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讨论与结论
最后,我们可以将费孝通与雷德斐尔德的相关著作加以归纳与总结,见表1。
表1 费孝通与雷德斐尔德相关著作对照表
我们看到,在有关文明社会的研究上,费孝通与雷德斐尔德几乎走在两条高度同步且平行发展的道路上。在20世纪20年代末与30年代初,他们先将人类学的田野调查方法(微型社区研究)应用于作为复杂社会的乡土社会,开启了人类学研究文明社会的先河;而几乎同时,他们也意识到社区的多样性,因此选择了多种类型的社区进行比较调查研究;在第三个阶段,他们意识到在平行的社区之上还存在纵向的社会结合关系,乡村社会只是包括国家与民间、市场、城乡、上层与下层、精英与大众的更大社会的一部分,将视野仅仅局限在乡土社会上对认识整体社会是不完整的,于是他们发展了各自的理论与观点来弥补微型社区研究的不足。整个过程既有独自的探索,也有相互之间的联系与影响,而在理论观点上既有相互的借鉴与呼应,也不乏个人的独立见解与创新。他们也共同促进了人类学认识论与方法论的发展:雷德斐尔德在提出“大传统、小传统”理论时,就批评历史学家过于注重文本与精英文化这类“大传统”,忽略缺少文本的“小传统”,而人类学家正好相反,只关注“小传统”而忽略“大传统”;费孝通的士绅研究则开启了历史学家与人类学家对这一领域的共同研究。在上述意义上,对于如何认识与理解作为整体的复杂文明社会,他们的工作既推动了历史学家的人类学转向,也推动了人类学的历史学转向。
然而,在这一过程中,二者并非没有差别。首先是方法论。尽管费孝通受到雷德斐尔德的影响,但终其一生,他仍然坚持“类型比较法”,即先“有了一个具体的标本,然后再去观察条件相同的和条件不同的其他社区,和已有的这个标本作比较,把相同的相近的归在一起,把它们和不同的和相远的区别开来”。在费孝通看来,将“类型比较法”不断延伸、扩展并加以应用,“按照已有类型去寻找条件不同的具体社区,进行比较分析,逐步识别出中国农村的各种类型。也就由一点到多点,由多点到更大的面,由局限接近全体……接近认识中国农村的基本面貌”(费孝通,2006a: 7)。而雷德斐尔德显然倾向于在经验研究之初就做出理论上的预设,经验研究则用来同这种理论进行对话,因此,雷德斐尔德在有限的个案之后就会提出普遍性的模式或者说“理想类型”,用以分析具体社会的差异性。他所提出的“乡土社会”、“乡土-都市连续统”和“大传统、小传统”都是这种“理想类型”,它们虽然来源于具体社会,但“没有一个实际社会与此严格地相合”,是“一个心理上的虚构”,超越于具体社会之上的“模式”(瑞德斐,1949: 96)。这种“理想类型”与“模式”被提出之后,一方面可以用它们来指导对具体个案的研究与分析,另一方面新的个案也可能对原有理论进行修正、补充甚至颠覆。从方法论上,费孝通更坚持寻求实证的归纳主义方法,而雷德斐尔德则偏向提出一般性模式与普遍的“形而上学”的逻辑分析方法(亚历山大,2008: 3)。
这种差异是耐人寻味的。费孝通似乎只是短暂地受到雷德斐尔德方法论的影响,“差序格局”等概念的提出也似乎与这一影响不无相关,但他最终还是坚守了自己的方法论,甚至当他20世纪80年代重返美国、听到西方学者不断使用“模式”这一概念时,反而觉得陌生、疑惑与不解:
我在过去的著作中所用“江村”、“禄村”、“易村”等等,都是中国的不同农村类型的名称。我所说“类型”,和现在西方社会学者所说的“模式”有什么不同呢?
