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丝列国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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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曼(Sultanate of Oman)

一 国家基本信息

(一)地理概述

阿曼苏丹国简称阿曼,位于阿拉伯半岛东南部,与阿联酋、沙特、也门接壤,濒临阿曼湾和阿拉伯海。国土面积30.95万平方公里,海岸线长2092公里。沙漠占陆地总面积的82%,山区占15%,沿海平原占3%。除东北部山地外,均属热带沙漠气候。全年分两季,5月至10月为热季,气温高达40℃以上;11月至翌年4月为凉季,平均温度约为24℃。年平均降水量97毫米。沿海地区湿度常年保持在50%以上。国内按行政区域划分为11个省(马斯喀特省、佐法尔省、穆桑达姆省、布莱米省、中北省、中南省、达希莱省、内地省、东南省、东北省、中部省),省下共设61个州。首都为马斯喀特(Muscat)。

(二)人口和民族

全国总人口409.2万(2014年12月),其中阿曼人230.3万,约占56.3%。伊斯兰教为国教,90%本国穆斯林属伊巴德教派。阿曼的外籍人口数量很多,特别是沿海城市中有许多来自印度、巴基斯坦和伊朗等国的移民。官方语言为阿拉伯语,通用英语。

(三)简史

阿曼是阿拉伯半岛最古老的国家之一,公元前2000年已广泛进行海上和陆路贸易活动,并成为阿拉伯半岛的造船中心。公元7世纪,阿曼成为阿拉伯帝国的一部分,11世纪末独立。1429年,伊巴德教派确立了在阿曼的统治。1507年,阿曼遭葡萄牙入侵并长期被其殖民统治。1649年,阿曼当地人推翻葡萄牙统治,建立亚里巴王朝。1742年,阿曼遭波斯入侵。18世纪中叶,阿曼当地人赶走波斯人,建立赛义德王朝,取国名为“马斯喀特苏丹国”,成为当时印度洋沿岸实力较强的国家之一,势力一度扩张到东非沿海地区。1856年,时任苏丹赛义德·本·苏尔坦去世后,其两个儿子分别掌管阿曼本土和东非属地。1861年,两地正式分裂。1871年,英国入侵阿曼本土,迫使其接受不平等条约。1913年,阿曼山区部落举行反英起义,建立“阿曼伊斯兰教长国”。1920年,英国殖民者同“教长国”签订《锡卜条约》,承认其独立,阿曼就此分为“马斯喀特苏丹国”和“阿曼伊斯兰教长国”两部分。1955年12月,英国殖民者同其扶持的“苏丹国”军队攻占“教长国”首都尼兹瓦,当地抵抗力量撤入山区,并于1957年7月再度发动反英起义,但最终遭英军大规模镇压而失败。1967年,“马斯喀特苏丹国”苏丹赛义德·本·泰穆尔在英国支持下最终统一阿曼全境,改国名为“马斯喀特和阿曼苏丹国”。1970年7月23日,泰穆尔苏丹被迫逊位,其独子卡布斯登基,改国名为“阿曼苏丹国”并沿用至今。1973年,英国军队撤出阿曼。

二 政治状况

(一)政体简介

1.宪法

阿曼是世袭君主制国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宪法。苏丹是阿曼的国家元首。现任苏丹卡布斯·本·赛义德(Qaboos Bin Said)于1970年7月23日登基,他同时兼任阿曼首相和外交、国防、财政大臣。1996年11月,卡布斯苏丹颁布谕令,公布《国家基本法》(相当于宪法),就国体与政体、国家政策的指导原则、公民权利与义务、国家元首职权、内阁及其成员职责、阿曼委员会和司法体系运作等问题作出规定。2011年10月,卡布斯苏丹颁布谕令,对《国家基本法》进行修订,其中主要对苏丹位继承、协商会议权限等作出进一步规定。

2.议会

议会称“阿曼委员会”,由国家委员会(相当于议会上院)和协商会议(相当于议会下院)组成,国家委员会和协商会议成员不得相互兼任。其中,国家委员会成立于1997年12月,主要负责审查国家法律、社会、经济等方面的问题,共有委员75名,多为前军政高官和各界知名人士,全由苏丹任命,任期4年,可连任。现任主席叶海亚·本·马哈福兹·蒙泽里(Yahya bin Mahfoudh Al Manthri),2004年3月就任并连任至今。

