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导论
2013年7月,在莫斯科举行的“天然气欧佩克论坛”(天然气输出国论坛)峰会上,为何俄罗斯总统普京指责欧盟的第三能源一揽子文件为“歧视政策”?俄罗斯为何不批准欧洲能源宪章?普京曾坦承,2008年俄罗斯与格鲁吉亚战争前后,俄罗斯曾一度想放弃申请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来为何坚持完成了入世马拉松?为什么欧盟对俄罗斯在欧能源企业开展反垄断调查,并对中国光伏产业开展双反调查?为什么有些国家一方面宣扬全球化带来的好处,另一方面却实行贸易保护主义和经济民族主义政策?全球化是欧洲问题和危机的“罪魁祸首”吗?
能源在俄欧相互战略中有怎样的意义?俄罗斯与欧洲能源贸易合作与冲突的两重性特征在历史和现实中是如何表现的?国际能源贸易合作与冲突的动力、根源和逻辑是什么?俄欧是如何通过能源合作保障机制、能源冲突管理机制协调合作与冲突的?俄欧能源合作与冲突有哪些重要影响?俄欧能源贸易对构建良性能源关系有何启示?本书的主要任务就是初步探讨以上问题的答案。
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方兴未艾。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认为,经济全球化是“全球范围内各国经济通过生产要素流动(如能源等商品或劳务贸易、国际资金流动、技术传播等)形成的相互依赖现象”。也有学者提出,经济全球化指“生产资源在全球范围内优化配置,各国更加开放、经济更加市场化、各国经济互相依赖、世界经济趋于一体化的现象”。
当今能源市场也呈现出全球化趋势。经济全球化推动了能源这种经济资源和生产要素的全球化流动,能源全球化加快了经济全球化的进程。20世纪70年代以来,欧佩克等能源出口国积累了大量的“石油美元”,通过全球化的金融系统(如跨国银行)再循环到能源进口国,全球化的国际金融体系为能源出口国资金支持能源投资和消费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20世纪90年代以来,能源全球化日益加深,囊括能源出口国、能源进口国和能源过境国在内的能源系统与国际金融系统融合,国际金融系统为能源系统提供了充分的融资来源。
同时,全球化也带来了不平等与国家间剥削等一系列问题。如美国依靠美元霸权维持“新全球朝贡体系”,美国国内物美价廉在很大程度上源于能够廉价获取全球能源、原材料、日用品等资源和产品,相关国家实际上在向美国“纳贡”。与大英帝国殖民体系不同,“新全球朝贡体系”不再赤裸裸地通过暴力掠夺世界各地的资源与产品,而是利用美元作为工具,使处于全球产业链中低端位置的“奶牛”国家主动向美国“纳贡”。这种自动获取他国贡品和民脂民膏的过程有点类似页岩气开采,水平压裂时用的钻井液将深藏于岩石的天然气财富逼出,而雪片般“量化宽松”的美元不断在全球市场循环,把藏于他国的民脂民膏汩汩吸出。苏联解体、亚洲金融危机中蒸发或转移的财富去哪里了?有人怀疑,美国或许是某些国家发展成果与财富蒸发或转移的最大受益者。难怪普京称“美国是美元垄断地位的寄生虫,因为美元现在几乎是唯一的世界货币”。
在全球化的产业链分工体系中,美国处于金字塔尖,用美元霸权金融体系操控全球经济,获取全球产业链中下端国家民众的集体供养,美国金融危机客观上可减去“寅吃卯粮”的债务。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稍微处在全球产业链分工的金字塔之下,通过高端产品参与国际贸易,获取高额利润,是“新全球朝贡体系”的搭便车者与既得利益者。其中,欧盟奉行的是福利国家、“寅吃卯粮”借债发展方式,但由于欧元未获得美元那样的全球霸权地位,老龄化、过度透支等问题带来的债务亏空无法转嫁他国,终于爆发“欧债危机”。中俄印巴南等金砖国家和其他新兴国家处于全球产业链分工中等偏下的位置,廉价向国际市场尤其是欧美市场供应中低端商品、原材料等不同“贡品”,以血汗工厂、“荷兰病”等为代价赚取微薄的收入。更多处于全球产业链分工低端位置的发展中国家也是“全球朝贡体系”中的“奶牛”成员。
因此,实行经济民族主义政策,保护本国市场与产业成为一些国家自卫和抵抗全球化弊端的工具。俄罗斯对欧盟实行能源领域的经济民族主义政策,同时经济民族主义也成为发达国家(或守成国家)维护既得利益的工具,如欧盟对俄罗斯在欧能源企业实行反垄断调查,对中国实行“双反措施”。
