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从事物转向意识
形而上学问题是大诱惑,历代哲学家在形而上学问题上做出了各种迷人而稀奇古怪的论证,这是一笔精神遗产。关于世界终极原理的形而上学问题超出了人类的知识能力,因此,形而上学的论证想要不稀奇古怪都难,但那些论证中所包含的智慧仍然令人敬佩,错误的智慧仍然是智慧,也仍然胜过愚蠢的正确。我们无须追随那些稀奇古怪的论证,但应该关心形而上学的精神价值。形而上学问题在实质上都不是知识问题,并不需要被回答,反正也不存在知识意义上的答案(分析哲学指出传统形而上学没有真值,这一点是正确的)。不难发现,所有形而上学概念,存在、同一、齐一、物质、精神、时间、空间、因果、本质、现象、整体、部分、无限、有限、一般、特殊、个体、共相、变化、永恒、必然、偶然、可能世界、心灵和造物主,诸如此类,都是覆盖万物的“大问题”。形而上学对世界的总体解释是对自然(或者造物主作品)的解读,或多或少类似人们对艺术品的解读。因此,重要的不是一种解释是否正确(实际上无所谓正确与否),而是某种解释是否必需。
对终极问题给出终极解释的心理需要并不是形而上学的一个充分理由,否则宗教也足够了。形而上学还需要另外的强劲思想理由。按照传统理解,形而上学应该有个知识论理由,形而上学似乎是“为知识而知识”的最终思想产品——亚里士多德的这个说法影响很大,人们喜欢这个圣洁的说法,许多哲学家尤其喜欢这个高尚的理由,但它却误导了哲学家在虚构的问题上沉溺于徒劳的探索,就好像任何不切实际的问题都值得追问并且能够追问。今天人们已经知道,形而上学不可能是一种最高级别的知识,但我们却必须解释,为什么形而上学的假设一直普遍存在于人类思想之中?
古典形而上学问题来自概念而不是来自经验,甚至有些问题只不过来自某种特殊语法现象(例如“存在”这个奇妙的动词)。当把语言投射到现实之上,就形成问题幻觉,以为现实本来就有这样一些秘密。分析哲学家们发现大多数形而上学问题其实是披上了伪装的语言或逻辑问题,古典哲学家们误以为属于世界的各种“存在形式”其实是语言的“逻辑形式”,形而上学问题并不存在于世界“那边”,而是在观念“这边”。果真如此的话,形而上学问题就基本上化解为意识原理、概念体系、逻辑形式、语法和语言用法了。当然,形而上学问题不会因此彻底消失,而是变成了性质完全不同的新形而上学问题(在后面将讨论到这个事情)。
分析哲学对形而上学的重新解读颇有道理,而先验现象学对形而上学的重新理解也同样有理。胡塞尔发现,关于外部世界的形而上学并非哲学的真正基础,既然我们能够真切直接认识的对象都内在于意识,那么,“世界”这个概念所意味的绝对客观性恰恰无法由外部世界去证明,而只能在纯粹意识中被建构出来,因此,客观性根本就不是一个外部存在的问题,而是意识自身的问题,也就是说,我们原本以为属于世界的问题其实是属于意识的问题。因此,第一哲学不是事物的哲学,而是意识的哲学。形而上学所表现的其实是人类的意识方式,而不是事物的存在形式,意识“构造”(constitutes)了意识对象,结果却误以为是事物的存在形式。
如果允许打个不太准确但或许有助理解的比方,我愿意说,意识构造对象的方式“有点像”眼睛观察事物的方式。“看法”就是意识对事物的建构方式,我们看到的事物模样当然与事物本身非常不同,但这两者之间存在着“翻译”的关系。比方说,画家用透视法去画出来的画面据说是“写实的”,其实很不真实,透视法“所写之实”并非事物“所是之实”,而是眼睛“所见之实”,而且还只是画家之所见,据说雕塑家之所见不是透视的而是立体环绕的。还有,传统水墨山水画的散点视野之所见又大不同,是因为散点视野就像是“量子式”的眼睛,同时处于不同的地点,这是一种更加唯心主义的景象建构方式。当然,眼睛看事物的方式是感性的,不能等同于意识的理性构造方式,但我们可以想象一种纯粹意识的内在“眼睛”,它不是感性的唯心主义眼睛,而是纯粹思想的唯心主义眼睛,它建构了事物作为思想对象的不可还原的普遍纯粹意义,但其中的唯心主义道理是相通的。