协商会议成立于1991年11月,其前身是1981年成立的国家咨询委员会。2003年以前,协商会议成员只能由一定范围内的阿曼公民选举产生。自2003年起,协商会议实现普选,所有年满21岁的阿曼公民都可参加选举投票。2007年,卡布斯苏丹颁布谕令,进一步解除了对协商会议成员候选人资格的限制。2011年10月,卡布斯苏丹颁布修订后的《国家基本法》,赋予协商会议更大权力,包括对法律、预算、条约、审计报告等的修改权和建议权,以及对政府部门的监督权和质询权等。协商会议主席的产生也由苏丹任命改为协商会议成员直选产生。目前,协商会议共有84名成员,代表阿曼的61个州,任期4年,可连任。2015年将选举产生新一届协商会议。现任主席哈立德·本·希拉勒·马瓦利(Khalid bin Hilal Al Ma'awali),2011年10月当选。

3.政府

内阁是苏丹授权的国家最高行政机构,成员全部由苏丹任命。本届内阁于1997年组成,经过数次调整,最近一次为2011年3月。除卡布斯苏丹亲任首相兼外交、国防、财政大臣外,还有阁员30名,主要有:内阁事务副首相法赫德·本·马哈茂德·阿勒赛义德(Fahd Bin Mahmoud Al-Said)、遗产和文化大臣海塞姆·本·塔里格·阿勒赛义德(Haitham Bin Tariq Al-Said)、宫廷大臣哈立德·本希拉勒·布赛义迪(Khalid Bin Hilal Al-Busaidi)、苏丹办公厅大臣苏尔坦·本·穆罕默德·努阿玛尼上将(Sultan Bin Mohammed Al-Nuamani)、国防事务主管大臣巴德尔·本·萨乌德·本·哈利卜·布赛义迪(Badr Bin Saud Bin HalebAl-Busaidi)、内政大臣哈姆德·本·费萨尔·布赛义迪(Hamoud Bin Faisal Al-Busaidi)、外交事务主管大臣尤素福·本·阿拉维·本·阿卜杜拉(Yousuf Bin Alawi Bin Abdullah)、财政事务主管大臣达尔维什·本·伊斯梅尔·本·阿里·巴鲁什(Darwish Bin Ismail Bin Ali Al-Balushi)、石油和天然气大臣穆罕默德·本·哈马德·鲁姆希(Mohammed Bin Hamad Al-Rumhi)、贸易和工业大臣阿里·本·马斯乌德·本·阿里·苏奈迪(Ali Bin Masoud Bin Ali Al-Sunaidy)、交通和通信大臣艾哈迈德·本·穆罕默德·本·萨利姆·福泰斯(Ahmed Bin Mohammed Bin Salim Al-Futaisi)等。

4.司法

政府内设司法部、法务部、宗教基金和宗教事务部,分别主管司法、法律(含涉外协议、条约等)的起草和修订及伊斯兰法有关事务。政府外设最高法院和公诉办公室,直接向苏丹负责。全国法院共分三级,最低为初审法院,共41所;第二级为上诉法院,共6所;最高一级为最高法院,其判决为终审判决。除此以外,还设有1所行政法院和1所国家安全法院。1999年11月,阿曼颁布《司法法》,并成立最高司法委员会,卡布斯苏丹亲任主席,司法大臣任副主席。

5.政党

阿曼禁止一切政党活动。苏丹享有绝对权威,颁布法律、任命内阁、领导军队、批准和缔结国际条约。

(二)政局现状

2011年初,受西亚北非地区局势动荡影响,阿曼局部出现小规模示威游行活动。对此,阿曼政府一方面注重吸取地区其他动荡国家的教训,保持对新闻舆论和网络等媒体严格控制,屏蔽部分网络,防范外来舆论渗透,禁止一切党派活动。另一方面,对于民众加快政治改革和增加就业等不断上升的诉求,卡布斯苏丹迅速采取因应措施,具体包括:大幅改组内阁,修订《国家基本法》,赋予协商会议更大权力;加快民主化进程,在协商会议议员全普选基础上,实现协商会议主席、副主席由协商会议议员直选;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推行“阿曼化”政策(指所有阿曼境内企业均须雇佣一定比例的阿曼本国劳动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广开就业门路,抑制物价过快增长。上述措施使阿曼社会秩序逐步恢复正常。此外,由于阿曼实行严厉的伊斯兰教规,凡偷窃等犯罪行为都将严惩,因此,基本没有偷窃等不良现象。总之,2014年,阿曼政局总体平稳,社会治安良好。

