高高地跷到了半空中,小三毛被他逗得总是哈哈大笑,哑巴炊兵的脸上也绽放出灿烂的笑容。三毛非常珍视这份友谊,可他们之间的事还是被老师知道了。
不得不说,成年人的世界是复杂的。因为比孩子要多懂得一些道理,所以他们总喜欢让孩子按照自己的道理探索世界。其实,很多时候,成年人根本无法理解孩子的单纯,虽然我们都曾经是个孩子。在老师看来,哑巴炊兵一定是别有企图,于是打着为保护三毛的旗号,老师再三勒令她不准再和他有接触。三毛心里难过极了,她不想这样,可无奈于大人的胁迫,幼小的她只好投降。那一天,当她看到哑巴炊兵一如往常站在门口张望,眼神里满是热切的寻找与等待时,小小的三毛躲在角落里,默默擦拭着眼泪。这件事给三毛造成了无法疏解的压力,长大以后,她对这段往事仍耿耿于怀:“那种不义的羞耻没法跟老师的权威去对抗,那是一种无关任何生活学习的被迫无情,而我,没有办法。”
转眼,到了部队要离开的日子。三毛和同学们一起唱歌欢送,她努力睁着一双眼睛在密集的人群里搜寻那个曾无比熟悉的身影。就在她伤心黯然时,突然感到有人用力握住了自己的手,抬头一看,那正是哑巴炊兵。他用炽热的眼神望向自己,口中咿咿呀呀地说着什么。待他离开,三毛才发现手里被塞满了东西,她摊开手掌,那是一包牛肉干。三毛顿时泪如雨下。
多少年以后,三毛仍然觉得是自己愧对了他:“那是今生第一次负人的开始,而这件伤心的事情,积压在内心一生,每每想起,总是难以释然,深责自己当时的懦弱,而且悲不自禁。”
或许是因为喜欢兵而又阴差阳错辜负了一个兵,三毛对兵的感情更加难以捉摸。大概也正因如此,在她11岁时,因为一幕舞台剧,三毛又意外地喜欢上了一位“匪兵甲”。
当时,学校按旧例举行“校际同学会”,其实就是让同学们表演歌舞和话剧类的文娱节目。三毛姐姐陈田心被推选为一个剧目的女主角,并得到同学们送的雅号——“白雪公主”。其实,三毛也酷爱演出,却因为容貌平凡总是未能得到眷顾,这让她抑郁难堪。在那风一般绚烂、雨一样迷乱的年岁,长大对她而言,绝不仅是年龄的单纯累加,更意味着她那颗少女之心的萌发。她渴望像美丽的姐姐一样,穿起花色连衣裙,备受瞩目。
幸运的是,三毛偶然间获得一个扮演匪兵乙的机会。有乙当然就有甲啦,匪兵甲是一个光头男孩,可爱、俏皮,有着和三毛一般无二的淳朴率真。排练,是三毛这位匪兵乙最开心的事,因为她可以光明正大地和原本并不相识的匪兵甲近距离接触。好几次,两个人躲在宽大的幕布后面,紧紧地站成一排,在缓慢流动的空气里,三毛小心翼翼地嗅着旁边男孩同样的青春朝气,渐渐发觉自己的内心深处,正有一种不可言说的情愫在默默流淌。
不知从何时起,三毛开始迷上了这种短暂而温暖的相互依偎,甚至,在某个夜晚,三毛曾离奇大胆地幻想着,长大后的她将会成为这位“匪兵甲”的妻子。
然而,同乐会终于还是落幕了。那之后,匪兵甲从三毛的眼前消失了。多年后,三毛在一次同学聚会上无意间看到“匪兵甲”的照片,这才得知那曾让自己魂牵梦萦的人的名字。当时,这段悄然诞生又猝然离逝的情愫,三毛是那唯一的知情者。
永生伤害,一次零分坏体验
三毛从小热爱读书,可她始终不喜欢学校的刻板教育,那一门门沉重烦琐的功课,令她感到人生是艰难的。升入四年级,竞争激烈的升学考试将三毛推向了一个以分数论成败的战场,三毛这样写道:“回想起小学四年级以后的日子,便有如进入了一层一层安静的重雾,浓密的闷雾里,甚而没有港口传来的船笛声。那时几束黄灯偶尔冲破大气而带来的一种朦胧,照着鬼影般一团团重叠的小孩,孩子们留着后颈被剃青的西瓜皮发型,一群几近半盲的瞎子,伸着手在幽暗中摸索,摸一些并不知名的东西。”
