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王朝前期的古史编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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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编 官修史书

第一章 《三国史略》与檀君神话

在有关朝鲜半岛早期历史问题的讨论中,韩国、朝鲜学者最常引用的朝鲜王朝时期之古籍,为河仑、权近、李詹所撰《三国史略》,因为此书最早确立了檀君神话在朝鲜正史中的地位。原书已佚,此据〔日〕桜沢亜伊:“東国史略”の諸本について, 『資料学研究』第3辑,新潟大学大学院現代社会文化研究科プロジェクト 「大域的文化システムの再構成に関する資料学的研究」。黄纯艳《高丽史史籍概要》作为存世古籍著录,可能是误将朴祥著《东国史略》当成了河仑、权近、李詹所撰《三国史略》。黄纯艳:《高丽史史籍概要》,甘肃人民出版社,2007,第1版,第17~18页。朴祥《东国史略》,中国至少有两种刻本。其一为万历丁巳刻本,见《朝鲜史料汇编》第20册(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2004)。其二为四库全书本,题名《朝鲜史略》,见《文渊阁四库全书》第466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其内容与黄纯艳书的介绍相符。

《朝鲜太宗实录》卷三,朝鲜太宗二年壬午(1402)六月,“庚申(8日),命领司平府事河仑、参赞议政府事权近、艺文馆大提学李詹修三国史”。同书卷六,太宗三年癸未(1403)八月,“乙亥(30日),左政丞河仑等进新修《东国史略》,仑与参赞权近、知议政李詹修之。”记载书名为《东国史略》。权近《阳村集》中虽然也提到《东国史略》之名,但《阳村集》卷一九有《三国史略序》,卷二四有《进三国史略笺》, 权近此两文分别收入徐居正编《东文选》卷九一、卷四四。皆称书名为《三国史略》。

朝鲜后世著述中提到该书时两名并存。称《三国史略》者,如安鼎福《顺庵集》卷一三《杂著·橡轩随笔》“东国历代史”条:“本朝权近、李詹、河仑等奉教撰《三国史略》”;权近《阳村集》附《阳村先生年谱》:“奉教与晋山府院君河仑、大提学李詹同修《三国史略》”;李詹《双梅堂箧藏文集》附《双梅堂先生年谱》:“奉教,晋山府院君河仑、参赞议政府事权近,同修《三国史略》”。《阳村先生年谱》、《双梅堂先生年谱》此事皆系于“永乐元年癸未”,据《朝鲜太宗实录》卷三可知,是指成书时间而非奉教开始修书的时间。

称《东国史略》者,如姜希孟为申叔舟所作《文忠公行状》:“公(申叔舟)据阳村《东国史略》”; 申叔舟:《保闲斋集》附录姜希孟《文忠公行状》,姜希孟《私淑斋集》未载。李颐命《疎斋集》卷一一《杂著·疆域关防图说》“三韩分界”条:“权近、李詹等修《东国史略》”;李裕元《林下笔记》卷一八《文献指掌编·群书撰人》:“《东国史略》二卷,权近撰”;李学逵《洛下生集》册六《岭南乐府·迎乌郎》序:“权近《东国史略》”;李世龟《养窝集》册一三《杂著·东国三韩四郡古今疆域说》:“权阳村近修《东国史略》”;李肯翊《燃藜室记述》别集卷一九《历代典故·论东国地方》:“本朝权近、李詹等修《东国史略》”。《新增东国舆地胜览》卷三《京畿道》、卷二三《庆尚道·迎日县》引《东国史略》,皆称权近撰。

在同一人的著作中,也有两名并存者。如丁若镛《与犹堂全集》第六集地理集卷三《疆域考》、卷六《大东水经》引《三国史略》,皆注“河仑、权近等撰”,而《疆域考》卷一“弁辰考”条却称:“吉昌君权近与李詹等修《东国史略》”。再如李德懋《青庄馆全书》卷二六《纪年儿览》下“卞韩”条:“权阳村所撰《东国史略》”,而同书卷五四《盎叶记·东国史》却称:“《三国史略》,河仑、李詹、权近等。将《三国史》加隐括,革其鄙俚,芟其繁芜。”因此,安鼎福《东史纲目凡例·采据书目》称:“《三国史略》,本朝权近、李詹、河仑奉教撰,用编年体,一名《东国史略》,取金氏《三国史》撰辑”,是正确的,此书在朝鲜时代即两名通用。

李德懋《青庄馆全书》卷五四《盎叶记·东国史》提到,当时流传五部同名《东国史略》的著作,作者分别是权近、朴祥、李堣、柳希龄、闵齐仁。

朴祥撰《东国史略》,亦见吴沄《东史纂要》。朴祥:《讷斋集》别集卷一《梦牧隐李先生》诗序引吴沄《东史纂要》:“《讷斋集》中,甲戌九月二十八日,在秋城衙斋,牧隐先生见梦中,授诗一篇,吞其半。前数日,与元冲论此老心事,得其实,诗曰云云。所谓‘史家秉笔公何在’者,盖指当立前王子之事也。及公修《东国史略》,则引牧老尝语人曰”。此记载亦见任辅臣《丙辰丁巳录》。《梦呓集》坤《谢施子》引此事,文字略有出入:“讷斋曰,甲戌九月,在秋城衙斋,梦牧隐先生。前数日,与元冲论此老心事得其实云。……任辅臣《丙辰丁巳录》曰,‘史家’指当立前王子事也。及讷斋撰《东国史略》,则引牧老尝语人曰”。此书一名《朝鲜史略》,于明代已传入中国,清代收入四库全书。《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朝鲜史略》十二卷,一名《东国史略》,不著撰人名氏。乃明时朝鲜人所纪其国治乱兴废之事,始于檀君,终于高丽恭让王王瑶。”《文渊阁四库全书》第466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第467页。此外,还有明刊本传世,全书六卷,尾题“明万历丁巳,秣陵廖孔悦傅生校”, 《朝鲜史料汇编》第20册,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2004,第3页。应即四库全书本《朝鲜史略》之所本。但四库全书本分为十二卷,且任意变换格式,原夹行注多改入正文,且“檀君与尧并立”之“檀”字误为“礼”。李堣撰《东国史略》,出自其侄李滉《叔父户曹参判府君墓碣识》:“又有《东国史略》二卷。”李滉:《退溪集》卷四六《墓碣志铭·叔父户曹参判府君墓碣识》;亦见李堣《松斋集》附录《碣志》。李堣:《松斋集续集》卷三《附录·遗事》、《遗事摭录》,以及郑希良《虚庵遗集》续集卷三《摭录·师友录》,皆载其著有《东国史略》。安鼎福《顺庵集》卷一三《杂著·橡轩随笔》:“李禺作《东国史略》”,其名写作“李禺”。柳希龄撰《东国史略》,亦见权应仁《松溪漫录》下:“柳斯文希龄撰《东国史略》”。闵齐仁著述事则不详。韩国2005年出版的《古朝鲜檀君夫余资料集》,摘录了朴祥、柳希龄两书的部分内容,后者题为《标题音注东国史略》。惜笔者未见到柳希龄原书。

此外,周世鹏撰《容斋李相公行状》载,李荇晚年“唯杜门读书,删成《东国史略》,手自缮写”。周世鹏:《武陵杂稿》原集卷八《容斋李相公行状》;亦附李荇《容斋集》卷首,但题名为《大匡辅国崇禄大夫议政府左议政兼领经筵事监春秋馆事弘文馆大提学艺文馆大提学知成均馆事世子傅李公行状》。对于原题名过长的《行状》《墓志铭》,本书的行文概用简称,以下不一一注明。徐命膺《保晚斋集》卷一五《左议政容斋李公谥状》亦提到李荇“撰成《东国史略》”。但此书是否行世不详。若加上李荇之书,计为六种著作同名《东国史略》。

郑逑《寒冈集》卷一四《西川府院君郑公行状》:


公于前古史籍、东国典故,涉猎贯穿。旁至小家杂记、冷话琐录,无不阅览强记。尝与权斯文文海共论东方前代事,权亦以史学称焉,而退谓人曰:“郑某是‘东国史略’也。”此《行状》为郑崑寿“再从弟”郑逑所作,亦收入郑崑寿《柏谷集》卷四《附录》,结尾并有赵絅之题跋一段,不见于郑逑《寒冈集》卷一四所录《行状》。


证《东国史略》最初虽为书名,但后世所用既滥,已成为朝鲜史籍的代名词了。再者,前引《朝鲜太宗实录》卷三,二年六月庚申条,明确记载“命领司平府事河仑、参赞议政府事权近、艺文馆大提学李詹修三国史”,其目的是编修一部朝鲜三国时期的断代史,而非朝鲜半岛的通史。因此,我们今天讨论河仑、权近、李詹之作,应称之为《三国史略》更为确切。

权近《阳村集》卷一九《三国史略序》:


恭惟我主上殿下天纵聪明,留神经史,乃命左政丞臣河仑、艺文馆大提学臣李詹及臣等,将三国史就加隐括,仿编年法,合为一书。……有纲以举其要,有目以尽其详。革其鄙俚,芟其繁芜,诛绝僣乱,褒崇节义。又以管见论其得失,以附其后,勒成一书,名曰《东国史略》。


细品权近文意,似《东国史略》指其书后的评论性文字,而非全书之名。权近《阳村集》卷三四《东国史略论》,内容即为对史事的分条评论,当为“以管见论其得失,以附其后,勒成一书”的《东国史略》,而其全书应名为《三国史略》。是在后代流传的过程中,牵混于权近的《东国史略论》(一名《东国史略》)而致误。

据上引《朝鲜太宗实录》可知,河仑、权近、李詹自奉命修史,至呈进全书,前后不到15个月。《朝鲜太宗实录》卷四,二年十月乙丑(15日),“遣左政丞河仑、知议政府事李詹、判汉城府事赵璞如京师。仑、詹,贺登极也;璞,贺正也。”同书卷五,三年四月甲寅(8日),“河仑、李詹、赵璞等回自京师”。是其间河仑、李詹又有6个月出使中国,从事编辑写作的时间实不足9个月。

权近《阳村集》卷二四《进三国史略笺》:


逮至高丽,有臣富轼,凡例取法于马史,大义或乖于麟经;且一事之始终,率再书于彼此;方言俚语之相杂,善政嘉谟之罕传;国别为书,人难参究。……乃约旧史,勒成新书。非徒去其繁芜,盖欲便于考阅。臣等顾乏三长之学,思效一得之愚。朝修暮删,虽欲勉于隐括;衮褒钺贬,岂足与之铺张。


与前引权近《阳村集》卷一九《三国史略序》相参照可知,《三国史略》是以高丽朝的金富轼《三国史记》为底本,改写成的编年体史书,三位作者不及广参博采其他史籍,因而才能在短期内成书。权近称“本之本纪,参之列传”, 权近:《阳村集》卷一九《三国史略序》;亦见徐居正《东文选》卷九一。然金富轼《三国史记》“本纪”较详,“列传”极其简略,可见,《三国史略》主要就是依据《三国史记》的“本纪”部分简写而成。

对于三位作者,《朝鲜太宗实录》首列河仑,当是由于其官职最高,参见权近《谢领议政河公枉驾问病》诗:“领府崇班绝百寮,晋山勋望泰山高”。“晋山”指河仑的封号“晋山府院君”。诗见权近《阳村集》卷一〇、河仑《浩亭集》卷一《次权阳村韵·附原韵》。领衔负责编修工作,实际编写者应为权近和李詹。前引安鼎福、姜希孟、李颐命、李裕元、李学逵、李世龟、李肯翊、丁若镛等人的著作,对于《三国史略》的作者,或称权近,或称权近、李詹,即使偶尔提及河仑,也是列于末位,应当就是这个原因。实际上,李詹生于1345年,河仑生于1347年,而权近生于1352年,年辈最晚。权近:《阳村集》附《阳村先生年谱》:“至正十二年壬辰(1352)冬十有一月乙亥,公生。”河仑《浩亭集》卷四附尹淮为其所作《墓碣铭》:“至正丁丑春,姜氏得吉梦有娠,以其年十二月己丑生公”,但至正无丁丑,据《墓碣铭》“丙申春,公年七十矣”,则河仑当生于至正丁亥,即至正七年(1347),《墓碣铭》“至正丁丑”应为“至正丁亥”之误。河仑比权近年长5岁。河仑《浩亭集》卷三《祭权阳村文》:“惟君之生,少我六年”,应是河仑记忆有误。从权近《阳村集》卷三四《东国史略论》来看,《三国史略》主要反映的是权近的史学思想,因而后世提到该书的作者时才多称权近。

权近《阳村集》卷一《应制诗》,洪武二十九年九月二十二日《命题》十首之一《始古开辟东夷主》题下自注:“昔神人降檀木下,国人立以为主,因号檀君。时唐尧元年戊辰也。”

其诗曰:


闻说鸿荒日,檀君降树边。位临东国土,时在帝尧天。

传世不知几,历年曾过千。后来箕子代,同是号朝鲜。此诗亦载《朝鲜太祖实录》卷一一,太祖六年(1397)三月辛酉(8日)条。后世论檀君世代的朝鲜著作多所称引。


以下九首诗题目分别是《相望日本》《金刚山》《新京地理》《辰韩》《马韩》《弁韩》《新罗》《耽罗》《大同江》。可以看出,权近对朝鲜古史体系的理解是:檀君朝鲜—箕氏朝鲜—三韩—新罗—王氏高丽—李氏朝鲜,基本与《三国遗事》一书反映出的朝鲜古史体系一致,其之所以未提到卫氏朝鲜、四郡、二府,可能是受诗歌篇幅的限制,但更可能是由于对中国统治朝鲜半岛时期的避讳。

李詹《双梅堂箧藏文集》卷二二《杂著》下列檀君朝鲜、箕子朝鲜、魏满朝鲜、四郡、二府、新罗、高句丽、百济,这种三朝鲜—四郡—二府—前三国的古史体系,显然也是出自《三国遗事》。李詹的部分文字甚至直接抄自《三国遗事》,兹举两例。

