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中心城市理论
一 国外的世界城市理论
国外中心城市研究的理论来源包括两大部分:一是中心城市的经典理论,二是现代世界城市的发展理论。需要注意的是,国外没有国家中心城市概念,但有世界城市概念。前者包括中心地理论、等级—规模理论、增长极理论、扩散—回流理论、点轴理论、地域分工理论等理论,这部分在本章第二节已有论述,因此本节将着重探讨世界城市发展理论。
(一)世界城市的定义
世界城市,亦称全球城市(Global City),指在社会、经济、文化或政治层面直接影响全球事务的城市。全球化发展促进世界城市的形成,英国伦敦、美国纽约、法国巴黎和日本东京是传统意义上的四大世界级城市。
世界城市最早是由德国学者歌德在1889年描述罗马和巴黎时提出的。其后西方城市和区域规划先驱哥底斯在1915年所著的《演化中的城市》中提出“世界城市”的理论构想,将其定义为“世界最重要的商务活动的绝大部分都须在其中开展的那些城市”。1966年英国地理学家彼德·霍尔(Peter Hall)把世界城市定义为:那些已对全世界或大多数国家发生全球性经济、政治、文化影响的国际第一流大城市。
(二)世界城市的理论进展
世界城市研究从20世纪70年代兴起,1966年霍尔出版了他的著作《世界城市》,全面地描述世界上主要的、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城市,从此拉开了现代世界城市研究的序幕。蒂姆莱伯在其编纂的《国际经济中的城市化》一书中,对不同国家或城市的历史、地理和形态的形成原因进行分析与描述。进入80年代,相关研究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扩展,并直接和全球经济发展联系起来。这一时期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国际经济分工、金融资本国际化和生产性服务业集中化方面。90年代后,世界城市研究的重点则集中在经济全球化、网络联系、信息通信等方面。
世界城市研究主要有五大经典学说,分别从不同视角和侧重点研究了现代世界城市发展。它们包括:约翰·弗里德曼(J. Friedmann)的世界城市假说,斯基亚·萨森(Saskia Sassen)的生产性服务业学说,曼纽尔·卡斯特尔(Manuel Castells)的信息城市学说,艾伦.斯科特(Allen J. Scott)的世界城市腹地学说,以及理查德·佛罗里达(Richard Florida)的创意人才学说。
作为最早对世界城市进行系统研究的学者,弗里德曼(J. Friedmann)的世界城市假说,揭示了世界城市的地位及其等级层次结构,并对世界城市进行了分类,形成这一领域研究的基础理论。弗里德曼在1986年发表的《世界城市假说》引起强烈反响,文中延伸了空间结构的思想,试图按照全球新秩序对全球城市进行分组,强调每个世界城市都存在规模等级和特性上的差别,并提出了最新的世界城市等级体系名单,希望建立一个世界城市体系并将其纳入全球系统。弗里德曼认为,现代意义上的世界城市是全球经济系统的中枢或组织节点,是全球资本用来组织和协调其生产和市场的基点,是国际资本汇集的主要地点,是大量国内和国际移民的目的地。它集中了控制和指挥世界经济的各种战略性的功能,这种全球控制功能直接反映在其生产和就业结构及活力上。弗里德曼提出关于世界城市的七大论断,即主要金融中心,跨国公司总部所在地,国际机构所在地,迅速增长的商务服务部门,重要工业中心,主要的交通节点和较大的人口规模等。上述论断在20世纪末期得到了众多经济学家的认同,成为二十世纪末关于“世界城市”的主流判断,迄今仍然是研究世界城市的重要基础。
及至1991年萨森(Saskia Sassen)以主要生产性服务业的集中程度来划分世界城市,为后来学者研究全球城市体系提供了一种新思路。萨森立足实证研究对纽约、伦敦和东京等城市进行了考察,探讨城市中主要生产性服务业的国际化程度、集中度和强度,通过对全球领先的生产性服务公司的分析来诠释全球城市。萨森在分析中认为,伴随着全球经济结构向服务业和金融业转移,赋予主要城市作为某些特定生产、服务、市场和创新场所的一种全新的重要性,全球城市不仅是协调过程的节点,还是专业化服务的供给基地和金融创新产品及市场要素的生产基地,这大大提高了其在全球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她总结出全球城市具有四方面的基本特征:①高度集中化的世界经济控制中心;②金融及专业服务业的主要所在地;③包括创新生产在内的主导产业的生产场所;④作为产品和创新的市场。萨森的研究开辟了世界城市研究的新领域,世界城市与全球城市的研究逐步推进,引起越来越多学者的关注。
