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现状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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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导论本章部分内容被课题组成员纳入发表的会议论文以及研究生毕业论文之中。具体包括:此处分析的内容已经被纳入课题组提交的会议论文中,即聂利彬、牛玉斌、魏东:《合同能源管理推广机制研究》,第六届(2011)中国管理学年会——组织与战略分会场论文集,2011;程龙《节能服务公司合同能源管理融资研究》,山东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居岩岩《合同能源管理提升节能服务公司价值研究》,山东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

一 研究背景与意义

(一)研究背景

随着能源短缺和气候变化问题的升温,节能减排工作已成为各国关注的影响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2012年年初,欧盟单方面开征航空税,根据此项规定,凡飞往欧洲的航班均需缴纳相关的碳排放税,此项政策一出,立即遭到各国的联合抵制,在各方的压力之下,欧盟最终有条件的让步,但是这种让步也是暂时的。欧盟碳交易市场自2005年启动以来,发展已经相对成熟,同时,大量先进的节能技术均掌握在欧盟手中,从国家利益角度看,欧盟也需要变现。2012年是《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的最后一年,2013年步入了后京都时代,无论国际气候谈判将走向何方,节能都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从国内来看,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实现了快速的增长,与此同时,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环境污染愈演愈烈。目前,我国已成为煤炭和石油净进口国,温室气体排放量全球第一,能源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在国际气候谈判中越来越被动,工业部门能效偏低,公共机构能源浪费严重,节能潜力巨大,而与此同时,因缺少资金,大量的技能、技术无法被有效应用。技术节能、结构节能、管理节能,这些都是能效管理的重要手段,然而当前对管理节能的认知程度相对偏低,因此,如何挖掘这一市场,对于推动我国节能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 EPC)作为一种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它允许客户用未来的节能收益改善目前用能状况,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能效。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在世界银行和全球环境基金的支持帮助下正式引进了合同能源管理,在北京、山东和辽宁成立了示范性的节能服务公司,其任务是按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为客户实施节能项目,从此合同能源管理逐渐在我国发展起来。2010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之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其他部门,相继推出一系列优惠措施,以此推动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据中国节能服务产业协会(简称EMCA)统计,截至2013年底,全国从事节能服务业务的公司数量将近4852家,年增幅为16.22%,其中备案节能服务企业达1719家,实施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达1472家,比2010年的782家增加了88.23%,节能服务产业产值首次突破1000亿元人民币,达1250.26亿元,比上一年同期增长49.5%,实现的节能量达1648.39万吨标准煤/年《中国节能服务产业2011年度峰会在京召开》,中国节能服务网,2012年1月9日,http://news.emca.cn/n/20120109023217_2.html。。截至本书写作,第四批备案节能服务公司名单公布,共620家,这样我国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达2339家http://hzs.ndrc.gov.cn/newjn/t20120206460328.htm.。由此看来,尽管合同能源管理早在20世纪90年代就被引入我国,但其真正得到认可并快速发展,是在2010年之后。

尽管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国快速发展,但目前依然存在诸多问题,而且新问题不断,阻碍合同能源管理的健康发展。从利益相关者角度出发,阻碍合同能源管理健康发展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用能单位节能动力不足。其原因包含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节能法制不严,现行节能法律约束力较弱,缺乏强制性的规定以及激励手段促使企业实施节能改造,对能源利用效率低的企业或行为没有明显的惩罚措施,对节能行为缺乏明显的激励政策;其次,节能成本意识不强,只有当用能单位的节能效益与其节能外部性所获得社会补偿之和大于因采取节能措施额外支付的总成本,用能单位才有足够的节能动机;最后,“内部人”的控制问题,这里主要是指国有企业,合同能源管理在国企推广困难较大,除了部分国企领导节能意识不强之外,主要原因是节能指标考核不落实,节能缺少紧迫感。除此以外,就公共机构而言,由于政策不明确,很多公共机构在实施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后,在会计处理方面存在诸多障碍,这也阻碍了合同能源管理在公共机构的推广。