俄罗斯与欧盟存在“挺全球化论”与“反全球化论”或“经济民族主义论”等不同看法。“挺全球化论”者认为全球化利大于弊,要大力加强全球治理、促进全球化进程。如2009年9月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指出,不应结束全球化,因为全球化创造了大量财富,使世界人口脱贫,应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加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改革,提高发展中国家的发言权。2004年普京访问墨西哥时指出,全球化将使每个国家受益,国际社会应大力促进全球化向积极方向发展。俄罗斯前总统梅德韦杰夫也声称,“很久前我们就决定要深度融入全球经济”。“反全球化论”或“经济民族主义论”认为全球化弊大于利,全球化带来失业、赤字、不公等弊端,应加强国内产业保护、限制对外开放。2012年法国民意研究所(Institut français d'opinion publique, IFOP)调查显示,82%的法国受访者认为全球化不利于法国人就业,70%的受访者认为全球化不利于国家减少公共赤字,近3/4的受访者支持政府实施保护主义。俄罗斯共产党领导人久加诺夫认为,资本主义全球化是破坏世界历史和国际主义世界文化的因素。
实际上,全球化与经济民族主义都是双刃剑。全球化使相关国家享受到全球资源配置的好处,同时也会使经济危机或不良问题向全球扩散,导致“经济瘟疫”交叉感染,制造不公与新的贫困。而经济民族主义者为自身谋求局部和短期利益,容易引起相关国家的连锁反应,以邻为壑的结果很可能是处处皆坎,最终害人害己。
经济民族主义对全球化构成一定挑战,与全球化的博弈与共生将长期存在。在全球化浪潮冲刷下,各地区与国家的民族主义各自固守的堡垒也在强化,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等领域不断演化。一方面,世界贸易组织、欧洲能源宪章、欧佩克、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国家论坛、圣彼得堡国际经济论坛等框架内多边能源机制不断发展,美国页岩气革命使全球能源要素加快流动;另一方面,金融危机与欧债危机使能源生产国、过境国与消费国的经济民族主义逐步抬头,如俄欧关于第三能源一揽子文件、反垄断调查等能源冲突此起彼伏,欧中光伏双反征税贸易摩擦绵延不断,俄罗斯与欧盟抱怨各自能源市场准入门槛日益提高,发展中国家内部也不时爆发能源贸易冲突。当然,全球化与经济民族主义之间的相互影响属于非零和博弈,经济民族主义可能促使能源地区贸易集团逐步建立与发展(如俄罗斯组织“天然气欧佩克”论坛),为全球能源市场的建立打下基础。全球化与经济民族主义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可以做到相互包容、并行不悖。全球化好比大海,有暗礁和风浪等威胁,经济民族主义仿佛轮船,出海航行时保护得越好,在全球化之海就可能航行得越远。同时,国际能源市场运用经济民族主义政策时又像体育竞技比赛,用经济民族主义政策底线守住自身的市场阵地,用全球化规则攻击对方市场阵地,有效的全球能源治理机制机构仿佛裁判,为维持秩序和确认博弈结果提供服务。
能源全球化对能源安全的影响有利有弊。一方面,能源全球化使得能源短缺问题可以通过能源贸易缓解,抑制经济民族主义现象。19世纪中期就已开展国际能源贸易,20世纪末大部分跨国能源公司(如七姊妹)和国家石油公司(National oil company [NOC])的业务遍布全球。全球化浪潮下的能源贸易一般从能源出产国向工业中心(能源消费国或进口国)辐射,能源市场全球化进程呈现出不平衡性和长期性,欧洲和北美等工业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能源全球化进程远远比其他地区走得远。另一方面,能源安全风险被能源全球化放大。能源全球化的结构也呈现出不平衡性,石油、天然气等领域比煤炭、电力、核能等领域的能源全球化相对发达。能源危机比以往更容易在全球范围内蔓延。能源全球化使能源体系中的国家间呈现出不平衡的相互依赖,对能源出口国、消费国和过境国的政治经济产生一定影响。
