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调查(总第2卷·村庄类第1卷·华南区域第1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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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族崛起:以分促合的治理——粤北山池村调查

胡平江胡平江(1988~),男,汉族,湖南平江县人,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2013级博士研究生、助理研究员。

第一章 山池村谢氏宗族的由来与发展

山池村位于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龙川县位于(或居于)广东省东北部,北与江西省相接。公元前214年,即秦始皇三十三年,秦平南越,置龙川县,龙川成为广东省最早的郡县。山池村所在岩镇的最早文字记录可追溯至宋朝,据《岩镇区志》本报告中引用的《岩镇区志》为1987年龙川县岩镇区志编撰小组编撰而成,但该区志并未最终成稿和出版。介绍,“岩镇置区前,宋朝末,属宁大都、广信都辖本域置八图”。据《龙川县志》(1994年版)介绍,宋朝龙川县下设都(坊)、图,在县城设坊,在乡设都。全县共设10个都(坊),下设38个图。明朝初年,谢氏一族从江西省移居广东省龙川县,山池村遂成为龙川县谢氏宗族发源地与最大聚集地之一。

第一节 谢氏由来与迁居

一 “因仕而兴,以邑为氏”

据《谢氏族谱》本报告引用的族谱内容主要来自族人谢观炳的手抄本。由于《谢氏族谱》在1949年之后被烧毁,因此,谢观炳的手抄本成为谢氏族谱的主要依据。介绍,“神农炎帝,立姜为姓。武王伐纣,大封功臣。追封先圣后于焦,即今弘农陕县”。可见,谢氏始于炎帝,源于姜姓。炎帝五十二世孙姜尚,字子牙,辅佐周文王创建西周王朝,并被册封为齐国君主。姜尚生十三子,幼子佐,册封于申(今河南省南阳市),是为申侯,吕佐改为姜姓申氏。

谢氏将申伯公视为本族之源。“申伯公系周宣王元舅也,本炎姓,炎帝之后,初封于申,佐周中兴,诏封于谢。太师尹甫作嵩诗送之。支子以邑为氏,谢之受姓自此始。”据族人介绍,西周后期,炎帝第六十三世后裔申伯(姓姜,名诚)、申甫为姜皇后之兄弟,周宣王之国舅。周宣王五年(公元前823年)六月间,猃狁为乱,周宣王命姜诚协同大臣尹吉甫前往征伐,猃狁战败溃逃,姜诚名震朝野。周宣王念姜子牙开国之功以及姜诚征战之功,封姜诚于谢邑,即今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谢营村,升为侯爵。姜诚以地名为姓,为谢氏受姓之由来。由于申甫仍姓姜,因此又有“谢姜同源”之说。

“周宣王有舅氏申伯者,袭封谢邑,即河南南阳府,后迁开封府陈留县屡籍。又曰陈留郡。”“按地理志,申国在南阳宛县,谢邑在南阳棘阳县东百里,后迁陈留。谢邑西门外地名十里庄,今名谢家庄,有谢氏故宅,河南省立祠祀之。”由于申伯屡籍陈留,陈留也因此成为谢氏第一个堂号。

据《谢氏族谱》记载,“奕公安公兄弟,因晋朝兵火大乱,自陈留迁浙江绍兴会稽之东山,故名东山郡”。据族人介绍,西晋末年,因中原地区爆发八王之乱、五胡之乱,晋怀帝永嘉五年,都城洛阳被匈奴攻陷。谢缵之子谢衡率领族人跋山涉水,辗转迁居会稽郡始宁县东山,在此繁衍生息。“延及晋时,谢隐公之弟,名安,身居相位,掌握朝纲。有大功劳,封东山国老。因此有谓东山郡者。”

《谢氏族谱》记载:“晋时谢隐公之弟,名安,身居相位,掌握朝纲。举玄(隐公之子、安公之侄)为将,陂苻坚于肥水八公山,草木皆兵。玄公云,我家子弟如芝兰玉树,当使其生于庭阶。故至今有宝树之称。”由此可见,谢氏堂号源于谢安之侄谢玄,“宝树”也成为山池村谢氏一脉之堂号,意为谢氏子弟要做德才兼备之人,立于殿堂之前,为国家服务。

开皇九年,隋朝大军占领南朝都城建康,南陈王朝灭亡。而随着战争硝烟与皇朝更替的到来,谢氏宗族也从历史的主角之一退居历史的幕后。但从谢氏宗族的兴起与发展来看,谢氏宗族始终以积极“入世”为追求,而非封闭“出世”,成为历史舞台中的演出者之一(山池村谢氏远祖与源流可见表1-1)。

表1-1 山池村谢氏远祖与源流简介

二 “仕途受阻,南下入粤”

