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渔业捕捞方式转变的社会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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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漏网捕鱼”及其方式

3.1.1 “漏网捕鱼”及其特征

传统的海洋捕捞方式可概括为“漏网捕鱼”。所谓“漏网捕鱼”,是指海洋渔民在对海洋认知水平相对较低的情况下利用有限的工具有选择地获取海洋渔业资源的生产活动方式。“漏网捕鱼”并不仅仅是人类因为技术水平低下而做出的一种无奈的选择,它更多的是一种观念的体现。这种观念的核心就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问题。在人类的行动系统当中,技术系统提供的是人类可以控制的工具性要素,其本质是行为有机体的扩展,即“延伸了的手脚”。站在社会整体的角度,“漏网捕鱼”之所以成为可能,是与相应的社会条件分不开的。这些社会条件的核心就是“传统”。“人生而现代,却无往不在传统之中”(熊培云,2010:227)。从人的本源性的生存方式——实践活动(贺来,2006: 45~50)来看,凡是人基于畏惧自然而进行的实践活动,都是传统的,即这种活动采用的是传统方式、体现的是传统观念、表达的是传统意义。那么,以这种实践活动为主的社会就是传统社会。因此,不管是尚未开发或正在开发的非洲或大洋洲的一些原始部落,还是处于高度现代化城市边上的村落,只要人们的实践活动仍然是基于顺从自然或畏惧自然的方式,那么他们就代表着传统。

鉴于此,我们可以从下面三个特征中把握“漏网捕鱼”。

(1)这是一种范围有限的区域性捕捞活动。捕捞渔船的大小和动力是最重要的制约因素,人力与风动力都不可能随人的意愿而改变。区域性捕捞本身就是“漏网”,渔民按照经验在一定区域里作业,而海洋中其他广阔的区域自然就是鱼类的“天堂”。事实上,人类在绝大部分时间都停留于“海边”和“海中”作业,到“洋”中作业也只是工业化之后才开始的,即大洋性渔业。

(2)这是一种有时间限制的季节性捕捞活动。鱼群洄游遵循一定的时间,而且对风力、潮汐、气温等都有时间限定。渔民必须选择最有利的时间段出海以规避自然风险。同时,各地的鱼汛期实际是随洋流而动,因而此时也是当地出海的最佳时间。

(3)这是一种有内在约束的选择性捕捞活动。在海权不明确的年代里,技术条件和自然风险是约束渔民捕捞活动的外在因素,而海神信仰与风俗习惯则是约束的内在条件。在现代社会,这种现象往往被说成是愚昧。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这些“愚昧”的认识构成了渔民与海洋环境之间的主体性关系(详见后文中关于“漏网捕鱼”的文化禁忌),是渔民解释其行为方式的合理依据。

3.1.2 “漏网捕鱼”的主要方式

海洋捕捞的具体作业方式在人类数千年的探索和实践中已经多样化了。这一点可由已知的五花八门的网具、钓具及其渔法证明。但工具只是人们生产的一个物质条件,它能产生什么作用在于人们如何使用它。作为一种生产活动,可以从下面主要的实践活动形式中考察“漏网捕鱼”的三个特征。

3.1.2.1 “下小海”(the sea-shore fishing)——近海作业的主要方式也有的地方将海洋捕捞分为“大取”和“小取”, “小取”渔民大多徒步或以小船作业,获取贝类和小鱼小虾,“大取”渔业生产规模较大,但也很少向外发展,仅限于在沿岸浅海活动。参见张震东、杨金森,1983: 21。本书中所说的“下小海”就是其中的“小取”。“大取”则属于本书中所说的第二种传统的“漏网捕鱼”方式——渔区作业。

“下小海”是指地方渔民利用潮汐在海滩上采集贝类和小鱼小虾或使用小型船舶在近海捕捞等作业方式,也有人称之为“捞小海”“讨小海”。近海指从海岸至20海里左右的海域,相对于20海里之外的大海来说,这片海域的确可以称为“小海”。“下小海”不仅指海域的大小或远近,而且也包含特有的作业方式。从工具运用的角度看,“下小海”主要有两种方式:利用潮汐在海滩上不用渔船进行采捕活动和利用小型渔船到近海海域中“下笼子”或进行抄网和掩网作业。