其一,《双梅堂箧藏文集》卷二二《杂著》檀君朝鲜条:


《魏书》云:乃往二千载,有檀君立都阿斯达山。注云:无叶山,亦云白岳,在白州地。或云在开城东,今百岳宫。开国号朝鲜,与尧同时。或云都平壤城,始称朝鲜,又移都于白岳山,未知是否。周武王克商,封箕子于朝鲜,乃移于唐藏京。唐裴矩传云,高丽本孤竹国。


上述记载显然是撮合《三国遗事》卷一《纪异·古朝鲜》下列记述而成:


《魏书》云:乃往二千载,有坛君王俭,立都阿斯达。经云:无叶山,亦云白岳,在白州地。或云在开城东,今白岳宫是。开国号朝鲜,与(高)[尧] 同时。

都平壤城,今西京。始称朝鲜,又移都于白岳山阿斯达。……周(虎)[武] 王即位己卯,封箕子于朝鲜,坛君乃移于藏唐京。……唐裴矩传云,高丽本孤竹国。


其二,《双梅堂箧藏文集》卷二二《杂著》二府条:


前汉昭帝始元五年己亥,置二外府。谓朝鲜旧地平那及玄莬郡为平州都督府,临屯、乐浪等两郡之地置东府都督府。


此记载显然出自《三国遗事》卷一《纪异·二府》:


《前汉书》:昭帝始元五年己亥,置二外府。谓朝鲜旧地平那及玄菟郡等为平州都督府,临屯、乐浪等两郡之地置东部都尉府。


据此,李詹对朝鲜古史体系的看法本于《三国遗事》当无疑意。

河仑《浩亭集》卷一《感兴》诗五首之一:


邈矣檀君氏,鸿荒命始膺。箕封施教化,燕虏肆凭陵。

自尔几离合,徒然相废兴。欲为来世鉴,无籍可能征。


之二:


降及新罗始,犹为太素春。结绳知岁月,立橛辨君臣。

居漆初开暗,文昌欲向真。幸哉王氏作,学校渐敷陈。


按河仑诗中所叙,“檀君”指檀君朝鲜,“箕封”指箕氏朝鲜,“燕虏”自然是指曾为西汉燕王卢绾部下的卫满;“王氏”显然指王氏高丽。插入卫满与新罗之间的“自尔几离合”,应指汉四郡、三韩等,关于此点,可参考下引河仑《送西北面都巡问使平壤尹赵公诗序》。则其古史观也是三朝鲜—四郡—三韩—新罗—王氏高丽—李氏朝鲜。河仑此诗为与权近唱和之作,权近和作见其《阳村集》卷一〇《奉次领议政河公感兴诗五首》;权遇:《梅轩集》卷三《次浩亭先生感兴诗韵五首》,亦见河仑《浩亭集》卷一《感兴·附次韵》。也许我们可以将之理解为《三国史略》的三位撰者统一对朝鲜古史体系认识的资料。

由上述分析来看,《三国史略》三位作者的古史观基本相同,皆受《三国遗事》影响。但是,恐怕河仑对檀君朝鲜的态度是有所保留的。

河仑《浩亭集》卷二《送西北面都巡问使平壤尹赵公诗序》:


稽之载籍,则系箕子旧封之地,九畴之化、八条之教入人深,历千有余年,实为海以东风俗之权舆矣。及其季为卫满夺据,汉武遣兵逐满置郡。后为高朱蒙氏割据,平壤乃其所都,箕子之遗俗尚存,升平六百余年。及其衰,盖苏文作凶逆,以召隋唐之兵。苏文死,二子争权,国随以灭。厥后为王氏太祖所并。


这里对平壤一带历史的叙述,是由箕子下至王氏朝鲜,并未提及在箕子之前存在檀君朝鲜。据《浩亭集》卷三《杂著·策问》,河仑在所出科举策问题目中提到:“吾东方有国,自箕子之朝鲜以及前朝,其有治与学之可言者欤?”明确称“东方有国”始“自箕子之朝鲜”,也就是否认檀君朝鲜的存在。此《策问》题目下有小注:“此下二首,上亲临试士而先生承命代题”。河仑在另一篇策题中指出:“檀君之朝鲜,则无籍可考矣,箕子之朝鲜,奕居世之新罗,俱历年一千。”两篇策题俱见河仑《浩亭集》卷三《杂著·策问》;亦载徐居正《东文选》卷一〇八。称檀君朝鲜“无籍可考”,显然是不相信《三国遗事》中有关檀君朝鲜的记载。由河仑是“承命代题”看,也许这是当时在位的朝鲜太宗的古史观,但可以肯定的是,这样的命题能够出现在科举考试中,当不是个别人的看法。可证,至朝鲜王朝初期,朝鲜文人中对《三国遗事》所载檀君朝鲜持否定态度的尚大有人在。河仑的态度之所以游移不定,是一方面受权近、李詹的影响,另一方面又想顺随多数文士的否认态度之所致。

河仑《浩亭集》卷三《祭权阳村文》:


念在己酉,我始识君,师事牧、圃,共期有闻。乃值庚午,同窜南荒,上党雨潦,天意孔彰。及乎乙亥,共观高皇,“共观高皇”,疑“观”为“觐”字之误。右顺赐对,咫尺耿光,辞直理顺,国势以昌。爰及庚辰,共载今王,载忝盟府,出入庙堂。平生出处,盖与相同;切磋之益,每幸于衷。惟君之生,少我六年;惟君之知,实在我先。


祭文中河仑不仅对权进推崇备至,而且自两人共同师事牧隐(李穑)、圃隐(郑梦周)开始,回顾了两人一生的交往。按权近生于“至正十二年壬辰(1352)冬十有一月乙亥”, 权近:《阳村集》附《阳村先生年谱》。至两人初相识的己酉年(1369),权近才18岁,至权近58岁去世,可以说,两人的友谊持续长达40年。河仑的古史观受到权近的影响并不奇怪。

权近《阳村集》卷一〇《哭知议政府事双梅堂李文安公詹》:


与子交亲久,今踰三十年。翰垣叨继后,试席滥居前。

学问皆归实,词华总可传。吾疑无复质,不憗恨苍天。


据此,权近与李詹交往亦长达30余年,关系也非一般。权近:《阳村集》卷八《次双梅堂猫乳诗韵》、《次双梅堂见寄韵》(题下自注:“时公罢相在临津别墅”)亦皆可证两人交往之密切。

另据李詹《双梅堂箧藏文集》附《双梅堂先生年谱》:“至正二十八年戊申(1368),夏四月,上亲试,牧隐李文靖公穑参掌礼闱,中第一名。”李詹于1368年中状元,主考官李穑成为其座主,由此来论,李詹与师事李穑、郑梦周的河仑、权近,是同门的关系。就在河仑、权近初相识的前一年,李詹已中状元,自李詹去世的1405年上推30年,权近当是在李詹中状元六七年以后始结识李詹,河仑仅小李詹两岁,其结识李詹可能更早。

田禄生《壄隐逸稿》卷六《附录·尊慕录附》“门生”条:


按《栎翁稗说》云:我国掌试者谓之学士,其门生称之曰恩门,门生、座主之礼,比古尤重。学士有父母若座主在,既发榜,必具公服往谒,而门生缀行随之,学士拜于前,门生拜于后。众宾虽尊长皆下堂庭,立竢礼毕,揖让而升,以次拜贺。于是,学士邀至其第,奉觞称寿。《牧隐集》云,国俗进士及第,称其座主之子曰宗伯,门生之于座主,犹子之于父也。门生、座主恩义之全,足以培养国家之元气。《闻琐录》云,丽之座主、门生之间,严如父兄子弟,嘱托指挥,不敢辞避。至于座主既殁而门生有不顺,则夫人招呼面责之。以故甚重知贡举之职。以此观之,门生、座主既如父子。且称座主子为宗伯,则其义尤重。


徐居正《笔苑杂记》卷二:


世宗末年尤重儒士,亲策得人,最后曰登俊试,得十三人,臣居正获居第三。世祖召臣等于内殿,若曰:“古有座主、门生之号。今是科予亲策之,予当为恩门,宜号是殿曰恩殿。”臣等俯伏拜谢。越数日,两殿坐思政殿,臣等献爵,一如门生、座主之例。宠恩优渥,吾东方前古所无之盛事也。


由此可见,高丽末至李朝初,科举中的座主(恩门)、门生关系犹如父子关系,极为当时人所看重,这是本书将此关系作为思考问题切入点之一的原因。

《三国史略》的三位作者同出牧隐李穑门下,可以肯定,权近与年长自己五岁、七岁的两位师兄皆保持了三四十年的友谊。依最保守的估计,权近与李詹始相识于1375年,与河仑始相识于1369年,至奉命修史的1402年,权近与两位师兄结交已分别达27年、33年之久,这使权近得以在此次修史中发挥主导作用。另,比河仑年长两岁的李詹于1368年已中状元,虽奉命修史时官职低于河仑,论资历却超过河仑,由于李詹资历老,权近师事之。权近《阳村集》卷二三《代金以时祭双梅堂文》:“人有天性,非学何成。欲学之正,必赖师明。我以庸陋,获事先生。教之循循,既详且精。”《代门生等祭恩门双梅堂文》:“君父与师,非有二致”。皆是其证。尤可注意者,权近称李詹为“恩门”,与其称座主李穑相同。参见权近《阳村集》卷二〇《恩门牧隐先生文集序》。如前所述,李詹坚持《三国遗事》的朝鲜古史观,这位老师兄兼前辈对权近观点的支持,当是领衔主编的河仑采纳小师弟权近史观的重要原因之一。

河仑之所以会采纳权近的史观,更有深层次的原因,详论如下。

权近《阳村集》卷一六《郑三峰文集序》:


吾家文正公始以朱子四书立白刊行,劝进后学。其甥益斋李文忠公师事亲炙,以倡义理之学,为世儒宗。稼亭、樵隐诸公从而兴起,澹庵白公辟异端尤力焉。吾座主牧隐先生早承家训,得齿辟廱,以极正大精微之学。既还,儒士皆宗之,若圃隐郑公、陶隐李公、三峰郑公、潘阳朴公、茂松尹公,皆其升堂者也。三峰与圃隐、陶隐尤相亲善。此序亦见郑道传《三峰集》卷首、徐居正《东文选》卷九〇。


白文宝《淡庵逸集》附录卷二《史传授辑》引《白彝斋实记》:


始,性理之学未及东方,夷俗未祛,士趋不正。白彝斋入中朝,得程朱全书以归,于是朴耻庵忠佐、李益斋齐贤、李稼亭穀、李樵隐仁复、白淡庵文宝首先师受,为群儒倡,以明道学。郑麟趾《高丽史》卷一〇六《白颐正传》作:“时程朱之学始行中国,未及东方,颐正在元得而学之,东还,李齐贤、朴忠佐首先师受。”白文宝:《淡庵逸集》卷二《文宪公彝斋先生行状》:“留都下十年,多取程朱全书而归,与同门四五人日相讲授。以经籍为渊海,笺疏为梯航,东方学者始知有性理之学。”其“同门四五人”当指李齐贤、朴忠佐等人。


李时发《碧梧遗稿》卷七《谩记》:


余又见徐四佳《东人诗话》,称忠烈以后程朱辑注始行,学者骎骎入性理之学,益斋而下,稼亭、牧隐、圃隐诸先生相继而作,唱明道学云云。


李选《芝湖集》卷五《彝斋白公事实》:


时程朱之学始行中国,未及东方。公在元得以学之,多求程朱性理书以归。李齐贤、朴忠佐首先师受。而菊斋权溥又镂板《四书集注》,以广其传。


由上述记载可见,程朱理学在朝鲜半岛流传的过程中,权溥(菊斋)、白颐正(彝斋)、李齐贤(益斋)、李穑(牧隐)发挥了关键作用。著名学者朴忠佐(耻庵)、李齐贤(益斋)、李榖(稼亭)、李仁复(樵隐)、白文宝(淡庵即前引权近《阳村集》卷一六《郑三峰文集序》中的“澹庵白公”。)等都是白颐正的弟子;郑梦周(圃隐)、郑道传(三峰)、李崇仁(陶隐)等都是李穑的弟子。

其中,李齐贤的地位极为特殊。

李穑《鸡林府院君谥文忠李公墓志铭》:“菊斋权公溥、悦轩赵公简试礼闱,公又中丙科,权公以其子妻之。”李穑:《牧隐文稿》卷一六《鸡林府院君谥文忠李公墓志铭》;亦见徐居正《东文选》卷一二六,李齐贤:《益斋乱稿》。《益斋乱稿》卷七《权公墓志铭》:“大德辛丑(1301),菊斋权文正公提衡春官,齐贤幸中丙第,公妻以其子,因得师事者四十有七年。”李齐贤既是白颐正的弟子,又是权溥的弟子兼女婿,师事权溥达47年。李齐贤不仅为权溥作墓志铭,还为其夫人柳氏作墓志铭,李齐贤:《益斋乱稿》卷七《卞韩国太夫人柳氏墓志铭》。其文集中还收录有《菊斋权文正公挽词》, 李齐贤:《益斋乱稿》卷四《菊斋权文正公挽词》;亦见徐居正《东文选》卷一五。足见其与权溥关系之密切,堪称是权溥的衣钵传人。

白文宝《淡庵逸集》附录卷二《史传授辑》引《权菊斋门人录》称:“白文宝字和父,号淡庵。尝上疏斥佛,请讲天人道德之说,以明圣学。”白文宝曾为白颐正作《行状》, 白文宝:《淡庵逸集》卷二《文宪公彝斋先生行状》。当属于白颐正非常亲近的嫡传弟子,但亦列权溥门墙。《儒贤渊源》亦将白文宝列为权溥门人。参见黄纯艳《高丽史史籍概要》,甘肃人民出版社,2007,第1版,第100页。证明李齐贤这种同时师从权溥与白颐正的并不是个别现象。