大部分国家在制定对外能源政策和从事能源外交活动时,或多或少从国家利益出发实行经济民族主义性质的政策。这也涉及经济利益与政治利益排序的问题,能源领域的经济利益一般让位于战略安全等核心利益。冷战格局的相对稳定部分缘于国际政治安全结构与国际经济结构的相互交叉,如苏联与部分欧洲国家之间形成经济相互依赖关系。宏观上,身处冷战雅尔塔体系中的苏联与欧美是对立面,决策人需要在意识形态和安全利益与经济生存利益间进行权衡,确定哪些是需要捍卫的核心利益。微观上,在政治和意识形态上相对立的苏联与西欧,在能源、工业市场的结构中又是相互依赖的双方。在国际经济结构中,意识形态利益和政治安全利益让位于经济利益(生存利益)。如西欧为了本国能源安全的核心利益,不顾美国和北约的百般阻挠发展与苏联的能源合作,便是核心利益决定外交政策和行动的表现。
欧洲与俄罗斯的相互依赖为俄欧能源贸易发展提供平衡和动力,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经济民族主义的消极作用。一方面,欧盟自身能源匮乏,对俄罗斯的能源形成了历史和现实性的依赖。俄罗斯在谋求建立的“天然气欧佩克”可能增加欧洲能源依赖的脆弱性。另一方面,俄罗斯也面临不利因素。比如,与欧洲能源贸易面临运输管道过境风险,围绕天然气价格的“俄乌斗气”、第三能源一揽子文件等经济民族主义事件影响双边关系的发展。又如,里海和中亚(哈萨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地区的油气资源为欧洲的能源来源多样化增添了选项,成为欧洲应对俄罗斯能源外交和能源出口多元化的一个棋子。
能源作为一种战略资源,必须通过政府层面的能源外交合作才可保障供应安全。在能源安全上,欧盟有着惨痛的教训: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的两次石油危机、1999~2000年的油价高涨等能源危机事件都影响了欧盟经济安全,使其饱受经济民族主义之苦。与能源生产国(如欧佩克和俄罗斯等)积极开展对话合作,保障能源安全和经济安全,成为能源消费国——欧盟的必然选择。
作为能源消费者,中国和欧盟都面临着保障能源供应安全的任务。中国与欧盟在节能减排、能源多元化方面有共同语言和利益。与中国相比,欧盟与俄罗斯合作时更显老练。俄罗斯与欧盟能源贸易合作是当今最有实效的能源合作典范之一。因为俄罗斯与欧盟合作历史较长,有一套成熟的机制;而中国与俄罗斯的能源贸易由于时间较短、经验较少,对一些问题的处理尚需研究探索。比如,怎样把握国际能源市场运行规律,在国际能源市场实现国家能源和安全利益最大化;怎样在金融危机时规避经济民族主义等风险,深入借鉴俄欧能源贸易经验等。研究学习俄罗斯与欧盟的能源贸易经验非常必要,有利于我们深入了解俄欧能源关系,把握国际能源战略格局,改善中国与俄罗斯的能源贸易。
本书以经济民族主义下的俄欧能源贸易合作与冲突变迁为宏观历史背景,以相互依赖和国家利益为研究线索,通过研究俄欧能源决策机制、俄欧能源贸易合作与冲突的特点、获得能源的途径(战争或贸易)、保障能源安全的要素等内容,总结国际能源贸易合作模式和消减冲突的经验。
本项研究的理论与现实意义在于:
一是有利于以探讨俄欧能源贸易两重性为案例,揭示国际能源贸易的一般性规律。当前研究国际能源贸易的成果不少,但学界大多停留在描述性研究。而从国际关系和国际贸易理论(如国际政治经济学和相互依赖、国家核心利益理论)等角度进行分析性研究尚未引起足够重视,成果较少。笔者认为,在国际社会中对生存资源的争夺始终是各种国际政治活动的基础,能源作为战略性资源自然是国家的核心利益,国家在争夺生存能源的过程中经历了战争的野蛮,终于回归到相对文明与和平的贸易途径上。欧盟缺少俄罗斯具有的资源禀赋,俄罗斯缺少欧盟具有的资金和技术禀赋,这就形成了双方进行互补贸易的原动力。只有从理论的角度研究俄罗斯与欧盟的贸易和合作才能揭示出能源贸易的一般规律,为保障能源安全提供一个科学的视角与框架,促进我们对国家能源和外交政策进行准确把握。