(1)第一种方式俗称“赶海采捕”。这应该是最古老的海洋采捕活动。在渔船没有出现之前,所有跟海洋采捕有关的活动实质上都是利用潮汐在滩涂和浅海进行的活动。贝类即软体动物是最主要的渔获物。考古学家在中国沿海各地发现的贝丘遗址表明,采集贝类是人类最早的大规模利用海洋生物资源的生产活动。所谓贝丘,是原始人类在各岛居住时将吃剩下的海产牡蛎、鲍鱼、蛤仔、海螺等各种贝类介壳堆积而成的。考古学者在各地发现的贝丘遗址中,最早的距今6000年以上,大部分距今4000年左右。随之出土的文物中也有纺轮、网坠、鱼钩、鱼叉等。参见张震东、杨金森,1983: 6~9。

对海洋的认识是“赶海采捕”的前提。这些认识中最重要的是对潮汐规律的把握和对海洋生物特性的了解。“赶海”一词很形象地表明,进行这种活动的人必须对当地的潮汛有很好的了解,即必须知道什么日子大汛,什么日子小汛;大汛期何时涨潮,何时退潮。同时,还必须在渺无人烟的空阔海滩上辨识方向,否则极易发生意外。在谈到“赶海采捕”的艰辛时,渔民们大多是通过讲述一个口头相传的真实故事来叙述渔民生活不易的,以及对未知海洋的敬畏。这个故事是这样的:有这样一对“赶海”的父子,在赶夜潮的时候海面上起了大雾,根本无法分辨出东南西北,不知道哪个方向是岸。大海已经涨潮了,海水也越来越深。父亲做出了决断,把推文蛤用的杆子插在海底,以杆子为基点,他认准一个方向而儿子认准相反的方向,两个人头也不回地朝前走。这种选择方式看起来有些残酷,但毕竟能有一个活着走出大海。对贝类等海洋生物特性的了解,是选择用什么工具及以何种方式活动的基础。大多数贝类生物不像鱼类一样可以自由地在海水中游泳贝类因具有石灰质贝壳,故名。贝类的身体柔软,左右对称,不分节,由头、足、内脏囊、外套膜和贝壳5部分组成。头部生有口、眼和触角等感觉器官。足部在身体的腹面,由强健的肌肉组成,是爬行、挖掘泥沙或游泳的器官。水生贝类的生活方式有浮游、游泳、爬行、固着、穿孔和寄生等。浮游生活是指随波逐流地在水中漂浮生活。游泳生活指能在海洋中长距离洄游,如头足类中的乌贼、枪乌贼、柔鱼等。大部分水生贝类营底栖生活,或在水底匍匐、爬行,或在底质中挖穴隐居,或附着在其他外物上生活。除了能长距离洄游的贝类,其他种类的贝类都是“赶海采捕”中常见的生物。,因而,贝类生物会因涨潮而漂到海滩上,而未能随退潮返回大海的那些贝类、小鱼小虾就成了“赶海采捕”的对象。

“赶海采捕”的工具有渔网、鱼叉、鱼篓、鱼罾等。采捕的时候,一律是步行下去。这是为了方便,渔民往往会将鱼篓等挎在腰间,光着脚板,手里拿着鱼叉等捕获工具,边走边看,向寻宝淘金一样手脚不停地在滩涂上锄、扒、挖、钩、照、罾、摸、踩、踏。妇女与小孩也常常参与到采捕活动中去。在笔者调查的三个渔村中,妇女是“赶海采捕”的主力军,上年纪的男性渔民因为不能再上船往往也会参与到这种采捕活动中。