“一群几近半盲的瞎子,伸着手在幽暗中摸索,摸一些并不知名的东西”是三毛对四年级生涯甚至整个学生生涯最直观有力的概括。她虽不喜欢考场,却仍是懂事的孩子。凭借聪明的头脑,胸中积累的智慧,她一路过关斩将,最终考入当时台湾最好的省女中。家人为此都感到开心,却丝毫没有发现三毛内心深处的失落。她不愿离开快乐的童年,但如果可以,谁不愿永远停留在玩耍是天职的当初。
如果能主动敞开心扉,找父母交流这些沉重的心事,也许三毛就不会越发孤独。遗憾的是,她没有这样做,而是继续装着只属于自己的心事,独自走在人生的旅途。为祝贺她成功考入好学校,她的老师特意在笔记本的扉页留下“陈平同学,前途光明”八个大字。或许其他同学或者父母看到这样沉甸甸的有些“一语定终生”的祝福,会感到满足或是光荣,可那短短一行字对三毛来说,却好像是头上的两座大山,压得她不能喘息。
渴望自由的三毛,就这样被命运摆布着,从此变成一个乘坐公车、被挤在人群中上下课的中学生。她不再有随意奔跑在田间的机会,也无法任性地接触和赞美大自然,在人潮汹涌中,那一张张麻木的脸庞,成为她不得不面对的新生活。孤独和寂寞,又一次侵袭她的生命,在她原本丰富的精神花园里,留下一道不可治愈的伤痕。
与过去的校园相比,新学校更大更明亮,可对三毛来说,却也更苦更暗淡。幸运的是,在这令她感到密不透风的巨大包裹中,还有她最喜爱的作文课。不幸的是,三毛的其他功课并不是很理想。在初二的一次月考中,三毛有四门科目不及格,这让自尊心一向很强的她很难堪,为了提高总成绩,三毛带着一股不服输的劲头,猛磕数理化。事实证明,她的汗水没有白留,经过努力,三毛进步神速,在随后的几场考试里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悲哀的是,对她用努力换来的成绩,老师选择不相信。一天,刚下课的三毛被数学老师叫进了办公室。她刚进去,老师就随手将一张初三学生的试卷丢到她面前:“就在这里做给我看。”
三毛瞥了一眼,立马明白老师这是有意难为她,但她仍有礼貌地回答:“对不起,我不会做。”孰料,老师并未就此善罢甘休。“你先回教室去吧。”老师淡淡地说。令三毛没想到的是,几分钟后,老师会当着全体同学的面,彻底击碎自己的心。
上课铃敲响之后,老师来到讲台前,对大家说:“我们班里有位爱吃鸭蛋的同学,老师今天就要请她吃两个。”说完,就拿起毛笔蘸满墨汁来到三毛面前,对着她惊魂未定的眼神,在她的眼睛上画了两个又大又黑的圆圈。刹那间,教室里笑成一团,谁也没有留心到,三毛这位被老师侮辱的孩子,已是心凉如水。
在那之后,素来就对上学感到厌恶的三毛,更加无从适应学校的节奏。上学,像是一道枷锁,狠狠地锁住她对未来的期盼。因为弱小和胆怯,无助与孤独,小小的三毛不能够伤害任何人,于是只好伤害自己。
谁能够想到,在大家都认为的原本应是一片青葱的大好年华,三毛只感觉到通体的冰冷。万幸的是她还有一支笔,可以在纸上尽情抒发自己那无人理解的心境:“想到20岁是那么的遥远,我猜我是活不到穿丝袜的年纪就要死了,那么漫长的等待,是一个没有尽头的隧道,四周没有东西可以触摸而只是灰色雾气形成的隧道,而我一直踩空,没有地方可以着力,我走不到那个20岁……”
“吃鸭蛋”事件后,三毛决定做回自己。她很努力地坚持着上课,却会在走到教室前时,身体突然不受控制地晕倒在地。从那以后,三毛但凡是去上学,就会出现极强的心理障碍,最终使她连学校的大门也无法进入。看到女儿如此,三毛的父母一下慌了,这才意识到她生了病。
在父母关切的询问下,三毛道出“吃鸭蛋”的事。说完,她闭上眼睛,准备接受故意逃学的惩罚。但父母并没有为难她,而是告诉三毛先要专心养病。从那之后,三毛对上学始终充满抗拒。多年后,母亲缪进兰提起女儿当初辍学的事情:“在我这个做母亲的眼中,她非常平凡,不过是我的孩子而已,三毛是个纯真的人,在她的世界里,不能忍受虚假,或许就是这点求真的个性,使她踏踏实实地活着。也许她的生活、她的遭遇不够完美,但是我们确知:她没有逃避她的命运,她勇敢地面对人生。”