曼纽尔·卡斯特尔(Manuel Castells)分析了世界城市形成的力量基础,在二十世纪末提出了“信息城市”的概念,在信息时代的背景下构造了世界城市发展的信息模式,指出未来的世界城市就是信息城市,是世界范围内“最具直接影响力”的点以及中心。卡斯特尔认为世界城市就是他所说的信息城市,并指出作为我们生活的物质基础的技术、社会和空间的相互作用逐渐产生了一个新的“城市—区域”过程,信息城市的兴起成为一种必然。在这个“城市—区域”过程中,信息流空间正逐渐取代城市空间。信息流空间也具有一个特殊的结构,即网络。在信息流空间中,新的产业和新的服务性经济根据信息部门带来的动力运行,然后借由信息交流系统来重新组合。由于信息没有空间特征,信息技术也使得地理摩擦几乎为零,因此,世界经济当然会由地方空间转向流的空间。这时,新的专业管理阶层控制着城市、乡村与世界相互联系的专用空间,生产与消费、劳动与资本、管理与信息之间发生着新的联系,从而创造出新的国际经济。这就是信息技术使得信息空间成为不可逆转的经济和实用组织的空间逻辑,也就是网络社会信息城市得以出现的技术逻辑。
美国学者斯科特(Allen Scott)在2001年提出的世界城市腹地学说,将研究的关注点从城市这一点状空间向外放大,强调了“世界城市—腹地”这种区域概念对于世界城市发展的重要作用。城市腹地学说是建立在区位论的基础上,斯科特认为全球城市区域既不同于普通意义上的城市范畴,也不同于仅有地域联系形成的城市连绵区,而是在全球化高度发展的前提下,以经济联系为基础,由全球城市及其腹地内经济实力较为雄厚的二级大中城市扩展联合而形成的一种独特的空间现象,全球城市的形成与周边区域的发展密切相关。这些“世界城市—腹地”系统可能凝聚起来形成更大的全球性城市区域,成为新的全球经济的区域推动力,是当今世界上生产、经济增长和创新的发源地,特定复杂网络中的节点。此外,斯科特还研究了劳动分工对世界城市发展及其腹地形成的影响,通过对发达国家出现的工业区位扩散的研究分析,他指出新的生产综合体与城市必然会因集聚经济的缘故在当地产生并形成都市腹地系统。在国际范围内,新的国际劳动分工会使整个城市体系按照全球城市、国家和次国家中心组成的等级体系而重新构建,形成新的世界格局。
理查德·佛罗里达(Richard Florida)于2002年在其《创意阶层的崛起》一书中,提出了创意人才的学说,并阐述了一套完整的、用以评估创意经济的新架构。在这一先驱性的研究中,佛罗里达揭示了创意经济的崛起及其阶层改变使1950~2000年间的美国社会发生了转型。他特别关注了在一些地区所出现的创意阶层区域性集中的现象。根据他的“创意中心理论”,创意阶层“更有可能成为经济优胜者”,促进高端就业和经济增长,从而进一步增强区域优势。他的理论阐述了区域性经济增长建立在“3Ts”的基础之上,即技术(Technology)、人才(Talent)以及包容(Tolerance)。创意群体偏爱具有“多样性、包容性和对新兴概念具开放性”的地区,在这样的创意中心“必将有较高的创新、高科技产业阵容、就业机会以及经济增长”,而这些创意群体将极大促进世界城市的产生。
(三)世界城市的评价体系
进入21世纪后,对世界城市的评价指标和等级划分依据进行重新审视的论著很多,不仅重视跨国公司组织、政府行为、空间结构、适宜居住及持续发展等方面对世界城市的结构及机制影响的研究,也关注在世界城市体系中各城市间的相互联系和影响(Beaver stock, 2000; Michael P. Smith, 2001等)。以英国拉夫堡大学为基地的“全球化与世界级城市研究小组与网络”(Globalization and World Cities Study Group and Network, GaWC)是世界级城市定义和分类的著名研究机构。该机构以国际公司的“高端生产者服务业”供应,将世界级城市分为A ++、A +、A、A -、B +、B、B -、C +、C和C -共十级。
表2-3 2010年GAWC等级世界城市
资料来源:GAWC官方网站。
就以上研究机构和学者的研究成果来看,现阶段的世界城市发展主要分为三个区域,一是以伦敦、巴黎、柏林、法兰克福和巴塞罗那为代表的欧洲城市,二是以纽约、墨西哥、芝加哥和洛杉矶为代表的北美城市,三是以东京、香港、上海和新加坡为代表的亚太地区城市。目前,世界城市主要集中在经济实力较强的、主动应对和参与全球化发展的资本主义国家。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大国,仅有几个城市被列其中,2010年,美国《外交政策》(Foreign Policy)杂志在哥伦比亚大学社会学教授萨斯奇亚·萨森等人的研究基础上,发布了全球城市的排名。此项排名的研究在5个领域(商业活动、人力资源、信息交流、文化积累及政治参与)的基础上开展。入选的65个城市中有5个中国内地城市,最佳排名为北京(第15名),其次为上海(20),广州(57),深圳(62),重庆首次成为国际排名中的全球城市(65)。而非洲和南美洲尚未出现影响和辐射能力较大的世界城市。