山池村谢氏先祖源于江西,而从江西迁居广东龙川,有三位关键人物,分别为叠山公、文申公、寿八公。

据《谢氏族谱》介绍,枋得公,号叠山,宗德佑时进士。初仕为建宁府大夫,后升江西都察院,知信州。宋端宗令公与元兵战,公败,遂隐于建宁山中。元世祖至元二十六年,被元兵捕押至大都。后元主来聘,公作书却之,耻食元禄,甘受饥毙。元世祖羡公节义,赐谥文节,立祠崇祀。至元己卯十六年(1279年)后,枋得公之妻杨氏携羲之由江西弋阳迁居福建建宁。可见,广东省龙川县山池村谢氏可以追溯至宋末元初,其先祖枋得公因王朝更替以及政治原因而被迫从江西迁居福建。

宗韶公,字文申,乃羲之公之子,枋得公之孙。官居吏部左侍郎。洪武帝征蜀,因运粮不继,黜职归田。后由浙省移建昌府广昌县。文申公生子十一位,以“寿”字为派,从寿一至寿十,末尾一位是寿美。据《谢氏族谱》介绍,文申公曾与夫人朱氏曰“吾家愿效张公之法,忍可以九世同居”,夫人曰“嗣孙繁众,而实难调,宜效黄峭之法,二十一子散居异乡,俱各峥嵘”。因此,十一男分派闽、吴、楚、蜀、粤,各立居址,养亲事老,俱各蕃盛,继世书香。

山池村谢氏始祖寿八公,乃宗韶公(文申公)之第八子,曾任福建连城大使、都给事、千总。因在福建为官,寿八公成为文申公身边的嫡系后裔。文申公卒后(1405年),寿八公自广昌县屯上移居龙川上坪。以寿八公为始祖,数载后其五世后裔彦良公、善良公先后率族人迁居龙川山池。文申公墓也随后裔更葬于山池村。

由表1-2可见,谢氏宗族从江西迁居龙川经历了两大阶段。第一阶段为宋末以及元朝时期,因祖先叠山公仕宋以及抗元的缘故,在王朝更替之际被迫迁移。第二阶段为明朝初年,谢氏先祖因为官需要以及追求更好的生存条件,从江西迁居广东。第一阶段更多为政治动荡缘故,第二阶段更多为生存压力缘故。也正因如此,谢氏宗族在居住地选择上并未追求封闭之地,而更多倾向于适宜生存发展之地(见表1-2、图1-1)。

表1-2 山池村谢氏先祖迁移情况表

图1-1 山池村谢氏迁居路线图

三 “谋求复兴,入主山池”

(一)兄弟开基

《谢氏族谱》记载:“始祖寿八公肇基广东惠州府龙川十一都属上坪乡青龙约地方,住居四代,代传至良伯之间复迁珊池田心老围居住。”从族谱记载来看,谢氏宗族落居龙川县上坪乡数载后,因人丁发展缓慢等缘故,再次往南迁徙,定居于50公里之外的龙川县岩镇山池村,并繁衍至今。

据族人介绍,谢氏从临近的上坪乡迁居山池村,开基祖主要为彦良公与善良公两堂兄弟。但对于两位开基祖落基时间谁先谁后的问题,由于缺乏历史资料记载,彦良公与善良公所属山池村上镇、下镇后裔意见不一。同时,据部分谢氏族人介绍,谢氏前往山池开基为彦良、秉良、顺良、善良、贵良、志良六位兄弟,且最先落居黄田,而秉良、顺良、贵良、志良四位兄弟或者无后,或者迁居外地。据部分族人介绍,山池村谢氏宗族实际有六兄弟开基,分别为彦良(公厝本村社山下顶上)、秉良(公厝松树下婆厝对门山,公厝下迳当风垇和尚寺田湾地开基)、顺良(公厝石蛤湖)、善良(公厝岩下合河对面半排车阁里雄)、贵良(公厝黄阜迳)、志良(公厝割茅坑)。除彦良、善良外,其余四兄弟或无后,或迁居外地。

据山池村谢氏上镇族人介绍,上镇族人祭拜开基祖彦良公时,沿用清朝《彦良公祭文》,祭文对彦良公迁居山池村进行了简要描述。祭文全文如下:


彦良公祖考(妣)神位前拜以文曰:饮水思源,寻宗追根。感怀往事,思绪万千。肇基始祖,彦良祖先。异地迁入,先居黄田。回村一望,别有洞天。借地以居,站稳脚跟。日计为食,夜计求眠。丐计求谋,立业志坚。终创大业,子孙藩衍。忆往事唉,创业定艰。艰而能创,乃是真贤。贤德温良,感动于天。天公赐福,庇佑竹林。时至今日,何止万千。四海皆有,八方存贤。高歌祖德,高颂祖恩。礼酒供奉设,荤素同席筵。躬身祭拜告,书文佐短篇。尚飨。


