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监事、经理均为自然人,董监高基于信托原理,受股东委托,代股东行使对公司重大事项的表决权和经营管理权。监事代表股东行使对董事和经理层的监督权。经理包括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如分管生产、销售、财务、技术的副总经理,上市公司还应当设董事会秘书岗位,专职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项。一般而言,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均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还可以在章程中约定其他属于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