二是有利于历史研究、现实研究与前景预测相结合,通过国际关系理论分析寻求加强合作消减冲突的方法。冲突的化解一靠科技,二靠管理。煤油灯和汽车的发明为争夺资源提供了理由,页岩气革命等能源科技革新有效缓解能源供应紧张局面,说明科技进步可以缓解资源的稀缺,减轻世界为能源争斗的程度。也许将来由于技术进步人类在资源方面的冲突会逐渐消失,但人们内心的不信任、经济民族主义与文明冲突未必能用科技进步来消除,没有冲突预防、管理机制,缺乏宽容和信任,冲突必将以新的载体与方式上演。研究俄欧能源贸易,扩大理论视野和文化胸怀,对实现能源贸易合作、消除冲突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有利于将学术性研究与对策性研究相结合,服务于我国能源贸易外交实践。如中国学习欧盟与俄罗斯政府抑制经济民族主义的合作经验,尝试建立能源对话等机制;学习欧盟企业对俄罗斯能源部门投资的经验,为中国能源部门“走出去”开发俄罗斯能源市场提供智力支持;学习欧盟与俄罗斯能源基础设施合作的经验,为中俄管道合作提供参考;借鉴俄欧经验建立我国国际能源贸易冲突管理机制,为实现能源安全保驾护航;推动亚洲能源共同空间和能源市场一体化的步伐;学习欧盟应对俄罗斯能源战略和外交的方法,为完善中国能源外交提供参考。
研究俄欧能源贸易需要厘清一些关键概念,如“能源安全”“对外能源战略”“能源政策”“能源外交”“石油外交”“天然气外交”“管道外交”“经济民族主义”等。
按照俄罗斯能源专家日兹宁的看法,“对外能源战略”指为满足国家(如俄罗斯或欧盟各国)在世界能源中的经济或政治利益,而制定的对外能源政策,包括目的、任务、优先方向、主要内容和实施政策的机制等。“能源政策”指与能源有关的内政外交活动的导向,其目的之一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能源安全”指公民、社会和国家受到能源可靠、稳定和可持续保障的状态。对能源进口国来说,其能源安全在于长期能源进口和供应的可靠和可持续性;对能源出口国来说,其能源安全在于能源生产、出口、运输和收入能够稳定可靠和安全;对能源过境国来说,其能源安全在于稳定地获取能源过境运输收入。“对外能源政策”指国家在保护由能源生产、运输和消费所决定的国家利益方面的导向,包括目的、任务、优先方向和主要内容。“能源外交”指国家(外交、外贸和能源等部门)和公司在国际能源市场或政治体系中,为实现对外能源政策的目的和任务而展开的外交活动,为了天然气、石油、管道、核能、电力(水电、火电、核电)等利益进行的外交活动称为“天然气外交”“石油外交”“管道外交”“核能外交”“电力外交”等。
“经济民族主义”是民族主义在经济上的表现,但在概念上迄今没有明确统一的定义。著名国际政治学者罗伯特·吉尔平把经济民族主义分为“温和型”和“强硬型”两种。前者是防守型的,试图保护本国经济免遭外来经济及政治力量的影响,它通常出现于不发达国家或经济走下坡路的发达国家,这些国家的政府执行保护主义政策,以保护其新建或衰落的工业。较强硬的经济民族主义则是经济战的产物,它崇尚实力扩张,典型的例子就是纳粹德国。美国政治经济学教授赖克(R. Reich)认为,“经济民族主义”指18世纪以后在欧洲出现的把一个国家的经济同该国人民的福利结合在一起的观念,即国家应当为其人民的经济福利负责,而该国的国民享有共同经济命运;这种心态、认同、价值与观点就是经济民族主义。坦塞认为“经济民族主义”是利用经济自主与主权为国家利益服务,并不必然拒绝对外经济交往,未必意味着限制对外贸易、外国投资和外国文化。奥尔森认为,“经济民族主义”能够促进社会福利,因为经济民族主义政策必然要求形成统一的国内市场,这就要求取消内部关税,消除国内贸易障碍,即将各个小市场整合为一个大的国内市场。中国学者庞中英认为,“经济民族主义”指民族国家框架和制度下经济领域的民族主义,即一种最优先考虑民族国家建设(主要是建立一个独立安全的国家和一个强大的国民经济)的理论学说、意识形态,又指一种行为主体(如民族国家和非国家的利益集团)的民族利益至上的指导思想、纲领和民族国家施行的对外政策体系。哥本哈根商学院亚洲研究中心研究部门主任安东尼·德科斯塔认为,“经济民族主义”指有选择地参与全球经济,不同于闭关自守和以民族国家为中心的传统经济民族主义,也与弗里德里希·李斯特(Friedrich List)的贸易保护主义不可同日而语。全球化下的经济民族主义获得了升级和变通,发展为“变通型经济民族主义”或“经济民族主义2.0版”。全球化下的“经济民族主义”意味着发展民族经济,传统经济民族主义与变通型经济民族主义的基本动机都是维护民族经济利益;不同的是国家与市场企业之间的关系,国家是否是企业参与全球经济活动的幕后保障。国家为民族资本开拓海内外的市场提供帮助也被称为“国家资本主义”。上述定义尽管差别很大,但在一点上是一致的,即强调民族国家经济政策及思潮的民族利益指向及其内在的排他性。