从祭文中看出,谢氏先祖“先居黄田”,即最先落脚在山池村旁边的黄田。同时,黄田有山名为谢屋山,按照山名地名先到先命名的传统习惯,祖先彦良公迁居山池村黄田一处时该地无人居住,因而以自己姓氏给山命名。据族人介绍,彦良公定居黄田后发现溪水中有蔬菜叶从溪流中流下,遂沿溪而上。“回村一望,别有洞天”,发现了有大片土地的山池村。彦良公发现山池村后,在“老围”一带从其他族姓处借地一块搭建草棚居住,并做工以维持生计,因而有“借地以居,站稳脚跟”之说。同时,上镇开基祖彦良公率先建立祖屋和祠堂“彦良公祠”,善良公在其孙辈才由林广、林福修建祖屋和祠堂,因此彦良公应为率先“站稳脚跟”。

(二)迁居原因

谢氏宗族从上坪乡迁居岩镇山池村,主要有两个传说。传说之一为谢氏先祖往返上坪与岩镇,夜宿山池村当风坳驿站,为山池村风景所吸引。其后谢氏先祖在驿站中请来风水先生,风水先生将山池称为“梅花落地”,最宜谢氏居住。传说之二则为谢氏先祖从上坪乡南下岩镇贩牛以及采购生活用品,经过山池,见山池地广人稀,地势平坦,水草茂盛,随手抓一把草塞进地里,第二年再经过此地时发现埋在地里的草已经腐烂,土地肥沃,因而认为此地为开基落叶的好地方。

以上两个传说并无文字记录作为依据,但从两个传说中可以窥探到谢氏先祖迁居山池村的三个原因。

一是经济因素。明朝时期,广东经济相对落后,交通运输以河运为主。上坪乡由于山高林密,陆路交通滞后,加之远离河运,因此经济落后,交通不便。岩镇位于东江上游岩下河边,据《龙川县志》记载,乾隆三十年曾设“下墟”,为当时龙川县五大“圩”之一,嘉庆年间有店铺150余间,为往返江西的必经之路。如上文中“传说”所言,居住于上坪乡的谢氏先祖也需前往岩镇贩牛和购买生活用品。而在山池村,明清时期建设有往返于岩镇与江西的“官道”,并在村内设有茶亭等。

二是地理因素。山池村地势平坦,土壤肥沃,地理条件相对优越。上坪乡山高林密,地形不平坦。据谢氏族人介绍,上坪乡村庄大多为小村,即使是乡政府所在村面积也很小。而这在《龙川县志》的描述中也能体现:“上坪乡位于县境北部,东与江西省寻邬镇田、菖蒲乡交界,南与兴宁罗浮接壤,北与江西省定南鹅公为邻,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高山矮岭交错,盆地谷地相间。境内层峦叠嶂,山林茂密,河溪纵横。”龙川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龙川县志》,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66页。明朝惠州府知府李伯遇途经山池村时曾题诗“山池景致胜非常,田心峎里睡草羊;半岭芝兰千载秀,罗婆桃李万年芳”,以此形容山池村良好的地理条件。据族人介绍,山池村土地在龙川县属于“排名第二”的好地。

三是气候因素。由于山林阻隔,水田日照较短,且海拔相对较高导致上坪气温较岩镇低1℃左右,甚至出现上坪下雪而岩镇不下雪的景象。据《龙川县志》记载,“全县年平均气温在18~21℃之间,最低是北部细坳18.4℃,最高是南部老隆20.5℃,南北相差2.1℃”。而上坪位居龙川县最北部,岩镇位居龙川县中部。龙川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龙川县志》,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14页。1950年、1975年、1976年上坪、背岭、细坳等地曾降大雪,造成雪灾,而山池村并无雪灾记录。龙川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龙川县志》,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14页。据族人谢庭奎介绍,1949年之前,由于气候等原因,上坪乡水稻作物产量不到300斤,山池村却能达到400斤(区位对比可见表1-3)。

表1-3 龙川县上坪乡上坪村与岩镇山池村区位条件对比

从谢氏落居山池来看,其体现了三个特点。一是“兄弟开基”。由于谢氏主要由彦良公、善良公两兄弟开基,尽管其仍然以举族迁移的形式迁居山池,但彦良公、善良公所属后裔形成清晰的房支界限,并在其后的发展中形成“上镇”与“下镇”的冲突甚至对立。二是“宗族势弱”。谢氏宗族在山池的发展过程中,兄弟开基及由此形成的“上镇”与“下镇”对立,导致其族一级统筹管理能力较弱。三是谢氏迁居山池,主要为寻求更好的生存发展条件,而非躲避战乱或政治迫害等,因此谢氏宗族对外具有一定的包容性(具体见表1-4)。

