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的马克思主义观及其当代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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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一 研究对象

毛泽东指出:“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据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的矛盾性。”《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第309页。本书确定以“列宁的马克思主义观”作为研究对象,为了更好地阐明这个研究对象,有必要对有关概念进行简要的辨析。

1.“马克思主义”与“马克思主义观”

“马克思主义”一词经历了从贬义到褒义的词义嬗变过程。1883年3月14日马克思逝世后,一些国家的社会主义者为了肯定马克思在理论上的伟大贡献,开始从褒义上使用“马克思主义”。1883年4月6日,卡·考茨基在奥地利社会民主党机关刊物《真理》杂志第7期上发表悼念马克思的文章,正式从正面提出“马克思主义”这一概念。随后“马克思主义”被各国马克思主义者广泛采用,成为一种公认的提法。高放:《“马克思列宁主义”提法的来龙去脉》,《文史哲》2001年第3期。根据当前一般教科书的界定,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恩格斯创立并经其后继者不断发展的学说,它以全世界无产阶级和全人类的彻底解放为主旨,以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等为组成部分,是关于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一般规律的科学体系。

根据现在掌握的资料,在我国“马克思主义观”这一概念始见于李大钊在1919年发表的《我的马克思主义观》。从学术界近年的讨论来看,马克思主义观是关于马克思主义的总体认识和基本评价,具体而言,它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关于什么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解,即对马克思主义的本质、特性、结构、功能等方面的理解;二是关于怎样对待马克思主义的看法,即对以什么态度、方法来对待马克思主义的回答;三是关于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信仰、历史命运、发展前景等问题的看法。

可见,“马克思主义”与“马克思主义观”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反映的是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的科学规律,而后者反映的是对马克思主义本身的认识和评价。当然,两者之间也存在一定的逻辑关联。一般而论,马克思主义自身的发展水平越高,人们对它的评价也就越高。这就是说,如果不考虑认识主体的差异,马克思主义作为马克思主义观的认识客体,其基本性质和发展水平从根本上决定着人们的马克思主义观。需要指出的是,由于认识主体的价值取向、知识背景、认识水平等方面存在差异,不同的认识主体所具有的马克思主义观也不尽相同。

2.“列宁主义”与“列宁的马克思主义观”

“列宁主义”一词,始现于1903年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后,原为列宁的论敌所用,带有贬义。有资料表明,俄共(布)中央政治局委员加米涅夫可能是第一次从正面意义上使用这一概念的人,他在1923年发表《对列宁主义的修正》一文中从积极的意义上使用了“列宁主义”。《苏联共产党决议汇编》第2分册,人民出版社,1964。1924年斯大林在《论列宁主义基础》一书中系统地论述了列宁主义,并给出了如下定义:“列宁主义是帝国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时代的马克思主义。”1924年,在列宁谢世5个月后召开的共产国际第五次代表大会上,第一次把“马克思主义”与“列宁主义”合称为“马克思列宁主义”《共产国际文件汇编》第2册,三联书店,1965。,凸显了列宁主义与马克思主义一脉相承的理论品质。

“列宁的马克思主义观”是指列宁关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体系,即他在如何认识、评价、运用马克思主义问题上的基本观点的体系,具体体现为列宁对“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怎样对待马克思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命运如何”等问题的科学回答。

由此可见,“列宁的马克思主义观”与“列宁主义”是两个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概念。

首先,两者相互联系。从逻辑上来说,列宁的马克思主义观的形成是列宁主义形成的前提。列宁首先形成对马克思主义的科学认识,在实践中以马克思主义的精神来解决实际问题,在理论上把各种革命经验加以总结和升华,形成了列宁主义。从精神实质看,列宁的马克思主义观体现了列宁主义的本质属性。列宁主义最为核心的问题,是作为党的领袖的列宁对“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怎样对待马克思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命运如何”等问题的回答。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列宁有什么样的马克思主义观,俄国的革命和建设实践就会向何处去。从这个角度看,“列宁的马克思主义观”涵盖在“列宁主义”范畴之内。

其次,两者相互渗透。理论思维的形成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人既是在解决新问题的过程中发展思想的,也是在对前人和自己原有的思想的反思中发展思想的。列宁的马克思主义观是列宁在研究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后形成的,而在实践中为了解决实际问题,又促使列宁不断回顾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并且反思自己以前的思想,因此,列宁的马克思主义观并非一经确立就再也一成不变,而是随着列宁革命实践的丰富和革命思想的发展而发展,列宁的马克思主义观和列宁主义的发展必然融合在一起。