白文宝《淡庵逸集》附录卷二《史传授辑》引《历朝榜目》:“忠肃王庚申(1320),九月,登秀才科。益斋李齐贤知贡举,石斋朴孝修同知贡举。崔龙甲为榜首,稼亭李穀、栗亭尹泽、文敬公安辅皆同年也。”金宗瑞等:《高丽史节要》卷二四,忠肃王七年庚申,“赐崔龙甲等三十三人及第,李齐贤、朴孝修所取也”。李齐贤又是白颐正门下著名弟子李穀、白文宝的座主,显然其在白颐正诸弟子中具有特殊地位。而其弟子李穀就是权近的座主李穑(牧隐)之父,高丽末期的名学者郑梦周、郑道传、李崇仁等,都是李穑的弟子。

上述诸人的关系图示如下:此论人际关系,非专指学问传承,故与朴世采《东儒师友录》、《儒贤渊源》、《儒林考》诸书所列师承关系不尽相同。上述诸书未见原本,参见黄纯艳:《高丽史史籍概要》,甘肃人民出版社,2007,第1版,第99~101页。下同。

② 权遇:《梅轩集》卷首《梅轩先生永嘉权氏世系之图》。〔日〕疋田啟佑:《韩国文集丛刊解题(三)》(陈玮芬译,载《中国文哲研究通讯》第十一卷第四期,第179页)作“权晅”,当是依据郑麟趾《高丽史》卷一〇七《权溥传》。据权近《阳村集》卷三五《东贤事略·权政丞讳溥》、梁诚之《讷斋集》卷五《杂著·梦庵权公故事记》,权溥之父名,字梦庵。疑涉此而误。

显然,至高丽王朝后期,朝鲜半岛已经形成一个提倡程朱理学的文人群体,其内部存在复杂的宗族、姻戚、师生及科举考试制度下的座主与门生的关系。

在朝鲜传播程朱理学的两位鼻祖,白颐正后来的影响明显不及权溥。据权近《阳村集》卷三《题菊涧》自注:“曾大父文正公自号菊斋”,权溥为权近曾祖。据权近《阳村集》附《阳村先生年谱》,洪武二年己酉“五月,樵隐李文忠公仁复、牧隐李文靖公穑同掌礼闱,中第三名。”则白颐正的弟子李榖之子李穑,与白颐正的另一弟子李仁复,同为权近的座主,而李榖又是权溥之婿李齐贤取中的门生。《儒贤渊源》还称李榖、李仁复皆为权溥的门人。黄纯艳:《高丽史史籍概要》,甘肃人民出版社,2007,第1版,第100页。不仅白颐正、权溥是在朝鲜半岛传播程朱理学的先驱,李齐贤、李穑也是理学在朝鲜半岛传播过程中的关键人物,由权近与此四人的关系,我们可以看出,权近在朝鲜提倡理学的文人群体内具有特殊地位。

李穑为李齐贤的《益斋乱稿》作序,李穑:《牧隐文稿》卷七《益斋先生乱稿序》;亦见李齐贤《益斋乱稿》卷首,徐居正:《东文选》卷八六。权近又为李穑的《牧隐集》作序,权近:《阳村集》卷二〇《恩门牧隐先生文集序》,亦见徐居正《东文选》卷九一。李穑《牧隐稿》卷首题作《牧隐先生文集序》。并撰有《牧隐先生李文靖公行状》, 权近:《阳村集》卷四〇《牧隐先生李文靖公行状》。此外,权近还为李穑两位高弟郑道传、李崇仁的文集作序,权近:《阳村集》卷一六《郑三峰文集序》;亦见徐居正《东文选》卷九〇,郑道传《三峰集》卷首题作《三峰集序》。《阳村集》卷二〇《陶隐李先生文集序》;亦见徐居正《东文选》卷九一,李崇仁《陶隐集》卷首题作《陶隐集序》。隐隐显示出权近在权溥—李齐贤—李穑一系中的嫡传地位。

在权近去世24年后,其弟子成均司艺金泮上书:


致远、薜聪、安珦之后,唯吾益斋李齐贤唱鸣道学,牧隐李穑实传正印,臣师阳村权近独得其宗。而近之学之源,出于穑,穑之学之正,出于齐贤。三子之学,非他泛焉先儒之比。故元朝汤炳龙赞齐贤曰:“光岳其钟,为儒之宗。”圭斋欧阳公赠穑曰:“衣钵当从海外传。”高皇帝命近赋诗,待制文渊阁。三子之见美于中华,岂不万万于古哉?是虽皆得与于从祀之列,未必不可。《朝鲜世宗实录》卷五九,世宗十五年(1433)二月癸巳(9日)。


提出以李齐贤、李穑、权近从祀,事虽未行,但从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以李齐贤—李穑—权近为朝鲜理学正统的意识,这种观念当不会是权近去世后才形成的,由此也可以证明,权近在朝鲜理学文人群体中地位的特殊。仅三年之后,成均生员金日孜上书,发表了类似的看法。见《朝鲜世宗实录》卷七二,世宗十八年(1436)五月丁丑(12日)。

权近在李穑门下的特殊地位,还可以参见下述史料。

李穑《牧隐文稿》卷三《阳村记》:


阳村,吾门生永嘉权近之自号也。近之言曰:近也在先生之门,年最少,学最下,然所慕而跂之者,近而之远也,故字曰可远。


权近《阳村集》卷二〇《圆斋郑文简公文集序》:


予少也,尝游牧隐先生之门。一时名卿以道德文学见其推重而多所唱酬者,有若圆斋郑公、柳巷韩公,尤其杰然者也。先生于圆斋称其雄赡,柳巷称其清峻。每得一韵,更次迭赓,累至数十篇,愈出而愈不穷,呜呼盛哉!若其交契之笃,久而弥敬,命驾相谒,不隔数晨。见辄从容商攉道义,悠然相乐,竟日忘归。予侍左右,获闻诸论,有所沾益者多矣。权近此文亦见郑枢《圆斋稿》卷首,题为《圆斋先生文稿序》。


权近《柳巷先生韩文敬公文集序》:


晚年闲居,又与牧隐同里闬。杖屦相邀,吟哦往复。二老风流高致,读其诗可以想见也。权近此文亦见韩修《柳巷诗集》卷首,题为《柳巷诗集序》。


李穑《牧隐文稿》卷一五《韩文敬公墓志铭》:


予年十六七,喜从诗僧游,至莲寺,儒释杂坐,啜茶联句。文敬公年才十二三,每有的对,众皆惊叹。虽老于文墨者,推让不敢齿。予固心异之。岁丁亥,吾先君知贡举,文敬果中高第,时年十五岁也。李穑此文亦见韩修《柳巷诗集》卷首,徐居正:《东文选》卷一二六。


上述资料中的圆斋指郑枢、柳巷指韩修,两人都是权近座主李穑的多年老友。韩修还是李穑之父李榖的门生,自李穑十六七岁、韩修十二三岁时,两人就已经过从甚密,直到晚年,还同闬而居,往来密切。权近作为李穑门下年龄最小的弟子,年轻时即曾从郑枢、韩修二老游,用权近自己的话说,“予侍左右,获闻诸论,有所沾益者多矣”。如上所引,郑枢、韩修二人的文集都由权近作序,可证李穑的老友们对他这个年龄最小的弟子是独加青睐的。

李穑门下名学者郑道传、李崇仁的文集,也皆是权近作序。权近《阳村集》卷二有《和三峰先生(郑道传)鹤歌》、《忆三峰、陶隐(李崇仁)诸公》、《得陶隐书》、《次韵陶隐诸公神孝寺蒲桃架》、《次韵寄陶隐》,卷七有《谢三峰惠蜡烛》,卷八有《新都八景次三峰郑公》、《次三峰游真观寺诗韵》、《次三峰东池咏莲诗韵》、《上三峰诗》等诗篇。郑道传《三峰集》卷一《赋》第一篇即为《阳村赋》,下有注:“权近丽季坐事流于忠州,居阳村,因为号。李穑《阳村记》亦取此赋之义。”一方面证明,权近与同门的名学者,如郑道传、李崇仁交往密切,另一方面也显示出,李穑门下众学者对权近的看重。

申叔舟《保闲斋集》卷六《次权吉昌诗韵》后附权吉昌诗曰:“菊斋之后有阳村,世守忠清作相门”;卷一五《权正卿荣亲诗序》:“六代祖,高丽左政丞文正公菊斋先生讳溥,道学勋业,冠冕一时。至祖文忠公阳村先生讳近,以性理之学,倡率东方,屹为儒宗。”成伣《虚白堂文集》卷一二《权叔强荣亲诗赞》:“菊斋道德,世无与肩。一家九子,茅土貂蝉。阳村之学,性理之渊。儒宗柱石,屹立海堧。”权近(阳村)因其学问,被视为权氏家族与权溥(菊斋)比肩的学者,被尊为“儒宗”,被视为“性理之渊”。

综合以上论述可以得出结论,河仑、权近、李詹奉命修史时,权近作为当时理学大家李穑最小的弟子,不仅受到李穑本人及其老友们的青睐,也受到其同门学者的推崇,更被时人视为权家新锐、可以与在朝鲜半岛传播理学的鼻祖权溥相比肩的名学者,再加上其特殊的门第及师承关系,权近隐然已经成为当时提倡理学的朝鲜文人群体的领袖。如果我们注意到,李穑文集的另一篇序文出自李詹,李詹:《牧隐先生文集序》,载《牧隐稿》卷首,在权近序后;亦见徐居正《东文选》卷九二。李詹《双梅堂箧藏文集》未载。证明在李穑门下,李詹的地位也要高于河仑。在《三国史略》的三位作者中,河仑虽然当时官职最高,但在其所属的文人群体中,可能地位反不如权近、李詹。在修史过程中,河仑接受权近的古史观,这才是其深层次的原因。

如前所述,河仑与权近、李詹古史观的分歧,主要在于朝鲜古史是始于檀君朝鲜还是始于箕氏朝鲜,最早记载檀君的朝鲜古籍是《三国遗事》,也就是说,是否相信《三国遗事》对檀君的记载,是河仑与权近、李詹的主要分歧之所在。

对于《三国遗事》有关檀君的记载,直到朝鲜王朝后期,亦多有学者不信。如安鼎福《顺庵集》卷一三《杂著·橡轩随笔》“东国历代史”条:“丽僧无亟、一然撰《三国遗事》。此专为诸僧事迹,而《王历篇》亦有国事之可言者,盖多荒诞,而《通鉴》及《舆地胜览》多取之,实不足观也。”

需要说明的是,通常认为《三国遗事》为高丽僧一然撰,但不仅上引安鼎福《橡轩随笔》称撰者尚有“丽僧无亟”,丁若镛《与犹堂全集》第六集地理集卷七《大东水经》亦称《三国遗事》为“高丽僧无亟所撰”。

金泽荣《韶濩堂集续》卷五《檀氏朝鲜纪》:


后新罗释无亟、或曰高丽僧 高丽忠肃王国师释一然等,相与记檀君事,而或杂以不经之说,如无亟《古记》所云檀君享寿千年之类 故人或疑之。亦见金泽荣《借树亭杂收》卷二《甲子文录·檀氏朝鲜记》。


考《三国遗事》卷一《纪异》,关于檀君(坛君)的记载有两条,一条引自《魏书》,一条引自《古记》。引自《魏书》者仅有一句:“乃往二千载,有坛君王俭,立都阿斯达,开国号朝鲜,与(高)[尧] 同时”。中国史书,无论是陈寿《三国志》之《魏志》,还是魏收之《魏书》,皆无上引文字,姑置不论。《三国遗事》中关于檀君的记载,为朝鲜后世所流传、尊奉者,实皆出《古记》。

《三国遗事》卷一《纪异·古朝鲜》引《古记》,称檀君“寿一千九百八岁”,参考金泽荣所说“无亟《古记》所云檀君享寿千年”,可证《三国遗事》所引《古记》作者为僧人无亟。一然《三国遗事》关于檀君的记载基本出自无亟《古记》,或许是安鼎福、丁若镛误将无亟列为《三国遗事》作者的原因。

上引诸书或称无亟为“高丽僧”,或称其为“新罗释”,可能无亟为新罗末、高丽初人,换言之,《古记》当成书于10世纪初。以成书于10世纪之书,谈公元前20世纪以前之事,显然是靠不住的。

自《三国遗事》成书,下至河仑等人奉命修史的朝鲜王朝初期,不信《三国遗事》有关檀君记载的大有人在。如崔瀣(1287~1340)《拙稿千百》卷二《东人之文序》:


东方远自箕子始受封于周,人知有中国之尊。在昔新罗全盛时,恒遣子弟于唐,置宿卫院以隶业焉,故唐进士有宾贡科,榜无阙名。以逮神圣开国,三韩归一,衣冠典礼,寔袭新罗之旧。


其对朝鲜半岛古史的认识是,箕氏朝鲜—新罗—王氏高丽,其所称“三韩”至王氏高丽时“归一”,自是指高句丽、百济和新罗。显然,崔瀣并不认为在箕氏朝鲜之前存在檀君朝鲜。河仑否定檀君朝鲜的古史观,当是对此前高丽朝文人观点的继承。

对于檀君朝鲜的传说起于何时,需要略作讨论。

金泽荣《韶濩堂集续》卷五《檀氏朝鲜纪》:


及韩亡之七年,丁巳年 平安人桂延寿采药太伯山,见新罗学士崔致远所磨厓刻《天符经》者,盖檀氏之臣有神志者,以篆书刻经于碑,树之檀君诞生之地,而致远以畏约逃至其山,见之,以楷书解而再刻也。延寿异之,拓归传于人间。于是人无不信檀君,而又知其为神圣焉。亦见金泽荣《借树亭杂收》卷二《甲子文录·檀氏朝鲜记》。