不同的地缘政治因素不但对俄欧能源利益与政策产生影响,而且也影响到不同国家的能源研究视角。
俄罗斯研究者关心如何增加俄罗斯对能源出口,稳定欧盟等国际能源市场,在与欧盟贸易中获得最大利益,同时扩大俄罗斯能源外交的影响力,提高俄罗斯的能源安全系数。俄罗斯能源研究机构有:俄罗斯总统战略研究所、俄罗斯战略规划中心、能源部能源战略研究所、能源安全分析中心、国家能源政策研究所、能源政策中心、俄罗斯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世界经济与国际关系研究所、欧洲研究所)、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莫斯科卡内基中心、莫斯科社会科学基金会、门捷列夫动力系统研究所、俄罗斯高校(如俄罗斯国立古勃金油气大学,http://www.gubkin.ru)、俄罗斯能源公司研究部(如俄罗斯天然气工业公司与俄罗斯石油公司研究部)等。
俄罗斯出台的一系列能源文件使俄罗斯学界研究成果上升为国家政策指南。俄罗斯国家能源政策研究所于2001年5月14~15日编制了《能源和气候:俄罗斯—欧洲伙伴关系》,文件指出俄罗斯与欧盟《伙伴与合作协议》构建了双方经济伙伴关系框架,制定了允许俄罗斯进入欧盟市场的政策。俄罗斯能源部能源战略研究所是专门研究和制定俄罗斯能源战略的智库,《2010年前俄罗斯能源战略》《2020年前俄罗斯能源战略》《2030年前俄罗斯能源战略》就是该研究所的主要成果。2009年11月13日《2030年前俄罗斯能源战略(草案)》获得俄罗斯联邦政府批准,上升为国家能源文件《2030年前俄罗斯能源战略》。
关于俄罗斯的能源外交,莫斯科国立古勃金油气大学和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地缘政治与能源外交中心主任斯塔宁斯拉夫·日兹宁是这一领域的权威专家。斯·日兹宁作为苏联和俄罗斯外交部的工作人员,具有丰富的外交经历,长期从事国际能源外交实践活动,同时具有国际能源外交的扎实理论功底,从20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从事国际能源政治与外交问题的研究。从1993年起专门研究俄罗斯能源外交的政策与实践问题。当时日兹宁参加过能源宪章会议等问题的谈判,俄美、俄欧能源对话,俄罗斯与亚太、欧洲等双边能源合作的协商,以及欧佩克、国际能源机构和国际能源会议的多边外交活动,参加起草制定G8能源合作措施,曾经担任过《俄罗斯能源战略构想》的国际部分的编写者和组织者,其作品部分内容被收入2010年前和2020年前《俄罗斯能源战略》中,指导或参与俄罗斯政府、实业界的一些能源科研活动。其代表作品《国际能源政治与外交》《俄罗斯能源外交》是国际能源外交尤其是俄罗斯能源外交领域的扛鼎之作。其中《国际能源政治与外交》是俄罗斯能源外交专业的首本教科书,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能源政治与外交国际研究院设置了“能源外交”专业和课程。
俄罗斯专家还从宏观的背景分析能源因素在俄欧关系中的地位与作用。莫斯科战略研究所A. A.赫罗莫娃在《俄罗斯与欧盟关系中的能源因素》中指出,未来10~20年内俄罗斯对外经济战略的优先发展方向,是密切与欧盟各体系及各成员国的关系。同时,实现贸易结构的转变,避免使俄罗斯成为欧盟国家的原料供给附庸国。利用欧盟国家对原料的需求,加强俄欧合作与协调。俄罗斯应利用欧盟扩大和中东欧国家能源网络在欧盟市场的优势,融入欧盟统一能源网。俄罗斯应吸引欧洲公司加入到天然气开采、再加工和运输等环节中。
作为俄欧能源贸易能源过境国和俄罗斯能源的消费国,乌克兰不得不在俄罗斯与欧盟能源板块的夹缝中求生存。乌克兰研究者多了一份寻求在俄欧之间左右逢源的责任,以使乌克兰在俄欧能源贸易中牟取更大利益。乌克兰拉祖科夫能源计划中心主任萨普雷金在《每日镜报》上发表的《欧盟—乌克兰—俄罗斯天然气三角:利益一致与斗争》中认为,乌克兰应该联合欧盟同俄罗斯的能源霸权作斗争。
欧盟研究者主要关心如何确保俄罗斯向欧盟稳定供应能源等课题。欧盟研究体系由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能源研究管理部门,有研究总司、能源和交通总司等。研究总司主要负责研究与开发项目,能源和交通总司主要负责示范和推广项目以及制定能效标准。第二部分是政府和高校科研力量,如欧洲联合研究中心(JRC)、欧盟俄罗斯能源技术中心、欧盟俄罗斯能源论坛、欧盟经济改革研究中心(CER)、俄罗斯与欧盟经济政策中心(RECEP)、伦敦战略研究所、剑桥能源研究协会、能源研究所(Institute for Energy, IE)和牛津大学能源研究所等。