从自然规律的角度来看,这些被潮浪遗留在滩涂上的生物实质是“优胜劣汰”的结果。因此,“赶海采捕”的渔民将之俗称为“龙王献宝”。

(2)第二种方式事实上就是“家庭渔业”。它是目前公认的“小型渔业”(the small-scale fisheries)的一种类型。FAO将船体长度小于12米、载重小于100吨的船舶称为小型船舶。这类船舶目前在世界任何地区都是主体,占到渔船船舶总数的90%左右(FAO, 2010: 30-34)。因此,用于“下小海”的渔船只是FAO所说的“小型船舶”中的一部分。笔者在实地调查中了解到,“下小海”的渔船叫“挂网舢板”,它与其他小型船舶及其作业方式至少存在两点差别:其一,这类渔船没有甲板,事实上就是扩大版的古老独木舟;其二,渔船上只需要两个人就可以作业,在使用小马力动力机的情况下一个人也可以作业。所有操作都是靠人力,而不是靠机械。因此,当前这种捕捞活动往往是一个男人或夫妇两人共同完成。故称“家庭渔业”,是一种手工渔业。

正是因为这两个特征,“家庭渔业”都是一天一个来回地作业,即早上(一般是凌晨三四点)出海,中午(一般是中午十一二点)归来。所有的渔获物上岸即卖,不需要冷冻保存。当然,也有部分是由自家消费。同时,这种比较自由的小型船舶渔业可以依季节而转变生产方式。“大多数小型渔船(占全球渔船的90%)是多用途的,根据时间、季节和机会采用不同类型网具”(FAO, 2008: 68)。这是商业渔业出现之前最主要的渔业形式。在当前的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大部分小型船舶渔业实质上都是这种“家庭渔业”。这也可能是当前传统海洋渔业的唯一一种形式了。


近海“下笼子”作业

笼子由渔网和方形铁框组合而成。渔网的网格约小拇指大小。一个笼子大约有30个铁框,每个铁框相隔约20厘米,两头的铁框小于中间的铁框,约宽15厘米、长20厘米,中间的铁框约宽20厘米、长30厘米。整个笼子两头呈圆锥形,中间是长方形。每个笼子的中间有5~7个豁口,呈漏斗形,豁口面朝上,鱼、虾等从豁口进入后因为自身的鳞片等就无法出来。笼子的两头用绳子扎死,收笼子的时候则打开一个结口将里面的东西倒出来即可。7个笼子用绳子连接在一起构成“一联笼子”, 4联笼子称为“一滩”。由于小船上最多能容纳两个人作业,所以,一般一户人家也就是放四五滩的笼子,多了就装不下了。

图3-1 下笼子示意图:一联笼子及放置

注:1.海面;2.海带养殖网绳;3.浮子;4.海底;5.前锚;6.豁口;7.后锚。

如图3-1所示,每联笼子的两头都系着一个海锚。前头的海锚被系在笼子和海带养殖的绳子之间沉于海底(在没有海带养殖之前,这一头是通过打一个铁桩来固定的,也有的是通过打数个桩子来固定的),而后面的海锚则直接沉下海底。这样做有三个作用:一是因为有一头的绳子是系在海带养殖的绳子上,所以便于收笼子的时候寻找;二是固定笼子的位置,以免被海浪冲走;三是两头一固定就将这一联笼子拉直了,把中间的豁口撑开了。

“下小海”是渔村传统的作业方式之一。下笼子作业早已有之。现在的作业方式就是基于传统方式之上的,不同之处主要在于工具的差异,尤其表现在渔网上。现在渔网的网目越来越少了,连鱼苗都可以捞上来了。此外,以前是手摇船或木帆船,现在是机动船。

下笼子作业一般是当天上午下海去放,第二天凌晨三四点钟去收笼子。每个渔民下笼子的地点基本上固定在某几个海域范围内,选择这些地点的原因:一是依据前人和自己的经验,这些地点经常是鱼群和虾等比较多的地方。二是对于这些地方自己比较熟悉,就像陆地上的农民对自己的某块地一样,不容易跑错,而且也能避免某些风险,如浅滩。如果在没有海带养殖的海域内下笼子,就必须自己带铁棍去固定。在海带养殖场里则是将一联笼子的一头系在浮子之间的绳子上,海带是在绳子上生长的,而笼子却沉到海底了,所以两者并不干扰。这也是海带养殖承包者允许“下小海”的渔民在养殖场里进行作业的主要原因。