所谓“韩亡之七年”,不详何指,无论是新罗之亡,还是高丽之亡,之后七年都不是“丁巳年”。据称发现崔致远整理过的檀君时代之摩崖石刻,以后“人无不信檀君”,但金泽荣(1850~1927)为19世纪末、20世纪初人,其《韶濩堂集续》出版于1924年,《借树亭杂收》出版于1925年,若说朝鲜王朝末期“人无不信檀君”或许有道理,若认为此系朝鲜王朝以前之事,则显然无据。1926年印行的崔致远《孤云集》,卷首《孤云先生事迹·檀典要义》,同属伪托之作。由此可见,所谓崔致远发现檀君《天符经》的说法,恐怕是20世纪初才在朝鲜半岛流行起来的神话。集伪托檀君事迹之大成者当数《桓檀古记》,苗威认为其成书在日韩合并前后,则与《韶濩堂集续》、《借树亭杂收》、《孤云集》成书时间接近,笼统说,皆成书于20世纪初。参见苗威《古朝鲜研究》,香港亚洲出版社,2006,第1版,第92~96页;书后附有《桓檀古记》全文。

《朝鲜端宗实录》卷七,端宗元年(1452)九月戊寅(25日)条:


承政院启:“近日,校书馆阅兴天寺所藏册板,移置本馆。其中崔致远《桂苑笔耕》,脱五十余板,请出经筵所藏本补刻。”即令议于政府。议政府启:“致远名播中原,为东方儒宗,其文章可见者,只有此耳。须命补刻。”从之。


议政府之启说得很明确,崔致远“文章可见者,只有此耳”,即15世纪中叶,除《桂苑笔耕集》之外,崔致远并无其他文章传世,所谓发现檀君《天符经》的说法,显系后世伪托。明乎此,则可以肯定,权近等人关于檀君朝鲜的史观,皆来自高丽僧一然的《三国遗事》。前引李詹《双梅堂箧藏文集》卷二二《杂著》抄《三国遗事》原文,亦是明证。

值得注意的是,高丽末、朝鲜初,对檀君朝鲜之说最为热衷者,正是我们上面提到的提倡程朱理学的文人群体。

白颐正早期几位弟子之一的白文宝(1303~1374)之《淡庵逸集》卷二《斥佛疏》:


且天数循环,周而复始。七百年为一小元,积三千六百年为一大周元。此皇帝王霸理乱兴衰之期。吾东方自檀君至今,已三千六百年,乃为周元之会。宜遵尧舜六经之道,不行功利祸福之说。如是则上天纯祐,阴阳顺时,国祚延长。此疏出自郑麟趾《高丽史》卷一一二《白文宝传》,原无题目。亦见白文宝《淡庵逸集》附录卷二《行状》,与此文字小异。需要注意的是,白文宝提到“元”“会”等词作为标识时代的概念,结合后世朝鲜文人论檀君年代时经常引用宋朝邵雍《皇极经世书》来看,白文宝此观念可能是受《皇极经世书》的影响。附此待考。


前面提到的李穑老友郑枢,其子郑总(1358~1397)《复斋集》上《十八日到大同江》二首之二:


乐浪闻名久,今来写我忧。据山开粉堞,临水起朱楼。

箕子遗风在,檀君往事悠。啁啾歌吹响,遥认是龙舟。


卞季良(1369~1430)《春亭集》卷七《永乐十四年丙申六月初一日封事》:


吾东方,檀君始祖也,盖自天而降焉,非天子分封之也。檀君之降,在帝尧之戊辰岁,迄今三千余禩矣。


卞季良号春亭。柳方善(1388~1443)《泰斋集》卷三《奉怀春亭相国》三首之三称:“德配伊周学孔颜,朝朝听履入金銮。庙堂望重调元化,道统功高辟异端。”卞季良:《春亭集》卷七《永乐十四年丙申六月初一日封事》,亦引朱熹的道统说来论事。可见,卞季良亦属于上述提倡程朱理学的文人群体。

李穑门下名学者郑道传(? ~1398)之《三峰集》卷七《朝鲜经国典(上)·国号》:


海东之国,不一其号。为朝鲜者三,曰檀君,曰箕子,曰卫满。若朴氏、昔氏、金氏相继称新罗;温祚称百济于前,甄萱称百济于后;又高朱蒙称高句丽,弓裔称后高丽;王氏代弓裔,仍袭高丽之号。皆窃据一隅,不受中国之命,自立名号,互相侵夺,虽有所称,何足取哉。惟箕子受周武之命,封朝鲜侯。


在李穑门下众弟子中,权近与郑道传交往至为密切。不仅郑道传的文集《三峰集》是权近作序,其中卷九之《佛氏杂辨》,卷十之《心气理篇》、《心问》、《天答》,卷一一之《经济文鉴别集》皆为权近作序。权近:《阳村集》卷一六《郑三峰文集序》、《心气理三篇序》、《心气理三篇后附集序》,卷一八《佛氏杂辨说序》。亦分别见郑道传《三峰集》卷九、卷一〇、卷一一。而权近的古史观与郑道传恰相一致,恐非偶然。

另可注意者,《三峰集》中收录的郑道传另两种著作,《经济文鉴》和《朝鲜经国典》,皆为郑总作序。郑总:《复斋集》下《朝鲜经国典序》、《经济文鉴序》;亦见郑道传《三峰集》卷八、卷六,《经济文鉴序》亦见徐居正《东文选》卷九二。郑总不仅为支持檀君朝鲜说者,且去世早于郑道传一年,而生年晚于权近6年,三人为同时代人,郑总正是权近座主李穑的老友郑枢之子。

从其生年早于权近半个世纪的白文宝,到郑道传、郑总、权进,以及稍晚的卞季良,可以看出,支持檀君朝鲜说已成为朝鲜半岛提倡程朱理学的文人群体具有特色的古史观,权进、李詹相信《三国遗事》有关檀君的记载,都不是其个人独有的史学见解,而是受此文人群体古史观影响的结果。相比之下,与权近同门的河仑却显然有些另类。

朝鲜太宗时,河仑与许稠对许多礼制问题存在明显分歧,许稠坚持唐宋古礼,并引朱熹《文公家礼》为据,河仑却更看重《洪武礼制》。参考《朝鲜太宗实录》卷二二,太宗十一年(1411)十月甲寅(26日);卷二九,太宗十五年(1415)正月乙卯(16日)。文繁不录。由此看来,河仑对朱熹学说的尊奉程度可能是不高的,他在此文人群体中实处于边缘地位,思想与实践经常游离于此群体之外,其对檀君朝鲜的态度有所保留,恰从反面证明支持檀君朝鲜说乃此文人群体具有特色的古史观。

郑麟趾《高丽史》卷一一二《田禄生传》:


恭愍朝,授起居舍人,与谏议李穑、司谏李宝林、郑枢等上书论盐铁别监之弊。王召台谏、宰相问利害,穑、宝林称疾,禄生、枢固执前议不变。


田禄生《壄隐逸稿》卷五《附录·遗事》引《大东韵玉》:


田禄生字孟耕,号壄隐,潭阳人。忠惠王时登第,以文名著称。恭愍王朝,累迁政堂文学。辛禑初,与李詹请诛李仁任,杖流道死。田禄生:《壄隐逸稿》卷五《附录·遗事》引《海东文献录》,唯缺“号壄隐”三字。


同书同卷引《洁城家藏行迹》:


大明初起、元驻北时,以台谏朴尚衷、李詹等疏章辞连,忤权臣坐贬。


上述史料提及的,在高丽末期,与田禄生政见相同的李穑、郑枢、李詹、朴尚衷朴尚衷,即前引权近《阳村集》卷一六《郑三峰文集序》中提到的“潘阳朴公”,亦为李穑弟子,亦为李榖女婿、李穑舅子。郑麟趾《高丽史》卷一一二有传。等人,都是提倡理学的名学者。

田禄生《壄隐逸稿》卷六《附录·尊慕录附》记载,在所谓“乙卯谠议”中涉及的有郑梦周、朴尚衷、李詹、权伯英、金九容、李崇仁、权近、郑思道;其“师友从游”者还有李齐贤、李穑、李冈、郑寓;“五隐同伦”下提到崔瀣、李仁复。其中,权伯英“即先生(田禄生)门生”。金九容字敬之,“号惕若斋”,李穑《牧隐文稿》卷一二《惕若斋铭》题下注:“为金敬之作”;其诗集《惕若斋学吟集》有河仑序、郑道传序,还有李穑《题惕若斋诗吟后》。郑思道去世后,“李牧隐撰墓志铭,柳巷韩修书”。郑寓,“牧隐李公云:郑君性修洁慷慨,有志当世事,惧其所以养气者或未至焉,故以浩然字之。公为庆尚道按廉使时,先生以诗送之,有‘郑君共称慷慨士,世微郑君吾谁亲’之句。陶隐李公亦作诗送之。又与郑圃隐、金若斋诸贤相游善。”本段引文未注明者皆出自田禄生《壄隐逸稿》卷六《附录·尊慕录附》。显然,权伯英、金九容、郑思道、郑寓皆属于上述提倡程朱理学的文人群体。朴世采:《东儒师友录》及《儒林考》皆称金九容、朴尚衷为李穑门人。而《壄隐逸稿》提到的其他诸人之属于此文人群体,除崔瀣外,已见前论,此不赘述。

郑麟趾《高丽史》卷一〇九《崔瀣传》,称其“放荡敢言”。洪汝河:《汇纂丽史》卷三〇《崔瀣传》此处全抄郑麟趾《高丽史》。其自著《猊山隐者传》称:“方孩提,已似识天理。及就学,不滞于一隅,才得旨归,便无卒业,其泛而不究也。稍壮,慨然有志于功名,而世莫之许也。是其性不善于伺候,而又好酒,数爵而后喜说人善恶,凡从耳而入者,口不解藏,故不为人所爱重。”崔瀣:《拙稿千百》卷二《猊山隐者传》;亦见郑麟趾《高丽史》卷一〇九《崔瀣传》。洪汝河:《汇纂丽史》卷三〇《崔瀣传》,文字小异。徐居正:《东文选》卷一〇〇引自《拙稿千百》。崔瀣虽为一放浪无拘之人,但“似识天理”,也是提倡理学的,只不过人不合群而已。但其“取友必端”, 郑麟趾:《高丽史》卷一〇九《崔瀣传》。应与此提倡程朱理学的文人群体保持着若即若离的联系。

“乙卯谠议”称“诸先生之尊王攘夷,请诛乱贼之义,非直为一时士祸而已”, 田禄生:《壄隐逸稿》卷六《附录·尊慕录附》。由此看来,此提倡程朱理学的文人群体,因理学而具有相似的政治理念,在高丽末期,亦隐然成为一持相同政见者的政治群体。在此所需注意者,是此群体还基本持有相同的古史观,即支持高丽僧一然于《三国遗事》中提出的檀君朝鲜说。崔瀣:《拙稿千百》卷二《东人之文序》称:“东方远自箕子始受封于周”,似也不信檀君朝鲜说。郑麟趾《高丽史》卷一〇九《崔瀣传》称其:“至论异同,苟知其正,虽老师宿儒为时所宗者,且诘且折,确持不变。”恐怕与崔瀣这种特立独行的性格有关,其古史观不同于提倡理学的文人群体。

提倡理学的文人多反对崇佛。早期提倡理学的干将白文宝即有《斥佛疏》。白文宝:《淡庵逸集》卷二《斥佛疏》。李仁复“临殁,弟仁任劝之念佛。曰:‘平生不佞佛,不可自欺。'”田禄生:《壄隐逸稿》卷六《附录·尊慕录附》。卞季良为河仑作《祭文》,称赞其“举世佞佛,公独麾之”。卞季良:《春亭集》卷一一《祭晋山府院君河浩亭先生文》,亦见河仑《浩亭集》卷四《附录·祭文》、徐居正:《东文选》卷一一〇。权近的同门好友郑道传著有《佛事杂辨》。郑道传:《三峰集》卷九。另,郑道传:《三峰集》卷三《上郑达可书》,是为书劝郑梦周(达可)不可佞佛,可见其排佛之力。此文亦见徐居正《东文选》卷六三。唯李穑有崇佛的倾向,在当时“颇有佞佛之讥”。李近:《阳村集》卷四〇《牧隐先生李文靖公行状》,亦载《牧隐稿》卷首,题名为《朝鲜牧隐先生李文靖公行状》,徐居正:《东文选》卷一一六题名同《阳村集》。朝鲜太宗曾说:“李穑,东方巨儒也。然好览《大藏经》,为诸儒所笑。”《朝鲜太宗实录》卷五,太宗三年(1403)三月甲辰(27日)。

《朝鲜太祖实录》卷二,太祖元年(1392)闰十二月庚辰(4日):


命佥书中枢院事郑总制印出《大藏经》愿文以进。总曰:“殿下何拳拳于佛事?请勿信。”上曰:“李穑为儒宗,信佛。若不足信,穑岂信哉!”总对曰:“穑为世大儒,而取讥于人者,良以此也。”上曰:“然则穑反不及于汝乎?其勿复言。”


李穑去世多年以后,金日孜等在上书中还要为其辩解:


议者以为“穑有佞佛”。然臣等以为,言者心之声,诗者言其志。观其诗则曰:“平生不识释伽文。”又曰:“两途自是无心去,洙泗沿回鬓已秋。”是岂侫佛者之言哉。昔韩愈友于太颠,朱熹游于云谷,致远隐于海印,是果佞佛而然欤?《朝鲜世宗实录》卷七二,世宗十八年(1436)五月丁丑(12日)。


实则李穑较尊崇佛教的态度是无法掩饰的。即就金日孜等上书中提到的两句诗而言,前者见李穑《牧隐诗稿》卷四《摩尼山纪行·送观禅师归清凉》二首之一:


平生不识释迦文,只爱高僧远世纷。

更说清凉山水好,葛巾何日访孤云。


后者见李穑《牧隐诗稿》卷三一《述怀》:


甚矣吾衰似漏舟,还丹为袽泛中流。

载来明月偏相称,遇着狂风大可愁。

善逝香幢浮劫海,长生贝阙照瀛洲。

两途自是无心去,洙泗沿回鬓已秋。


作为李穑非佞佛者证据的两首诗中,却皆透露着对佛教和僧人的好感,尤其后者还用到“香幢”“劫海”等佛教故典,可见为李穑辩解之无力。但是,作为朝鲜理学巨匠,李穑对佛教的这种态度尚被视为其生平瑕疵,这正从反面证明,朝鲜提倡理学的文人群体对佛教的排斥。