美国倾向于找出俄罗斯与欧盟能源贸易中可资利用的因素,认为俄罗斯与欧盟团结对美国不利,争斗则正中美国下怀。美国能源部下属的能源信息署,美国莱斯大学贝克公共政策研究所能源论坛,美国休斯敦大学法律中心能源、法律及公司研究所,美国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美国布鲁金斯学会等机构是对俄罗斯能源问题研究的主力军。美国能源信息署储备了大量翔实的世界各国能源数据,美国政府、民间和高校的智库研究机构研究俄罗斯与欧盟能源贸易合作与冲突的水平较高。2005年10月7日,美国詹姆斯敦基金会《欧亚每日监测》发表了伊戈尔·托尔巴科夫(Igor Torbakov)的文章《莫斯科巧妙利用能源杠杆分化欧洲》,对目前俄罗斯对欧能源贸易合作的策略作了分析,认为俄罗斯惯于采用“分而治之”的策略进行与欧盟的能源贸易。普京习惯于分别接触欧洲成员国,纵横捭阖、分化瓦解,牟取渔翁之利。
美孚、英国石油、壳牌等公司出台了一系列能源展望文件,国际能源署、欧佩克、世界能源委员会、国际天然气和气态烃信息中心(法国Cedigaz)、国际能源经济研究会等国际组织或能源咨询机构侧重于俄欧能源贸易的经济成效研究。
目前中国国内对俄罗斯与欧盟能源关系研究尚处于初始阶段。一般研究者常从俄罗斯与欧盟经济关系或能源外交的宏观层面研究俄欧能源贸易合作与冲突,但未形成统一观点。
关于俄罗斯能源外交问题,国内出现了一系列研究成果,但专门研究俄罗斯与欧盟能源贸易合作与冲突的成果较少。2003年世界知识出版社出版的《俄罗斯能源外交与中俄能源合作》(郑羽、庞昌伟著),从俄罗斯能源外交的角度介绍了俄罗斯在与欧盟能源合作中如何保持外交优势。介绍了欧盟统一能源政策和外交、俄罗斯与欧盟的能源对话、俄罗斯与欧盟峰会结果性文件,提纲挈领地勾画了俄罗斯与欧盟能源合作。从经贸市场和典型国别合作角度指明了俄罗斯与欧盟能源合作的地缘经济方向。聚焦保加利亚、匈牙利、波兰、罗马尼亚、捷克和斯洛伐克等中欧国家,指出中欧国家传统上严重依赖俄罗斯天然气,虽然中欧在俄罗斯天然气出口欧洲战略中有着战略枢纽作用,但中欧需要借助能源进口多元化和回归欧盟战略,来打破这种“俄罗斯强中欧弱”的不平衡局面。以亚马尔—欧洲管道及其意义论述了中欧国家能源进口政策对俄罗斯的影响,指出该管道有利于打破俄罗斯对中欧能源市场的垄断。
华东师范大学的袁新华博士在2005年博士论文《普京领导下的俄罗斯能源外交与战略》中,阐述了普京领导下的俄罗斯能源战略与能源外交,其中包括俄罗斯对欧盟的能源战略与外交。其中第三章“影响与制约俄罗斯能源战略与外交实施的主要因素”,对认识俄罗斯与欧盟能源贸易冲突的原因有参考价值。石油产量供不应求、管道等能源基础设施限制出口增长、开采和运输成本较高、石油工业投资不足等结构性问题限制俄欧能源贸易发展。作者指出,俄罗斯国内能源垄断市场、能源政策法律及投资环境不利吸引外资,俄罗斯能源管理体制不完善、国际能源市场行情都成为俄欧能源贸易冲突的潜在因素。但作者未指出俄罗斯对这些能源贸易冲突诱因作出了哪些管理与改善,本书将对此问题加以补充。
以国际关系理论方法阐释国际能源合作的研究中,复旦大学伍福佐的博士论文《能源消费国家间的能源国际合作:一种博弈的分析》,从能源国际政治系统、能源消费国家间能源国际合作的传统解释模式、能源消费国家间的能源博弈自主合作等方面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见解。他认为,能源国际政治系统是以石油生产出口国家和石油进口消费国家为主要行为体,国际石油公司以及有关的国际能源组织或机构为次要行为体构成的一个处于无政府状态的系统。对系统控制权力的转移是其形成的一个重要条件。系统中行为体的基本行为特征是“自助”,其基本关系特征是高度相互依存,其互动的基本内容和追求目标为能源经济利益和权力政治。作者在用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制度主义的国际合作观阐释能源国际合作时,不经意间给出了能源国际冲突的某些解释。相互依赖伴随的开放性和国外影响加剧国家间的竞争,对国家能源相对获益的最大化追求容易导致妨碍他国利益,特别表现为能源政策的分歧,能源冲突由此产生。在能源国际体系的无政府状态下,由于缺乏一个类似中央权威(全球政府)的制约,能源国家更愿意选择冲突或竞争而非合作。