收笼子是很累的,因为除了要将笼子里的海物倒到船舱里,还要将笼子再放回去。所以,收笼子的人一般要干五六个小时才能上岸。之外还得把各种产物分类,不同的产品价格不一样。各种鱼贩子在码头等着,船一上岸就各买各的货物。这些鱼贩子与渔民都很熟悉,有的鱼贩子就是本村的村民。所以,买卖双方基本上没有讨价还价或者出现矛盾的现象。(笔者依据实地调查资料整理而成)


“下笼子”是当前最主要的“家庭渔业”作业方式。此外,抄网和掩网作业也是常见的作业方式,都是小规模生产。现在这两类作业方式与“下笼子”相比,有两个缺陷:一是比较辛苦,因为它们需要不停地劳作,不像“下笼子”就是下笼和收笼;二是在渔业资源减少的情况下,渔民有时候经常是空网而回。因此,在劳务费和油费都上涨而渔业资源又减少的情况下,这两种作业方式已经越来越少了。

3.1.2.2 鱼群洄游与渔区作业

关于鱼群洄游规律的认识决定着传统海洋捕捞业的发展。在鱼群洄游中最重要的是找到鱼群洄游经过或滞游的渔场。渔场的种类及其开发程度决定着渔获量及其质量。渔业之于渔场犹如农业之于田地。“盖渔业性质与工商业迥异,为独立之产业,必先有一定之渔场,始可采捕。故渔场又可称为渔业生产之基本。”(王刚,1937: 4)世界各个渔业大国都拥有自己的大渔场,如日本的北海道渔场、秘鲁的秘鲁渔场、中国的舟山渔场。

所谓渔场(fishing ground)指的是鱼类或其他水生经济动物密集经过或滞游的具有捕捞价值的水域,鱼类随产卵繁殖、索饵、育肥等,在一定季节聚集成群游经或滞留于一定水域范围,这一范围是在渔业生产上具有捕捞价值的相对集中的场所。同一种类的捕捞对象在不同的生活阶段,也因其适应性不同而形成不同的渔场和渔期,如适宜的水温和盐度,有利于形成产卵渔场;一般在水深200米以内的浅海范围内,特别是在大江大河的入海口,因为浮游生物较多,大都可成为优良的索饵渔场。此外,不同种类的捕捞对象因对环境条件的要求不同而形成不同的渔场,如鲱鱼渔场、鳕鱼渔场、大黄花鱼渔场、带鱼渔场等。

确定了渔场实质上就确定了捕捞路线。鱼群洄游就是按季节随海流在不同的渔场进行产卵、觅食。“鱼群来去,视水温为转移,春暖则由南向北,向沿岸而来集;秋凉则由北而南,循南洋而南徙。此盖鱼群受水温所支配,为中国沿海行鱼大概情形也”(山东省水产志编纂委员会,1986: 176)。人类只要把握住了这个规律,就可以按期到渔场去捕捞,即所谓的鱼汛期。鱼汛期对于传统海洋捕捞活动极其重要,它基本上确定了渔民的生产时间和捕捞路线。笔者依据牛庄老船长LYQ的叙述,结合地方志和相关地图材料,大致对胶东半岛传统捕捞业的渔区作业线路及时间进行了整理,参见图3-2。


我们每年过完年就开始准备出海的事情。等到3月1号就集体出动。一般是一个船队一个船队地接着离港出海。先往南走,北边还有点冷,而鱼群因为天气转暖正从南往北走。一般就在长江口上面(即吕四渔场)就不再上前了,当然我们最远也到过福建那边去捕捞(即闽东渔场等)。因为长江口上下基本都是福建、浙江等南方渔船捕捞的海域。我们到那里转向的时候,也就到了3月下旬,这时正好接到洄游过来的鱼群。然后我们就跟着鱼群往北走,赶到各个渔场去捕捞。因为渔获物不能放太长时间,所以,我们一般是一个星期就要上岸卸货,补充食物和盐等。等到4月中旬的时候我们就能赶到渤海了。4~6月份是渤海的捕捞旺季。我们会先在烟台边上(即烟威渔场)捕捞小黄鱼、青鱼,然后在4月中旬赶到辽东湾去捕捞带鱼、鲅鱼等,因为这个时候大多数南来的鱼群都会赶往黄河口等浅水区去产卵。之后,就绕着渤海岸边走,等到莱州湾的小清河口时基本上就到了6月。这时候天气转热,渔网容易腐烂,传统上这个时候都是休渔期,因为鱼卵基本刚刚孵化需要一段时间成长。