柳宽临终教诸子曰:“我死之后,不作佛事,一从《朱文公家礼》”。《朝鲜世宗实录》卷六〇,世宗十五年(1433)五月己未(7日)附柳宽小传。朱熹《家礼》卷四《丧礼》专有“不作佛事”条,当为柳宽所本。由此可见,朝鲜提倡理学的文人之所以排佛,亦与其遵行朱熹的学说有关。就是为人放浪的崔瀣亦“素不乐浮屠”。郑麟趾:《高丽史》卷一〇九《崔瀣传》。

正是这样一个拒斥佛教的文人群体,在古史观方面却极力支持僧人一然《三国遗事》首倡的古史观,显然是另有原因在。永乐庚寅(1410)郑梦周门人咸傅霖为其所作《行状》称:


时经书至东方者,唯朱子《集注》,而公(郑梦周)讲说,发越超出人意,闻者颇疑。及得云峰胡氏《四书通》,与公所论靡不吻合,诸儒尤加叹服。牧隐亟称之曰:“达可论理,横说竖说,无非当理。”推为东方理学之祖。郑梦周:《圃隐集》卷后附《行状》,亦见《圃隐集》附《圃隐先生本传》。郑麟趾:《高丽史》卷一一七《郑梦周传》,所引文字稍异。


郑梦周《圃隐集》附《圃隐先生本传》系此事于高丽恭愍王十六年(1366),时郑梦周仅30岁。李穑后曾将其称赞郑梦周之语“横说竖说”入诗,李穑:《牧隐诗稿》卷一五《归欤》:“平生有怀便吐出,横说竖说皆骊江”。权采、卞季良为郑梦周《圃隐集》作序时皆引此语,权采:《圃隐先生诗卷序》,见《圃隐集》卷首,亦见徐居正《东文选》卷九三。卞季良:《圃隐先生诗稿序》,见《圃隐集》卷首,亦见卞季良《春亭集》卷五。郑道传《圃隐奉使稿序》亦引此语,郑道传:《三峰集》卷三《圃隐奉使稿序》。可证此事不虚。但说此时“经书至东方者,唯朱子《集注》”,即朱熹的《四书集注》,则不确。白文宝《淡庵逸集》附录卷二《史传授辑》引《白彝斋实记》:“白彝斋入中朝,得程朱全书以归”,《老乞大》中亦有商人购回朱熹等人著作的记载。《老乞大》:“更买些文书:一部《四书》,都是晦庵集注。又买一部《毛诗》、《尚书》、《周易》、《礼记》,五子书”。所谓“五子书”,陈高华认为,五子“应指宋代五位理学家,即周敦颐、程颐、程颢、张载和朱熹。五子书就是他们五人的作品。”一般认为《老乞大》成书于元代,证明此前已有程朱著作传入朝鲜。参见陈高华《从〈老乞大〉〈朴通事〉看元与高丽的经济文化交流》,《历史研究》1995年第3期。但据权近《阳村集》卷一六《郑三峰文集序》:“吾家文正公始以朱子四书立白刊行”,郑麟趾《高丽史》卷一〇七《权溥传》:“尝以朱子《四书集注》建白刊行,东方性理之学自溥倡。”证明朱熹《四书集注》是朝鲜刊刻的第一部理学著作,流传较广,而其他著作因购自中国,较为罕见而已。

朝鲜刊刻《四书集注》,必使朱熹的道统论在朝鲜广泛传播,因朱熹对道统论的阐释主要即见其《四书集注》中的《中庸章句序》。朱熹认为存在儒家的所谓道统,自尧、舜、禹、汤、文、武传至孔子,又经曾子传孔子之孙子思,以及孟子,“及其没而遂失其传”,至二程“以续夫千载不传之绪”, 朱熹:《中庸章句序》。而朱熹本人又承自二程。

李穑《牧隐文稿》卷一〇《可明说》:“道统之传,不绝如线。幸而再传,有圣孙焉,著为一书,所以望后人者至矣。”显然即指朱熹《中庸章句序》所说:“《中庸》何为而作也?子思子忧道学之失其传而作也。”“子思惧夫愈久而愈失其真也,于是推本尧、舜以来相传之意,质以平日所闻父师之言,更互演绎,作为此书,以诏后之学者。”可见朝鲜学者对朱熹道统说的熟悉。

朱熹《中庸章句序》论道统之起源:


盖自上古圣神继天立极,而道统之传有自来矣。其见于经,则“允执厥中”者,尧之所以授舜也;“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者,舜之所以授禹也。尧之一言,至矣,尽矣!而舜复益之以三言者,则所以明夫尧之一言,必如是而后可庶几也。


是道统源自天、始于尧。而《三国遗事》所载檀君亦源自天,与尧同时。认为朝鲜历史始于檀君,可以使其古史观与道统观隐隐相合。若按传统观点认为朝鲜历史始于箕子,而箕子恰出自被上述道统中的“武”王灭亡的商朝,是在商亡后始来朝鲜半岛立国的,无法与道统观相配合。这应是提倡理学的朝鲜文人群体尊奉《三国遗事》古史观、相信檀君朝鲜的原因之所在。

此文人群体虽尊檀君为朝鲜开国始祖,以与其提倡的朱熹道统论相配合,但对《三国遗事》的记载却未仔细推敲,而只是根据自己的理解,随意加以引申。

如,白文宝《淡庵逸集》卷二《斥佛疏》称:“吾东方自檀君至今,已三千六百年”。

《三国遗事》卷一《纪异·古朝鲜》引《古记》:


以唐(高)[尧] 即位五十年庚寅,唐尧即位元年戊辰,则五十年丁巳,非庚寅也,疑其未实。都平壤城,今西京始称朝鲜。又移都于白岳山阿斯达,又名弓一作方忽山,又今弥达,御国一千五百年。周(虎)[武]王即位己卯,封箕子于朝鲜,坛君乃移于藏唐京。后还隐于阿斯达为山神,寿一千九百八岁。


是檀君的统治,至周武王封箕子于朝鲜时,已持续一千五百年,按当时人的观念,箕氏朝鲜立国长达近千年,河仑:《浩亭集》卷三《杂著·策问》:“箕子之朝鲜,奕居世之新罗,俱历年一千。”约在公元前2世纪初亡于卫氏朝鲜,若依此推算,檀君开国至《三国遗事》成书的13世纪,应为三千八九百年,至白文宝(1303~1374)时,约为四千年,而不是他说的三千六百年。显然,白文宝是为了牵合其“周元之会”的说法,便想当然地称“檀君至今已三千六百年”,对《三国遗事》的记载未遑深思。卞季良称:“檀君之降,在帝尧之戊辰岁,迄今三千余禩矣。”卞季良:《春亭集》卷七《永乐十四年丙申六月初一日封事》。是与白文宝犯同样的错误。

此后,徐居正曾推算,认为“自唐尧元年甲辰,至洪武元年戊申,总三千七百八十五年。自檀君元年戊辰,至我太祖元年壬申,亦三千七百八十五年。”徐居正:《笔苑杂记》卷一。《芝峰类说》卷三《君道部·帝王》:“自唐尧元年甲辰,至洪武元年戊申,总三千七百八十五岁。檀君元年戊辰,至我太祖元年壬申,亦三千七百八十五岁。异哉!以此计之,自檀君元年至先王丁未,为四千岁也。”显然,此后的朝鲜文人,也并不相信白文宝等高丽末、朝鲜初学者的说法。

再如,前引权近《应制诗》之《始古开辟东夷主》注,称檀君“传世不知几,历年曾过千”, 权近:《阳村集》卷一《应制诗》,洪武二十九年九月二十二日《命题》十首之一《始古开辟东夷主》。将檀君理解为朝代名或君主的称号,而非人名,称不知这个朝代或以此为号的君主共传多少世,但此朝代的存在时间超过千年。这显然与前引《三国遗事》檀君“寿一千九百八岁”的记载矛盾,可以肯定,在《三国遗事》的记载中,檀君是指一个人,而不是一个朝代或以檀君为号的一系列君主。显然,权近也不相信《三国遗事》对檀君寿数的记载,才别出心裁地另作解释。尚需注意的是,权近是在使明时赋此诗,他要从《三国遗事》的记载立论,又觉得檀君的寿数荒诞不经,担心受到明朝人的质疑,因此才要另立新说。

权近这种想当然的新说,被此后不少朝鲜学者视为确论。权近在明所作《应制诗》,后有权揽《应制诗注》,可见其影响之大。兹举数例。

崔溥(1454~1504)《锦南集》卷一《东国通鉴论·檀君朝鲜》:


自唐虞至于夏商,世渐浇漓,人君享国久长者,不过五六十年,安有檀君独寿千四十八年,以享一国乎!知其说之诬也。前辈以谓,其曰千四十八年者,乃檀氏传世历年之数,非檀君之寿也。此说有理。近世权近入觐天庭,太祖高皇帝命近赋诗,以檀君为题。近诗曰:“传世不知几,历年曾过千。”帝览而可之。时论亦以近之言为是。


安鼎福(1712~1791)《东史纲目》卷一:


安有檀君独寿千四十八年,以享一国乎!知其说之诬也。前辈以为传世历年之数,此说近理。近世权近入觐天庭,太祖命赋诗,以檀君为题,近诗曰:“传世不知几,历年曾过千。”时以近言为是。安鼎福:《东史纲目》附卷上上《考异·檀君薨》亦云:“权近应制诗:‘传世不知几,历年曾过千。’其意以千四十八年归之传世历年之数,颇为近理。故《通鉴》取其论。”


韩致奫(1765~1814)《海东绎史》卷二《世纪·檀君朝鲜》:


东史皆言檀君寿一千四十八年,其说诞漫无稽。权阳村近诗曰:“传世不知几,历年曾过千。”盖以一千十七年为传世历年之数,此说是也。


不管怎么说,以权近为代表的这一文人群体,支持檀君朝鲜说,因权近、李詹负责撰写官方史书《三国史略》的缘故,在该书成书以后,将檀君朝鲜、箕子朝鲜、卫满朝鲜并称为“三朝鲜”的古史观,渐成为朝鲜王朝的正统史观。

成书于1432年的《朝鲜世宗实录》卷一五四《地理志》,于平安道平壤府条称:


本三朝鲜旧都。唐尧戊辰岁,神人降于檀木之下,国人立为君,都平壤,号檀君,是为前朝鲜。周武王克商,封箕子于此地,是为后朝鲜。逮四十一代孙准时,有燕人卫满亡命,聚党千人,来夺准地,都于王险城即平壤府,是为卫满朝鲜。其孙右渠不肯奉诏,汉武帝元封二年,遣将讨之,定为真蕃、临屯、乐浪、玄菟四郡,隶于幽州。《新增东国舆地胜览》卷五一《平壤府·建置沿革》与此文字小异。


这段记载显然出自《三国遗事》,只不过表述得比《三国遗事》更为清晰而已。

综上所考,在《三国史略》成书前后,提倡理学的文人群体已形成独特的古史观,即支持《三国遗事》所载檀君朝鲜,权近、李詹皆为此群体的代表。《三国史略》的成书,对此观点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三朝鲜”说渐成为朝鲜王朝的主流史观。但是,提倡理学的文人群体之所以支持檀君朝鲜说,是为与朱熹的道统论相配合,并未深研《三国遗事》的相关记载,而是对其随意引申,这就给此古史观造成了新的混乱。随着程朱理学在朝鲜王朝取得统治地位,该古史观也在朝鲜王朝取得了统治地位,其影响是多方面的。

提倡理学的文人群体对檀君的推崇,最终导致朝鲜王朝开始官方祭祀檀君。

《朝鲜太宗实录》卷二三,太宗十二年(1412)六月己未(6日),礼曹右参议许稠上书,略曰:


至京师,吏部尚书蹇义问臣等曰:“有箕子之后否?且有行四时之祭者乎?”臣对曰:“无后嗣矣。然本国命所在邑守行之。臣窃谓本国之有箕子,犹中国之有帝尧,乞于箕子之庙,依朝廷祀尧之例祭之。”命下礼曹。河仑亦尝建议请祀朝鲜檀君。礼曹参详:“箕子之祭,宜载祀典,春秋致祭,以昭崇德之义。且檀君实吾东方始祖,宜与箕子并祀一庙。”从之。河仑:《浩亭集》卷四《附录·摭录》载是年六月初六日己未:“河仑建议请祀朝鲜檀君。礼曹参详:‘箕子之祭,宜在祀典,春秋致祭,以昭崇德之义。且檀君实东方始祖,宜与箕子并祀一庙。’从之。”此条记载显然出自上引《朝鲜太宗实录》,由上述引文可知,河仑建议请祀檀君在此前,未获准,此次因许稠请祀箕子,而一并下礼曹讨论。河仑之建议并不是在是年六月初六,《浩亭集》所载时间有误。


《朝鲜太宗实录》卷二六,太宗十三年(1413)十一月庚辰(4日),礼曹上书陈祀典数条,内容包括:


一、谨按唐《礼乐志》,古先帝王,并列中祀。国朝先农、先蚕、文宣王,列于中祀,檀君、箕子、前朝太祖,宜升中祀。

一、谨按校书馆祝板式,于檀君、箕子称国王,前朝太祖称朝鲜国王,似不合理。许于檀君、箕子称朝鲜国王。


《朝鲜世宗实录》卷一二八附《五礼·吉礼序例》辨祀条:


中祀:风云雷雨山川、城隍附,岳海渎智异山,全罗道南原南;三角山,汉城府中;松岳山,开城府西;鼻白山,永吉道定平北。东海,江原道襄州东;南海,全罗道罗州南;西海,豊海道豊川西;熊津,忠清道燕歧;伽倻津,庆尚道梁山。已上南。汉江,汉城府中;德津,京畿临津;平壤江,平安道平壤府;鸭绿江,平安道义州。已上西。豆满江,咸吉道庆源。先农、先蚕、雩祀句芒木正,祝融火正,后土土正,蓐收金正,玄冥水正,后稷。文宣王、朝鲜檀君、后朝鲜始祖箕子、高丽始祖。