一种观点认为,欧盟在俄欧能源关系中处于从属地位,但欧盟有资金技术等优势,可克服严重依赖俄罗斯能源带来的劣势,俄罗斯与欧盟具有能源合作的长期趋势。该观点体现在罗英杰2004年外交学院博士学位论文《俄罗斯与欧盟的经济关系》中。其论文第四章“俄欧盟经贸合作的亮点——俄欧盟能源合作”,从俄欧能源合作的基础、俄罗斯的能源外交与欧盟、俄欧能源合作现状、俄欧盟能源合作前景展望等四节分析了俄罗斯与欧盟能源合作的运行状况。其中俄欧能源合作现状部分对本书帮助甚多,其内容涵盖了俄罗斯与欧盟的油气贸易现状、俄罗斯与欧盟的能源对话、欧盟企业对俄罗斯油气资源的投资、俄罗斯积极修建通向欧洲的油气管道、俄罗斯与英国能源合作的新突破,以及第二章“俄欧贸易关系”第四节第三部分“俄德天然气贸易”。罗英杰博士2005年7~8月发表于国际经济评论的《俄罗斯与欧盟的能源合作——兼论对中俄能源合作的启示》,进一步深化了俄罗斯与欧盟能源合作研究。
外交学院徐向梅博士在其2008年6月的博士论文《当代俄罗斯经济外交研究》中,也对俄罗斯对欧盟经济外交、俄罗斯能源外交与投资外交进行了研究,对俄罗斯与欧盟能源贸易也有一定启发意义。
国内相关研究成果还有:刘军梅、黎嫒菲2004年第2期《东北亚论坛》发表的《俄罗斯与欧盟经贸合作的问题与启示》,徐之明、王正泉的《评俄罗斯与欧盟的伙伴合作关系》,李东2003年8月在《中国石油石化》发表的《俄英能源新意》,徐坡岭2009年1月在《俄罗斯中亚东欧研究》发表的《简析俄欧关系的非对称结构及其发展趋势》等。
本书纵向上从沙皇俄国、苏联和俄罗斯三个时期梳理俄罗斯与欧盟能源贸易合作与冲突两重性的历史脉络和现状,横向上阐释其表现、性质、根源和影响,总结经验教训,分析中俄能源贸易的两重性,提出对完善中俄能源贸易和保障能源安全的建议。
拟从时间、空间、内涵三个维度对俄罗斯(苏联)与欧盟(洲)的能源关系全景进行分析。
时间上,将目光投向俄国、苏联和俄罗斯三个大的阶段,分别为十月革命前的俄国与欧洲能源贸易(主要是煤油合作);苏联时期与欧洲的能源贸易合作与冲突(石油和天然气),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到冷战结束(1945~1991年);冷战后至今的俄罗斯与欧盟能源贸易合作与冲突。
空间上,十月革命前的俄国与西欧能源贸易地域分为沙皇俄国和欧洲;苏联时期的能源贸易合作包括苏联与西欧、苏联和经济互助委员会(简称经互会)内部、中东南北欧等国家的能源贸易合作;解体后包括俄罗斯和东南西北欧(欧盟)的合作。
内涵上,包括俄国石油开发中的欧洲石油资本,能源与战争的关系,俄欧双方能源战略、能源贸易、天然气管道、俄罗斯欧盟在里海和其他地区的能源贸易合作和竞争;以地区能源热点问题为切入点,分析阐述地区安全与俄欧能源贸易合作的互动关系;俄欧能源贸易合作中的美国因素等;从俄欧科教、安全、经济和司法四大空间角度,阐述俄欧能源贸易合作的意义。
本书主要采取国际贸易学方法、国际关系分析法、案例分析法、定量分析法、文献分析法等,考察能源贸易的经济、政治、民族与文化属性。
如本书第二章将俄欧能源贸易的特点与性质概括为合作与冲突并存的两重性属于定性分析法中的“性质分析法”,其中第二节从沙俄时期、苏联时期俄欧能源贸易历史抽象、归纳出俄欧能源贸易两重性的规律。第三章运用定量分析法,论述俄欧油气贸易、俄欧管道合作时引用国内外数据、图表、地图,以将抽象的俄欧能源贸易、管道合作现象用数据和图像形象和简洁地表达出来,为俄欧能源合作提供翔实的背景依据,为解释俄欧能源合作规律与趋势奠定基础。第四章采用案例分析法,论述俄欧能源贸易冲突时列举了俄乌天然气争端案例、俄欧萨哈林投资争端案例、俄欧关于纳布科天然气管道之争的案例,以分析各方在能源冲突发生时采取的博弈行为,从特殊事例中归纳总结能源冲突发生发展的普遍规律。其中第一节利用能源地缘政治学、能源经济地理学、比较政治经济学等国际关系学理论分析俄欧能源安全两难与俄能源冲突。第五章利用国际关系现实主义、自由主义与建构主义等流派理论分析俄欧能源贸易合作、冲突及两重性的起因,从国际贸易学角度分析俄欧能源贸易冲突合作原因时借鉴国际贸易的供给需求模型方法,包括古典的斯密和李嘉图模型、新古典经济学中的赫克歇尔—俄林模型、“规模经济”模型等国际资源贸易理论。用定性分析法中“因果分析法”分析俄欧能源贸易两重性质根源。第六章总结出的俄欧能源贸易两重性普遍规律,演绎到对中俄能源合作的启示和建议,实现了规律的转移应用。