然而,未来王位继承的不确定性及国内民主诉求的不断增加可能在中长期内给阿曼政局的稳定性造成负面影响,同时,较高的中东地缘政治风险也将对阿发展形成一定制约。

(三)国际关系

无论从阿拉伯地区政治还是从国际政治角度来说,阿曼都是国际交往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单元。冷战期间,阿曼执行亲西方的对外交往政策,反对苏联和以色列的扩张和霸权。后冷战时代,阿曼致力于推进中东和平进程。伊拉克战争后,美国鼓吹“人权高于主权”,搞“新干涉主义”,阿曼反对美国的霸权行径和单边主义,主张国际关系民主化,在联合国框架内公开、公正和公平地解决国际社会的重大问题。

卡布斯苏丹根据阿曼独特的历史、迥异的文化传统和现实的国家利益,在对外交往中确立了以下原则:温和中立和不结盟原则,在联合国宪章及国际法准则的基础上,加强同世界各国的友好与合作;在和平共处、互相尊重主权、独立、不干涉别国内政的基础上,同所有国家建立友好关系;通过不同文明间的对话方式解决国与国之间的分歧;反对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反对干涉其他主权国家的内政;不主张采用断交、抵制等过激手段处理国家间的关系;改善同周边国家间的关系,推动地区安全合作,加强阿拉伯国家之间的团结,积极维护中东、海湾地区安全稳定,建立平等和平的地区秩序和国际秩序。

由于阿曼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其国际影响力与日俱增。截至2014年,阿曼已同138个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此外,阿曼还加入了若干地区和国际组织。1981年5月25日,阿曼加入阿拉伯海湾合作委员会;1971年9月29日,阿曼加入阿拉伯国家联盟;1971年10月7日,阿曼加入联合国;1972年2月,阿曼加入伊斯兰会议组织;1973年9月5日,阿曼参加不结盟运动;1997年3月,阿曼加入环印度洋联盟;2000年11月,阿曼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

阿曼对于国际重大问题的基本立场如下。(1)关于联合国改革问题:支持安理会扩大,强调应审查担任理事国的条件,以保证公平代表性;主张阿拉伯国家应进入安理会;认为短期内不可能就安理会改革达成一致。(2)关于伊拉克问题:支持伊拉克新政府为实现伊各族各派平等团结而付出的努力,支持通过政治对话早日恢复伊局势的稳定;呼吁联合国发挥更大作用,使伊早日恢复和平、发展与稳定。(3)关于中东和平进程:谴责针对以色列和巴勒斯坦平民的暴力行径,支持巴勒斯坦争取民族权利的斗争,反对以色列对巴领土的占领;主张在联合国有关决议和“土地换和平”原则基础上实现中东持久和平。(4)关于苏丹达尔富尔问题:欢迎苏丹政府和解放苏丹人民运动签署和平协定,认为联合国有义务为实现达尔富尔地区的和平提供经济和技术援助。(5)关于反恐问题:谴责恐怖主义行为,呼吁国际社会团结一致打击恐怖主义,主张召开国际反恐会议。

三 经济形势

(一)经济概况

1.自然资源

截至2014年,阿曼已探明石油储量约7.4亿吨(55亿桶),当年产量约0.46亿吨(3.44亿桶),日均产量约94.35万桶。截至2013年,阿曼已探明天然气储量约0.85万亿立方米,当年产量391亿立方米。除石油和天然气外,阿曼境内发现的矿产资源还有铜、金、银、铬、铁、锰、镁、煤、石灰石、大理石、石膏、磷酸盐、石英石、高岭土等。具体情况为:铜矿储量约1500万吨,铬矿储量约250万吨,铁矿储量约1.2亿吨,锰矿储量约150万吨,煤矿储量约1.2亿吨,石灰石储量约3亿吨,大理石储量约1.5亿吨,石膏储量约12亿吨等。此外,阿曼的渔业资源也较为丰富,其蕴藏量超过230万吨,其中底层鱼30万吨,大型上层鱼100万吨,小型上层鱼100万~300万吨,鱼类和甲壳类超过150个品种,沙丁鱼、金枪鱼、石斑鱼、挽鱼、金线鱼、墨鱼和带鱼等大约有35个种类。