据《吉礼序》:“国初,草创多事,礼文不备,太宗命许稠撰《吉礼序例》及仪式,其他则未及。每遇大事,辄取办于礼官一时所拟。上乃命郑陟、卞孝文,撰定嘉、宾、军、凶等礼,取本朝已行典故,兼取唐、宋旧礼及中朝之制。其去取损益,皆禀宸断,卒未告讫,冠礼亦讲求而未就。其已成四礼,并许稠所撰吉礼,附于《实录》之末。”《吉礼序例》实成书于朝鲜太宗时期,已将檀君祭祀列入“中祀”,证明前引两条《实录》的记载是正确的,朝鲜王朝对檀君的祭祀始于太宗十二年(1412)。《朝鲜世宗实录》中多处提及檀君祠始于世宗时,由此考察,皆误,但未解因何多处致误。或因世宗时将檀君祭祀由箕子祠迁至东明王祠,而致误书世宗时始置檀君祠。附此待考。此时,上距河仑、权近、李詹奉命修《三国史略》恰好10年,而最初建议祭祀檀君的人恰恰又是河仑,两者间的关系自不待言。

据上引《朝鲜太宗实录》卷二六,最初,檀君祭祀的规格是“小祀”,祝版写“檀君国王”,与箕子“并祀一庙”,没有独立的祠庙。金宗瑞《高丽史节要》卷六《肃宗明孝大王》,七年(1101)“冬十月,礼部奏:‘我国教化礼义自箕子始,而庙貎犹阙,不在祀典,乞使求其坟茔,立祠以祭。’从之。”证明平壤的箕子祠始建于1101年前后,《新增东国舆地胜览》卷五一《平安道·平壤府》祠庙箕子祠条:“高丽肃宗十年(1104)驾幸西京,政堂文学郑文建议立祠,祭以中祀。”金宗瑞等《高丽史节要》卷六《肃宗明孝大王》,十年“十二月,政堂文学郑文卒。文,倍杰之子。为人恭俭朴讷,不事生产,居室卑陋,仅庇风雨。莅官谨慎,典刑曹十余年,未尝妄出入人罪。尝扈驾西京,请置箕子祠。”此应为《新增东国舆地胜览》所本。但《高丽史节要》因郑文卒于高丽肃宗十年,附载其小传于此,提及其曾请置箕子祠一事,郑文建议置箕子祠显然在高丽肃宗十年以前。《新增东国舆地胜览》误。所谓将檀君与箕子“并祀一庙”,实际上是在原有的箕子祠里附祀檀君,或者按古时说法,是以檀君“配享”箕子。《朝鲜世宗实录》卷二九,世宗七年(1425)九月辛酉(25日)载郑陟上书提到:“今檀君既配于箕子”。

对此,《朝鲜世宗实录》卷二九,世宗七年(1425)九月辛酉(25日),郑陟的上书中已有明确说明:


去辛丑年十月,恭承朝廷易换点马之命,到义州点马事毕,翼年二月,回至平壤,谒箕子祠堂。箕子之位在北向南,檀君之位在东向西。臣问于其府教授官李简,曰:“昔朝廷使臣到此府,问箕子祠堂与后嗣之有无,往谒其墓。其后国家命建祠堂于文庙之东,又有檀君配享之令,故迄今如此而享之也。”臣愚因窃谓,檀君与唐尧并立,而自号朝鲜者也;箕子受武王之命,而封朝鲜者也。以帝王历年之数,自帝尧至武王凡千二百三十余年矣。然则箕子之坐北,檀君之配东,实有违于立国传世之先后矣。臣愚以谓,别建檀君祠堂,南向奉祀,则庶合祀仪。


郑陟还提到,“箕子有祭田,而檀君无之,故箕子每奠于朔望,而檀君只祭于春秋”。《朝鲜世宗实录》卷二九,世宗七年(1425)九月辛酉(25日)。檀君祭祀的地位由此可见一斑。至1413年,始将檀君祭祀升格为中祀,祝版改写“朝鲜国王檀君”,但仍旧没有独立的祠庙。

《朝鲜世宗实录》卷一五四《地理志·平安道》平壤府条:“檀君祠在箕子祠南”,下注:“今上十一年己酉始置,与高丽始祖东明王合祠。檀君在西,东明在东,皆南向。每春秋,降香祝致祭。”卷一四八《地理志·序》:“我世宗大王命尹淮、申樯等,考州郡沿革,乃撰是书,岁壬子书成。”《地理志》成书于朝鲜世宗壬子(1432),则“檀君祠”下注“今上”指世宗,十一年己酉为1429年。可证,虽然1425年郑陟上书后世宗有“如上书施行”的指示,《朝鲜世宗实录》卷二九,世宗七年(1425)九月辛酉(25日)。但实际并未落实。迟至1429年始另建檀君祠,与箕子祠分立,但檀君却与高句丽始祖朱蒙合祀,实际上仍旧没有独立的祠庙。不过,据《新增东国舆地胜览》卷五一《平安道·平壤府》祠庙东明王祠条:“二祠同宇,檀君在西,东明在东,俱南向”,檀君与东明“并祀”,不像在箕子祠时“配享”,地位还是有所上升的。

我们还需注意到,箕子祠中卞季良所撰碑文称:“宣德三年(1428)岁在戊申夏四月甲子,国王殿下传旨若曰:‘……顾其祠宇隘陋,不称瞻式,我父王尝命重营,予承厥志而督之,今告成矣,宜刻诸石以示永久。'”《新增东国舆地胜览》卷五一《平安道·平壤府》祠庙箕子祠条。从年代上看,应是朝鲜世宗感到箕子祠“隘陋”,加以重修,为尊崇箕子,而将附祭于箕子祠中的檀君“请出”,另行安置。另立檀君祠本不是出于对檀君的尊崇,因而我们就不必奇怪,在新建的檀君祠中,檀君不得不与高句丽始祖“二祠同宇”了。

考之《朝鲜世宗实录》卷三七,世宗九年(1427)八月丙子(21日)传旨礼曹:“檀君、箕子庙制更议。新罗、高句丽、百济始祖立庙致祭,并考古制,详定以闻。”《朝鲜世宗实录》卷三七,世宗九年(1427)九月己丑(4日)载:“(卞)季良曰:‘今檀君,三国始祖,共置一坛祭之亦可矣。’上曰:‘三国始祖合祭于檀君,则是去本国,适他邦。不可。’季良曰:‘檀君,吾东方都祀也,不妨。’上曰:‘檀君统有三国,予所未闻。然则聚于京师,共置一室祭之,似可矣。”说明始设三国始祖祭祀时,就曾有人建议将檀君与三国始祖“共置一坛祭之”,但因世宗反对而作罢。是在1427年才确立对新罗、高句丽、百济三国始祖的祭祀,高句丽始祖东明王之祠应始建于此时。若此,所谓“今上十一年己酉(1429)始置”檀君祠,恐怕只是将祭祀檀君的祝版之类用具,由箕子祠搬入1427年建立的东明王祠而已。檀君祠依旧属于寄居性质,只不过由寄居箕子祠,改为寄居东明王祠了。

《朝鲜世宗实录》卷一五四《地理志·平安道》平壤府条:


箕子庙在府城北兔山上,亭子阁石人石羊,皆南向。祠堂在城内义理坊。

仁理坊有祠宇,高丽以时降御押行祭,朔望亦令其官行祭。邑人至今有事辄祷。古老传云东明圣帝之祠也。


是箕子祠在义理坊、东明王祠(即檀君祠)在仁理坊。若是,则檀君祠此次“迁居”,是自义理坊迁往仁理坊。但是,《大东地志》卷二一《平安道·平壤府》庙殿崇灵殿条:“《高丽史》云:东明王祠在仁里坊,高丽以时降御押行祭。本朝世宗十一年始建于箕子祠傍,称檀君祠、东明王祠,英宗元年揭额崇灵殿”,似是指东明王祠在王氏高丽时位于仁里(理)坊,朝鲜世宗于箕子祠傍,即于义理坊重建东明王祠,以檀君合祀。若是,则檀君祠此次“迁居”,只是在义理坊之内,由此宅迁彼宅而已。未详孰是,附此备考。

不过,上述檀君祠,是朝鲜王朝官方对檀君的祭祀,另有黄海道文化县的檀君祠,最初属于民间性质,不知始于何时。

《朝鲜世宗实录》卷四〇,世宗十年(1428)六月乙未(14日)柳宽上书:


黄海道文化县,是臣本乡,自为幼学,下去多年,闻诸父老之言,乃知事迹久矣。九月山是县之主山,在檀君朝鲜时名阿斯达山,至新罗改称阙山,其时文化始名阙口县,至前朝升为儒州监务,至高宗代,又升为文化县令。山名阙字,缓声呼为九月山。山之东岭,高大而长,至一息安岳郡而止。岭之腰有神堂焉,不知创于何代。北壁檀雄天王,东壁檀因天王,西壁檀君天王,文化之人常称三圣堂。其山下居人,亦称曰圣堂里。堂之内外,鸟雀不栖,麋鹿不入。当旱暵之时祈雨,稍有得焉。……或者以为檀君都于王俭城,今合在箕子庙。臣按檀君与尧并立,至于箕子千有余年,岂宜下合于箕子之庙?《新增东国舆地胜览》卷四二《黄海道·文化县》祠庙三圣祠条:“名九月山,即桓因、桓雄、檀君之祠,春秋降香祝致祭。又水旱祈祷,辄应。”据李万敷《息山别集》卷四《地行附录·九月》:“阿斯达,即九月也。九月,一名弓忽,一名甑山,一名三危。山西有金襕窟,又有渊曰高要,水积焉,水旱祭龙有应。”颇疑九月山后来的祭龙,起源与檀君祭祀有关,因上引柳宽上书及《新增东国舆地胜览》在讲到九月山的檀君祭祀时都提到“当旱暵之时祈雨,稍有得焉”,“水旱祈祷,辄应”。


据《朝鲜世宗实录》卷六〇,世宗十五年(1433)五月己未(7日),“右议政仍令致仕柳宽卒”,下附柳宽小传,称其为“黄海道文化县人,高丽政堂文学公权之七代孙也”,“寿八十八”,则其应生于1346年。其七世祖柳公权,郑麟趾《高丽史》卷九九《柳公权传》称“儒州人”,卷五八《地理志》:“儒州,本高勾丽阙口,高丽初改今名。”是儒州即后来之黄海道文化县。至柳宽时,柳氏居文化县至少已有七世。《新增东国舆地胜览》卷四二《黄海道·文化县》姓氏条首书柳姓,“柳”为文化县第一大姓,即柳宽所谓“是臣本乡”。成伣:《慵斋丛话》卷一〇列举朝鲜巨族大姓,也称“文化柳氏”。柳宽有关三圣堂的记述,“闻诸父老之言”,却已“不知创于何代”,可见此地有三圣堂祭祀檀君远早于柳宽出生的1346年。柳宽之侄柳思讷称“高丽建庙于九月山下”, 《朝鲜世宗实录》卷七五,世宗十八年(1436)十二月丁亥(26日)。郑麟趾《高丽史》卷五八《地理志》也于儒州条下记载:“有九月山,世传阿斯达山庄庄坪,世传檀君所都,即唐庄京之讹三圣祠,有檀因、檀雄、檀君祠”。皆可证九月山的檀君祭祀始于王氏高丽时期,但具体时间已无从考究。

《朝鲜世宗实录》卷七五,世宗十八年(1436)十二月丁亥(26日),柳宽之侄柳思讷上书:


臣伏睹《世年歌》,檀君,朝鲜之始祖也。……曩者殿下命攸司建庙致词。当其时也,攸司未究其实,请立庙于平壤。臣叔父宽辨论其非,事未施行。臣以《世年歌》考之,檀君初都平壤,后都白岳,武丁八年乙未,入阿斯达山为神。其歌曰:“享国一千四十八,至今庙在阿斯达。”则岂无所据乎?又况高丽建庙于九月山下,其堂宇位版犹存,与《世年歌》合,臣愚以为,舍此而更立庙于他处,恐非其所。伏惟上裁。


柳思讷所据《世年歌》,一名《历代世年歌》,相关史料详下。

李承召《三滩集》卷一一《历代年表序》:


尝读有元曾先之《十八史略》,得《历代世年歌》。


徐居正《东文选》卷九四李季甸《历代世年歌序》:


恭惟我主上殿下,慨念学者昧于史籍,涣起宸断,编修《资治通鉴训义》,以传于世。且虑初学未能遍睹,表章庐陵曾先之《历代世年歌》,命艺文馆大提学臣尹淮参考注释。独元朝阙焉,补以临江张美和之诗。至于东国年代,亦不可不知也。命吏曹判书臣权踶撰次,仍为批注,亲加睿裁,极为明备。遂以中国为上篇,东国为下篇。俾铸字所模印广布,乃命臣季甸序之。臣伏观是书,篇帙虽简,开辟以来运祚之长短、国势之离合,本末大略,一览了然。


《朝鲜世宗实录》卷七二,世宗十八年(1436)四月庚子(4日):


先是,上念学者昧于史籍,既令修《资治通鉴训义》,且虑初学未能遍睹,表章曾先之《历代世年歌》,命尹淮注释,独元朝阙焉,补以临江张美和之诗。至于东国年代,亦不可不知也,命吏曹判书权蹈撰次,仍为批注。篇帙虽简,开辟以来运祚长短、国势离合,本末大略,一览了然。至是令铸字所印之,颁赐于大小臣僚。


《朝鲜世宗实录》的记载,显然出自李季甸《历代世年歌序》,唯“权踶”作“权蹈”。据《朝鲜世宗实录》卷七八,世宗十九年(1437)八月甲戌(17日):“权踶礼曹判书。踶,即蹈也,以嫌御名改。”则权踶原名权蹈,因避讳改。

