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与俗文学研究(第1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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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論古代劇本的校勘及其意義

——以元雜劇爲例

戚世雋戚世雋,1970年生,1997年獲文學博士學位。發表過《明代雜劇研究》《中國古代劇本形態論稿》等,現爲中山大學非物質文化遺産研究中心、文化遺産傳承與數位化保護協同創新中心副教授。</br>本文爲國家社科基金研究項目 “文本與表演視角下的中國古代戲劇史研究”(編號:15BZW074)的階段性成果。

摘要:本文以元雜劇的校勘爲例,指出由於曲無定本,戲劇校勘有不同於詩文校勘的特殊性。論文對元雜劇的校勘歷史進行了總結,對校勘底本與校本的選擇,以及劇本校勘整理的戲劇史意義也提出了看法。

關鍵詞:古代劇本 校勘 元雜劇


古代劇本文獻的整理與研究,一直是古代戲劇研究的一個重要内容,古代戲劇研究的推進,也和對劇本的整理校勘成果有着直接聯繫。20世紀以來,對元雜劇的整理校勘,歷有成果,其集大成之作是《全元戲曲》《全元戲曲》,人民文學出版社,1999。。戲劇的校勘有哪些不同於詩文校勘的特殊性,劇本的整理又有哪些經驗教訓,對戲劇史的研究有哪些重要作用等,仍值得總結。

一 底本與校本的選擇

對古代典籍校勘的理論總結,有陳垣的名著《校勘學釋例》,該書以《元典章》爲例,對校勘的理論與方法進行了全面的歸納,總結出對校法、本校法、他校法和理校法四種方法,成爲古籍校勘的基本原則。不過,陳垣在校勘《元典章》時,棄更好的元刻本不用,而以錯誤較多的沈家本刻本爲底本,以求得更多的校例爲後學者示範,但就一般的典籍校勘來講,就不適宜採取這種方法了。

關於善本,光緒初,張之洞提督四川學政時編寫的《輶軒語》,在“語學/通論讀書/讀書宜求善本”條中説:“善本之義有三:一、足本,無闕卷,未删削;二、精本,一精校,一精注;三、舊本,一舊刻,一舊抄。”黄永年在《古籍整理概論》中,則把善本簡化爲兩條,一是“凡成爲文物的古籍都是善本”,二是“校勘精審的纔是善本”黄永年:《古籍整理概論》,上海書店出版社,2001,第15~16頁。

選擇善本爲底本,無非是要完成古籍校勘去僞存真的最終目標。不過,傳統的善本概念以及古籍整理以恢復原貌爲最終指向的校勘目的,在古代戲劇的校勘上,顯然遇到了一些疑惑,這與古代戲劇以及劇本的性質相關。

以足本、精本的善本概念,今存元雜劇版本中,最早的《元刊雜劇三十種》似並無此資格,如青木正兒就説:


元刊《古今雜劇》三十種可以推爲現存最古的本子,不過這部書是衹以記曲詞爲主的唱本,對於科白並不在意。正末或正旦以外的白,幾乎全都省略了,僅衹是“外末云了”“外末問了”,這樣的記著,而並不曾把“白”寫出來。就是正末正旦的白,也很簡單,不過示其大意而已。因此從這部書不僅難窺一劇之全貌,無從知道科白的妙味,就連結構的巧拙,也不能充分的鑒賞。並且因爲是民間的俗本,所以曲文中誤字假借字很多,决不能稱爲善本。《元人雜劇概説》,中國戲劇出版社,1957,第36頁。


元雜劇的研究也曾一度比較信賴賓白齊全、流暢可讀的《元曲選》。不過,隨着研究的推進,研究者也認識到,完整的書面文本,對於以舞臺表演爲最終指向的戲劇藝術來説,反而可能存在許多不足與陷阱。由於雜劇版本的變化,以及書面呈現與舞臺表演的差異,我們通過書面文本看到的,未必是元雜劇表演的原貌,這一觀念也成爲研究者的共識,這是古代戲劇研究的一個重要變化。