2.产业结构

阿曼属于传统的农业社会,约40%的居民从事农、鱼、牧业,大多数能够自给自足,主要产物为大麦、椰枣、乳香、柠檬和棉花。但受自然条件所限,阿曼全国农业用地面积较小,仅13.6万公顷,其中耕地面积6.01万公顷,占44.2%。加之干旱缺水等因素影响,阿曼农业总体欠发达,除椰枣、西红柿、土豆、豆角等农产品外,大部分粮食、蔬菜、水果、肉类、奶制品等依赖进口。

阿曼渔业属于传统产业,资源丰富,除满足国内需求外,还可供出口,构成了阿曼非石油产品出口收入的一个主要来源。2014年1~9月,阿曼农业产值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的1.3%。

阿曼工业以油气工业为主,在20世纪60年代已经开始开采石油,其他工业则起步较晚。工业项目主要为石油化工、炼铁、化肥、塑料、铸管等。除少数较大型企业如炼油厂、水泥厂、面粉厂等由政府投资经营外,其他均属私营中小企业,主要从事非金属矿产、木材加工、食品、纺织等生产。2014年1~9月,阿曼油气工业产值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的46.6%,非油气工业占13.1%。

阿曼国内的交通运输主要依靠公路,铁路项目刚启动,正在筹建。

公路:截至2014年10月,沥青公路总里程达13568公里,土路总里程达16611公里。

铁路:为海湾合作委员会国家拟将建设的“半岛铁路网”的一部分。设计总里程2135公里,预计全部工程将于2018年内完工。第一期工程为布莱米至苏哈尔段,设计里程近200公里,预计投资150亿美元,目前还处在招标阶段。

水运:主要港口有马斯喀特卡布斯苏丹港、苏哈尔港、萨拉拉港、杜库姆港、法赫勒港等。其中马斯喀特卡布斯苏丹港已不再承担货运任务,正逐渐转型为旅游港;苏哈尔港和萨拉拉港主要从事集装箱等货运业务;杜库姆港尚在建设中;法赫勒港为原油运输专用港。此外,阿曼国家轮渡公司在穆桑达姆省(阿曼飞地)、马西拉岛(阿曼最大岛屿)与阿曼本土之间,开设有多条客运航线。

空运:1981年5月成立的“阿曼航空公司”系公私合营企业,主要担负国内客货运输。近年来,阿曼航空公司不断拓展国际业务,已陆续开通马斯喀特至伦敦、吉隆坡、雅加达等地航线。民用机场主要有马斯喀特国际机场、萨拉拉国际机场、苏哈尔机场等。其中马斯喀特国际机场正在翻新扩建,萨拉拉新国际机场也将投入使用。

输油管道:由内地油田至法赫勒港铺设有输油管道,总长279公里,不加压流量为72.5万桶/天。

(二)近期经济运行情况

1.宏观经济

阿曼20世纪80年代上半时期的年均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为6%,国内生产总值从1965年的6000万美元上升到1985年的89.8亿美元。1970年人均国民收入为176美元,到1981年增加到3880美元。据统计,1985~1995年,阿曼的人均国民收入增长率为0.3%。1990~1995年,以不变价格计算,国民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为6%。1995年,世界银行根据1993~1995年平均价格计算,阿曼的国民总收入(GNI)为105.78亿美元,人均国民收入4820美元,1997年人均国民收入4950美元。阿曼实际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率1996年为2.9%, 1997年为6.2%, 1998年为2.7%。由于1998年世界石油价格暴跌,1999年的实际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率下降为0.2%,人均国民收入为6757美元。

