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那人耸耸肩:“一点点占卜能力,他自己都不知道,还老奇怪怎么打牌的时候手气总是很好。”
“那么损失不大。”
“没错。”男人表示同意,他站起来走近弗伦提斯。在打量对方的时候,他歪着脑袋,弗伦提斯仍然感觉很熟悉。“兄弟,乌恩提什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一直很好奇。”
弗伦提斯一言不发,最后女人强迫他说了出来。“阿尔比兰人围城后,阿克里夫·恩崔尔议员前来与麦西乌斯王子交涉,带来倭拉皇帝的问候和谈判条件。我查验过他身上的武器,然后跟他握手。等阿尔比兰人开始攻城的时候,他的意志束缚了我,逼迫我弃王子于不顾。我跑到码头,上了他的船。”
“那有点难受吧,”男人说,“没能壮烈牺牲。不然格瑞林宗师又有传奇故事讲给学徒兄弟们听了。”
弗伦提斯越发糊涂了。他怎么知道这么多?
“别担心了。”那人走开了,四处张望,目光驻留在靠墙的武器架上,“麦西乌斯没死,回去统治疆国了,不过据说远不如他英明伟大的父亲。”
“麦西乌斯看见你跑了吗?”女人问。
弗伦提斯摇摇头。“我当时在指挥城南的战斗,他在城中。”我临阵脱逃,留下两百个好小伙送死,他心想,他们都看见我跑了。
“所以他只知道,”男人说,“勇敢的弗伦提斯兄弟,曾经的小贼,为第六宗忠实效命,声名卓著,最后城破人亡,英勇战死。”他和女人交换了眼神。“还是可以一试的。”
她点点头:“名单呢?”
男人伸手从衣内掏出一张折叠的羊皮纸扔给她。“比我想象的多。”她边看边说。
“你完全能胜任,我敢肯定。”他端起酒杯,又灌了一大口,眉头微微皱起,似是尝到了酸苦的滋味,“尤其是有了我们致命的小鬼头。”
小鬼头。诺塔曾经这样叫他,巴库斯也是。但诺塔死了,而巴库斯,但愿他已平安返回疆国。
“还有什么?”女人问。
“你必须在一百天之内赶到南塔。到时候自然有人找你。你会忍不住想杀死他,但你万不能动手。告诉他,仅仅封地领主是不够的。妓女也必须死。那人应该还有我们夙敌的消息,以及除掉他的办法,或者至少能削弱他,详情我就不大清楚了。此外,”他喝光了杯中的酒,弗伦提斯注意到他的前额有一层细密的汗珠,“如果你失败了,等待你的是永远的痛苦,诸如此类。你以前听过了。”
“他的威胁向来缺乏创意。”她轻轻跳下桌子,走向挂在壁炉上方的武器架,那儿摆了一排薄刃剑,“有喜欢的吗?”
那人用手指轻弹酒杯,发出刺耳的叮叮声。他对女人笑道:“抱歉,让你失望了。”酒杯从他手中脱落,摔得粉碎,他瘫倒在长桌最前头的椅子里,满脸大汗淋漓。他的双眼已目光涣散,但看到弗伦提斯时突然一亮。“兄弟,替我问候他们,好吗?特别是维林。”
维林。弗伦提斯脑袋一热,那束缚之力陡然增强,令他动弹不得。他想要冲过去,逼迫那人吐露真相,但他只能怒气腾腾地僵在原地。那人最后一次露出笑容。“你可记得大战之前的最后一场仗?那是一个冬天,我们对付一帮匪徒。”他声音渐弱,几不可闻,“雪地里的鲜血如红宝石闪耀。那是个好日子……”
他阖上双眼,两臂绵软无力地垂下,很快,胸脯也不再起伏。
“那么,”女人说着,脱掉了身上的衣服,“该洗个澡了,你觉得呢?”