因此,以戲劇的“善本”觀念,《元刊雜劇三十種》反而保留了較多的原貌,但以此爲底本,却有難以卒讀,且校記必然冗繁之虞;而若以《元曲選》爲底本,則雖然有便於閲讀、文字流暢的好處,但這種便利,却是編選者臧晋叔有所改動的結果。不過,需要明瞭的是,由於戲劇並不像詩文一樣具備文本的穩定性,《元刊雜劇三十種》也並非可稱就是元代雜劇的原貌,30種中,29種標以“新編”或“新刊”,説明已經有過加工改動,“元人劇目已無本初意義上的‘古本’‘真本’可求,它們衹是在演出、流傳過程中趨向定型,而没有絶對的、一字不易的定本”《全元戲曲》序言,人民文學出版社,1999。

這一點,我們從清初何煌校趙琦美舊藏雜劇的校語中,可以看出一些端倪。

“元刊”原爲明代文士李開先舊藏,歷經何煌等人,轉歸藏書家黄丕烈收藏,題名爲“元刻古今雜劇乙编”。後此書爲羅振玉所得,1914年,日本京都帝國大學從羅振玉處借得原書,倩刻工陶子麟覆刻一部,題爲《覆元槧古今雜劇三十種》。

何煌在校趙琦美抄藏曲時,據其自記,所據有二本:一是元刊本,二是舊抄本元雜劇。如:


雍正乙巳(三年)八月十日,用元刊本校。(抄本《單刀會》跋)

雍正乙巳八月二六日燈下,用元刻校勘。仲子。(息機子刊本《看錢奴》跋)

雍正己酉(七年)秋七夕後一日,元槧本校。中缺十二調,容補録。耐中。(息機子刊本《范張雞黍》跋)

用李中麓所藏元刊本校訖了。清常一校爲枉廢也。仲子。雍正乙巳八月廿一日。(新安徐氏刊本《魔合羅》跋)


以上跋語,《單刀會》未曾署名,但孫楷第先生已指出:“審其字實係何煌筆。”《也是園古今雜劇考》,上雜出版社,1953,第168頁。

這裏的“元刊”“元刻”,據孫楷第先生分析,即後爲羅振玉所得的《元刊雜劇三十種》。而何煌的跋語,還説明他的校本中有“舊抄本”:


雍正三年乙巳八月十八日,用李中麓鈔本校,改正數百字。此又脱曲廿二,倒曲二,悉據鈔本改正補録。鈔本不具全白,白之繆陋不堪,更倍於曲。無從勘正。冀世有好事通人爲之依科添白。更有真知真好之客,力足致名優演唱之,亦一快事。書以俟之。小山何仲子記。(新安徐氏刊本《王粲登樓》跋)


《王粲登樓》在今元刊本中亦存。據此條可知,抄本亦李開先舊藏,但從何煌以下,並未有再言及此抄本者。從何煌跋語“鈔本不具全白,白之繆陋不堪,更倍於曲”來看,其形態正與元刊相同,可見何煌所擁有的抄本或爲元人抄本,或抄自元刊或元抄。而何煌此跋後還附有另八劇名目,當亦爲李開先抄本:《謅梅香》《竹葉舟》《倩女離魂》《漢宫秋》《梧桐雨》《梧桐葉》《留鞋記》《借屍還魂》。此八種中,《竹葉舟》、《借屍還魂》(即元刊中的《岳孔目借鐵拐李還魂》)也爲《元刊雜劇三十種》所有,餘六種則不見於元刊本。那麼,加上前面的《王粲登樓》,則抄本一共有九種,與元刊本重複的有三種。

何煌校本畢竟還是留下來一些校語,雖皆片言隻語,但也可供我們作些簡單的分析。如脈望館收《古名家雜劇》本《魔合羅》劇,在第一折【天下樂】與【醉中天】曲的上方書眉,何煌録曲二首和對白一句,當是對校後,將缺文補齊:


