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文明对话:刘智对贾米思想的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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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研究的基本阐释框架

一 重点研究问题

(1)以古丝绸之路上不同文明间的对话为视角,探讨外来文明与中国传统文化的融合模式是本研究的出发点。中华文明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视为不同地域的文明以及不同民族的文明,在交往过程中整合为一体的过程”[19]。在这过程中,古丝绸之路是外来文化进入中国的基本通道,也是中外文化连接的主要纽带和相互交融的重要平台。沿着丝绸之路进入中国的外域宗教,在中国本土与传统的中国文化展开了一场场“文明的对话”,从激烈碰撞到磨合、融合,互相宽容沟通,最终达到共存,甚至发展为中华多元文化的一部分。伊斯兰教传入中国,在与中国传统文化进行了近千年的相互容纳与融合后,实现了本土化,诞生了中国少数民族回族和独有的中国伊斯兰文化思想体系。在这两种文明进行对话的历史过程中,有一个被称为“回儒”[20]的群体做出了不懈的尝试与卓越的贡献。他们便是明清时期以汉语著述的方式讨论、翻译伊斯兰教经典的中国穆斯林学者。这个以王岱舆、马注、刘智、马德新、马联元等为代表的学者群体,或用汉语著书立说,阐述和宣传伊斯兰教义、教法、教史,或将阿拉伯语、波斯语的伊斯兰教经籍原典翻译成汉语。他们在著述或翻译过程中,以原典为蓝本,吸取中国宋明理学的思想,运用儒家学说的概念、范畴、语词与表述方式,创制了崭新的“汉克塔布”[21]话语体系,这种伊斯兰哲学与传统中国哲学的碰撞与融通的学术方法被称为“以儒释经”[22]。“以儒释经”的文化实践在学理上促成了伊斯兰教的中国化,同时也创造了中华文明与外来异质文明相遇时如何进行对话的一个成功模式,并在社会主流文化与非主流文化之间的对话方面提供了历史示范。

(2)以明清“以儒释经”的文化实践为切入点,揭示这个学者群体如何进行伊斯兰文化与中国传统文化之间的融通是本研究的关键所在。要实现这个目的,必须解答几个问题:“以儒释经”的文化实践者拥有怎样的身份认知与学术背景?他们为什么选择汉文进行著述与翻译,为什么使用儒家学说的概念与术语来阐释伊斯兰教的经典?以伊斯兰思想、哲学为基本内容的汉文译著文本在多大程度上吸收了中国儒学传统,尤其宋明理学以来的哲学思想成分和合理因素?这些学者如何在写作与翻译过程中,有选择地向汉文化界介绍伊斯兰文化丰富内容,而规避明显的分歧?显然,这些问题只有通过对文本的研读和比较分析才能获得解答。

在这场明末清初中国穆斯林学者与传统儒学进行的对话中,刘智(生卒年不详)被公认为汉文著译的巅峰人物。这不仅是因为他的著述类别、数量和系统性、完整性无人可比,更重要的是他赋予了伊斯兰教更广阔的汉语哲学语境。他以自己在学术上的努力令儒家学者对伊斯兰文化有所了解,甚至改观,帮助穆斯林学者在中国主流文化圈树立了新的形象。努拉丁·阿卜杜拉赫曼·贾米(Nūr al-Din‘Abd al-Raḥman Jāmi,1414~1492)是著名的波斯伊斯兰教长老,他的哲学著作在中国穆斯林社会影响颇深,其中两部阐述伊斯兰教苏非哲学核心学说照明学说和“存在单一”论的作品:《艾什尔吐·来麦尔特》和《勒瓦一合》被中国穆斯林学者广为传译,并且成为刘智哲学体系与宇宙观的核心。通过对比贾米的《勒瓦一合》原文与刘智的译本《真境昭微》,可以清晰地看到两种文化语境的不同和中国穆斯林汉文译著者为两种文明的融通所作的努力与贡献。