2000年,由于世界石油价格回升和同年4月开始向韩国出口液化天然气(LNG),使碳氢化合物部门的收入增长了10%。2000年,阿曼的实际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率上升到5.1%,人均国民收入是8256美元。2002年,阿曼的国民生产总值近200亿美元,实际增长2.9%;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为8314美元;政府财政收入为78亿美元,支出约67亿美元,实现盈余11亿美元。英国经济学家情报社的数据显示,阿曼2006年实际国民生产总值为360.95亿美元,增长率为6.6%; 2007年国民生产总值为390.53亿美元,增长率为8.2%。

2000年11月,阿曼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2014年,阿曼在世界经济论坛公布的《2014~2015年全球竞争力报告》、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公布的《2014年人类发展报告》和世界银行公布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中分列第46、56、66位,在阿拉伯国家中排名靠前。阿曼2014年主要经济数据如下(数据来源为《经济季评》)。

国内生产总值:769亿美元

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3.4%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4.2万美元

进出口总额:914亿美元

进口额:342亿美元

出口额:572亿美元

外汇储备:163亿美元

2.国际收支

自2010年以来,阿曼进出口额均不断增长,并呈现持续的顺差态势,经常项目余额一直为盈余状态。阿曼出口产品主要为石油。非石油类出口主要有大理石、铜、化工产品、鱼类、椰枣等。主要出口到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泰国、新加坡等亚洲国家和坦桑尼亚等东非国家。进口机械、运输工具、食品及工业制成品等,主要来自阿联酋、日本、英国、美国等。

表1 近年来阿曼外贸情况

资料来源:《经济季评》。

3.外债状况

阿曼官方不公布其外债数额,但其较充裕的外汇储备和庞大的政府资产规模将继续保障外债偿付能力。中短期内,阿曼较稳定的政局有利于政府继续推行经济和财政改革,国内非油气产业的快速发展及强劲内需将继续支撑经济稳健增长。虽然持续较高的支出需求将对政府财政形成压力,致使债务小幅增长,但仍处低位的债务及规模庞大的政府资产将使中央政府较强的偿债能力得以保持。2013年末,阿曼外汇储备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20%,对总外债的覆盖率高达160%。此外,规模庞大的主权财富基金将继续对外债偿付能力形成有力支撑。加之长期以来阿曼偿还外债记录优秀,国际资本市场的信用良好。基于此,2014年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维持对阿曼本、外币主权信用等级AA-,对未来1~2年阿曼本、外币主权信用评级展望均维持稳定。

4.财政收支

2015年初,阿曼财政部公布了2015年财政预算报告。

2015年财政支出141亿里亚尔(366.6亿美元),同比2014年135亿里亚尔(351亿美元)增加了4.4%。具体如下:(1)经常性开支96亿里亚尔(249.6亿美元),占全年总预算支出的68%,包括国防安全、油气生产、教育、各部委支出等领域。(2)政府发展投资支出32亿里亚尔(83.2亿美元),占预算的23%,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等重要社会发展项目。(3)消费品补贴和社会服务等其他领域支出约11亿里亚尔(28.6亿美元),用于消费品补贴和社会服务等支出,约占预算的9%。

2015年财政预算总收入为116亿里亚尔(301.6亿美元)。其中石油天然气收入91.6亿里亚尔(238.16亿美元),占预算总收入的79%。非油气产业收入24.4亿里亚尔(63.44亿美元),占预算总收入的21%。同比2014年117亿里亚尔(304.2亿美元)下降1%。

2015年财政赤字为25亿里亚尔(65亿美元),占预算收益的21%,占国民生产总值的8%,比2014年的18亿里亚尔(46.8亿美元)有所增加。2015年经济增长目标为5%。2014年经济增长为4.4%。

预算报告强调国家财政有能力应对和克服在目前世界石油价格的大幅下跌造成的经济变化和困难,有能力保持国家的经济安全、稳定和保护经济发展所取得的成果。为此,政府也在研究将采取一些必要的临时的应对措施,如增加企业、贸易税收,使用部分国家储备资金,抛售部分投资债务用于弥补财政赤字。但这些只是临时措施,不会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造成损害,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不会受到影响。预计2015年财政预算收入比2014年下降1%左右。

