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服务研究(第四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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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研究

皮楠楠皮楠楠,女,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社会工作系教师,硕士,研究方向:社会工作实务。

[内容摘要] 本文根据北京市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实践,从购买主体、购买方式、购买流程、资金来源、制度保障、绩效评估等方面分析北京市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结构体系、现状和问题,并提出若干完善建议。

[关键词] 政府购买 社会组织 公共服务


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是当前我国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新模式。我国政府公共服务供给低效和社会公共服务需求不断增长的矛盾日益突出,同时社会组织不断发展和完善,这使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成为我国公共服务发展的必然选择。

北京市在2010年设立了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以满足社会需求、解决社会问题为重点,主要支持扩大和新增公共服务、多元参与社会治理和社会公益类项目。据已发布的《北京市2016年使用市级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申报指南》, 2016年计划购买的500个服务项目将涵盖社会公共服务、社会公益服务、社区便民服务、社会治理服务、社会建设决策咨询服务共5大类30个方向。北京市鼓励开展参与治理北京“大城市病”、疏解非首都功能和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项目。

自2010年北京市市级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设立以来,已连续6年共购买2732个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总计投入4.2亿元。已结项项目2252个,参与社会组织达43500个次,服务对象1763万人次,开展活动35万场次,累计提供专业服务970万小时,撬动配套资金6亿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