能源贸易合作与冲突研究很热,多为描述性研究,但要创新,提出一定的逻辑体系不容易。这就需要扎实研究,博采众长,在前人已打下的基础上进行创新探索。
一是借鉴国际贸易与国际关系理论,揭示能源贸易的经济与政治内涵。以往研究大多从国际贸易角度将能源贸易当做纯粹的经济现象来研究,或者从国际政治或国际关系角度研究能源贸易的政治性,很少有将国际贸易与国际关系结合起来的能源贸易研究。本书尝试消化吸收国内外研究成果,分析俄欧能源贸易合作与冲突背后反映的经济民族主义与全球化之间的矛盾与博弈,要求他方实行全球化政策与自身实行经济民族主义政策之间的悖论与双重标准(潜规则)。同时,将能源贸易看作国际政治经济民族文化等多重性的综合现象,从国际贸易、国际关系等理论角度揭示俄欧能源贸易合作与冲突的规律,提出“欧亚地区的能源贸易价格与外交关系成反向关联”等观点。中俄与俄欧相互借鉴合作经验教训,归纳欧盟—乌克兰—俄罗斯“天然气三角”概念,提出在欧盟—俄罗斯—中国能源三角关系中加强中国与欧盟战略协作等见解。
二是从经济民族主义角度强调能源过境国及第三方的作用,提出“能源过境枢纽国三段论”等观点。以往的研究大多过分关注能源出口国、能源消费国之间的关系,未充分考虑到能源过境国在能源出口与消费国关系中的作用,难免影响对俄欧能源关系的理解。提醒人们注意管控能源过境国的经济民族主义风险,即能源过境国的经济民族主义易引发与能源出口国的冲突,使俄欧等本无冲突意愿的能源出口与消费国被卷入冲突中,国家利益遭受损失,如俄乌斗气使俄欧能源贸易遭受影响便是一例。受麦金德“心脏地带”陆权地缘政治理论启发,本书认识到欧亚能源地缘政治版图也存在至关重要的能源过境枢纽国家(如乌克兰与土耳其等),尝试模仿麦金德的三段论提出“谁掌握了欧洲能源过境枢纽国家,谁就掌握了欧洲能源安全关系的主动权,谁掌握了欧洲能源关系的主动权,谁就掌握了欧洲地缘政治和外交大局”。重视美国等重要第三方对经济民族主义下俄欧能源贸易合作与冲突的影响,提出页岩气革命与能源独立政策有利于缓解俄欧能源领域的经济民族主义现象,使以美元金融霸权为基础的“新全球朝贡体系”得以强化。并分析以利用油气管道出口为代表的“能源陆权国”与以海上运输出口为代表的“能源海权国”之间的经济民族主义博弈现象,并引出中俄能源贸易如何处理类似现象的话题,以抛砖引玉,启迪读者思考。
三是理论联系实际,提出能源安全管理对策。本书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论述中国对外构建“新型大国能源关系”与“新型小国能源关系”可行的依据,在于能源技术创新降低能源稀缺性、世界能源市场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全球化终会压倒经济民族主义趋势等因素。从历史角度分析“闭关锁国型经济民族主义”与“对外开放型经济民族主义”的经验教训,指出后者将顺应全球化趋势与保护本国经济民族利益相结合,具有一定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借鉴俄欧能源合作促进机制、能源冲突管理机制,提出中国能源安全管理机制:能源冲突管理机制的核心是能源冲突预警机制、能源冲突调解与协调机制、能源多元化和一体化等能源安全保障机制,开源节流、节能减排、能源结构多元化、能源来源多元化并举,发展核能与可再生能源,以蜜蜂采蜜的精神采集中亚、中东、欧、美、非洲能源,为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构建新型良性能源关系。
全球化与经济民族主义的形势日新月异,由于能力有限,对俄罗斯与欧盟能源贸易的研究难免还有不足之处。一是作为旁观者观察俄罗斯与欧盟,难以设身处地理解当事方的真实处境,得出的看法难免片面和肤浅。二是资料收集比较间接,应该去俄罗斯、欧盟等政府机构、研究机构、能源部门实地考察,获得第一手资料。三是研究领域与视角受限。由于水平和精力有限,本书侧重于从经济民族主义的角度考察俄欧油气贸易的合作与冲突,难免忽视同样精彩的全球化趋势与俄欧核能、煤炭、电力等领域能源贸易,未能充分讨论能源贸易中介于合作与冲突之间的半合作、半冲突或竞合状态,有待进一步研究、弥补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