报告指出,尽管世界石油价格大幅下跌,对世界经济构成严峻挑战,特别对以石油为产业支柱的国家更是如此,但是阿曼能够克服这些困难。近年来,非石油领域的迅速发展拉动了经济的增长,稳定了国家财政和金融的安全,成为支撑国家经济发展的基本因素。2014年经济增长为4.4%,比2013年的4%有所增长,仍然得益于非油气产业的发展。2015年经济增长目标为5%。2015年非油气领域仍将成为经济发展的支撑,预计建筑、水电建设、贸易、公共服务管理、国防和加工工业等领域有较大的发展,可使经济增长5.5%。

2015年将继续完成第八个五年计划未完成的项目和增建一批新重点项目:苏哈尔—布莱米铁路项目、艾达姆—塞姆伊特公路项目、杜古姆工业捕鱼项目、在杜古姆贸易港口内的基础设施建设、陆耶新城建设项目、马斯喀特排水网项目、渔业养殖设施项目、在马斯喀特完成建设4星级会议中心和展馆项目,还将建设炼油和石化项目、里瓦地区的工业塑料项目、马斯喀特—苏哈尔石油管道等项目。开发旅游经济,建设一批3~5星级饭店。

2015年在教育卫生领域投入30亿里亚尔(78亿美元),建设41所学校,投入占预算支出的21.3%。还将投入16亿里亚尔(41.6亿美元)建设11所医院和医疗中心,占预算支出11.3%。

预算报告强调,2014年的通货膨胀指数为2.2%,同比2013年的3.1%有所下降,由于全球基本用品的价格下降,预计2015年的通货膨胀率将继续下降,可在2%以内。

总体上,2015年阿曼财政赤字仍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但报告并没有公布原油基准价格。

四 投资状况

(一)外国投资状况

外资主要投向石油开采和金融业。英国和海湾国家是主要投资国。

表2 阿曼外国直接投资统计

资料来源:http://data.worldbank.org.cn/indicator/BX.KLT.DINV.CD.WD/countries

(二)投资环境

1.投资政策

阿曼政府意识到吸引外资对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为了补充本国经济建设资金的不足,阿曼政府采取多种措施积极争取外国贷款和赠款,也非常重视和鼓励引进外国直接投资。为了给外国投资者营造更好的投资环境,阿曼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法规,并对《商业法》《商务代理法》《公司所得税法》《公司法》和《外国投资法》等做了重要的修订,同时起草了有关金融证券的法律,为国外公司前来阿曼创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使外国投资者有权在阿曼经济的任何领域投资。2000年11月,阿曼正式成为WTO的成员,此后阿曼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颁布了《知识产权法》《商品法》和《著作权法》等,并进一步放宽了对外国投资者的限制。

阿曼有吸引外资的条件:优越的地理位置,稳定的政治、经济环境,以市场为导向的政策。阿曼政府向投资者提供了许多激励措施,如物价稳定,自1992年以来通货膨胀率在海湾地区一直保持低水平;货币稳定,可自由兑换,没有外汇兑换限制;对部分外资产权的工业和旅游业项目提供长期无息贷款;阿曼产品进入其他海湾国家无关税等。政府为了实现国家财政收入多元化和鼓励私营企业发展,实行多种优惠政策,对来阿曼投资的项目采取简化程序、扩大外商投资的权限等措施,保障外国投资者的合法利益。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了众多的外国投资者。

阿曼颁布了新投资法,对外国企业采取优惠政策,如免征公司所得税至少5年,机器设备免税进口;自由调动利润,不收个人所得税,外汇可直接汇出国外;引进外国先进技术;利用本地劳动力和原料的公司,可获得政府的长期低息贷款;外资对联合企业投资的比例最高可占75%。2001年1月起,外资来阿曼创办企业,可拥有企业70%的股份。2003年1月起,在银行、保险和经纪等服务行业的外国投资者,可以拥有100%的股份。1996年阿曼政府将与外资合伙的公共股份公司税率从15%~30%减至5%~7.5%,与阿曼人所有的公司税率相同。这一政策适用于外国股份低于总资本的49%、至少有40%的资本公开上市的公司;外国股份占高于总资本49%以上的公司,最高税率也从30%降到25%。