表1-4 谢氏宗族迁居山池特征

第二节 村落由来与发展

一 村落由来

(一)因“地”得名

据族人介绍,山池村得名山池说法有二。其一为山池地处龙池山,倒读为“山池龙”,后来引自唐代诗句“山出尽如鸣凤岭,池成不让饮龙川”,故称“山池”;其二则认为山池村是典型的山区村庄,村庄四周山峦叠翠,村内地势平坦,呈盆状,五条小河蜿蜒而流,因其形状得名山池。从山池村走出的著名编剧谢逢松曾撰写诗句“谁谓山池不是池,四面峰峦作围堤”。

据谢宗良老人介绍,山池原名珊池,因其周围是山,中心是盆地,像池塘一样而得名。池塘中有七个墩,分别为背护墩、下尾墩、牛神墩、蛇神墩、双坟墩、生坟墩、磨下墩。七个墩如池中珊瑚,因此成为珊池。但谢氏落居后,七个墩中部分墩因居住等不再明显,如最大的背护墩、下尾墩分别建造了彦良公祠、林广公祠,而其他墩相对矮小,族人认为村庄处于丘陵地带,中间落湖,因此将珊池改名为山池。1949年之前,族人几乎每人都会一句顺口溜:“鸡笼无底是我县名(龙川),半山挖塘是我地名(山池),梅花落地是我姓(谢)”。该顺口溜本为四句,但谢宗良老人只记得其中三句。

“山池”作为一个村名,由来已久,如清朝《谢氏族谱》记载,彦良公葬本“村”社山,林发葬本“村”双坟树下。但1949年之前,村并非一个实体概念。山池村第一任“村长”产生于1949年。据族人介绍,1949年,东江纵队凌希民(后来担任岩镇乡第一任区长)带领部队来到山池,召开群众大会宣布山池村解放,并直接任命村内小学教师谢汉柱为村长。

(二)宗族“兴”村

山池村四面环山,被称为“梅花落地”。在谢氏宗族迁居山池村之前,居住在山池的有罗、许、邝、张、李、薛、华等姓氏,村内地名因而被命名为邝屋山、罗婆山、李屋、黄屋等。由于吴氏、王氏、杨氏、罗氏、邝氏等分别占据了依山位置,因此谢氏迁居山池村后,并未傍山而住,而是居住于村中心,因而也被称为“田心峎” “田心镇”(见图1-2)历史发展过程中,村落名、村中地名也几经变化,甚至同一时期不同的人对同一处也可有不同称呼,文中无法一一加注,读者可根据上下文理解。其他村庄也有类似现象。——编者注。。但随着宗族的发展壮大,村落中大量地名开始打上谢氏宗族烙印。

图1-2 山池村村庄地名位置图

一是宗族聚族而居,宗族居住单位构成地域单位。特别是清朝康乾年间,随着宗族大量围屋的建造和人口的繁衍,族内以围屋为单位,构成房支区分。如运崇公一房,其修建围屋占地18亩,房间150多间,整个房支居住于此。由此,“崇兴围”不仅成为围屋名称,也成为村内地域名称。至今运崇公一房所在村民小组依然沿用“崇兴围”作为村民小组组名。

二是宗族活动构成地域名称,如桅杆下、牌坊下。据族人介绍,雪亭公有一位孙子,嘉庆年间恩拔贡生,立两杆桅杆,高约十二米,因而扬名。牌坊下,为袁氏节孝牌坊所在地。据族人介绍,谢氏先祖之一朝纪公15岁去世,其妻袁氏当时18岁,但未改嫁,在袁氏30多岁时,邻近在朝当官的李氏听闻袁氏的事迹后禀报乾隆皇帝。乾隆皇帝赐予圣旨并授予“节孝牌坊”。在皇帝的嘉奖下,惠州府组织官府捐款,并因此修建牌坊。节孝牌坊建成后,袁氏用剩余钱财修建店铺,至今牌坊下仍然为村内小店铺集中所在地。

由此可见,山池村相对优厚的地理、交通条件成为谢氏宗族选择和落居山池村的重要条件之一。但在山池村,随着宗族之间人口膨胀,有限的资源也成为宗族之间相互竞争之缘起。而同等起点之下,谢氏宗族之所以“后来居上”,还在于谢氏宗族在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独到之处。