虽然世界城市的实践发展是多元化的,但在大的趋势上世界城市发展的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以市场为主导的世界城市,以纽约为代表,二是以政府为主导的世界城市,以东京为代表。
综上所述,国外一些特大中心城市事实上发挥着国家中心城市的功能。如美国的纽约、芝加哥等世界城市控制着全球金融命脉,洛杉矶、西雅图、亚特兰大和底特律等工商业中心城市掌握着全球若干行业的话语权;德国的法兰克福是金融与交通中心,汉堡是水上物流中心,慕尼黑是工业中心,汉诺威是会展中心;日本的东京、大阪、名古屋等分别是其东京地区、大阪地区和中京地区的核心城市,共同组成了日本东海道城市群。这些城市处于各自国家城市体系的顶端,是名副其实的“国家中心城市”。
表2-4 市场主导型与政府主导型世界城市比较
资料来源:Richard Child & June Woo Kim, Global Cities and Developmental States: New York, Tokyo and Seoul [J]. Urban Studies, 2000。
二 国内中心城市理论拓展
国家/区域中心城市是中国特有的名词和概念,相关理论研究始自2009年,是我国对世界城市和中心城市等西方经典理论本土化的延伸和完善,在指导我国城市和区域经济发展中起到重要的实践指导作用。
(一)中心城市理论的提出
中心城市、国家城市等级体系、世界城市体系是国家中心城市的三个主要理论来源。我国正式提出国家中心概念是在2005年,建设部根据《城市规划法》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时,提出国家中心城市是北京、天津、上海、广州、香港,但这一概念的提出并没有引起广泛的研究。直到2010年2月,在城乡建设部编制的《全国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中,首次提出了中国大陆地区(不包括港澳台)北京、上海、天津、广州和重庆为我国五大国家中心城市。在2010年明确了我国五大国家中心城市后,对于国家中心城市的研究既是理论研究的新起点也是实践探索的新起点。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2010年)将中心城市分为国家中心城市、区域中心城市、地区中心城市、县域中心城市(镇)四级梯级体系。
国家中心城市,指的是国家城镇体系顶端的城市,这些城市要在全国具备引领、辐射、集散功能。国家中心城市发端于2005年,建设部根据《城市规划法》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时,就提出了这一概念。2010年2月,在城乡建设部编制的《全国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中,明确提出国家五大中心城市为:北京,天津,上海,广州,重庆。在五个中心城市中,上海是东部的中心,北京、天津是北方地区和环渤海地区的中心,广州是珠三角地区的中心,重庆则是中西部的中心。能获得国家中心城市的定位,对该地区的发展,极具重大意义。国家中心城市考察的七大指标包括:综合经济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国际竞争能力、辐射带动能力、交通通达能力、信息交流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等。
区域中心城市,处于城市体系中第二梯级,次于国家中心城市。区域中心城市在一定的区域内发挥经济、金融、信息、贸易、科教和文化中心的作用,发挥在区域和省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服务、辐射和带动作用。国家区域中心城市的培育将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缩小地区间发展水平的差距。它们分别是:沈阳(东北)、南京(华东)、武汉(华中)、深圳(华南)、成都(西南)、西安(西北)。
