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政策研究:基于正规和非正规渠道竞争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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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

随着电器电子产品更新愈加频繁,报废数量也与日俱增。2009年全球报废的电器电子产品高达4000万吨M. Schluep, C. Hagelueken, R. Kuehr, et al. , Sustainable Innovation and Technology Transfer Industrial Sector Studies: Recycling-from Ewaste to Resources(Bonn: 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 &United Nations University, 2009).,联合国环境署估计该数量正在以每年4%的速度增长“UNEP Year Book 2013: Emerging Issues in Our Global Environment, ”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 http://www.unep.org/yearbook/2013/, accessed on Feb.5, 2016.。在我国,每年废弃的各类电器电子产品数量惊人,2011年报废的产品高达362万吨F. Wang, R. Kuehr, D. Ahlquist, et al. , “E-waste in China—A Country Report, ”Step Inititative, http://www.step-initiative.org/index.php/Publications.html, 2013.,目前这个数字正在逐年增长。以电脑和手机为例,预计到2020年中国的电脑废弃量将比2007年增长4倍,而手机报废量将增加6倍“UNEP Year Book 2010: New Science and Developments in Our Changing Environment, ”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 ramme, http://www.unep.org/yearbook/2010/>, accessed on Feb.5, 2016.。废弃产品中含有大量贵金属、铜、铁等可再生资源,经济价值显著。与此同时,其内含有多种有毒有害物质(如电视的CRT显像管中含铅等),在回收处理过程中如操作方式不当,会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面对日益庞大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简称WEEE)数量,建立既环保又充分发挥资源价值的回收体系已经迫在眉睫。

近年来,我国推动产品环保回收的力度正在持续增大。2009年6月1日,国家在实施促进农村消费的“家电下乡”政策基础上,推出了促进城市消费的“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在刺激内需之外该政策也带来了一定的环保效益,有助于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的发展。为鼓励电器电子产品回收行业的发展,我国出台了一些法律法规。2011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生效。迄今,《条例》是在循环经济领域中唯一一部针对特定的可回收产品、效力仅次于法律的专项法规,这说明废弃产品的回收处理有必要以立法来推动。《条例》规定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用作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对具有处理资格许可证的回收企业给予补贴,对不具备处理资格且擅自从事处理活动的回收者给予处罚,同时鼓励生产企业参与回收再利用。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单篇论述生态文明,将其置于总体布局的高度;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着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2016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并把其作为“十三五”时期的主要目标任务之一。

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再利用体系,与发达国家“规划化回收、科学化分类、专业化处理、无害化利用”的思路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依照我国法律规定,拆解电器电子产品必须由环保部门严格审核并颁发拆解资格证书,然而在现实中,大部分废旧产品并没有进入具备处理资质的正规回收处理渠道(以下简称“正规渠道”)。以北京为例,调查Z. Wang, B. Zhang, J. Yin, et al. , “Willingness and Behavior towards E-waste Recycling for Residents in Beijing City, China, ”Journal of Cleaner Production 9(2011).显示大约63.21%的废旧家电流向了不具备处理资质的非正规回收处理渠道(以下简称“非正规渠道”)。一般来说,非正规渠道是由走街串巷的个体商贩、回收处理的小作坊、二次材料和可再用零部件经销商以及旧货市场里的翻修商等组成。非正规渠道的拆解处理通常为“土法”(手工、酸泡、火烧等),处理后的大量有毒废液、废气和废渣则直接排放到周边环境,对环境带来了极大的破坏。

目前,正规渠道存在处理设备闲置和产能过剩的状况,在与非正规渠道的竞争中长期处于劣势地位。根据针对消费者回收行为的调查结果,影响大众选择回收方式的因素主要包括:回收习惯、经济利益、回收设施的方便性和居住条件等。Z. Wang, B. Zhang, J. Yin, et al. , “Willingness and Behavior towards E-waste Recycling for Residents in Beijing City, China, ”Journal of Cleaner Production 9(2011).对比正规和非正规两种渠道,不难发现非正规渠道回收方式灵活多样、收集成本低、回收价格较高,回收量占据了大部分市场份额;处理方式属于低层次模式,欠缺必要的环保处理技术,处理成本低;对质量较高的旧品进行翻修处理,方便地依托二手市场销售翻新品,获取高额利润。这几个方面给正规渠道的回收再利用活动带来了较大的竞争压力。长期回收量的不足和昂贵的处理成本使得正规回收企业无法维持生计,如何提升其竞争能力和扩大其营利空间成为正规渠道面临的重大问题。

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问题上,很多发达国家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Extended Product Responsibility,简称EPR)”,将生产商的责任延伸至废弃产品回收处理的全生命周期,即生产商必须承担其产品对环境所造成的全部影响的责任,这不仅包括材料选择和生产过程所产生的上游影响,而且包含废弃产品的处理过程所产生的下游影响。在发达国家,很多生产商参与到旧品回收再利用活动中,比如施乐、惠普、佳能、戴尔、IBM等。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统计,美国再制造产值在2011年就达到了430亿美元。“Remanufactured Goods: An Overview of the U. S. and Global Industries, Markets, and Trade, ”United States 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 https://www.usitc.gov/publications/332/pub4356.pdf, accessed on Feb.5, 2016.从2011年开始,我国实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基金补贴政策,规定“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缴纳义务”,体现了EPR的基本思想。然而,在实践中,生产企业很少主动参与到旧品回收再利用的活动中,来自非正规渠道的竞争是主要原因之一。尽管如此,近几年一些生产、零售企业在旧品回收上尝试以旧换新策略、开展与正规回收企业之间的合作等,做出了在回收再利用方面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的有益探索。比如魅族手机2012年在官网上推出旧机折价换购新机的活动,消费者可以通过回收旧品获取在新品购买时的优惠;国美电器于2005年起在全国范围内构建旧家电回收点,并出资补贴“以旧换新”的消费者;爱回收网全面推出主要针对手机和电脑的以旧换新服务,等等。

作为具有公益属性的行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行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扶持政策。我国近几年实行了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和基金补贴政策,这两种政策对扶持回收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多大的作用?是否可以改变正规渠道在与非正规渠道的竞争中一直以来所处的弱势地位?在推动环保化回收方面,两种政策存在哪些问题和改进的建议?这些问题迫切需要得到解答,用以指导实践应用和改善现行的回收体系。

同时,回收行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市场自运营机制。正规渠道在与非正规渠道的竞争中长期处于劣势地位,政策的扶持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正规渠道的竞争压力。对于正规渠道而言,开展企业合作和发挥市场作用是扩大营利空间的最有效手段。针对目前一些生产/销售企业开展的以旧换新实践,在研究回收政策时有必要加以考察,回答如下问题:生产/销售企业获得旧品处理资质,或者与正规回收处理企业开展合作,如果实施以旧换新策略,是否有助于提升正规渠道在与非正规渠道竞争中的营利能力,从而对回收政策形成一种有力的支撑?

基于以上的研究问题,本书着眼于十八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部署的“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这一战略需求,关注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行业正规回收渠道和非正规回收渠道之间的竞争,研究家电以旧换新和基金补贴两种政策对回收行业竞争的影响,探讨提升正规渠道竞争能力的回收机制,为规范我国回收行业的发展提供政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