二 宗族竞争

谢氏迁居山池村之前,村内居住有罗、许、邝、张、李、薛、华等姓氏。其间,邝、李、罗、薛等宗族迁居外地。如今,村内仍然有谢、王、黄、杨、叶等7大姓氏,其中,邝氏、罗氏、薛氏、张氏的祖屋均为谢氏购买,许氏所居住之地也均为谢氏占有(见表1-6)。在1949年,村内人口总计为1740人,其中谢氏1500人左右,老屋场与半岭王氏各80人左右,黄氏20多人,吴氏13人左右(见表1-5)。谢氏一族能脱颖而出,并占据村内80%的人口数量,主要得益于两大原因。

表1-5 山池村宗族发展对比情况表

表1-6 山池村宗族迁居情况统计

〔1〕据老人介绍,半岭王氏购买薛氏祖屋后因薛氏未将祖牌带走,而王氏不敢将薛氏祖牌扔掉,所以只能将王氏祖牌放置于薛氏祖牌之前。新中国成立之前,半岭王氏嘲笑谢氏为姜氏所分,而谢氏则以半岭王氏与薛氏的祖牌关系反讽。

〔2〕邝氏与谢氏显昌厦一房曾有联姻,邝氏老屋最先出售给谢氏显昌厦一房,后为谢任昌购买。

〔3〕据族内老人介绍,民国初期仍然有一位罗氏妇女居住在村内。

〔4〕罗氏大量外迁后,罗氏山林罗婆山并非为其他宗族所购买,事实上为谢氏占有。但1949年之前主要为谢氏前往割窑草,而其他宗族因族山多并不会前往罗婆山割窑草,以避免发生冲突。

〔5〕据王氏、谢氏族人介绍,1949年之前因李氏外迁,老屋场王氏、谢氏崇兴围一房都前往李氏山林割窑草。因李氏无人管理,所以老屋场王氏、谢氏崇兴围一房都认为山林为本族所有。1949年之后,双方因该山林纠纷而打官司。

一是财富因素。据山池村王氏、黄氏、吴氏等宗族族谱记载,三大姓氏数百年来并无获得大财富者,其所居住老屋依旧在开基祖所建设围屋内。与此相对,谢氏宗族因意外或经商而获得大量财富。如族人传说,清代康熙年间下镇族人仁忠公到岩下街买了十几箩咸鱼,担回家后发现箩表层是咸鱼,下面全是白银。其财富分给12个孙子后,形成10个“万户”,“万户”形容财富之多。通称“十万户”。

谢氏宗族的财富积累主要源于商业经营或石灰产业等收入。如据族人介绍,“泰宇公做草纸去黄埠卖,卖不完剩下的就在 ‘柯树伯公’墓前烧,年载长,伯公显灵,在树枝上挂一袋白银。泰宇公带回家后第二天卖草纸又带过去,挂在树上挂了三天,没人取走。泰宇公将钱取回,购买土地、房屋与山林”。尽管该发家故事具有神话色彩,但从中可以看出泰宇公曾做草纸生意以发家致富。又如曾购买“少修第”的谢梓修曾入股石灰窑。但财富获取后谢氏并未继续用于“扩大再生产”,而主要用于购买土地与房屋。

二是人丁繁衍。如黄氏宗族,其长期处于单子繁衍状态,因此人口难以有效增长。居住于山内的吴氏因仅有20亩土地,清末时期大量族人被迫外迁。而谢氏则呈现出“二四八房”的现象,即仁宗公有两个儿子,裕榕、温榕,其中温榕四个儿子,裕榕八个儿子,共计12个孙子,从而人丁相对兴旺。而12个孙辈中有10人建有独立围屋,并繁衍壮大。

从谢氏发展的轨迹来看,谢氏人丁繁衍主要在清朝时期,其财富积累之后,又因土地的扩张、房屋的兴建而为人口的发展提供了生产空间。可见,在宗族发展过程之中,“人财”互为基础,特别是财富的积累能够为人丁繁衍提供必要的条件。

三 房支分化

(一)“兄弟开基”与宗族分化

山池村谢氏宗族以彦良公、善良公为开基祖。彦良公所属房支称为上镇,善良公所属房支称为下镇。彦良公落居后建设有“彦良公祠”,因此上镇族人视彦良公为开基祖。善良公落居后由其子林广公、林福公分别建立有“林广公祠”和“林福公祠”。由于下镇善良公自身未建造围屋,因此“林广公房”和“林福公房”同样存在分化。特别是原本属于下镇的林福公一支因人丁发展缓慢,为上镇与下镇林广公一支所排斥,而成为“中心镇”。而事实上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中心镇”。

据族人介绍,在清朝末年,上下镇冲突达到高潮。如因下镇修建下书房而引发的上下镇打官司,因井头井水争执引发的上镇皇焕公与下镇崇兴围的斗争(详见第四章社会冲突部分)。但族人为寻求宗族团结,认为“闹意见是少部分人,是那些蛮不讲理的。族内族长、绅士以及房长都会教导大家不要分上镇、下镇”。如属于弱房的林福公后裔谢宗良介绍,1949年之前,其所在房支经常被强房“烂仔头”欺负。但谢耿然、谢维汉等族长、绅士不仅不会欺负弱房,还会偏袒弱房,帮弱房说话。