假如胡塞尔是对的,形而上学就不可能是关于世界的普遍知识,而只能是关于意识建构世界的普遍知识。意识的建构方式只要是可能的,就是合理的,我们不能质疑意识建构之法是否正确,就像不能质疑逻辑或语法是否正确,因为“它就是这样的”。因此,形而上学问题不能落实在事物那里,而只能落实在意识这里,形而上学的“元性质”(meta-ness)表达的其实不是事物“背后”的超越真相,而是意识的内在真相。在这个意义上,笛卡尔所开创的、经过康德批判而最后到达胡塞尔的先验意识研究才真正触及了形而上学问题之所在。第一哲学有理由从世界那里搬家到意识这里,从物质那里搬家到意识这里。这是第一哲学的一次伟大变迁。把“大问题”落实在世界本身还是在意识自身或语言本身,这是古典哲学和现代哲学的一个分界。从笛卡尔、休谟、康德到现象学和语言哲学,都是试图把原以为属于世界本身的各种问题搬迁到意识或者语言中来。这个“问题搬迁”被认为是革命性的,比如康德哲学被认为是“哥白尼式的革命”,不过胡塞尔认为这个先验革命是笛卡尔发动的,似乎更为准确。
哲学由研究世界变成研究意识,这个“革命”确实改变了哲学的方向,可是哲学问题因此有了不同的答案了吗?或者说,把外在彼处的问题搬到内在此处,原来属于世界的现在归属思想了,问题的所在位置变了,可是问题本身的内容或意义变了吗?对问题的可能解决变了吗?这是一个往往不被反思的事情,可是只要加以反思,就可以发现,哲学问题的内容其实并没有实质变化,无非是措辞有所不同,原来难以解决的还是难以解决,原来说不清的还是说不清。这就像,我们原来看见有些难以理解的现象,由于无知,我们相信事物本身就是如此怪异,后来终于知道了,并非事物本身怪异,而是我们的眼睛怪异,因此看出来的东西就都是怪异的——可是认清这个秘密之后,问题并没有变化:事物还是不可理解的。如果说有什么变化的话,那就是不能解释的问题反而更多了:原来只是不知道如何解释世界,现在既不知道如何解释世界又不知道如何解释意识。
比如说,当康德论证了时间和空间其实是意识的先天感性形式而不是事物本身的存在形式,这个解释虽然新奇(就当时而言),但并没有使我们对时间和空间有更多的了解;康德还论证了因果关系是属于意识的知性范畴,可是这并不能更好地解释和定义什么是因果。又比如,笛卡尔证明了我思的绝对性,胡塞尔进一步证明了所思的客观性,于是,纯粹我思,绝对意识或者说主体性(subjectivity)成为哲学问题的新支点,可是主体性并没有对哲学问题给出不同的答案,问题还是那些问题,事情还是那些事情,我思不能更好地解释什么是真理,也不能改变真理的标准,如此等等,这类似于说,世界没有变,只是主人变了。
意识哲学的革命似乎只是改变了哲学问题的冠名权,而既没有改变问题也没有解决问题。也许,意识哲学的贡献就是对哲学问题进行了重新表述。问题的不同表述当然是重要的,但更重要的是,到底哪些问题才是人们的真正困惑?哲学的立场之争似乎并不是人们的真正困惑,无论我们相信真理隐藏在事物中还是隐藏在意识中,无论我们坚持唯物论还是唯心论,无论采取实在论还是反实在论观点,真理并不会因此有所不同,比如说不可能因为哲学观点不同而有了不同的物理学或数学定理,这说明,哲学立场对于真理来说是一个无效变量。真理是什么样的,这是重要的,而真理属于唯物论还是唯心论,这是不重要的。
在知识问题上,恐怕没有比休谟的见识更脚踏实地的了。休谟证明了理性和知识能力的有限性:无论我们有多么确凿的经验知识也不可能推论出关于未来的必然知识;无论我们有多么丰富的经验知识也不可能推论出关于世界整体的普遍知识。康德和胡塞尔所发展的无比优美的先验哲学其实没有能够成功超越休谟问题(尽管康德决心超越休谟以便克服令人沮丧的怀疑论)。也许意识的确能够为知识提供一种必然的先验基础,但知识的先验基础对于解释世界并不充分,无论意识如何为世界立法,无论意识把世界看成什么样,世界仍然桀骜不驯地自行其是。世界代表的是造物主的意志,而造物主的意识显然强过人的意识,这就是问题所在:无论什么样的先验意识都无法知道世界运作的下一步,也不可能知道他人行为的下一步,这就是为什么先验论不能胜过经验论的原因。休谟的强大在于他似乎站在造物主一边指出了人类理性的有限性。不过,康德和胡塞尔肯定不会同意这个评价,他们似乎相信必有妙计能够证明人类心灵与造物主心灵是多么相似。我们将讨论康德和胡塞尔的妙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