【那吒令】恨不得七裏八步,那裏敢十歇九住,避不得千辛萬苦。意緊急,心慌速,怎敢猶豫。

【鵲踏枝】則見近高陂,靠長途,驀地抬頭,見座林木,這的是寺宇?知他是廟宇,略而間避雨權居。

是個廟宇,且入去避雨咱。


查今存《元刊雜劇三十種》本此劇,該處與此完全相同。第一折【金盞兒】曲上方書眉,有“高山上見了”一句,也正是《元刊》中所有的説白,而爲脈望館本所缺。此外,如第三折【後庭花】曲、【雙雁兒】上方有校語曰:“元刻無此二曲”,第四折兩首【么】篇上方校語曰“元刻此曲在後”“元刻此曲在前”,以及曲詞的增删添减,無不與元刻本相同。此劇後有何煌跋語曰:“用李中麓藏元槧本校訖了,清常一校爲枉廢也。”何煌以爲趙琦美(清常)未見元刻,所校皆爲明本,而明本所出,又皆爲宫廷所藏本,無怪乎無法在校勘上有所成就。而何煌以元刻校明本,自然以趙琦美的工作爲“枉廢”了。不過趙氏所謂校,衹請人抄録本子,如内府本、于小穀本,然後對抄本作閲讀校改。即並非嚴格作他本之校,衹是校讀而已。故其改動實與臧晋叔校《元曲選》者相同,頗多臆斷,並無實據;或是别字作正字而已。此則可以看到明代人的慣用方式。因此《全明戲曲》已經校成的明代雜劇部分,是將脈望館抄本與趙氏校筆分開來,以鈔本作底本,以趙氏校改作參校此意見乃黄仕忠老師在整理《全明戲曲》時的發現,感謝賜教。

又如《看錢奴買冤家債主》(也是園藏息機子本作《看財奴買冤家債主》)第一折【混江龍】曲,行間有文作:“這等人夫不行孝道,婦不盡賢達,爺瞞心昧己,娘剜刺挑茶,兒焦波浪劣,女俐齒伶牙。笑窮民寒賤,取富漢奢華。他有的驅駕,他没的頻拿。挾權處追往,倚勢處□路。少一分也告狀,多半錢也隨衙。買官司上下,請機察鈐轄。”又將“敗風俗”改爲“壞風俗”, “煞風景”改爲“殺風景”, “異錦輕紗”改爲“衣錦輕紗”,皆與今《元刊雜劇三十種》相合。【天下樂】曲後,補“尊子云了,告上聖此人不可憫恤”句,也正是《元刊》中的説白。第一折【寄生草】後所增【么】曲,第二折所補【呆古朵】【滾繡球】【脱布衫】【小梁州】【么】【三煞】【二煞】,第三折所補【後庭花】【雙雁兒】【清歌兒】【梧桐葉】【村里迓鼓】【元和令】【上馬驕】【遊四門】【聖葫蘆】,第四折所補【東原樂】【綿答絮]【禿廝兒】【鬼三台】【金蕉葉】【聖藥王】,都與今存《元刊》完全相合。可見,何煌手中的李開先藏元刊本,正是今存的《元刊雜劇三十種》。

那麼,所謂元抄的情况又如何呢?何煌以元抄本所校的《王粲登樓》,給我們留下了不少線索。從何煌所録校語“駕一折了”“蔡邕一折了”“小兒云了”“外云了”“二净一折”“提到門首見外了”“荆王云了”等語,可見其形態,與今存《元刊》完全相同。其“……了”的句法,正是舞臺掌記本的特徵。

第四折的【水仙子】曲後,今存脈望館藏陳與郊《古名家雜劇》本,在一段對白後,接【雁兒落】【得勝令】兩曲結束。何煌則在【水仙子】後的頁眉部分,抄録了【川撥棹】【七兄弟】【梅花酒】【收江南】【鴛鴦煞】五曲後,以“散場”結束。然而在句末,又云:“一本【水仙子】下,有【殿前歡】【喬牌兒】【掛玉鈎】【沽美酒】【太平令】五曲。”可見,何煌手中,除了李開先所藏元抄本,還有其他的本子,且文字有異。這也證明了我們以上的説法,戲曲文本在元代已進入流傳演變的狀態。

從元代戲文《宦門子弟錯立身》中女優王金榜第一次與延壽馬見面的場景,我們可以看到元刊和元抄這類舞臺掌記本的情况:


(生)閒話且休提,你把這時行的傳奇,(旦)看掌記。你從頭與我再温習。

(旦白)你直待要唱曲,相公知道,不是耍處。(生)不妨,你帶得掌記來,敷演一番。


可見,“掌記”,也就是《武林舊事》卷六“小經紀”所説的“掌記册兒”,是藝人必備的東西。從後面的“更温習幾本雜劇”(【六么序】)之句來看,作爲專業演員,還是需要常常温習劇本(掌記)的。因爲元雜劇“以曲爲劇”的形態特點,一定是需要熟習曲詞纔行。女優王金榜的父親盤問延壽馬:


(末白)都不招别的,衹招寫掌記的。(生唱)

【麻郎兒】我能添插更疾,一管筆如飛。真字能抄掌記,更壓着玉京書會。


這裏的“添插”,錢南揚注爲:“可見寫掌記不但抄録,有時還要作修改。”《宦門子弟錯立身》注釋56,見《永樂大典戲文三種校注》,中華書局,1979,第251頁。因爲若衹是抄録,就不會有“更壓着玉京書會”的自矜之語了。對劇本的修改,我們還可從《張協狀元》的“《狀元張叶傳》,前回曾演,汝輩搬成。這番書會,要奪魁名”“九山書會,近日翻騰,别是風味”之語,可知修改劇本,的確是書會才人常見的事情《元刊雜劇の研究》“前言”部分指出,《元刊》本《陳摶高卧》第一折【醉中天】曲中,出現了“吴文整”這一人物,當爲謚號爲文正的元末大儒吴澄,從虞集《故翰林學士吴公行狀》(《道園學古録》卷四十四)的記載,吴澄生於淳祐九年(1249),享年85歲,死時已是元統元年(1333)。《陳摶高卧》的作者馬致遠(約1250~1321至1324間)遠在之前就已逝去了,因此這一部分一定是在元末改作的。參《元刊雜劇の研究》,汲古書院,2006。

從校勘需各本齊備的角度出發,趙琦美僅以明本參照,他對脈望館所藏抄所作的一校確爲“枉廢”,何煌此説不虚。何煌以元刊及元抄來校宫廷曲本,取得的成就自然高出一籌。

“校曲之事較校四部經籍爲難,以諸本曲白往往不同也”《也是園古今雜劇考》,第173頁。,這是孫楷第先生在研讀趙琦美抄校脈望館雜劇後的肺腑之言。

何煌以元刊及元抄對校的也是園藏古今雜劇的本子,其中以元刊本對校者共有《魔合羅》《范張雞黍》《看錢奴》《單刀會》四劇,《陳摶高卧》《馬丹陽三度任風子》《博望燒屯》《汗衫記》《疎者下船》《趙元遇上皇》則未校(按:未校劇目孫楷第衹計《陳摶高卧》,餘五種未計)。有元抄本可對校者有《謅梅香》《留鞋記》《漢宫秋》《梧桐雨》《倩女離魂》《王粲登樓》《梧桐葉》七種,但何煌衹校了其中的《王粲登樓》。孫楷第先生指出:何煌之所以未校,是因爲“兩本異其面目,則是改而非校,雖嗜校讎者亦廢然而返矣”。《也是園古今雜劇考》,第173頁。此語誠爲同道中人的懇切感歎之語。對於這種問題,現今的較爲恰當的方法是兩本共存,如《全元戲曲》及正在整理中的《全明戲曲》都採用了這種方式。

因此,《全元戲曲》編纂以“明代文人加工本爲底本,參校其他抄本或坊爲底本,重要的異文一一出校,以便讀者從中考辨各種本子之間的關係以及明人加工的情况”《全元戲曲》序言。,是一種允當的做法。而部分校勘多本共存,則是從存真及便於使用的角度出發,建立起古代劇本的校勘體例。

二 元雜劇的校勘意義

傳統的校勘之學,是要能對版本間的正誤是非作爲判斷,然後擇善而從。去僞存真,是校勘的最終目標。不過,戲曲的不同版本之間的異同,有時並不存在正誤是非之别。所謂“曲無定本”,不同時期不同的演員對於劇本理解不同,而時有改動,這些改動可能出自不同原因,可以看出戲劇史發展的有意義的話題。

從版本的比勘,來確定各本的性質,以及研究劇本思想内容的變化,是以往學者較多關注的問題。如台灣學者鄭騫先生所作的《元雜劇異本比較》,完成了《元曲選》中除孤本以外的85種雜劇的校勘,並以《臧晋叔改訂元雜劇平議》爲題,談了他對《元曲選》性質的看法見《編譯館館刊》2卷2、3期,1973年3、9月;5卷1、2期,1976年6、12月及《景午叢編》,台北中華書局,1972。