再次,两者相互区别。从严格的意义上,“列宁的马克思主义观”不等同于“列宁主义”。从创立者看,广义上的“列宁主义”不仅包含列宁的思想学说,而且还包含布尔什维克党内其他同志的思想;从内容看,“列宁主义”是列宁在学习、实践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过程中,在领导俄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形成的理论体系,其内容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政党、教育、宗教等方方面面。而“列宁的马克思主义观”的创立者是列宁,其内容仅仅包含列宁对马克思主义的总体性看法。

3.“列宁的马克思主义观”与“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

从概念本身的内部联系看,“列宁的马克思主义观”是联结“马克思主义”和“列宁主义”的一个重要范畴和逻辑节点。马克思主义揭示了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的一般规律,而列宁主义则是马克思主义俄国化的具体理论成果。如果说“马克思主义”是一个种概念的话,“列宁主义”则是这个种概念之中的一个属概念,而“列宁的马克思主义观”就是联结种概念和属概念的一个重要范畴和逻辑节点。列宁指出:“在人面前是自然现象之网。……范畴是区分过程中的梯级,即认识世界的过程中的梯级,是帮助我们认识和掌握自然现象之网的网上纽结。”《列宁专题文集·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人民出版社,2009,第131页。范畴既是人类实践经验和认识经验的结晶,又是人类认识新事物的阶梯。逻辑范畴或者逻辑的“式”,心理学称为思维结构或认知“图式”。一方面,认识过程是主体运用已有的认知“图式”认识和反映客体,并以此指导实践活动的过程;另一方面,认识过程也是主体根据不断涌现的新知识、新问题,不断调整和完善原有的认知“图式”,甚至转换、创立新的认知“图式”的过程。皮亚杰、英海尔德:《儿童心理学》,吴福元译,商务印书馆,1986,第7页。

从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看,列宁的马克思主义观是列宁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走向具体实践的中介环节。一方面,列宁通过研读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并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分析俄国现实问题,指导俄国革命实践;另一方面,实践中不断涌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促使列宁对“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怎样对待马克思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命运如何”等一系列问题进行深刻反思。正是在与形形色色的社会思潮的理论斗争中,在风云变幻的革命斗争实践中,列宁理解和感悟了“真理是具体的”“马克思主义不是教义而是科学的方法和行动的指南”等思想真谛,发出了“半个世纪以来,没有一个马克思主义者是理解马克思的”感慨,创立了把马克思主义与俄国实践相结合的新的认知“图式”。正是由于这种创新,列宁主义得以诞生,而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科学性也在实践中得到丰富展现和具体化。

可见,列宁的马克思主义观是马克思主义与列宁主义的中介环节。一方面,“列宁的马克思主义观”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和“列宁主义”一脉相承的本质联系。另一方面,它是列宁主义的核心范畴,正是因为确立了科学的马克思主义观,列宁主义才取得了一系列理论成果。同时,它兼具抽象与具体两重属性。相对于马克思主义这个比较抽象的种概念来说,它包含着俄国现实这个比较具体的内容;而相对于列宁主义这个比较具体的属概念来说,它又不是一个具体概念,而是列宁对马克思主义的整体性认识。马克思主义这个概念是抽象的,然而最抽象的规定往往包含着最丰富的内容。

综上所述,本书将“列宁的马克思主义观”作为研究对象。因为列宁的马克思主义观与列宁主义、与列宁同时代的马克思主义者的马克思主义观等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本书在把握“列宁的马克思主义观”这一对象时力图做好三个结合。

首先,将“列宁的马克思主义观”研究与“马克思主义观”研究结合起来。“列宁的马克思主义观”属于“马克思主义观”的个案研究。共性寓于个性之中,通过个性体现出来。因此,全面考察其他历史人物的“马克思主义观”,对于开展列宁的马克思主义观研究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其次,将“列宁的马克思主义观”研究与“列宁主义”研究结合起来。列宁关于“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怎样对待马克思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命运如何”等问题的回答,贯穿于其革命和建设实践的每一个历史阶段,贯穿于“列宁主义”形成和发展的始终。从广义上看,“列宁的马克思主义观”属于“列宁主义”的一部分,“列宁的马克思主义观”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就是“列宁主义”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因此,全面地考察列宁的生平及其思想,对于开展列宁的马克思主义观研究很有必要。

再次,将“列宁的马克思主义观”研究与国际范围内关于“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怎样对待马克思主义”的争论结合起来。从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看,列宁的马克思主义观的形成过程,也是马克思主义与非马克思主义、反马克思主义的斗争过程。这种斗争不仅体现在列宁生前,而且体现在列宁逝世后。在列宁革命的一生中,他就经历了几次国际范围内关于“什么是马克思主义”的争论。因此,只有将列宁的马克思主义观放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的视野中,将这一研究与国际范围内的有关争论结合起来,才能凸显列宁有关思想的文本内涵和当代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