图3-2 胶东半岛的传统渔区作业示意图及其详解

注:“N”表示北纬,“E”表示东经。A点是南庄所在区位,B点是东村所在区位,C点是牛庄所在区位。表格中的数字表示渔场:1.辽东湾渔场;2.滦河口渔场;3.渤海湾渔场;4.莱州湾渔场;5.烟威渔场;6.连东渔场;7.威东渔场;8.石东渔场;9.石岛渔场;10.青海渔场;11.海州湾渔场;12.连青石渔场;13.连东渔场;14.吕四渔场;15.大沙渔场;16.沙外渔场;17.长江口渔场;18.江外渔场;19.舟山渔场;20.舟外渔场;21.鱼山渔场;22.鱼外渔场;23.温台渔场;24.温外渔场;25.闽东渔场;26.闽外渔场。细线表示牛庄渔民上半年3~6月的捕捞路线,粗线表示下半年9~12月的捕捞路线。

休渔的三个月主要是修补渔船、渔网。9月初我们会再次出海,这次是先往北走,因为天气变凉,鱼群会洄游到南方觅食。我们一般会先去烟台附近,迎着洄游的鱼群向南。这个时候我们经常会到韩国、日本附近的海域去捕捞。我们公司在韩国和日本都设有办事机构,所以我们经常会停靠在他们的港口,然后办事处的人会帮我们把渔获物卖掉,并补充物质。一路南下至长江口之上时大概就到了10月中旬。然后我们就往回转。等转回来的时候一般是11月中旬。然后我们会再去日韩交界的公海里捕捞至1月份。这个时候渤海里一般已经结冰,附近的海域也变冷了,不适合捕捞。只有当大洋里的气温稍高一些,才可以进行捕捞。一般在1月中旬我们就停港休息准备过年了。其间修补渔船渔网以备来年使用。(访谈资料LYQ20080802-2)

笔者注:这两条线路基本上是胶东半岛传统渔民的惯常线路,它们是渔民通过常年探知渔场位置和鱼汛期所总结出来的经验。而且在这些路线上,有经验的渔民不仅对海域的地理状况了如指掌,而且对这些海域和时段里的天气状况也掌握得很清楚,这也就是他们所说的“记风”。烟台市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1994;烟台水产志编纂委员会,1989;山东省水产志编纂委员会,1986;威海市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1986;张振东、杨金森,1983;黄良民,2007。


在不同的渔区因为海洋自然地理环境以及鱼类的差异,使用的渔船、网具以及具体的生产操作方式也不同。详细情况参见附录3“中国传统海洋渔具”。当前已有的大多数网具及其操作方式在“漏网捕鱼”的传统时代都已经出现了。相同类型的网具和生产操作方式,因网具质量和渔船动力不同,对渔业资源的影响也是不同的。如后文中提到的“拖网作业”,一条600马力渔船用底网网眼只有0.1厘米大小的尼龙网进行拖网作业,所过之处基本是无漏网之物;风帆船或手摇船用麻网拖网作业,不仅因为网眼大而漏鱼,也会因为渔网易破裂而不能操作过快或进行探底作业。

传统的网具结构及其捕鱼法如此复杂,实质上也表明了这些工具在捕捞过程中存在很大的缺陷,如网目过大、网线易断等。为了防止鱼群逃逸,渔民们就得靠自己的智慧和经验,结合鱼群的习性和地理环境,采取相应的方式来争取获得更多的渔获物。这事实上是在遵循自然特性基础上进行的实践活动,而不是完全按照人的意志行动。