此外,如鄧紹基的系列校讀記,對《張生煮海》《金線池》《薛仁貴衣錦還鄉》《氣英布》《燕青博魚》《魔合羅》等進行校勘,另如查洪德、杜海軍的《〈看錢奴〉元、明刊本的比較》(《河北師院學報》1991年第1期)、日本學者赤松紀彦《關於元雜劇〈汗衫記〉不同版本的比較》(《河南大學學報》1989年第2期)、張俊哲《悲劇形式:〈趙氏孤兒〉元明刊本的比較》(《文學遺産》2000年第2期)等,都爲判斷《元曲選》的版本特徵提供了詳實的校勘依據,而對《元曲選》的評價,大體仍不出明人王驥德在《曲律》中提出的“功過自不相掩”的斷語,所作的研究也比較注重曲詞與音律方面的比較。

不過,由於劇本不像詩文那樣具有相對的穩定性,版本之間的變化之大,導致我們無法對版本源流作出定斷,所以,雖然學者們在劇本的校勘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希望因而能夠把元雜劇流播的源流本末梳理清晰,則做得不盡如人意。

鄭騫在《臧懋循改訂元雜劇平議》中提出,“元雜劇在明代所遭遇的改訂,在其他本子裏是細微的,偶然的,到了《元曲選》,纔是大量的,故意的”,現存元雜劇的各個明刊本共同組成了一個完整的體系,“四系並列,分則俱美,合則俱傷。我們不要想合校各系統的本子而求返回元人真相,那是不可能的事。也無須擇善而從,寫成所謂定本”《景午叢編·從詞到曲》,台北中華書局,1972,第408頁。

同樣,僅從校勘某一個或幾個作品的情况,就得出結論,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危險性。如鄧紹基《〈燕青博魚〉的幾個問題——元雜劇校讀記之一》一文鄧紹基:《〈燕青博魚〉的幾個問題——元雜劇校讀記之一》,《文學遺産》1992年第1期。,提出《元曲選》版的《燕青博魚》在對脈望館抄本《燕青博魚》進行改動的過程中,没有改掉抄本中原有的疏漏之處,反而改掉了通順的句子。例證是該劇第三折【中吕·粉蝶兒】曲,抄本作:“鼓打初更,是誰人推出這一輪明鏡。原來是趕金烏,玉兔東生。賽銀河,欺碧漢,這早晚恰正是夜闌人静,月白風清。我則見明滴溜倒垂着斗柄。”抄本誤在“鼓打初更”與“夜闌人静”相矛盾。但《元曲選》版的《燕青博魚》中没有改掉這一疏漏,而是改成了“鼓打更初,更是誰人推出這一輪明鏡。原來是配金烏,兔魄東生。這早晚玉繩高,銀河淺,恰正是夜闌人静,端的這月白風清。我則見滴溜溜倒垂着斗柄”。這樣不但没有改掉抄本中原有的疏漏,反而出現了“配金烏”這個新的錯誤。“金烏”原本指太陽,抄本中“趕金烏,玉兔東生”意爲“太陽西落,月亮東昇”,與“鼓打更初”所指的時刻是一致的。而《元曲選》中以“金烏”來配“玉兔”,似乎將“金烏”誤解成了月中之物,使語意更加含糊了。文章認爲,像誤解“金烏”的涵義這種低級的錯誤,“按臧氏才學,不致會有此類的改文”,因此推斷在臧懋循以前,該本還經過了一個俗人的修改,而臧懋循在選編《燕青博魚》的時候,由於疏漏没有發現這個錯誤。但這種推斷是建立在“臧懋循才學出衆,不會犯低級的常識性錯誤”的假設基礎上的,雖然有一定的道理和可能性,但因此推論此改動必出自某俗人之手,斷非臧氏所爲,還是缺乏足夠的説服力的。况且,我們也没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元曲選》中《燕青博魚》所選用的底本與脈望館抄本是同一個版本。或許臧氏所用的底本原本就有這些錯誤,而臧氏並未“師心自用、妄加改動”,衹是保存了原樣。