为了让女儿更好地生活,父亲很快到学校帮她办理了辍学手续。对于一个学生来说,辍学是危险的,因为那将意味着你没有能与社会要求相匹配的文凭,更重要的是无法获取及时的知识,但为了让女儿开心,父母愿意和她达成这次妥协。对人生任性的三毛能有这样宽宏体谅的父母,是多么幸运啊。在《回声》里,三毛回忆道:“没有上学的日子持续了七年。对于一个少年来说,那造成了生长期的一个断层。以后,那七年啊有如一种埋伏在身体里的病。一直到现在,仍然常常将自己禁锢反锁在黑暗中,不想见任何人。当我写到——小小的双手,怎么用力也解不开是个坏小孩的死结那句话时,发觉自己竟然悄悄流泪。”
老师无意的捉弄毁了三毛的学生时代,但她依旧靠自己的努力,慢慢走出那片阴霾。我想,这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字画里的少女心事
三毛热爱读书,甚至爱到专门逃学去读书。“记得我生平第一本看的书,是没有字的,可我知道它叫《三毛流浪记》,后来,又多了一本,叫《三毛从军记》,作者是张乐平。”这是三毛第一次阅读的书,后来在陈家宅院二楼的阅览室里,三毛还读到更多的书。浓墨书香为三毛打开了新天地。她幼小的心灵在书海中徜徉,常常废寝忘食。
《三毛流浪记》的主人公叫“三毛”,是一个流落在上海街头的孤儿。在那个战乱不断的年代里,政局动荡,人们生活颠沛流离。漫画里的这个孩子,则是当时饱受疾苦的万千孩子的缩影。张乐平笔下的“三毛”曾感动了一个时代,这个男孩长着圆圆的脑袋,圆圆的脸蛋,因“光光头上三根毛”而被取名“三毛”。心地善良的三毛一见这个“三毛”,就爱不释手了。她同情书里“三毛”的遭遇——作为第一次读书就爱上书籍的人,三毛女士真是非常幸运。后来,她又读了《三毛从军记》,热爱让她舍不得就此搁下自己与这两本书的缘分,为此,她把自己的笔名取为三毛。
后来的后来,三毛与书里的“三毛”,以及创作“三毛”的张乐平,也都结下了深刻的缘分。“三毛”之后,三毛已经能够看懂有插画的儿童书。热爱阅读的她,趁热打铁继续翻看了《木偶奇遇记》《安徒生童话集》《格林兄弟童话》《爱的教育》等多部童话书籍。虽不认字,但她从五颜六色的图画里,以自己的方式真切地在与这个世界发生碰撞。其中,《爱的教育》对幼年三毛的影响最大。我们在读三毛的文字时,总能感受到这是一位热爱生活的女士,那些平实的文字背后所传递出的对于生活的热爱,正是因为她写的多是自己的亲身经历,所表达的多是爱与奉献的主题。
三毛一直在用心感受着我们身处的世界,用最大的宽容同情和理解世上与她不同的多数人。曾经,她外出旅行时遇到一个向她索要购买船票钱的流浪汉,三毛不仅出手相助,更在目送流浪汉远去时悄悄问自己:“为什么这世上会有那么多寂寞的人?”也许只有如她这般寂寞的灵魂,才会渴望靠近和弄懂另一颗灵魂的寂寞。
学会识字之后,三毛开始涉略更多书籍。彼时,哪怕是放学回家前的一会儿工夫,三毛都要兴致勃勃地朝着书摊跑。她那时就很中意淘旧书,梁文道有篇文章专门讲文人淘旧书的要点:首先是装备,夏天应是夹着一把雨伞——台湾地处东南亚,夏天多雨;准备一个大背袋,里面装着水壶和面包,因为一旦逛起书店就没空吃饭或者一时忘了吃饭,可以随时拿面包充饥。冬天的时候呢,当然保暖工作是要做好的,然后不管什么时候一个尽可能厚的外衣,以免从书店出来天气变冷。其次,从精神上说,会有一种奇怪的缘分。天天逛旧书店,偏偏那天没去的时候有一本好书散出来,被别人得了去,那就说明这本书跟你没有缘分。买旧书总会有很多遗憾,要抱一种随缘的心情,得到了固然高兴,得不到那就由着它去吧。