(3)总结历史经验,为“一带一路”倡议下不同文明间的对话提供借鉴是研究的主要意义。“以儒诠经”这场文明对话带来的历史遗产是极其珍贵的。刘智和其他穆斯林汉文译著者为伊斯兰教在儒学占主导地位的中国文化环境中谋求生存与发展的努力在今天依然有借鉴意义。宗教通常都具有排他性,刘智等穆斯林学者带着“圣人之教,东西同,今古一”的包容心态,以协调、会通的方式主动让中国的伊斯兰教进入传统文化社会,适应中国社会的整体氛围,推动中国伊斯兰教哲学的发展,这个时期甚至被一些学者称为“中国伊斯兰教史上的文艺复兴时代”[23]。那么,文明之间的接触是否一定会带来强烈的矛盾冲突?刘智等穆斯林学者已经通过他们的著述方式展示给我们一个伊斯兰和儒学对话的范例。事实上,对他们译著的探讨,一方面有助于我们了解伊斯兰教与中国传统文化和谐共存的关键,另一方面也为研究儒家思想与其他文明的互动,提供了颇具价值的借鉴。在中国这样一个族群多样、文化多样的社会环境中,借助文明对话的途径实现不同文化间的沟通与认同是各民族相互理解、共同发展的必由之路,同样,也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如何解决文化冲突与矛盾提供了思路。

二 基本内容

(1)时代背景与人物背景研究。刘智与贾米这两位时隔几百年、跨越几千公里的学者沿着古老的丝绸之路,通过两者的著述和译文建立了学术与思想上的联系。本书以波斯苏非典籍从中亚到中国内地的传播途径与方式为切入点,研究明清时期中国穆斯林知识分子群体出现与发展的历史背景,以及汉文译著活动的文化动因,并以此为基础,揭示出刘智与贾米哲学思想的渊源。从中亚到中国内地,从15世纪到17世纪,贾米的作品从创作到最终被翻译成汉文,经历了三个阶段:贾米作品在中亚苏非学者中的传播,作品传入中国,以及作品在中国穆斯林学者中的流传,这三个阶段解答了一个问题:为什么中国穆斯林学者选择贾米?当我们分析刘智的生活轨迹、思想渊源和作品情况时,可以清晰地看到他的家庭背景和教育经历直接或间接地体现在作品中,所以随着刘智所生活的时代背景、文化背景和本人生平的揭示,刘智创作的动机、理念程式和资料选择的原因也一一得以展现。

(2)贾米作品对刘智思想的影响研究。伊斯兰哲学是伊斯兰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贾米作为伊斯兰哲学中神秘主义哲学的代表人物,其哲学思想通过著述为中国穆斯林学者所了解,并对他们的思想产生重大的影响。贾米作品中在中国流传最广的是《艾什尔吐·来麦尔特》和《勒瓦一合》,这两部著述分别是对苏非神秘主义哲学中的照明学说和“存在单一”论的集中阐释。刘智的哲学思想主要体现在他的著述《天方性理》中。《天方性理》的核心是宇宙论和心性理论,主要论述伊斯兰教关于宇宙起源、“大世界”(整体世界)与“小世界”(人)的关系,以及人如何通过心性功修复归真主等问题,描述了一个由起始到复归的环状动态。刘智自称《天方性理》“本经”乃“集诸经而成一经也,其文见六大部经中”[24],这六大部经中就包括了贾米的这两部作品。由此,贾米作品对刘智思想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刘智的宇宙观和心性观的深刻影响。

(3)《勒瓦一合》和《真境昭微》的文本比较研究。通过对两个文本结构、版本、内容和术语上的比较,可以得出以下几个结论:首先,刘智采取了以“格义”为主的翻译方式。在文本对比过程中,本书重点关注刘智“真有”、“真宰”、“理”、“义”、“道”、“太极”、“无极”等术语的伊斯兰教内涵与儒学、佛学、道家来源,以及“体用”、“理气”、“克己”、“浑化”等儒学,尤其是宋明理学的主要概念对苏非哲学理念的解释。刘智对中国传统宗教哲学尤其是宋明理学的借鉴吸收,不仅是其知识背景的自觉运用,更是由于宋明理学与伊斯兰精神在思辨领域的部分趋同与契合。其次,以刘智为代表的穆斯林汉文译著者坚持伊斯兰本位思想,在类似无神论的新儒家形而上学理念和中国传统的偶像崇拜中找到一条折中之路来阐释真主化生万物的过程,以此来解决在中国传统文化环境中定义“真主”概念的难题。他们在将伊斯兰教义同儒、释、道文化进行对比的过程中,采用以我为主、求同存异的方法。最后,刘智在翻译过程中谨慎处理苏非神秘主义对真主拟人化的表述的同时,选择苏非思想中的宇宙论、本体论与认识论等思辨内容时,会避免苏非的功修细则,以免引起教内争议。总体上,两个文本的对比让我们从细节处认识了“汉克塔布”学术话语体系和中国伊斯兰教哲学体系。