(二)“宅祠一体”与房支认同

在山池村谢氏宗族,族人的认同以血缘为基础,但认同单位则主要以“屋”为单位。一般而言,族人建造房屋后,即在上厅设立祠堂,并安置祖牌。“建有上厅、下厅才能安祖牌,如果建造很少几间,就不会去安香火。”但由于祖公建的房子大,而族内人丁发展缓慢且经济贫穷,很少有族人单独建立小房屋。对族人而言,建房是要为子孙后代着想的计划,因此以建大“围龙”为主。据族内老人不完全回忆,自谢氏宗族落居山池村后,上镇围屋达22座(见表1-7),下镇围屋达29座(见表1-8)。“下镇建得散,上镇建得密,因此上镇从井头到下塅,屋檐水不断,猫公不落地。”

表1-7 山池村谢氏上镇围屋建造统计

表1-8 山池村谢氏下镇围屋建造统计

〔1〕族人所言“中心茛”中的“茛”事实上并非此“茛”字,族人发音为“jing”,但由于未找到对应的汉字,因此以写法相似的“茛”字代替。

对于祖牌安排,一般建造者为独生子的,在世时可以打上父亲的排位。但如果有兄弟,则在去世后由子孙打上自己的牌位。如果打上父亲的牌位,则自己建的房屋其他兄弟也有份,容易引起争执纠纷。由于族内祖堂仅设立建造祖屋的祖公一块祖牌,因此族内未建造房屋者并不能安放祖牌。而建造房屋并树立祖牌后,往往以“屋”为单位形成新的认同单位,如泰宇公设立祠堂后即形成泰宇公一房。在谢氏族人看来,围屋承担的并非简单的居住功能,还包括以下三大功能。

一是认同功能。据族内老人介绍,族人发家致富后即可建造新的围屋,而不需要得到宗族或房支的许可。特别是族人建造房屋后即可树立本人的祖牌,供子孙后裔祭拜。建造围屋者,其祖牌在其去世后在祖公祠堂烧毁,而不会树立在祠堂。因此,族人认为“有财一定要建房,不建房没有名声。只有自己建的祖屋才是自己的,才能树自己的祖牌。下镇直到仁忠公才建房,之前7代人没有建房,说出去都没面子”。

二是延续功能。族人认为“人生不满百,胸怀千岁忧”,即人活不到百岁,但需要为子孙后代考虑,因此建造房屋更是为子孙后代的长远发展谋划。“有钱人建房谋发丁,没钱人建房为站身。”如下镇仁忠公曾新建族内最大围屋下围(占地20余亩),但因其子孙均建有新的围屋,因此下围在其曾孙一辈因无人居住开始倒塌。

三是象征功能。在族人看来,围屋也是房支财富与地位的象征。如族人认为“上镇房子建得矮,下镇房子建得高”,因此下镇较上镇富有。“下镇发的财大,特别是仁忠公后发了大财,因此下镇仁忠公后代建的房子大,而仁忠公的祖公林广公祠建得小,同时石岩前、炮台下不是仁忠公后代,建的房子也小”。

(三)“祖屋在,人心在”

对于谢氏族人而言,房屋不仅仅意味着居住之所。族人不断建造围屋,越老的祖公所建造围屋越多处于闲置状态。如林广公祠在1949年之前仅一户人家居住。而林福公祠建有房间43间,但因其人丁发展缓慢,大量房屋空置无人居住,在1949年之前外围倒塌住房多达六间。雪亭公祠房屋分至四位儿子后,由于其中三位儿子建立有新围屋,雪亭公祠一半房屋处于闲置状态。

尽管大量祖屋处于闲置状态,但祖屋却能将族人凝聚于族内。以雪亭公祠为例,尽管其三位儿子建立有新围屋,但祠堂、厅堂属共有,每年大年初一祭拜祖宗、赏灯均需前往雪亭公祠,大量闲置的雪亭公祠将分散于不同地方的后裔凝结在一起。同时,由于祖屋给族人提供了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因此族人始终有“归宿”。如族内乞讨者因有房产而并不会前往外地乞讨(详见第四章),族内孤寡老人因有房产而可以通过变卖房产解决丧葬难题。