许筠《海东杂录》卷六《权踶》:“安东人,阳村子也,号止斋。”“止斋撰《世年歌》上下篇,上篇则中朝,下篇则东国。”世宗十八年(1436),印行元曾先之《历代世年歌》的同时,命权踶另撰一《历代世年歌》,主要是将朝鲜的年代世次与中国合编,分上下篇,上篇为中国的年代世次,下篇为朝鲜的年代世次,也于是年印行,于四月“颁赐于大小臣僚”。柳思讷当年十二月上书所引《世年歌》,既然涉及檀君,显然非曾先之之作,而是权踶新编《历代世年歌》,其所引两句原文,“享国一千四十八,至今庙在阿斯达”,即出自权踶《历代世年歌》。权踶:《历代世年歌》开篇相关部分为:“辽东别有一乾坤,山川风气自区分。三方滨海北连陆,中有万里之古国。厥初檀君降树边,始开东国号朝鲜。并与帝尧兴戊辰,武丁乙未化为神。享国一千四十八,至今庙在阿斯达。”“始开东国号朝鲜”句下注:“初有神人降檀木下,国人立以为君,是为檀君,初都平壤,后都白岳”。“武丁乙未化为神”句下注:“檀君历虞夏商,至商武丁八年乙未,入阿斯达山为神”。“至今庙在阿斯达”句下注:“阿斯达,山名,一名九月山,在黄海道文化县”。即柳思讷所依据。柳思讷引此晚出之书为据,显然并非因为此书具有更高的史料价值,而是因为世宗刚刚印行颁赐,故特别重视,借此拍世宗马屁,亦以此加强自己证据的力度。但权踶为权近(阳村)之子,如下所论,柳氏叔侄皆属于提倡程朱理学的文人群体,则柳思讷上书称引权踶《历代世年歌》,恐亦有党同之嫌。

前引柳宽、柳思讷叔侄的先后上书,并不是反对祭祀檀君,而是认为,应将文化县九月山久已存在的民间檀君祭祀变为官方祭祀,不应另于平壤设祭。其立论的依据,虽然柳思讷引《历代世年歌》立论,实则皆依据《三国遗事》“坛君乃移于藏唐京,后还隐于阿斯达,为山神”的记载。但柳氏叔侄的建议当时未被采纳。

据《国朝宝鉴》卷一五《成宗朝》,成宗三年(1471)正月:


立桓因、桓雄、檀君三圣庙于文化之九月山,依平壤檀君庙例,岁送香祝以祭之。从黄海道观察使李芮之请也。


李裕元《林下笔记》卷一六《文献指掌编·历代始祖庙》:


三圣祠,在文化县九月山,享桓因、桓雄、檀君。《东史补遗》云:“桓因,檀君祖;桓雄,檀君父。”成宗三年立庙。


迟至1471年,九月山的檀君祭祀才成为官方祭祀,仍旧是并祀桓因、桓雄、檀君。至此,距《三国史略》一书的编撰约70年之后,已存在两处官方对檀君的祭祀。

据《朝鲜世宗实录》卷六〇,世宗十五年(1433)五月己未(7日)附柳宽小传,柳宽临终教诸子曰:“我死之后,不作佛事,一从《朱文公家礼》,但去脯醢,恐有流俗之惊骇也。虽当忌日,亦不供佛饭僧。”同书卷八九,世宗二十二年(1440)六月庚寅(20日)附柳思讷小传,“思讷字而行,黄海道文化县人。早岁父母俱殁,养于叔父宽家”,“事叔父宽如事父,宽卒,持服哀恸,一如父”,“至是卒,年六十六。遗命不作佛事。”柳氏叔侄显然皆笃行朱熹之学,其依据《三国遗事》,建议将檀君祭祀设于九月山,更可证明提倡程朱理学的文人群体,是认同《三国遗事》一书所反映的朝鲜古史体系的。

在平壤的檀君祭祀,祝版此后曾有过变动。朝鲜世宗十二年(1430),“檀君神位版,书曰‘朝鲜侯檀君之位’,高 [句] 丽始祖神位版,书曰‘高句丽始祖之位。’依本朝诸祀仪式改书曰‘朝鲜檀君’,削‘侯’字及‘之位’二字。”《朝鲜世宗实录》卷四九,世宗十二年(1430)八月甲戌(6日)。世祖元年(1456)秋七月:“更定朝鲜檀君神主为‘朝鲜始祖檀君之位’,后朝鲜始祖箕子为‘后朝鲜始祖箕子之位’,高句丽始祖为‘高句丽始祖东明王之位’。”《朝鲜世祖实录》卷四,世祖二年(1456)七月戊辰(1日);亦见《国朝宝鉴》卷一〇《世祖朝》,李裕元:《林下笔记》卷一六《文献指掌编·历代始祖庙》。但平壤的檀君祭祀始终没有独立的祠庙。

《新增东国舆地胜览》卷五一《平安道·平壤府》祠庙箕子祠条:“在城内”,东明王祠条:“在箕子祠傍”, 成书于1432年的《朝鲜世宗实录》卷一五四《地理志》,于平安道平壤府条记载:“檀君祠在箕子祠南”。1488年出使朝鲜的明使董越所作《朝鲜赋》自注:“今庙在箕子祠东,有木主,题曰朝鲜始祖檀君位。”一称檀君祠在箕子祠南,一称在其东,未详孰是。则檀君祠本在平壤城内。徐命膺《保晚斋集》卷一三《英宗大王行状》:“(英祖)八年壬子(1731)春正月,命修崇灵殿……崇灵殿,檀君祠也”,李肯翊(1736~1806)《燃藜室记述》别集卷四《祀典典故·诸祠》:“崇灵殿,在平安道平壤城外,享檀君及高句丽东明王,春秋降香祝致祭以中祀。”李裕元:《林下笔记》卷一六《文献指掌编·历代始祖庙》的记载与此相同。英祖八年新修的崇灵殿却在城外,说明这一年(1731)是在平壤城外选址重新修建了祭祀檀君的崇灵殿,但只是祠庙地址的变迁,檀君祭祀作为“中祀”、与东明王并祀的局面仍旧。

此外,妙香山也有对檀君的祭祀。许穆《记言》卷三二外篇《东事·檀君世家》:“泰伯、阿斯达,皆有檀君祠。”亦见许穆《记言》卷四八续集《四方·关西志》,尹愭:《无名子集诗稿》册六《咏东史》其九自注。李万敷《息山别集》卷四《地行附录·九月》:“太白、阿斯达,皆有檀君祠。”李种徽:《修山集》卷一二《东史志·神事志》的记载与此相同。泰伯、太白,皆指太白山,据《三国遗事》卷一《纪异·古朝鲜》:“(桓)雄率徒三千,降于太伯山顶即太伯,今妙香山神坛树下”,太白山即妙香山。梁诚之于世祖二年(1456)的上书中,已经以“妙香山檀君所起”,来解释在妙香山祭祀檀君的原因了,梁诚之:《讷斋集》卷二《奏议·便宜二十四事》;《朝鲜世祖实录》卷三,世祖二年(1456)三月丁酉(28日)。可见,妙香山的檀君祭祀起源于1456年以前,大体说,是河仑、权近、李詹修史之后半个世纪左右的事情,可能也是受提倡理学的文人群体影响的产物。

檀君既然作为东国始祖享受祭祀,自然有必要整理其事迹,因而,朝鲜文人也开始对杂乱的檀君神话加以梳理和改编。

关于檀君神话,朝鲜古籍多所称引,为便于讨论,兹将成书较早数种迻录如下。

一然《三国遗事》卷一《纪异·古朝鲜》(约1272年成书):


《古记》云:昔有桓因谓帝释也庶子桓雄,数意天下,贪求人世。父知子意,下视三危太伯,可以弘益人间,乃授天符印三个,遣往理之。雄率徒三千,降于太伯山顶即太伯,今妙香山神坛树下,谓之神市,是谓桓雄天王也。将风伯、雨师、云师,而主谷、主命、主病、主刑、主善恶,凡主人间三百六十余事,在世理化。时有一熊、一虎,同穴而居,常祈于神雄,愿化为人。时神遣灵艾一炷、蒜二十枚,曰:“尔辈食之,不见日光百日,便得人形。”熊、虎得而食之,忌三七日,熊得女身;虎不能忌,而不得人身。熊女者无与为婚,故每于坛树下咒愿有孕。雄乃假化而婚之,孕生子,号曰檀君王俭。以唐(高)[尧] 即位五十年庚寅,唐尧即位元年戊辰,则五十年丁巳,非庚寅也,疑其未实。都平壤城,今西京始称朝鲜。又移都于白岳山阿斯达,又名弓一作方忽山,又今弥达,御国一千五百年。周(虎)[武] 王即位己卯,封箕子于朝鲜,坛君乃移于藏唐京。后还隐于阿斯达为山神,寿一千九百八岁。


李承休《帝王韵纪》卷下(1287年成书)自注:


(檀君)据朝鲜之城为王,故尸罗、高礼、南北沃沮、东北扶余、秽与貊,皆檀君之寿(裔)也,理一千三十八年,入阿斯达山为神,不死故也。


李詹(1345~1405)《双梅堂箧藏文集》卷二二《杂著》檀君朝鲜条:


《魏书》云:乃往二千载,有檀君立都阿斯达山,注云:无叶山,亦云白岳,在白州地。或云在开城东,今百岳宫。开国号朝鲜,与尧同时。或云都平壤城,始称朝鲜,又移都于白岳山,未知是否。周武王克商,封箕子于朝鲜,乃移于唐藏京。唐裴矩传云,高丽本孤竹国。


《朝鲜世宗实录》卷一五四《地理志·平安道》平壤府条(1432年成书):


檀君,《古记》云:上帝桓因有庶子名雄,意欲下化人间,受天三印,降太白山神檀树下,是为檀雄天王。令熊女饮药成人身,与檀树神婚而生男,名檀君,立国号曰朝鲜。朝鲜、尸罗、高礼、南北沃沮、东北扶余、与貊,皆檀君之理。檀君聘娶非西岬河伯之女,生子曰夫娄,是谓东扶余王。檀君与唐尧同日而立,至禹会涂山,遣太子夫娄朝焉。享国一千三十八年,至殷武丁八年乙未,入阿斯达为神,今文化县九月山。


权踶《历代世年歌》(1436年成书):


并与帝尧兴戊辰,武丁乙未化为神。檀君历虞夏商,至商武丁八年乙未,入阿斯达山为神。

享国一千四十八,至今庙在阿斯达。阿斯达,山名,一名九月山,在黄海道文化县。


卢思慎、徐居正等《三国史节要》(1476年成书):


初无君长,有神人降檀木下,国人立为君,国号朝鲜,时唐尧戊辰岁也。初都平壤,后徙都白岳,是为檀君。至商武丁八年乙未,檀君入阿斯达山为神。


徐居正(1420~1488)《东国通鉴》外纪《檀君朝鲜》(1484年成书):


东方初无君长,有神人降于檀木下,国人立为君,是为檀君,国号朝鲜,是唐尧戊辰岁也。初都平壤,后徙都白岳,至商武丁八年乙未,入阿斯达山为神。


徐居正《笔苑杂记》卷一:


《古记》云:檀君与尧同日而立,历虞夏至商武丁八年乙未,入阿斯达山为神,享年一千四十有八。当时文籍不传,其真伪不得而考,至今传袭,以《古记》为说。


崔溥(1454~1504)《锦南集》卷一《东国通鉴论·檀君朝鲜》:


《古纪》云:檀君与尧并立于戊辰,历虞夏至商武丁八年乙未,入阿斯达山为神,享寿千四十八年。


朴祥(1474~1530)《东国史略》卷一《檀君朝鲜》:


东方初无君长,有神人降于太白山檀木下,国人立为君,唐尧二十五年戊辰。国号朝鲜。……都平壤,徙白岳,后入阿斯达山为神,是为檀君。名王俭。《古记》云:檀君与尧并立,至商武丁八年为神,寿四千十八。


结合上述记载可以发现,关于檀君的神话明显存在两种版本,或者说两种资料来源。一种出自《三国遗事》所引《古记》,另一种来源于另一种也被称为《古纪》的古籍。两种版本神话的主要区别见下表。

表1 两种檀君神话对照表

由此考察,以上所引诸书,除李詹《双梅堂箧藏文集》所述檀君神话是出自《三国遗事》引《古记》的版本之外,很明显,其他诸书所引皆出自另一版本。最早记载此版本神话的李承休《帝王韵纪》,以及后来的权踶《历代世年歌》、卢思慎和徐居正等的《三国史节要》,并未注明出处,其他诸书多称引自《古纪》(或写作《古记》),唯《朝鲜世宗实录》卷一五四《地理志》称引自《檀君古记》。另据晚出的南九万(1629~1711)《药泉集》卷二九《杂著·东史辨证》檀君条:“旧史《檀君纪》云:有神人降太白山檀木下,国人立为君,时唐尧戊辰岁也。至商武丁八年乙未,入阿斯达山为神。此说出于《三韩古记》云。”南九万所称引的“旧史”,不详为何种史书,但其明确指出,该“旧史”记载之檀君神话引自《三韩古记》。考之《朝鲜世宗实录》卷一五四《地理志》原文开头为“灵异檀君古记云”,此处标点断句,固可以断为“灵异《檀君古记》云”,也可以断为“灵异:檀君《古记》云”。如依前一种断句,此处征引书名为《檀君古记》,若按后一种断句,则此处征引书名与其他诸书相同,亦为《古记》。而前引南九万的记载却不可以作其他理解。因此,将《朝鲜世宗实录》之引文断句为“灵异:檀君《古记》云”,似乎更合适一些。由此推测,南九万所引《三韩古记》才是此书的本名,其他诸书称《古记》,皆为省称。