青木正兒在《元人雜劇概説》一書中就已指出,在《元曲選》之前,對元劇的改竄,“是與歲月俱增的,從元代以來,早就有了若干添加,到臧晋叔堅實的留了下來”,青木氏並舉例説:“元代中葉泰定年間的《中原音韻》卷下定格曾引馬致遠《岳陽樓》雜劇第一折《金盞兒》這支曲子,痛斥後人把曲中‘黄鶴送酒仙人唱’一句的‘送酒’改爲‘對舞’的無學。現在再看《元曲選》,則爲‘黄鶴對舞仙童唱’。像這些地方,就是改竄的時間很早,不能令明人負責的一例。”見《元人雜劇概説》,中國戲劇出版社,1957,第39頁。後鄭騫在《臧懋循改訂元雜劇平議》一文中指出:“雜劇在元代衹是流行社會民間的一種通俗文藝……經過長時間伶人的演唱,更免不了隨時改動。所以元雜劇恐怕根本無所謂真正的原本,衹能求其比較接近而已。一切改動,更無從完全歸之於某一本書或某一個人。”《景午叢編·從詞到曲》,台北中華書局,1972,第408頁。這是我們研究考察古代戲劇史,一個難以克服的節點。“還原”與“求真”,是學術研究的重要目的,但對元雜劇而言,要想追蹤哪一個纔是元雜劇的最初版本不僅是不可能的,也是没有意義的。

至於内容方面,不少學者通過個案的研究,指出明刊本减弱了劇本的鬥争精神,可看出時代的變化如奚如谷《臧懋循改寫〈竇娥冤〉研究》,《文學評論》1992年第2期。鄧曉東《世間兩種〈竇娥冤〉——〈竇娥冤〉版本比較》,《藝術百家》2005年第1期。,不過,我們也必須審慎地認識到,這衹是刊本所反映出來的現象,並不能完全代表演劇實際。緊依劇本的表演方式,是在後世作家概念成熟及劇本大量普及後纔出現的參拙文《一劇之本與表演中心》,《中國古代劇本形態論稿》,北京大學出版社,2013,第255頁。,實際演劇與案頭劇本之間,一定會有甚至有比較大的差距。更多的較能反映表演原貌的“坊本”,今天可能並未留存下來,而我們看到的各種元雜劇選本,也絶非元代戲劇表演的全部事實。

但是,是否對劇本進行校勘,就不存在古代史研究中校勘工作的還原作用呢?也並非如此。在古代戲劇資料,特别是元代演劇資料殊爲匱乏的情况下,版本的差異,常可幫助我們推衍古代戲劇的一些歷史真相。我們亦可由版本形態的變化,進一步考察演劇形態的變化。如日本學者通過對元刊雜劇三十種的校勘,指出明刊元雜劇的變化與演出變化之間的關係,還得出部分元雜劇曾用於祭祀的結論小松謙、金文京撰,黄仕忠譯《試論〈元刊雜劇三十種〉的版本性質》,《文化遺産》2008年第2期。。筆者也曾通過元雜劇的一句引入人物上場的程式化用語“看有什麼人來”在元代雜劇不同版本的變化,指出《元曲選》作爲案頭讀物,修改了元雜劇中許多不合邏輯地使用這句話的情况,指出了作爲表演形態的元雜劇與閲讀形態的劇本之間的不同《古代劇本形態研究論稿》,北京大學出版社,2013,第154頁。。其實,我們還可以通過對元雜劇不同版本的考察,發現更多的戲劇形態方面的問題。比如元雜劇表現戰争場面時,主要採取暗場、明場加暗場、明場三種方式來表現。所謂暗場,就是由他人(諸如探子)來描述,而明場,即在舞臺上直接表現戰争場面。用暗場的13個劇作,皆爲早期作品。已有學者從演員較少、劇場較小及説唱文學的來源等方面,探討了原因陳瑞鳳:《元雜劇戰争場面表演形態研究》,《文化遺産》2010年第2期。。不過,這種表現方式的變化,還帶來了一些其他的重要的形態上的變化,比如末本還是旦本的選擇,主唱人物的變化等,凡此種種,通過對這些細節問題的各種版本的比勘,我們或可在缺乏更多資料的情况下,努力推衍出戲劇表演形態的一些原貌。

目前,一些重要的大型劇本文獻的整理,仍在進行中,如對《元刊雜劇三十種》的校勘工作日本京都大學讀曲會目前已校勘了《三奪槊》《氣英布》《西蜀夢》《單刀會》《貶夜郎》《介子推》六個劇本。成果爲《元刊雜劇の研究》(一)(二)(三),分别由汲古書院2006、2011、2015年出版。,《全明戲曲》《全清戲曲》的整理以及《清車王府藏戲曲全編》對諸多花部戲曲的校録整理,也必然對戲劇史的研究産生積極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