经过在座的六七位同行的热烈讨论,我逐渐自以为领会了“模式”的意义。从字面上说“类型”和“模式”似乎是差不多的东西,它们都是研究者应用来进行寻找社会变化规律的手段,都是概念结构,从具体复杂的现象中抽象出来的一种概括,但是二者所用的方法不同,模式是从一套虚构的前提出发,用演绎法严格地推理,得出来的逻辑结构……这显然和我早年用“类型”来进行研究的方法是不同的。类型始终是实有的,是以经验为基础的。(费孝通,1999c: 357)
从这里引申开来,我们又可以看出费孝通与雷德斐尔德在研究对象与目的上的差别:无论是“理想类型”还是“模式”,雷德斐尔德寻求的是对超越具体社会的、普遍的社会与文化现象的理解,而费孝通自始至终只对一个“实有”的社会——中国社会与文化——感兴趣。也就是说,费孝通的视野始终聚焦在具体的社会与文化研究领域,即便存在理论上的抽象与提升,其上限也是个别的社会与文化,而不能像雷德斐尔德的理论那样上升为能在不同的文明与复杂社会之间进行比较分析的普遍性理论(Wilcox, 2004: 4-8)。
这一差别应该归因于中国思维的特征还是中国知识分子本身的特点,不是本文能够完全展开的。不过,中国知识分子尤其是费孝通这一代的知识分子,更多地将救国救民的责任扛在肩上,寻找能够扭转国家命运的知识与方法——他们本身就是所在社会与文化中“大传统”的负载者,承担着引领社会变迁的责任。因此,他们的动力与着眼点都是中国,虽然间或也会对其他社会发生兴趣,但也只是因为理解这些社会与文化对认识中国有意义(尤其是对作为对照方的“西方”,中西对比是这一代及后代知识分子谈论的主题),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们的焦点是在“中国人”上,而对“人”本身的兴趣不大。
但问题在于,中国的特殊性或许只能在与世界的对照中显现出来,中国人或许有其特殊性,但显然也不是外在于“人”之外的人。我们只有立足于这个事实才可能更好地认识中国人,更多地强调特殊性、强调应用与实践,专注于对具体社会的认识反而让我们看不清自己,就像费孝通本人一样,似乎到最后还是需要借用雷德斐尔德的概念才能更好地理解自己所在国家的社会与文化。
参考文献
阿古什,1985,《费孝通传》,董天民译,时事出版社。
费孝通,1985,《〈乡土中国〉后记》,《乡土中国》,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 1996,《重读〈江村经济·序言〉》,《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第4期。
——, 1999a,《〈云南三村〉英文版的“导言”与“结论”》,《费孝通文集》(第二卷),群言出版社。
——, 1999b,《费孝通文集》(第六卷),群言出版社。
——, 1999c,《访美掠影》,《费孝通文集》(第七卷),群言出版社。
——, 1999d,《费孝通文集》(第十卷),群言出版社。
——, 1999e,《略谈中国社会学》,《费孝通文集》(第十三卷),群言出版社。
——, 2006a,《云南三村·序》,《云南三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 2006b,《中国绅士》,惠海鸣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费孝通、刘豪兴,2009,《社会调查自白》,上海人民出版社。
华勒斯坦等,1997,《开放社会科学》,刘锋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科大卫、刘志伟,2008,《“标准化”还是“正统化”——从民间信仰与礼仪看中国文化的大一统》,《历史人类学刊》第6卷第1、2期合刊。
李亦园,2002,《李亦园自选集:从民间文化看文化中国》,上海教育出版社。
罗伯特·雷德斐尔德,2006,《〈中国士绅〉序》,载费孝通著《中国绅士》,惠海鸣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马林诺斯基,1997,《江村经济·序》,载费孝通著《江村经济》,敦煌文化出版社。
芮德菲尔德,2013,《农民社会与文化——人类学对文明的一种诠释》,王莹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瑞德斐,1949,《乡土社会》,张绪生译,燕京社会科学。
王元化,1998,《关于京剧与文化传统答问》,《清园近思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亚历山大,2008,《社会学的理论逻辑:实证主义、预设与当前的争论》,于晓、唐少杰、蒋和明译,商务印书馆。
余英时,1987,《汉代循吏与文化传播》,《士与中国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
张江华,2010,《卡里斯玛、公共性与中国社会——有关“差序格局”的再思考》,《社会》第30卷第5期。
中国社会科学院访美代表团,1979,《访美观感》,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Redfield, Robert. China travel diary, box 7. folder 3. Robert Redfield papers Special Collec-tions. Joseph Regenstein Library, University of Chicago, Chicago.
Wilcox, Clifford.2004. Robert Redfield and the Development of American Anthropology. Oxford:Lexington Books.
Wilcox, Clifford(edited).2008. Social Anthropology: Robert Redfield. New Brunswick(USA)and London(UK): Transaction Publish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