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互联网金融的范畴
我们将互联网金融定义为依托互联网展开的各种金融活动的总和,那么从范畴上讲它自然包括传统银行的互联网化,如网络银行、直销银行等。然而,本书关注的重点是互联网企业如何依托网络开展有别于传统的金融业务,以金融功能角度划分新兴互联网企业的金融活动相对更加清晰。金融体系的首要功能是提供清算支付的路径以完成交易,从这一点上来看,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第三方支付模式在用户和银行支付清算体系中嫁接了新型电子支付的桥梁。金融体系的第二项功能是在不同的时间、地区和行业之间提供资金转移的途径,也即储蓄和投资。从这个角度观察,互联网金融几乎覆盖了与传统金融(信贷、股权、基金、证券化等)完全对应的产品,包括P2P借贷平台、众筹平台、网络证券、网络资产交易平台、网络非标理财等产品。这类产品与传统金融表现出的最大差异特点是小额和覆盖长尾市场。金融体系的第三项功能是提供风险管理的方法。保险是金融风险管理的一种方法,因而从风险管理的角度来看,互联网金融包括网络保险。互联网金融的另一项重要应用是网络征信,从风险管理的角度看,它区别于传统征信的最大特点是基于大数据的交易信息,信息相对动态;传统征信主要针对主体信用,信息相对静态。金融体系中的另三项功能分割股份、提供价格信息和激励方案则渗透在以上各种互联网金融模式中。此外,基于搜索引擎的第三方理财以及金融门户扩大了投资者的组合选择,便利了投资,也属于互联网金融的范畴,但从金融功能的角度它并没有突破传统金融的功能,只是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产品的整合。图1-1给出了按金融功能划分的互联网金融的范畴。
图1-1 按金融功能划分的互联网金融的范畴
下面我们对互联网金融的主要模式进行简要概述。
一、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主要是非金融机构提供的支付服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的定义,广义上讲第三方支付是指非金融机构作为收、付款人的支付中介所提供的网络支付、预付卡、银行卡收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从狭义上讲,第三方支付是指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证的非银行机构,借助通信、计算机和信息安全技术,采用与各大银行签约的方式,在用户与银行支付结算体系间建立的电子支付模式。
截至2014年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共发放第三方支付牌照269张,支付规模达到80767亿元。典型的支付机构包括支付宝、财付通、汇付天下等。
二、P2P网络借贷
P2P网络借贷是英文Peer-to-Peer Lending的简称,即点对点信贷,国内又称“人人贷”。P2P网络借贷是指通过P2P公司搭建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进行资金借、贷双方的匹配,是一种“个人对个人”的直接信贷模式,即由具有资质的网站作为中介平台,借款人在平台发放借款标,投资人进行竞标向借款人放贷的行为。P2P网贷的借贷过程,资料与资金、合同、手续等全部通过网络实现,它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民间借贷的兴起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金融模式。就国内P2P网贷市场而言,除了具有民间借贷的特点外,还具有银行中介的性质。因为有的网贷平台除了发挥信息中介的作用外,也会形成资金池。
2006年宜信公司成立国内首家P2P网贷平台,至2012年P2P网贷平台发展较为缓慢。2013年号称互联网金融元年,这一年中P2P网贷平台呈爆发式增长。根据《中国P2P借贷服务行业白皮书2014》的统计,全国P2P借贷平台由2012年的110家增长到2013年的627家,截至2014年4月,网贷平台为714家。就交易规模而言,2013年线上P2P网贷平台的整体业务量约为1100亿元。从地域分布看,平台数量和借贷规模靠前的省份分别是广东、浙江、江苏,这既说明了P2P网贷平台与经济活跃度有关,也反映出其明显的民间融资的特质。
三、众筹
众筹源于英文Crowd Funding的翻译,是指项目发起人通过互联网发动公众的力量,集中公众的资金、能力和渠道,为个人或团队的某个项目或创业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的一种融资方式。众筹融资分为商品众筹和股权众筹。商品众筹区别于传统融资的特点是,它使得项目融资不再依靠企业主体的内部融资,而且通过预售和团购的方式使得企业的商业信用得以扩展。股权众筹相对于VC和PE这类传统的直接融资方式的最大特点是小额和大量,这使得初创企业一开始就具有分散的股权结构;另外由于“领投人—跟投人”模式的引入,对于投资人而言风险也得以有效分担。
国内第一家众筹网络平台是成立于2011年5月的点名时间,随后出现了诸多各种类型的众筹平台,包括大家投、原始会、天使汇等股权众筹平台和众筹网、追梦网、中国梦网等综合型商品众筹平台。据统计,2014年上半年,国内各类众筹成功募集项目数为1423个,共筹集资金18791万元;其中股权众筹成功项目430个,筹资总额15563万元,余下的为商品类众筹。与P2P网贷相比,股权众筹在国内显然不是主流,其原因可以归结为两点:一方面,股权众筹相对于P2P网贷而言投资门槛依然相对较高,前者投资额需达到数万元甚至数十万元,即使是跟投人也需达到数千元,后者投资额大都在数千元,甚至数百元也可,显然P2P网贷更符合互联网金融“小而美”的特点;另一方面,从投资风格上看国内投资者更偏好债权型投资,股权投资流动性差、获取收益等待时间长,近些年私募股权投资中广泛签署的对赌协议即是重要旁证。
四、大数据金融
大数据金融是指依托于海量、非结构化的数据,通过互联网、云计算等信息化方式对其数据进行专业化的挖掘和分析,并与传统金融服务相结合,创新型开展相关资金融通工作的统称。大数据金融扩充了金融业的企业种类,并创新了金融产品和服务,扩大了客户范围,降低了企业成本。
大数据金融按照运行模式的不同,可分为平台金融和供应链两大模式。两种模式的代表企业分别为阿里金融和京东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