权近《阳村集》卷一《应制诗》,洪武二十九年(1396)九月二十二日《命题》十首之一《始古开辟东夷主》题下自注:“昔神人降檀木下,国人立以为主,因号檀君。时唐尧元年戊辰也。”此诗亦载《朝鲜太祖实录》卷一一,太祖六年(1397)三月辛酉(8日)。后世论檀君世代的朝鲜著作多所称引。虽然文字简略,但称“唐尧元年戊辰”,证明权近使用的是檀君神话的《三韩古记》版本。同作为《三国史略》的编撰者,同样支持檀君朝鲜说,权近与李詹却采纳了檀君神话的不同版本。15世纪以后的朝鲜古籍,在涉及檀君时多引《三韩古记》版本檀君神话的内容,当是由于权近在提倡理学的文人群体中的特殊地位,以及后世对他的尊崇,可能也由于李詹去世早于权近的缘故。

另有值得注意者,最早引述《三韩古记》的《帝王韵记》和《朝鲜世宗实录》卷一五四《地理志》,皆称檀君寿1038岁,而此后诸书所引却皆作1048岁,应是传抄错误,当以1038岁为是。最早写作1048岁的是权踶《历代世年歌》:“享国一千四十八,至今庙在阿斯达”。权踶《历代世年歌》是奉世宗之命编撰的官书,世宗“仍为批注”, 《朝鲜世宗实录》卷七二,世宗十八年(1436)四月庚子(4日)。其诗的注释出自世宗。

权近《阳村集》卷二四《进三国史略笺》:“非徒去其繁芜,盖欲便于考阅”,“听政之暇,如蒙赐于暂观;致治之方,未必无其小补。”权近:《阳村集》卷一九《三国史略序》结尾也有同样的表述。权近此两文分别收入徐居正编《东文选》卷九一、卷四四。说明太宗之所以命权近等删简金富轼《三国史记》编成《三国史略》,最初主要是为便于太宗本人于“听政之暇”“考阅”,因而,《三国史略》成书后,即成为朝鲜国王了解朝鲜历史的重要参考书。

《朝鲜世宗实录》卷五一,十三年(1431)正月庚寅(25日),在当天举行的经筵上,世宗对史书中关于日食的记载讲到:“予观《三国史》所书日食,或一国书而二国不书,或二国书而一国不书。太阳之食,虽阴云蔽之,岂以三国而或见或否乎?金富轼、河仑、权近修史,而所书不同,何也?”证明金世宗肯定读过金富轼《三国史记》和河仑、权近等编撰的《三国史略》。《三国史记》中没有记载檀君神话,可见,世宗在为权踶《历代世年歌》作“批注”时,其所引据的《三韩古记》版本檀君神话,当出自《三国史略》。《历代世年歌》成书后,于世宗十八年(1436)四月“令铸字所印之,颁赐于大小臣僚”, 《朝鲜世宗实录》卷七二,世宗十八年(1436)四月庚子(4日)。这部国王批注的官书从此广泛流传,应是此后古籍皆引据《三韩古记》版檀君神话的重要原因。出自同样的原因,权踶书中误将原书檀君享年1038岁的记载,写成“享国一千四十八”,却在此后成为确论。

概言之,《三韩古记》所载檀君神话,此后的标准版本是“《古记》:檀君与尧并立于戊辰,历虞夏至商武丁八年乙未,入阿斯达山为神,寿一千四十八。”安鼎福:《东史纲目》附卷上上《考异·檀君薨》。俞汉隽:《自著》卷一《广韩赋》自注:“《古纪》云:檀君并尧而立于戊辰,至商戊丁八年,入阿斯达山今九月山也为神,寿千四十八岁”。

无论《三国遗事》所引《古记》,还是《三韩古记》,所载檀君神话皆有干支纪年,这无疑出自后世的编造,但据此神话叙述古史的朝鲜王朝文人却视之为真实的历史记载。在宋朝邵雍的《皇极经世书》传入朝鲜半岛之后,朝鲜文人以之推算朝鲜古史纪年,发现两种檀君神话中的纪年都无法与推算结果相吻合,于是衍生出种种穿凿附会的解说。

最早一种附会的解说,称檀君始立于尧在位第二十五年。

始见于徐居正《东国通鉴》外纪《檀君朝鲜》:


《古纪》云,檀君与尧并立于戊辰,历虞夏至商武丁八年乙未,入阿斯达山为神,享寿千四十八年,此说可疑。今按:尧之立在上元甲子甲辰之岁,而檀君之立在后二十五年戊辰,则曰与尧并立者非也。


《东国通鉴》相信檀君始立于戊辰年,又称尧始立于甲辰年,洪敬模:《丛史》外编《东史辨疑·檀君》:“盖云已会三十运之第九世第五年,陶唐氏帝中国之二十有五载戊辰”,提及“会”、“运”、“世”等概念。由此推测,说尧始立于甲辰年,其在位二十五年为戊辰,当是基于邵雍《皇极经世书》所作的推算。依此顺推,戊辰年是尧即位后第二十五年,因而认为檀君始立于尧在位的第二十五年。这种说法不仅与《三国遗事》引《古记》檀君“以唐(高)[尧]即位五十年庚寅”始立的说法矛盾,也与《三韩古记》“檀君与尧并立”的说法矛盾。但却是后代最为流行的一种说法,如洪汝河《东国通鉴提纲》卷一《朝鲜纪上·殷太师》:“旧史云:东方初无君长,有神人降于太白山檀木下,国人立为君,是为檀君,国号朝鲜。乃唐尧二十五年戊辰岁也。”李万敷《息山集》卷四《地行附录·妙香》:“檀君始立,唐尧二十五年”;亦见《息山续集》卷一《南风并序》自注。赵挺《东国补遗》卷一《檀君朝鲜》,安鼎福《东史纲目》卷一,尹愭《无名子集诗稿》册六《咏东史》其五自注,等等。申佐模《澹人集》卷九《海西儒生请三圣祠增修崇奉上言》:“《东国史》有曰:檀君讳王俭,唐尧二十五年戊辰立。”其中,洪汝河提到的“旧史”,申佐模提到的《东国史》,应该都是指《东国通鉴》。甚至有朝鲜文人据此对《三韩古记》的记载表示质疑。如俞汉隽《自著》卷一《广韩赋》自注:“《古纪》云:檀君并尧而立于戊辰,至商戊丁八年,入阿斯达山今九月山也为神,寿千四十八岁。史氏曰:尧甲辰立,二十五年而为戊辰,所谓并尧而立可疑。”

第二种附会的解说,称檀君入阿斯达山是商武丁三十九年。

安鼎福《东史纲目》附卷上上《考异·檀君薨》:


《古记》:檀君与尧并立于戊辰,历虞夏至商武丁八年乙未,入阿斯达山为神,寿一千四十八。今考《经世书》及诸史,武丁八年为甲子,而三十九年乙未。自尧戊辰至武丁八年甲子,为一千十七年,至乙未为一千四十八年。而如《古记》之说,岂非享国则一千十七年,而寿至于千四十八岁耶!今依《经世书》武丁八祀甲子录之。


安鼎福相信檀君入阿斯达山是在乙未年,按《经世书》推算,武丁八年非乙未,而为甲子,武丁三十九年才是乙未年。为调和此矛盾,安鼎福将《三韩古记》版的檀君神话“至商武丁八年乙未入阿斯达山”的记载进行拆分和引申,认为檀君于商武丁八年甲子退位,三十九年乙未入阿斯达山去世,由此上溯至檀君与尧并立的戊辰年,因而得出第三种附会的解说,即檀君在位1017年、享年1048岁。

安鼎福视甲子为檀君退位之年,上溯至戊辰共1017年,作为其在位时间,不论结果如何,至少推算的思路没有问题;但其以乙未为檀君去世之年,也上溯至戊辰计算檀君的享年,推算的思路就是错误的,因戊辰为檀君始立之年,而非其生年。安鼎福纠结于武丁甲子、乙未之间,又要肯定1017、1048两个数字一为在位时间,一为享年,却没有注意到,按照他的说法,檀君得自出生之日就开国称王。当然,也许在安鼎福的观念中,檀君是“神人降于檀木下,国人立为君”,檀君开国之日即此神人自天而降之时,并不矛盾,但是,若不以檀君是天降神人且于下降当年立国为大前提,后面的种种推论皆不能成立,而从我们现在来看,这个大前提肯定不能成立,其结论不正确自不待言。但此种自相矛盾的说法却逐渐成为朝鲜后代文人的主流认识,持此观点者很多。如李德懋《青庄馆全书》卷二六《纪年儿览·檀君朝鲜》,尹愭:《无名子集诗稿》册六《咏东史》其七自注,申佐模:《澹人集》卷九《海西儒生请三圣祠增修崇奉上言》。

略早于安鼎福的洪万宗《东国历代总目·檀君朝鲜》,也发现武丁八年非乙未年,但他的解释与安鼎福不同:


按《东国通鉴》,商武丁八年乙未,檀君入阿斯达山化为神。又按《舆地胜览》,周武王封箕子于朝鲜,檀君乃移于唐庄京,后隐阿斯达山化为神。两说不同。今从《通鉴》,以商武丁八年为正。而以《皇极经世书》推之,商武丁八年乃甲子,而非乙未,故以甲子为正。自元年戊辰至甲子计之,在位一千七十年。


洪万宗受《东国通鉴》的影响,肯定了武丁八年为檀君入阿斯达山之年,而认为古史记载这一年为乙未年是错误的,应改为甲子年。但这种观点影响不大。

当按邵雍《皇极经世书》推算的干支纪年,与朝鲜古籍记载不符时,朝鲜文人大多倾向于相信《经世书》,恐怕与邵雍也是宋代著名理学家不无关系。

上述种种说法,皆是自《三韩古记》版本的檀君神话立论,也有用邵雍《皇极经世书》来验证《三国遗事》引《古记》版檀君神话的。如,南九万《药泉集》卷二九《杂著·东史辨证》檀君条:“唐尧以后历年之数,中国史书及邵氏《经世书》,可考而知也。自尧庚寅至武王己卯,仅一千二百二十年。然则所谓御国一千五百年,寿一千九百八岁,其诬不亦甚乎。”

更为奇怪的是韩致奫(1765~1814)《海东绎史》卷二《世纪·檀君朝鲜》:“唐尧氏帝天下二十有九年戊辰,檀君氏立焉。”笔者开始以为“九”为“五”之误,细一思考才明白,韩氏是相信《三韩古记》之说,认为檀君之立必在戊辰,而又相信《三国遗事》引《古记》之说,认为尧在位五十年为庚寅,由庚寅上推至戊辰,为尧在位二十九年。韩致奫的计算存在一年的误差,以尧五十年为庚寅,则尧二十八年为戊辰。至于前引朴祥《东国史略》注中称檀君“寿四千十八”,显然是“寿千四十八”之倒误,无足辨。

另需指出的是,《三国遗事》卷一,在引《古记》称檀君“以唐(高)[尧] 即位五十年庚寅”即位的说法时,一然加注:“唐尧即位元年戊辰,则五十年丁巳,非庚寅也,疑其未实”。一然由檀君与尧并立于戊辰的说法出发,推算出尧在位第五十年为丁巳,而不是其所引《古记》所说的庚寅,因而对此段记载表示怀疑。这反映出,一然并不是如后世朝鲜文人那样,依据《皇极经世书》进行推算,因此时朝鲜半岛尚没有《皇极经世书》;也反映出一然写作时也曾参考过《三韩古记》,并从《三韩古记》所载檀君神话出发,对自己所引《古记》所载檀君神话进行质疑。换言之,对于其所引《古记》的记载,一然自己也是表示未可轻信的。

概言之,朝鲜文人是以玄虚无据之术,推编造荒诞之史,也就无怪乎奇谈层出了。后见徐居正《笔苑杂记》卷一所载始恍然,朝鲜文人多据《三韩古记》版檀君神话推算纪年,实有另一层原因在。先将原文移录如下:


尝考,自唐尧元年甲辰,至洪武元年戊申,总三千七百八十五年。自檀君元年戊辰,至我太祖元年壬申,亦三千七百八十五年。吾东方历年之数,大概与中国相同。帝尧作而檀君兴,周武立而箕子封,汉定天下而卫满来平壤,宋太祖将兴而高丽太祖已起,我太祖开国亦与太祖高皇帝同时。同样的说法亦见吴沄《东史纂要》卷一上《檀君朝鲜》,李睟光:《芝峰类说》卷三《君道部·帝王》,许葑:《海东野言》卷一《太祖》,《石洞遗稿》卷四《璇玑玉衡批注》。


用《皇极经世书》推算,从尧始立至朱元璋建立明朝,共计3785年。若按《三韩古记》檀君立于戊辰年,至朝鲜王朝建立的1392年,正好也是3785年,朝鲜历史纪年与中国历史纪年惊人吻合。而按《三国遗事》引《古记》的纪年,就不会有这样的效果了。之所以要追求这种历史纪年的吻合,徐居正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是为了证明“吾东方历年之数,大概与中国相同”。通过论述朝鲜与中国的历史兴衰基本同步,而证明朝鲜王朝的兴起,与中国明王朝的兴起一样具有其合理性。这恐怕是朝鲜文人更为推崇《三韩古记》版檀君神话的另一层原因。

最后,附及一点。《朝鲜太宗实录》卷三,太宗二年壬午(1402)六月庚申(8日)明确记载,是命河仑、权近、李詹修“三国史”,朝鲜世宗也曾在讨论三国史事时将其书与金富轼《三国史记》相提并论,《朝鲜世宗实录》卷五一,世宗十三年(1431)正月庚寅(25日),在当天举行的经筵上,世宗对史书中关于日食的记载讲到:“予观《三国史》所书日食,或一国书而二国不书,或二国书而一国不书。太阳之食,虽阴云蔽之,岂以三国而或见或否乎?金富轼、河仑、权近修史,而所书不同,何也?”可证,权近等所修《三国史略》,主要是记载新罗、百济、高句丽的史事,从体裁上讲,是编年体断代史。有鉴于此,关于朝鲜半岛的古史体系,估计可能只是在书的开头部分顺带提及,所占文字肯定不多。但由于《三国史略》的“官书”地位,其有关檀君的有限文字,却对朝鲜此后古史观的演变影响巨大,这恐怕都是当初修史诸人所未曾想到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