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国内外英国公地制度研究的状况
公地制度是几乎遍及整个欧洲的制度。英国的公地制度具有保存的庄园法庭、村民会议卷宗丰富,圈地运动引起的社会震荡剧烈,公地制度村庄标本一直保存到20世纪这样一些特点。所以,对公地制度的研究,重点就在英国。
18世纪,围绕急风暴雨般的圈地运动,人们对公地制度产生了高度的兴趣,或者猛烈地抨击它,或者热情地赞美它。但是,对它进行史学研究的非常少。到了19世纪,当这一制度终于土崩瓦解之后,当新生的资本主义农业经营方式在导致效率提高的同时也导致大量农民流离失所,整个农村生活面貌彻底改变的时候,人们便回头审视曾经作为千百年农民基本的生产生活方式并且决定了大地面貌特征的公地制度的历史了。他们希望通过对这一制度历史的研究,为现实的生活提供某些借鉴。著名法学家梅因(Henry Sumner Maine),著名英国中世纪史研究专家保罗·文诺格拉多夫(Paul Vinogradoff),英国农史研究的奠基人厄恩利勋爵(Lord Ernle),著名法律史专家、英国实证主义史学奠基人梅特兰(Frederic William Maitland),既推测分析公地制度的起源时间和起源原因,又对它的效率进行了评价。
20世纪的研究不但队伍扩大,而且专门成果不断涌现。
20世纪一开始,斯莱特(Gilbert Slater)就在1907年出版了影响广泛的《英国农民和公地的围圈》一书。对于公地制度起源的原因,他认为,10世纪的英国公地制度是本民族传统和各外来民族相互融合的结果。通过分析英国东部地区历史上存在的公地和后来的圈地,他认为,圈地是有明显的经济效益的:农牧业产量增加,国家可以支配的经济资源增加,人民的生活水平整体提高。这实际上从一个角度指出了公地制度的低效率,至少是不适应市场经济环境。当然,他同时也认为圈地使许多原来依靠公地共同体中的公共权利为生的穷人沦落为一无所有的工人,靠微薄的工资生存。
紧接着,宫讷(E. C. K. Gonner)在1912年出版《公共地和圈地》一书,着重研究公地共同体中对穷人帮助最大的公共地,也就是未开垦地:荒地、林地、沼泽、池塘等。这些地方的所有权不很明晰,同条田相比,没有很多人可以用明确的财产权利来阻止圈地。所以,它们成为圈地运动的重点目标和最早的猎物。
格雷(Howard Levi Gray)在1915年出版了《英国的田地体制》一书。他参考了大量的编年史材料和圈地的法案,着重回答了两个问题。(1)英国历史上都有哪些田地耕作体系盛行过?(2)这些田地耕作体系的根源是什么?他的视野很开阔,考察了从中部地区到北部地区很多郡的历史资料。他认为二圃制和三圃制的区分不是很明显,它们的存在是相互渗透的。并且他认为只有英国中部郡县的田地制度是清晰的,其他地方则相对模糊。东部地区的耕作技术比其他地区先进,在14世纪上半叶,肯特郡已经取消了休耕地。二圃制与三圃制是并行不悖的两种耕作制度,并没有优劣之分。格雷的研究成果的突出贡献是使公地制度研究走向微观,开创了公地研究的新局面。
第一次世界大战明显地影响了对英国公地制度的研究。格雷成果出版之后,很久没有重要成果出版。但是,到了20世纪30年代,终于出现一对成就巨大的夫妇——欧文(C. S. Orwin)夫妇。当然,主要是丈夫欧文先生。1938年,他发表了《有关公地的考察》一文,深入分析了前辈学者的研究成果,提出了公地研究需要重新反思和亟须研究的新方向。(1)公地在不同地区所表现出来的不同形态并不表明公地制度有不同体系,而只表明公地制度发展过程的不同阶段。(2)研究公地制度应该基于学术实际需要而不是政治理论。(3)现在有关田地结构、田垄(ridge)的出现的观点应该重新反思。(4)耕作制度和社会生活是通过庄园法庭来强制实施的。(5)没有充分的理由认为公地制度不能很好地服务于庄园生活。(6)公地制度最终被消灭的原因是工业发展的需要。圈地运动造成了经济和社会利益的损失。
20世纪60、70年代,出现了被称作“修正派”的一些农业史学家。他们依据大量庄园法庭卷宗、英国莱克斯顿庄园作为历史标本保留的公地制度的实践以及现代经济学知识,对公地制度进行了功利主义的研究。他们挑战梅因、保罗·文诺格拉多夫、厄恩利等大家形成的对公地制度起源的时间、产生的原因的传统解释。60年代,修正派的重要人物,也是公地制度研究的大家琼·瑟克(Joan Thirsk)认为,公地制度直到12、13世纪才出现,其原因是人口大量增长导致土地不足,人们只得集约使用土地。本书后面将多处引 用 瑟 克 的 成 果,所 以 这 里 不 详 细 介 绍。M. A.哈 文 登(M. A. Havinden)、E. L.琼斯(E. L. Jones)和埃里克·克里奇(Eric Kerridge)等人则否定原来那种认为公地制度缺乏效率、阻碍技术进步的观点,认为早在16、17世纪,农业上重大的进步就已经发生,比如引进萝卜和豆类等新的饲料作物,将两圃制或三圃制改为草-田轮作制,水灌干草地等。