(4)探讨明清时代“以儒诠经”文化实践对当代跨文明对话的启示。通过对贾米与刘智思想联系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到如下启示:首先,成功的文明对话要求对话者必须拥有相互尊重、包容互鉴的开放心态与胸怀,正如习近平主席在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发表演讲时所说:“对待不同文明,我们需要比天空更宽阔的胸怀。……应该从不同文明中寻求智慧、汲取营养,为人们提供精神支撑和心灵慰藉,携手解决人类共同面临的各种挑战。”持有“圣人之教,东西同,今古一”心态的刘智是他所处时代相当罕见的对不同宗教哲学持如此包容立场的知识分子,这种包容心态来自文化自觉。中国穆斯林学者与生俱有两种文化纽带:来自“天方”的血统文化和中国的本土文化,“他们既坚持文化传统的自我叙述具有优先性和正当性,并申认自身文化的价值地位;同时又以自己的文本经典话语来论证、辩护、支持‘他文化’的合法性的一面”[25]。费孝通先生认为,文化自觉是指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过程,所具的特色和它发展的趋向。其次,还包括了对自身文明和他人文明的反思。可见,只有对话者拥有文化自觉,对话才能顺利实现。最后,明清时期中国穆斯林的汉文译著清晰反映了译著者们在处理伊斯兰教与中国传统文化时采用了“不同而和”的理念与“和而不同”的策略。“不同而和”是面对两种不同的文明,寻求它们之间可以契合与融合的层面作为对话的基础。人类社会中的各个文明,都是在相互交往中发展起来的,除了存在各自的特性外,必然有从相互间的影响中孕育出来的共性,即共同的价值认同。伊斯兰教哲学关于人与自然、精神与物质关系的宇宙观、认识论和人生观与中国传统哲学有许多契合之处,这也是两者在思辨领域得以融通的基础之一。“和而不同”即“求同存异”。刘智等穆斯林学者在用汉文阐释伊斯兰教哲学思想、翻译伊斯兰教经典时,虽然用儒、释、道概念来进行比附,但坚守伊斯兰本位思想,尽可能采取一种折中的方式来解决重大分歧。刘智等人的理念和策略放诸今天不同文明间对话这个更广的范围仍然有意义,一方面,在差异中寻求共识和对话的基础,“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另一方面,在坚守底线的同时,抱着“真理各表,和而不同”的准则,坚持对其他文明的尊重与欣赏,努力维护不同文明的共同发展与繁荣。

三 研究方法与内容框架

本书立足于跨学科的视野,以文本对比为主体内容,涉猎宗教学、语文学、传播学等多学科领域,主要研究方法有:

(1)采用史料与文献研究方法,对贾米与刘智的生平、作品和思想进行综合分析。系统描述“以儒诠经”翻译活动的历史和文化现象,探讨文本翻译的外在因素,如文化、宗教背景与翻译活动模式。

(2)采用比较方法和语料库研究方法来分析文本。通过对原作与译本的比较,找出译者在翻译过程中采用的翻译策略,以及这种策略背后译者的个人思维方式和文化立场。同时在文本分析中,选择合适的语料库(如术语、概念)进行对比分析,更细微、具体地探究译者的翻译语言选择倾向和文化心理。

(3)采用比较宗教学的研究方法,对比伊斯兰教尤其是苏非神秘主义哲学与中国传统哲学思想在一些观念与术语上的融通与不同之处。由于目前国内学术界尚未发展出足以涵盖中国儒、释、道和伊斯兰教四教的宗教比较分析架构,本书还是以文本中出现的术语为主进行比较和分析。

(4)重视对原始文献的参考与引用。关于贾米和刘智的作品,除了《勒瓦一合》的4个波斯文版本的文本和《真境昭微》石刻本外,还收集和参考了贾米的诗歌集,刘智的《天方性理》、《天方典礼》、《天方至圣实录》原本。此外,在阐释中国经学教育和伊斯兰文本情况时,以赵灿的《经学系传谱》为主要参考文献;在进行宗教比较时,参阅了中国伊斯兰教文献中王岱舆的《正教真诠》和《清真大学》,中国儒学经典中的《论语》,朱熹的《朱子语类》、《四书章句集注》、《朱文公全集》,以及《陆九渊集》等原始文献。

总之,本书立足于通过文本对比来研究两位时隔几百年、跨越几千公里的穆斯林学者之间的思想联系,并将这种思想上的影响置于丝绸之路人文交流的背景之下,探讨伊斯兰文明与儒家文明对话会通的成功模式,以及对今天文明对话的借鉴意义。本书研究内容的主体框架如图1-1所示。

图1-1 贾米作品对刘智思想影响的分析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