第三节 维林
我应该阻止她。
瑞瓦瞄准当作靶子的一袋稻草,一箭射出,插在袋中央用木炭画出的圆圈边缘。他注意到女孩偷偷露出满意的笑容。他们在兰斯米尔买了一袋箭,箭翎是海鸥羽,钢头宽阔,适合打猎。她每天都起早练习,最初不屑于听他的建议,但不久便悟出其中道理,只好闷闷不乐地接受了他的指点。
“你的持弓臂太过僵硬,”他说,“记住,推和拉同时进行,并非光拉不推。”
她羞恼地皱起眉头,但终究照做了,箭矢呼啸而去,稳稳地插进圈内。瑞瓦得意洋洋地朝他做了个鬼脸——这算是她最接近笑容的表情了——然后走过去取回箭矢。她的头发长了些,人也没有以前那般消瘦。犹记得在沃恩克雷郊外刺杀未遂的时候,她的身子细得像只小灵犬。艾萝娜做的饭菜极大地改善了她的体质。
他们离开兰斯米尔后就没再提起歹徒的话题。他知道训诫于她毫无作用,她对神祇的依赖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只要有一点点暗示她做了错事的意思,必然招来一顿冷嘲热讽的抢白,外加一番以圣父大爱之名的辱骂。那帮人是她在获取真刃之剑途中的孽障,阻碍了世界之父行使其意志,所以她除去了他们,而杀人之举并未使她有丝毫的罪恶感。但他知道,她在内心深处有所知觉。他每每触摸到她的思想,血歌的调子总是凄婉悲凉,低沉刺耳。有人摧毁了她的心智,强行将其改造成铁石心肠的冷血杀手。他知道,她终有一天能感知到这一切,但究竟要经历多少岁月的流逝、多少人的死亡,他难以估算。
那你为何不阻止她?那时她起身溜出去,他虽然躺着,却没有睡觉,但他令血歌紧随其后。他听着曲子的抑扬起落,尖厉而喧嚣的调子从来都代表杀戮。可他没有追上去,因为血歌反对。他本打算爬起来跟上去,等找到他们将其制服,然后请卫兵来处理,但血歌警告连连,而他已经学会听从歌声的指引。那帮恶徒是渣滓,当然活该毙命,而且他们不光妨碍了瑞瓦,也妨碍了他。这样的觉悟从来都令他很不愉快,给他系上解不开的心结。所以当她办完事回来,钻进毯子里坦然地进入梦乡时,他依旧闭着眼睛,毫无睡意。
“大人,准备好上路了吗?”简利尔·诺林从自用的马车里喊道。戏班子的成员都已打好包裹,正驾着车辘辘驶向大路。
“我们走一段!”他高声应道,然后挥挥手,示意歌手往前走。
瑞瓦把稻草袋扔到车厢尾部,然后他们跟在车队后面步行。“还有多远?”她问道。这个问题已经成了每日惯例。
“至少还要一周。”
她嗤之以鼻:“搞不懂你怎么就不能直接告诉我。你就靠着这帮家伙打幌子。”
“我们约好的。另外,你的弓术还不够好。”
“够好了。有天晚上我自个儿射了一头鹿,不是吗?”
“没错。可除了弓,还有别的武器。”
她满脸不情愿,他知道女孩的内心正在激烈地斗争。她想不通,为何明知她要杀他,他还要教她武艺。这个问题他也常常自问。不论有没有他的教导,她的武艺都必然长进,而且她现在已经很强了。可每当他训练她的时候,血歌都会以强有力的调子告诉他:这很有必要。
“剑,”她经历了好一番纠结,开口说道,“你要教我使剑?”
“只要你愿意。我们今晚就开始。”
瑞瓦本该高兴,却愤然而去。她往前冲了几步,跳上车厢尾部,然后爬到顶上,盘腿坐下,望着慢慢落在后头的乡村。她是如此美丽,却竟然毫不自知,他一边想,一边看着她褐色的秀发在清晨的阳光中闪耀。
“要学的第一点。”维林说着,挥动梣木棍打中她手里的棒子,转瞬之间,一挑一旋,棒子从她手中脱开,打着转往上飞。待棒子落下,他一把抓住,扔还给她:“就是抓握。”
如他所料,她学起来很快,第一天晚上就掌握了持剑技术和基础的攻防招式。到了第三天结束的时候,她已经可以使出索利斯宗师最简单的招数,动作几近完美,凶狠凌厉。
“我什么时候可以用那个?”第四天的训练结束后,她指着靠在马车轮子上用绳子捆着的帆布包,问道。对打令她微微发汗,她很喜欢这种训练方式,因为有机会可以让他吃点苦头,但到目前为止,她使尽浑身解数,所有的攻击依然全部落空。
“不能用。”她一听便别过脸去,他不用血歌就能看出她的意图,“如果你趁我睡觉的时候拿出来,我就不再教你了。明白了吗?”
她两眼一瞪,质问道:“如果你永远都不打算用,干吗还要随身带着?”
好问题,他心说,但不想谈论下去。“艾萝娜在准备晚饭了。”他说着走回马车。
在他们北行的途中,舞者的冷淡态度稍有缓和,但他知道她对自己仍保持着警惕心。每周的第六天她有一个钟头的独处时间,坐在戏班子的马车圈外,闭着眼睛,嘴唇翕张,低吟圣歌。虽说他已不是宗会兄弟,其经历也众所周知,但她既有异教信仰,理应惧怕宗会才是。所以当看到她公然进行异教礼拜,他不禁大为吃惊。
“疆国内有很多事情都变了,大人。”那天晚上,简利尔解释,“新王登基一年后,废除了针对绝信徒的刑律。割掉舌头吊起来饿死这种事已经没了,所以艾萝娜只要愿意,就可以公开背诵至上教义。不过最好还是别张扬。”
“国王为什么这样做?”
“是这样的,”简利尔压低了声音,尽管此时并无旁人,“国王娶了王后,有人说,她特别喜欢做绝信徒做的那些事情。”
联合疆国的王后竟然不是信仰的教众。他吃了一惊。五年时间,可以改变很多。“宗会对此没有异议吗?”