3.1.2.3 海钓与母鱼

作为海洋捕捞的基本工具,钓具与渔网一样很早就有了。在中国沿海地区的贝丘遗址发现过鱼钩,这说明原始社会晚期钓具已被用于海洋捕捞。有关钓鱼的文字记载则见于商代的甲骨文。邵雍在《渔樵问答》中记载钓具有六:竿也,纶也,浮也,沉也,钩也,饵也(张震东、杨金森,1983: 156)。至今钓具也没有突破这种基本构成,只是用具随经验的增多和科技的进步而有所改良而已。《山东省·水产志资料长编》中记载,最初是没有鱼钩的,只在吊绳上系上鱼饵,当鱼吞食时,迅速拉动吊绳,将鱼甩上岸。随后鸟爪、树枝荆棘被用作鱼钩,鱼吞食钓饵,即被鸟爪、树枝荆棘卡住咽喉。再后来动物骨被制成骨鱼钩,青铜器和铁器出现后,鱼钩改成由铜和铁制作。至今铁鱼钩仍然是主流,随铁鱼钩的出现而在春秋末年出现的延绳钓到现在也同样是海钓的重要方式(山东省水产志编纂委员会,1986: 212)。

钓具是捕获散鱼群,以及在水流较急、海底多岩礁场所中使用的渔具。钓具的特点是使用时间较长,不受水深限制,工具成本低,不伤害资源。具体的钓具可分为四类:竿钓、手钓、曳绳钓和延绳钓。按作业方式有母船式和单船式两种;按敷设方法有定置钓具和流动钓具两种(张震东、杨金森,1983: 157)。

在牛庄,一位老渔民为笔者讲述了他20世纪六七十年代作为船长出海钓鱼时的情景。他的这种钓法在地方水产志中被称为“饵钩延绳钓”,属于山东钓鱼业中最主要的生产方式——延绳钓类的一种。《山东省·水产志资料长编》(1986: 125)中关于“饵钩延绳钓”的记载与老渔民的叙述基本一致。基本的钓鱼法其实一直没什么变化,只是钓具、渔船等工具变得更精致、更有效。传统的钓鱼方式之所以不对渔业资源造成损害,其原因不在于钓鱼法和渔具,而在于渔民对母鱼的处理。这种处理活动体现的是渔民对海洋及鱼类的一种态度,与捕鱼的工具无关。


在我们赶鱼汛的路程中,钓鱼是最主要的作业方式。休息的时候用定置钓,行走的时候用流动钓。在收钓的过程中,捕获到母鱼是很正常的,尤其是在鱼的产卵期和产卵渔场中。绝大多数的情况是,当我们发现钓上来的是条快要生产的母鱼时,只要它没死并没有受到很大的伤害,我们都会将它重新放回海里。是不是快要生产的母鱼,我们渔民只要一看鱼肚子就知道了。20世纪60年代,我们在黄河口附近的莱州湾里经常能钓到6~7斤重的母黄花鱼和带鱼。现在没有人再会放生要生产的母鱼了。因为母鱼体型大,价格很高,现在要是能捕获到一条重5斤的野生母黄花鱼就可以卖到上万元厦门网2010年9月6日报道,漳州龙海海门岛一渔民一网捕到4条野生大黄花鱼,总重11.8斤,即每条约3斤,最后以每斤2200元的价格出售,获得2.6万元。相当于13吨每公斤0.2元的鱼粉价格。参见http://fj.sina.com.cn/xm/news/sz/2010-09-06/16556045.html。,相当于一车用作鱼粉的小杂鱼的价格。(访谈资料LYQ20080801-2)


按自然规律来看,钓鱼所捕获的鱼与“赶海采捕”的对象一样都属于自然的“优胜劣汰”。与拖网等相比,钓鱼是有选择的,不仅钓鱼的人会选择场地、鱼钩的大小等,鱼本身也会有选择地或竞相地吃鱼饵。再加上人为地放生母鱼,在技术条件相对落后和海洋环境相对干净的情况下,钓鱼很难对渔业资源的再生能力造成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