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书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基层政府应对群体性事件综合能力体系构建与对策研究”的最终研究成果。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布的立项批准号为12XZZ007,结项证书号为20161432。同时,本书也是贵州民族大学社会学博士学位授权点和西南民族地区社会管理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建设暨研究成果。
参照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王展编辑的提议,本书出版时,定名为《抗争与秩序——基层政府面对群体性事件的因应之道》。这一书名,有着哲学意蕴,包含了将群体性事件转化为秩序的积极取向。美国著名社会学家,美国社会心理学和传播学的开创者之一,曾任美国社会学会主席的查尔斯·霍顿·库利(Charles Horton Cooly),在其著作《社会过程》中,对“冲突与合作”、“群体冲突”和现代的一体化,国际关系中的社会控制,阶级和种族等,进行了专门研究。他对庸俗达尔文进化论过度夸大冲突作用进行矫正的同时,提出一种“独特的”、从正面看待“群体冲突”的观点,即“冲突是不可避免的”,“冲突有助于进步,在它的作用下,更人道、更理性、更具协作性的形式,将取代那不够人道、不够理性、协作性较差的形式”。他的社会冲突理论,强调了社会冲突对于社会的巩固与发展的积极作用。
出版社提议的书名,同样强调了群体性事件对于建构新秩序的积极作用。因此,本书作者毫不犹豫地欣然采用了这一蕴含哲理和锦上添花的书名。正是在此意义上,本书强调,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的相关决定,为从源头上预防与化解社会群体性事件,提供了理论指导,应当特别重视党和国家领导人提出的社会管理创新理论。这是指导我国当前减少社会矛盾,积极预判、预防与化解社会群体性事件,提升应对社会群体性事件能力,维护社会稳定的最新理论,也是对本书研究针对性、时效性最强,最具有方针、原则和指导意义的重要理论。
本书特别重视,在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创新社会管理,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及坚持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等一系列思想和方针指引下,在经历了社会群体性事件尤其是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惨痛教训之后,基层政府在预防化解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方面做出了许多成绩,取得了不少成功的案例。本书相关部分,尤其是第八章“预防和化解社会群体性事件、构建和谐社区案例”中的14个案例,对此进行了评述。这14个案例展现的基层社区化解矛盾纠纷、创新社会管理、建立和谐社会的事实,涉及本书归纳的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水电资源开发领域、矿产资源开发领域、劳动关系领域、城管执法领域、环境领域、征地拆迁领域等六大重点领域群体性事件。每个重点领域群体性事件的预防与化解,构建和谐社区,列举和分析两至三个案例。这些案例,生动地体现了案例所在地区的基层政府,在预防与化解社会群体性事件及其矛盾和纠纷方面,具有一定的预测能力、处置能力、善后能力和协调发展能力等四大能力构成的综合能力,可以为全国各地的县乡(镇)基层政府,治理与应对社会群体性事件提供借鉴和参考。
本书最能激起我们的学术热情和进一步拓展研究冲动的,就是“社会柔性管理”概念。我们对以“社会柔性管理”这个创新概念为亮点的进一步研究,充满了期待和热情,对为相关学科、理论、实践追加人文关怀精神,充满着学术信心,期盼着以人为终极目标的社会科学研究能够转化为实践,最终有助于人,尤其是有助于在水电、矿产资源开发和征地拆迁项目建设的利益关系严重失衡中,生存和发展遭受一定损失的贫困群体,促使其能够顺利地融入公平、公正、发展和富裕的时代主流,能够与全国同步迈入小康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