“第四宗当然反对,滕吉斯宗老就此事发表了很多次演讲。平民百姓也有不少怨言,担心掐脖红爆发之类的事情。不过没有发生暴动。战后国家不太平,我在奔狼的最后两年,就是到阿斯莱各地镇压暴动和叛乱。那之后大家都想过安定的生活。”
第二天,他们穿越布宁沃什河南边的平原,道路两边是一望无际的麦子和黄花。在距黑维斯谷几英里远的一个十字路口,维林请简利尔停车。“我在东大路上有事情要办,”他说着跳下马车,“晚上我们镇子里见。”
瑞瓦从车顶上一跃而下,等他走上东去的道路,她跟了上来。“你不用跟来。”他说。
她讥讽地一扬眉毛,没有作答。还是担心我就此跑掉,害她找不到剑,他心说。一想到届时说出她父亲那把剑的事,她将会作出的反应,他就感到难受。
走了几英里路,他们来到一座小村庄,周围拉拉杂杂尽是柳树。房屋荒废已久,只剩窗户架子,房门要么没了,要么吊在锈迹斑斑的铰链上,房梁上爬了一层稀疏的野草。“这里没人住了。”瑞瓦说。
“没了,空了好些年。”他扫视四周,挑了最高大的一棵柳树,树底下有一间低矮的农舍。他走进去,看到地板上空空如也,只有一层积灰,壁炉里堆满了掉落的砖瓦。他站在房中间,闭上眼睛,开始歌唱。
她很爱笑。父亲叫她小咯咯。他们家境贫困,常常挨饿,可她总能找到什么事儿绽放笑颜。她在这里过得很开心。他往里走了几步,歌声稍有变味,调子阴郁不祥。鲜血泼溅而出,染红了地板,一个男人按着腿上的伤口惨叫连连。看样子是一名士兵,外衣上绣有阿斯莱贵族的纹章。有个不满十四岁的女孩,从火中取出一根烧红的拨火棍,压到他的伤口上,士兵尖叫一声,痛晕过去。
“这女孩真有天赋。”另一名士兵说道,看装束是军士。他扔给女孩一枚银币,她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大一笔钱。“有这样的能力,第五宗都自愧不如。”
女孩望向房间的角落,那儿有个女人正紧张地看着这帮士兵。“妈妈,第五宗是什么?”
“瓦德里安。”瑞瓦的话打断了他的想象。她站在壁炉边,看了看钉在墙上的木牌。“也许是这户人家的姓?”
“是的。”他走到木牌旁,抚摸着精心雕刻出来的字,原先上过的白漆,如今已剥落殆尽。
“你流血了。”
他的上嘴唇沾了一点血。他在牢里也遇到过几次,当他主动歌唱而非聆听之时,就会发生这种情况。歌声越是响亮,从鼻子里流出的血越多。有一次,他力图越过重洋,探访极西之地,结果眼睛也流血了。这是我付出的代价,盲女说过。真相越发明晰:我们都为自己的天赋付出了代价。
“没事。”他说着擦去血迹,不再理会那块木牌,抬脚走了出去。
又走了两天,他们看到了布宁沃什河的那座桥。曾经的木桥已经为石桥所替代,比原先的更宽阔更结实。“国王喜欢造东西。”简利尔说,马车辘辘而上,经过岗亭时,他扔给守桥人一袋钱币,用来支付戏班子的过桥费。“桥、图书馆和治疗室之类,拆掉旧的,建造新的。有人称他砖瓦匠麦西乌斯。”
“这外号算不错了。”维林应道。他坐在光线昏暗的马车内部,在如此接近都城的地方,他戴着兜帽也不敢轻易露面。屠夫、疯子、阴谋家、侵略者。这些都是雅努斯的外号。
他们驶向每年举办夏令集市的大草地。很多戏班子的马车队已经到了,还有很多小贩和手艺人来贩卖货物,一群木匠正搭建木制竞技场,以供仑法尔骑士们在比赛中自相残杀。维林等到夜幕降临才走出马车。他把剩下的钱全给了简利尔,当然遭到了拒绝,最后他抱了抱歌手,就此别过。
“您没必要到城里去,大人。”简利尔说。他眼睛发亮,笑容却很勉强。“留在我们这儿吧。平头百姓或许会唱歌儿赞颂您,但没几个贵族老爷乐意看到您回来。他们会嫉妒您,说不准还会背后捅刀子。”
“我来这儿有事要办,简利尔。不过还是谢谢你。”他最后一次捏了捏歌手的双肩,然后提起帆布包,往城门走去。瑞瓦很快出现在他身边。
“说吧?”她说。
他脚步不停。
“你应该注意到这儿就是瓦林斯堡了吧。”她指着城墙说道。
“等一会儿。”他说。
“现在就说!”
他站住了,与她四目相对,一字一顿地柔声说道:“你等一会儿就能得到答案。现在,跟我走或是留在这儿,随你。戏班子里再添个跳舞的,简利尔肯定乐意。”
她看了看城门,目光里尽是疑虑和轻蔑。“还没进去,可闻起来跟胖子的茅房一样臭。”她咕哝了一句,终究还是跟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