由于不同世代祖公建造有不同的围屋和祠堂,因此族人的认同单位又互相关联。以林福公祠为例,林福公后裔分为两房支,分别为“峰兴厦”和“宝莹光昌”(两房均居住在林福公祠内)。但林福公祠内仍然居住有“峰兴厦”和“宝莹光昌”两房族人。林福公祠的存在使“峰兴厦”和“宝莹光昌”不会成为独立的小共同体,而是相互交错的(见表1-9)。又如上镇开基祖彦良公祠为泰宇公幼子兆遴房部分族人以及皇焕公部分族人所居住,泰宇公长子兆显一房则建立有独立围屋“显昌厦”。因此兆显一房存在三个认同单位,一是上镇彦良公,为上镇所有房支所认同并祭拜;二是泰宇公一房,为泰宇公后裔,包括居住于“显昌厦”的兆显公后裔所认同并祭拜;三是对兆显公本身的认同。因此,尽管新建围屋不断形成更小的认同单位,但更大单位的认同纽带又促使族人维续族的共同体。

表1-9 民国时期林福公祠居住情况

(四)宗族兴衰与分化

从谢氏宗族祖屋的世代分布与族人认同来看,其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多中心认同。族人以“围屋”为认同中心。如上镇因开基祖彦良公建有“彦良公祠”而拥有共同的认同中心“彦良公”。但在下镇,因开基祖善良公并未建立围屋与祠堂,所以下镇族人认同的中心为建立有围屋的林广公与林福公,两者均为善良公之孙。同时,在不同世代,因不同族人建有新的围屋,所以在后裔之中又形成若干个“小中心”。

二是“族弱房强”格局。从祖屋的布局来看,一世开基祖中仅彦良公建立有一座围屋。但因开基祖为两兄弟,因此“彦良公祠”不足以作为全族族人的认同中心。换言之,在山池村谢氏宗族,并没有统一的认同中心。

三是“宗族兴衰”历程。在谢氏宗族发展起步阶段,下镇第三世至第八世所有房支均未能建造围屋,上镇第三世至第八世仅建立有3座围屋。山池村谢氏宗族发展的鼎盛时期在清朝中期,从上镇围屋建造情况来看,其集中于第十、十一世,建立有围屋12座。而下镇集中于第十一、十二世,同样建立有围屋12座。而在第十七世之后,无论上镇、下镇均未建立围屋。

四是“房支分化”。在上镇,强房主要为皇联公一房与泰宇公一房。皇联公及其四位儿子建造有5座围屋。而泰宇公及其后裔建造有六座围屋,其中三座由泰宇公及其儿子兴建。在下镇,以仁忠公一房最为强盛,仁忠公及其子孙三代10人建立有9座围屋。但仁忠公所建造围屋因无后裔居住而至第四代孙时期开始倒塌。由于围屋不在,仁忠公难以构建起自身的认同中心。

第三节 山池村行政建制与变迁

一 传统行政建制

山池村所属龙川县是广东省最早设立郡县的县之一。国家权力的长期渗入,也为乡村治理增添了行政元素。

(一)行政体系中的“山池”

据《龙川县志》记载,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遣赵佗击南越,平之,置三郡。其间始建龙川县,隶属南海郡,辖龙川、河源、和平、兴宁等地,以佗城为治所。而在宋朝时期,龙川县下设都(坊)、图,在县城设坊,在乡设都。全县共设10个都(坊),下设38个图。其中,岩镇所在地为宁大都、广信都,下设8个图。明朝时期,由于沿袭元朝区划设置,岩镇属于十一都。清朝嘉庆十四年(公元1805年),实行约(堡)制度,龙川县共设48约,岩镇则包含平越约、山池约。山池作为行政建制正式形成。而据《龙川县志》记载,嘉庆年间全县行政建制如下:


全县设城2个,即龙川城(佗城)、通衢城;约(堡)48个,即狮子堡、下廓堡、亨田堡、坪埔堡、窑头堡、涧步堡、老隆堡、登云约、十三户约、雅喾约、金鱼约、铁场约、张坊约、周洋约、横坑约、骆岐约、罗口约、白佛约、白石约、蓝田约、长东坑约、上下塔约、田心约、石圳约、黄花堡、新田约、丰稔堡、黄岭堡、莲塘约、桂林甲、义都约、硿头堡、罗洋约、杨梅塘堡、水口堡、四都堡、犁头嘴约、黄石约、五峡三寨、车田约、平越约、兴良约、龙池约、山池约、石下约、汤湖约、青龙约、百齐约。龙川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龙川县志》,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43页。


民国19年(公元1930年),龙川县设立七个自治区署,岩镇属于第六自治区,下设上保乡、下保乡、山池乡、岩下镇等,自此山池由约变为乡。民国28年(公元1939年),岩镇调整为平山乡,由平越山池组合而成。其间,山池村谢氏宗族谢慎初、谢耿然先后担任平山乡乡长。其中,谢慎初在土地改革时期被评为地主,而谢维汉曾担任山池村谢氏宗族族长。民国36年(公元1947年),龙川县全县设3个区署、39个乡、420个保。详细区划设置如下:


第一区署(佗城):辖佗城镇、瑶亨乡、宦江乡、金鱼乡、雅寄乡、紫乐乡、鹤市乡、锦归乡、梅城乡、华新乡、登云乡、老隆镇、丰稔乡、十二排乡、义都乡、莲塘乡、四都乡,共辖189个保。

第二区署(黎咀):辖铁场乡、横坑乡、洋贝乡、田心乡、下塔乡、隆泰乡、龙雉乡、黄石乡、黎咀乡、车田乡、瑶輋乡、蓝岐乡、罗口乡、新田乡,共辖147个保。

第三区署(贝岭):辖平山乡、黄埠乡、五顶乡、贝岭乡、兴良乡、三联乡、上坪乡、细坳乡,共辖84个保。龙川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龙川县志》,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44页。

(二)山池村中的行政分割

在山池村,谢氏宗族因人口相对较多而被划分为两个保,其中上镇为第四保,下镇为第五保,王、黄、杨、吴等其他姓氏宗族为第三保。据族人介绍,保以下的甲则与“房”的范围相对一致。如林福公一支因人口相对较少,划为一个甲。泰宇公一房因人口较多,划分为两个甲,其中长房一个甲,幼房一个甲(见表1-10)。由此可见,即使在保甲制度下,宗族依然为划分治理单元的重要基础。

表1-10 1949年之前山池村行政区划调整统计表

二 当代行政建制

(一)“依血缘”到“依地缘”

1949年之后,山池村正式形成“村政府”这一建制。1950年,山池村成立农会,开始土改。当时山池成立了三个农会(见表1-11),其中上镇农会由谢受封担任主任(另有谢志胜、谢志焕两人),下镇农会由谢玉砚担任主任(另有谢逢源、谢复荣两人),外姓农会由黄国帧、王火星等担任。此时仍然沿用了谢氏上镇、下镇、杂姓宗族的传统区分方法。

表1-11 1949年之后山池村行政区划调整统计表

1954年山池村成立初级合作社。山池村有两大社,分别为烽火社(谢受封担任社长)、红光社(谢杀清担任社长)。此时正式打破宗族、房支的区分,完全按照地理区域进行划分。1958年,岩镇成立人民公社。其中山池大队划分为四个生产队(一队、二队、三队、四队)(见表1-11),生产队以“划条条”形式划分,完全打破宗族、房支界限。由此可见,国家权力的强势进入打破了宗族的经济基础,并借助“行政区划”替代宗族房支认同单位。

(二)“血缘”影响下的“地缘”

现今,山池村共有人口5000余人,面积约25平方公里。其中,谢氏宗族占总人口的近80%。尽管村内上镇、下镇以及宗族单位已经被行政单位所取代,但从41个村民小组的房支构成来看,村内聚族而居的特点依旧明显。大多数村民小组依然以独立的房支为单位。据族人介绍,“以前划分村民小组是以就近为原则,同一房支的人大都住在一栋屋子里,因此划分为一个村民小组”。据族人介绍,20世纪80年代时族人仍然主要居住在各祖屋内。

以泰宇公一房为例,人民公社时期划分为3个生产小队,按照就近原则,幼房部分家户与九牧公一房部分后裔合为一个生产小队,幼房部分家户与皇焕公部分后裔合为一个生产小队,长房单独成立一个生产小队。但分田到户后,泰宇公一房因人口发展而划分4个村民小组,其中长房、幼房各两个村民小组,不再与九牧公、皇焕公后裔合在一个村民小组(见表1-12)。族人认为房支之间有隔阂,如认为小组长可以把优惠政策等指标给本房的人,而把重活安排给非本房的人,因此难以管理。

表1-12 山池村村民小组宗族房支构成分析

续表

从行政建制的变迁来看,1949年之前,乡镇及以上的行政建制变化较大,但村落社会中的保甲制度并未打破宗族的治理形态,形成了上层变而下层相对不变的格局。国家的渗透,让宗族单元逐步整合进入地域单元。特别是宗族越弱,越容易被国家所渗透与整合,如王、黄等姓宗族整合为一个“保”。尽管国家的渗透让宗族日渐弱化,但在更小的单元内,如村民小组中,宗族依然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从山池村谢氏宗族的来源、落居以及发展来看,谢氏宗族因政治原因而迁出江西,因经济、地理等原因而最终落居山池村。在山池村,12个宗族聚族而居,共同塑造着村落的历史与文化,将小村落深深打上宗族活动的烙印。在数百年的发展历程中,谢氏宗族后来居上,成为山池村第一大族。尽管国家权力通过行政逻辑不断塑造、改造村落社会,但宗族依然成为村落社会最主要的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