关于公地制度,这个世纪还有一位根本不研究公地历史的经济学家加勒特·哈定提出了一个影响非常广泛、久远,直到今天还经常被中国经济学界频繁引用的概念:“公地的悲剧”(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这个概念是在作者的一篇探讨整个地球环境污染和环境保护问题的论文中提出的。该论文介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之间,所以发表在《科学》杂志上。哈定认为,欧洲历史上公地制度的悲剧在于,根据理性的经济学计算,从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每一个公地共同体成员都趋向于在公共牧场上放牧更多的自己的牲口。当大家都这么想并且这么去做的时候,必然的结果便是牧场超载从而最终导致牧场毁坏。20世纪兴起的制度经济学派中有影响非常广泛的产权经济学。“公地的悲剧”概念和“白搭车”(free ride)概念是产权经济学的标志性概念。这个概念指出了公地制度史上的确长期存在的“私”侵蚀“公”的现象,但是,当然它并不能表述公地制度的实际效果。因为实际上公地制度有着抵制“私”的有效手段,所以,这一制度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并不是悲剧性的。
20世纪70年代出现了一些重要成果。一是唐纳德·N.麦克洛斯基(Donald N. McCloskey)的著作《英国公地的持续》以及一些论文;一是耶灵(J. A. Yelling)的著作《1450—1850年英国的公地和圈地》。他们都从经济效益的角度分析了公地制度在非市场经济环境中存在的原因、在市场经济环境中瓦解的原因。
美国历史学家奥特(Warren O. Ault)自20世纪20年代起就研究英国公地制度中的村规,发表多篇论文。到70年代,他出版了一部研究村规的专著:《中世纪英格兰公地制度农业:村规研究》。该书最大特色是收集并且翻译了大量村规,并以此为基础探讨村规的制定与执行及其实际效果。
80年代的成果从达尔曼(Carl J. Dahlman)1980年出版《公地制度及其他》一书开始。此书专门研究共同放牧,认为共同放牧会带来更高收益。作者的论证如下。第一,共同放牧降低了成本,因为不需要圈地,不需要为建篱笆额外支出经费,看护的人也少了,所需支付的费用也少了。第二,所有的耕牛似乎都有一种天性,它们不愿在被束缚的地方吃草,而更愿意边走边吃,如果在围圈范围内很小的地方放牧,则耕牛不能很好地吃草(熟悉草原牲口吃草习惯的人一定赞同这一观点——笔者)。第三,共同放牧并不是完全地排除私人产权。在共同放牧时,每个人仍然控制一定的条田,一定的牲畜,只不过是共同放牧和集体决策。第四,是市场的发展导致了羊毛和谷物价格的高低相对发生了变化,羊毛变得相对价格昂贵和有利可图,因此圈地运动开始了,把原来用于耕种的田地变成资本主义性质的农场,用于更大范围的牧羊和获利。
90年代,埃里克·克里奇(Eric Kerridge)的《英国的公地》、尼森(J. M. Nesson)的《1700—1820年的英国:公地成员、公共权利、圈地和社会变化》、格雷戈里·克拉克(Gregory Clark)的《公共意识:公共财产权、效率和制度变革》、罗伯特·C.艾伦(Robert C. Allen)的《圈地和约曼》先后出版。这些著作的共同特点是分析多于描述,并且大量运用定量分析方法。格雷戈里·克拉克、罗伯特·C.艾伦把丰富的英国13、14世纪的庄园法庭卷宗中的有关资料同19世纪中期的政府统计资料进行比较研究,从而得出结论:16、17世纪,也就是圈地运动之前,英国实行公地制度的地区不但粮食产量大大增加,而且劳动者的人均粮食产量也大大增加。圈地只是调整了收入分配格局:让原来流入劳动者口袋的收入更多地流入了领主的口袋。
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考古学的田野调查技术给公地制度史研究带来了重大进展。历史学家们从田块的遗迹去分析条田的起源和变化,已经有重要收获。迄今,这种研究还在继续。
国内学术界研究的代表性成果当属舒建军的《近代早期的发展模式:英国的公田与公共权利》。文礼朋也做过探讨。笔者也稍有涉猎。复旦大学向荣教授正在进行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