图2-3 国家中心城市(5个)、区域性中心城市(6个)示意图∗
∗图片来源:《全国城镇体系规划(2010~2020年)》。
地区中心城市,处于中心城市体系的第三梯级,是在国家中心城市、区域性中心城市之外,具有重要区域意义的省会城市及副省级城市,地区中心城市的培育将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缩小地区间发展水平的差距。
县域中心城市(镇),处于中心城市体系的第四梯级,是指我国县域层级上具有较强经济功能的县或镇。
(二)中心城市理论研究进展
由于国家中心城市理论是中国特有的概念,是在根植西方中心地理论的基础上实现进一步的丰富和深化,因此本部分将对国家中心城市进行重点讨论。
目前,国内学者对“国家中心城市”的理解,代表性的观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国家中心城市是世界城市体系的一个层级。国内学者如段霞(2002)和连玉明(2010)等,按照弗里德曼对世界级中心城市的七大论断,即主要金融中心、跨国公司的总部、国际组织、商业服务部门聚集、重要的制造业中心、交通枢纽和规模人口,将世界城市或国际城市分为三个层次:核心层,纽约、伦敦、东京等世界城市或全球城市;次核心层,巴黎、新加坡、香港等跨国性国际城市;第三层,国家或地区中心城市,北京、上海属于此列。
第二,国家中心城市是由市场选择和其功能决定的。姚华松(2009)认为国家中心城市虽然带有一定的行政色彩,但更多涉及的是城市功能、地位与作用,对内是一国城市最高发展水平的代表,对外是一国参与全球经济循环的主要载体和重要平台。也就是说,国家中心城市并非由政府规划主观决定,从根本上讲是市场选择的结果,核心问题是看这个城市是否具备国家中心城市的功能。
第三,国家中心城市是指国家级城市群中的核心城市。周阳(2012)认为国家中心城市是指国家重点城镇群(城市区域)的核心城市,全国性或国家战略区域的经济中心,全球城市网络体系和产业价值链分工体系的重要功能节点,促进区域融合和参与国际竞争的门户,在现代化和国际化方面居国内领先水平,在配置国际国内资源、促进资源要素双向流动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具有较强控制、管理、整合、创新功能的特大中心城市。
第四,国家级中心城市是国家城镇规划中的最高梯级。从国家城镇体系或重点城镇群规划的角度来看,《全国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将全国范围内的中心城市划分为国家中心城市、区域中心城市、地区中心城市、县域中心城市(镇),国家中心城市处于金字塔等级的顶端。因此国家中心城市意味着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以及拥有资源配置的优先权。
由此可见,目前对国家中心城市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国外学者使用世界城市或全球城市来描述纽约、伦敦、东京等少数发达国家在世界或全球具有重要影响力和控制力的核心城市,较少顾及新兴发展中国家处于上升阶段和成长时期的具有“全球城市”潜力的中心城市。国内学者针对这一理论空白,使用具有宽泛外延的“国际城市”提法,并且认为国际城市是城市发展的高级阶段,而世界城市是国际城市的高端形态,由此融合了世界/全球城市、国际城市、国际大都市等概念。国家中心城市概念显然带有一定的行政色彩,但如果从城市功能、地位与作用方面考量,其内涵也必然是一个混合物,要超越国家范畴,融入世界/全球城市、国际城市等核心特征。
此外我国学者周阳(2012)采用层次分析法(AHP)对国家中心城市进行了评价。该方法以国家中心城市的核心功能和属性为基本框架,借鉴以往研究中的一些指标,确定国家中心城市的评价指标体系,具有较好的代表性。
表2-5 国家中心城市评价指标
资料来源:周阳:《国家中心城市:概念、特征、功能及其评价》。
总体而言,国家中心城市是区域经济社会网络的集结点和中间枢纽,具有自身区位特点和政治、经济等资源优势,通过支配效应、乘数效应、极化效应吸引区域的各种商品要素和经济活动,实现强大的集聚功能。随着国家中心城市聚集经济的形成,涓滴效应使其不断向周边城市群进行能量输出,将产业、技术、信息、人才等创新要素传递辐射到其他地区,通过中心城市与周边城市之间多层系、宽领域的分工与协作,促进区域经济与社会的整体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