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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经济体制改革与运行机制创新
深圳经济特区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为突破旧体制的束缚,主要以市场为取向,以放开物价和改革基建体制为突破口,在工资制度、基建体制、价格体制等方面进行改革以来,先后于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从局部改革转向全面改革,从单项改革转向系统改革,从初步改革转向深入改革,全面推进了市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于90年代中后期转向体制创新和配套改革,在全国率先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框架;于21世纪初期以来从深化国企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等方面继续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以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以及进行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为契机,从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完善市、区财政体制和投融资体制等方面加快经济体制改革步伐;从率先全国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改革投融资体制和社会投资管理体制、进行新一轮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实施第四轮财政体制改革、启动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管理,以及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等重点领域及其关键环节入手,加大改革攻坚力度。深圳经济体制改革的诸多实践成果为全国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成功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