2.金融体系

阿曼金融系统主要由阿曼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专业银行和非银行中介机构组成。

阿曼中央银行成立于1975年,主要职责是监管和指导银行部门的运作,通过实施货币政策保持价格稳定,稳定国家的货币价值,不断扩大并完善银行的职能,还为促进投资的增长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它既是货币发行机构,又是监督和制定金融规章制度的行政当局。阿曼央行的两个分行位于萨拉拉和苏哈尔。

阿曼央行鼓励银行采取风险管理系统和透明的营业制度,为保证财政系统的稳定和顺利运作发挥重要的作用。通过启用一套早期预警系统,提前预测可能会发生的金融危机,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中央银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支持和鼓励本国银行进行合并,还要求商业银行提高它们的最低资本金和资金偿还能力,并规定本国银行最低资本金为2000万里亚尔,外国银行为500万里亚尔。中央银行还规定,资本的有效利用率不得低于12%,此标准远高于巴塞尔国际清算银行8%的要求。央行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通过反洗钱法打击“洗黑钱”的非法行为。

截至2007年底,阿曼共有商业银行15家,其中6家为本国银行、9家为外资银行的分行,都持有投资银行运营许可证,成为阿曼金融部门的主要支柱。2007年1月新成立的苏哈尔商业银行是阿曼最新的、也是最大的本国商业银行。

除了商业银行外,阿曼还有3家专业银行,成立于20世纪70年代。它们主要为房产、工业、农业和渔业等产业部门的发展提供金融支持。这3家专业银行在全国有26家分支机构。

非银行中介机构在阿曼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主要包括货币兑换公司、保险公司、养老基金、双向基金、租借和债务代理公司、证券公司和投资银行机构等。阿曼有57家外汇兑换公司,其中12家从事稀有金属交易、货币兑换和外汇买卖业务。这些公司在阿曼全国设有64家分支机构。

3.税收体系

阿曼税收种类不多,税制简单,税率较低。阿曼不征商品增值税、个人所得税、遗产税、房地产税等。目前阿曼的主要税种有海关税和公司所得税。进口商品的关税税率一般为5%,猪肉类、烈性酒类等与伊斯兰教教规禁忌相左的物品征收100%的关税,烟草制品的税率为75%,进口食品免征关税。

公司所得税根据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税率。

(1)对于阿曼全资公司和企业,年收入在3万里亚尔(约合7.8万美元)以下的免征公司所得税;年收入超过3万里亚尔按1.2%的比例征税;3万至17万里亚尔的收入部分税率为5%,超过17万里亚尔以上收入的部分税率为7.5%。

(2)对于外国资本不超过90%的公司和企业,年收入在13万里亚尔以内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15%;收入在13万至28万里亚尔之间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0%;当收入超过28万里亚尔时,税率将增加到25%。

(3)对于外国资本超过90%的公司和企业,年收入不超过50万里亚尔时,公司所得税税率为45%;超过50万里亚尔时,税率则增加到50%。

从事矿产、出口、旅游、农业和农产品加工、渔业等行业的新企业,可享受5年的免税期。现在,由少数外资和当地企业合资建成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12%;以外资为主与阿曼企业合资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外资独资公司的所得税税率为50%。

五 双边关系

(一)政治关系

中国与阿曼于1978年5月25日建交。建交后,两国关系发展顺利,各领域合作不断拓宽。阿方始终在涉及中国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问题上给予支持。

两国高层交往频繁。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2010年1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天津市委书记张高丽(2011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韩启德(2012年2月)先后访阿;阿国家委员会主席蒙泽里(2010年7月出席上海世博会阿曼国家馆日)、国家委员会副主席萨伊德(2010年5月)先后访华。

2008年4月,北京奥运会火炬在阿曼首都马斯喀特成功传递,马斯喀特成为北京奥运火炬境外传递中唯一的阿拉伯国家城市。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阿曼政府向中国提供大量物资援助并在四川广元市建设“阿曼援建村”。2009年6月起,中国在索马里海域执行护航任务的海军护航编队多次在阿曼萨拉拉港实施综合补给、人员休整,阿方提供了大力协助。