第二,节能服务公司综合能力较弱。节能服务公司应当具备为客户提供节能诊断、设计、融资、安装、运行、管理、人员培训等“一条龙”服务的能力,这种综合能力对节能服务公司来说其实是很高的,一般的节能服务公司很难完全达到这样的水平,或者说具备这种综合服务能力的公司在市场上是“凤毛麟角”。而且,面对用能企业对节能技术更高、更多的要求,单独的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单一节能技术和解决方案已不能满足客户需要,更多的客户倾向于节能服务公司能提供完整的综合解决方案。除技术整合能力外,商务计划能力、财务管理及融资能力、风险控制能力、项目管理能力等,也是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特别是大型项目的必备能力。从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来看,轻资产的特征突出,抵押物较少,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对资金需求量较大,导致节能服务公司在融资方面面临巨大压力。

第三,相关产业政策体系不完善。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能源问题也越来越得到国家的重视,其中针对合同能源管理的政策措施也散见于各部门出台的有关文件中。我国对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的政策引导与支持由来已久,也出台了不少政策措施,但从实践来看,这些政策由于不具体、不到位、不及时,实施的可操作性、可验证性不好,对合同能源管理的推动效果并不理想。近十余年来,尽管我国节能减排形势日趋严峻,节能市场规模日趋扩大,整体节能减排工作也成效显著,但合同能源管理的规模和作用还不够突出,最近出台的政策的实施效果还有待验证。

第四,中介服务体系水平滞后。良好的中介服务是推动节能服务市场发展的重要外部条件,目前,我国节能服务市场中介服务体系的发展滞后,无法满足快速发展的节能服务市场,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能源审计体系不健全,缺少成熟独立的第三方审计机构;二是节能量检测认证体系建设落后。

第五,整体信用体系尚未健全。节能服务产业涉及众多利益相关方,彼此之间的诚信度制约着该产业的发展速度,尤其是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节能服务公司和技术、设备提供方之间的诚信问题。因此,目前节能服务公司在选择用能单位时特别慎重,在节能方案实施工程中依然存在扯皮现象。

以上这些问题将在后续的章节中得以详细地分析。总体而言,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存在的问题。本书将客观分析我国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现状,一方面总结过去发展中积累的良好经验,另一方面也总结过去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相应的发展对策,以推动我国合同能源管理的健康发展。

(二)研究意义

节能减排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也是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型的关键环节。目前,我国已经成为煤炭、石油纯进口国家,也是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第一的国家,这使得我国在国际气候谈判中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在未来的发展中面临的能源压力也日益增加。本课题研究的意义主要体现在实践和理论两个层面。

首先,在实践层面,推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中国的发展。作为一种灵活的市场化机制,合同能源管理在节能以及减排方面的有效性和灵活性已经得到普遍认同,我国也对该机制的发展极为关注,将其视为“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的重要手段之一。但合同能源管理自引入中国以来却遇到了发展的瓶颈,出现了“只叫好、不卖座”的现象。因此,探寻我国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现阶段特征和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和把握制约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的核心问题,并找到适合我国国情的合同能源管理发展之路,提出推动合同能源管理健康持续发展的对策建议,不仅对我国合同能源管理理论的充实和完善有重要意义,更对我国节能减排工作的深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作用。

其次,在理论层面,用现有的理论来分析合同能源管理,并在一定程度上充实现有理论。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市场化的节能手段,同时也是一种新型商业模式,从理论层面看,一个完整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涉及经济学、管理学等多个学科,而从目前的研究来看,还鲜有从理论层面进行的研究。本课题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用经济学、管理学的理论去分析解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从理论层面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这也是本课题研究的一个基本思路。通过调研,掌握当前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的前沿信息,然后将其上升到理论层面进行分析。最后以分析结果来指导实践,提出可行的应对措施,即从实践到理论再到实践的一个过程。

总之,节能减排工作是当前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本书从当前发展较为快速的商业模式切入,归纳其发展成就,分析其存在的问题,为推动我国节能减排工作献言献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