三毛,一碰到书摊就迈不开步子。如果有一些旧书,她会更兴奋。因为没什么零花钱,买旧书会相对便宜。那时候,她家附近还有一个小的租书店,数尺地方,平常总是挤满了人。三毛更是店里常客,但凡口袋里有几毛钱,是一定要过去租书看的。为满足自己的“私欲”,她还缠着母亲撒娇,向她讨钱。那些奇奇怪怪的书,为三毛打开了一片奇妙的天空。
读五年级时,三毛开始接触中国文学,她的阅读水平已经超越其他同龄人许多,她读的第一部小说是《风萧萧》。五年级下学期,三毛遇见了《红楼梦》,从此深陷其中一发不可收拾,用她自己的话说就是:“在读到第一百二十回‘甄士隐详说太虚情,贾雨村归结红楼梦’时,当我念到宝玉失踪,贾政泊舟在客地,当时,天下着茫茫的大雪,贾政写家书,正想到宝玉,倜然见到岸边雪地上一个披星星大红氅、光着头、赤着脚的人向他倒身大拜下去,贾政连忙站起来要回礼,再一看,那人双手合十,面上似悲似喜,不正是宝玉吗?这时候突然上来了一僧一道,挟着宝玉高歌而去——‘我所居兮,青埂之峰;我所游兮,鸿蒙太空,谁与我逝兮,吾谁与从?渺渺茫茫兮,归彼大荒!’当时我看完这一段时,我抬起头来,愣愣地望着前方同学的背,我呆在那儿,忘了身在何处,心里的滋味,已不是流泪和感动所能形容,我痴痴地坐着、痴痴地听着,好似老师在很远的地方叫我的名字,可是我竟没有回答她。”
正是在那一刻,三毛确定了这一生的追求目标,那就是文学。《红楼梦》自此成为她这一生最爱的书,反反复复不知看了多少遍,爱到她希望有人在她死后,能够为她“烧”去一本。
升入初中,即使课业繁重,三毛也从未放下阅读的兴趣,《孽海花》《阅微草堂笔记》和王国维的《人间词话》,都是她的心肝宝贝。随着书籍越读越多,三毛越发热衷于此,干脆自称为“书奴”。“这一生,与书的纠缠,大约是永远不能完结的了。”她不止一次这样说。
因为有这份阅读的兴趣,三毛在被迫休学后,日子才不至于过分的苍白。自闭症的岁月里,书籍是一剂良药,遗憾的是,仍然未能阻止住三毛朝着那个阴险的地方滑去。看着日渐消瘦的女儿,父母急到头发变白。为此他们试过很多方法,音乐、钢琴、书法,可三毛就是不为所动,直到她遇上绘画。
父亲陈嗣庆在女儿学习绘画的路上着实下了苦功,他为三毛请到的是当时赫赫有名的顾祝同将军的儿子顾福生。顾福生在了解到三毛的情况后,对她充满同情,心怀仁慈的他,欣然收下三毛做弟子。唯一的条件是,顾福生不负责上门教授,三毛需要自己登门学习。
登门拜访陌生人对三毛这样的自闭生来说,困难重重。她背着书包,在道路上踟蹰了好久才下决心迈进老师的家门。让三毛感到意外的是,顾家的院子种满花草,香气四溢,空气中飘浮着油光闪闪的花粉,如碎掉的玉屑,幽幽地围绕着三毛。“这样精心对待和装扮生活的人,为人一定很谦逊温和吧?”三毛一下就爱上了这里。
果然,顾福生是一个让三毛感到温暖的人。三毛并没有绘画天赋,初学素描,由于不能熟练掌握描摹线条的技巧,便羞涩地捏着炭笔,尴尬地望着画纸,好似一个愁云惨淡的修女。每当此刻,顾福生便上前小心翼翼地握住三毛的手,一笔一画地教她如何运笔。在两个人细腻、温柔的教与学中,三毛那被学校老师伤透的心灵,逐渐愈合。
顾福生真心爱护她的这位学生,不但在画技上倾囊相授,更识得三毛身上所洋溢的文学才华。他将三毛的一首《惑》举荐给《现代文学》,当他拿着刊登三毛作品的杂志出现在这位学生面前时,三毛惊讶得睁大眼睛,那个瞬间,她似乎看到一束光,名字叫作理想照进现实。
大概因为这种温暖,三毛特别喜欢这位顾老师。这段岁月里,三毛从这位老师身上学到的,除了一流的绘画知识和技艺,还有对这个世界重新燃起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