2010年6月,商务部钟山副部长率中国政府经贸代表团访问阿曼。访问期间,钟副部长分别与阿国王外事顾问扎瓦维、商工大臣马格布勒和国民经济次大臣阿卜杜马立克举行了会谈,就中阿经贸关系和相互关心的经贸合作问题进行了商讨。

(二)双边经贸合作

两国经贸合作发展顺利,且中国在中阿贸易中长期处于贸易逆差。2010年,双边贸易额达107.1亿美元,其中中国出口9.4亿美元,进口97.7亿美元,分别同比增长26.4%和80.6%。2011年,中阿双边贸易额达158.7亿美元,其中中国出口9.9亿美元,进口148.8亿美元,分别同比增长48%、5.3%和52.3%。2012年1~9月,双边贸易额达到135.1亿美元,同比增长17.1%。其中,中方出口主要为机电产品、钢铁及其制品、高新技术产品、纺织品等;进口主要为原油。

2011年受中东国家动荡影响,中国加大对阿曼石油进口力度,中国当年从阿进口原油1815.3万吨,同比增长14.4%,占当年进口总量的7.1%。2012年1~9月,中国从阿进口原油1378.3万吨,同比增长3.4%。

2012年,阿曼采取系列对中国开发和优惠政策,两国贸易流量不断加大,双边贸易额高达187.8亿美元,其中中国出口18.1亿美元,进口169.7亿美元。

(三)文化交流

两国文化交流活跃。1981年7月,为纪念公元6世纪连接阿曼北部城市苏哈尔和中国广州之间的“海上丝绸之路”,阿曼“苏哈尔号”仿古友谊船抵达广州。1995年12月,阿方出资在广州建成“苏哈尔号”古船纪念碑。2000年12月,阿方资助泉州海外交通史博物馆兴建伊斯兰阿拉伯文化陈列室。2009年10月,阿方捐资修建泉州清净寺礼拜堂。2010年和2011年,中国残疾人艺术团连续两年赴阿演出,受到广泛欢迎。

2005年,中国批准阿曼为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目的地国。2007年,中阿友协宣布成立。

六 总体风险评估

阿曼属于发展中、高收入国家,实行自由和开放的经济政策,利用石油收入大力发展国民经济,努力吸引外资,引进技术,鼓励私人投资。为逐步改变经济对石油的依赖,实现财政收入来源多元化和经济可持续发展,政府大力推动产业多元化、就业阿曼化和经济私有化,增加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扩大私营资本的参与程度。

阿曼出口单一,2011年国内政局动荡,政府财政多用于补贴,且经济受国际油价波动影响明显,财政收入大幅减少。GDP增长率由2010年的5.6%下降到2011年的0.3%。2012年,阿曼动荡平息,政府采取一系列恢复经济的举措,财政收入大幅升高,GDP增长率跃升至8.3%。近年来,阿曼政府致力于经济多元化,努力改变单一的经济结构,保障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新的五年计划(2011~2015年)拨款15亿里亚尔(约合39亿美元)发展非石油出口和基础设施建设。但国内依然面临失业率较高、严重依赖外国劳工等经济难题。阿曼中央银行自1986年起就坚持执行里亚尔与美元挂钩的货币政策,保持1美元兑换0.3845里亚尔的固定汇率。

阿曼的商业环境较好,在世界银行发布的185个经济体《2013年营商环境报告》中排名第47位,高于中东及北非地区经济体平均水平。尤其在产权登记与税负程度方面排名很高。阿曼政府行政效率较高,税收制度较完善,透明度高。

近年来,阿曼采取一系列措施改善投资环境。首先,对外实行优惠政策。鼓励在信息技术、旅游、加工业、农牧业、医疗等领域的投资,并向国外企业提供低息贷款、减免关税和提供出口信用保险,同时提供地区优惠政策。但也存在法律不完善、办事效率低、市场容量小、配套能力差等问题,专业投资保护力度和合同强制执行力都较低,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对外合作。

阿曼政局稳定,社会治安良好。虽然2011年受“阿拉伯之春”影响,但政府及时采取了有效措施,使局势得到控制。长期以来,阿曼经济政策连贯稳定,近年来经济稳步增长,财政收支不断改善,经常账户持续盈余,国际收支状况良好,偿债压力不大,汇率一直保持固定水平。

(任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