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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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和国际人道法的历史大事记

1859年亨利·杜南亲历索尔费里诺战役。

1863年成立伤兵救护国际委员会,1876年更名为红十字国际委员会;

在日内瓦召开国际大会;

建立国家伤兵救护委员会。

1864年签订《改善战地陆军伤者境遇之日内瓦公约》。

1867年召开第一届红十字国际大会。

1899年签订海牙公约:

•《陆战法规和惯例公约》(第二公约);

•《关于1864年日内瓦公约的原则适用于海战的公约》(第三公约)。

1906年修订和发展《1864年日内瓦公约》。

1907年签订海牙公约:

•《陆战法规和惯例公约》(第四公约);

•《关于1906年日内瓦公约的原则适用于海战的公约》(第十公约)。

1919年成立红十字会协会:

1983年,更名为“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协会”;

1991年,更名为“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

1925年签订《禁止在战争中使用窒息性、毒性或其他气体和细菌作战方法的日内瓦议定书》。

1928年制定《国际红十字章程》(后分别于1952年和1986年进行了修订)

1929年签订日内瓦公约:

•《改善战地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境遇之日内瓦公约》[对1906年日内瓦公约的修订](第一公约);

•《关于战俘待遇之日内瓦公约》[对1899年海牙第二公约和1907年海牙第四公约的补充](第二公约);

• 正式承认红新月标志(于1876年首次使用)。

1949年签订日内瓦四公约:

•《改善战地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境遇之日内瓦公约》[对1929年日内瓦公约的修订和发展](第一公约);

•《改善海上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及遇船难者境遇之日内瓦公约》[对1907年海牙第十公约的修订和发展](第二公约);

•《关于战俘待遇之日内瓦公约》[对1929年日内瓦公约的修订和发展](第三公约);

•《关于战时保护平民之日内瓦公约》[对1899年海牙第二公约和1907年海牙第四公约的补充](第四公约)。

1954年签订《关于发生武装冲突时保护文化财产的公约》:

• 第一议定书(1954年);

• 第二议定书(1999年)。

1965年宣告《红十字基本原则》:人道、公正、中立、独立、志愿服务、统一和普遍(于1986年纳入《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章程》)。

1972年签订《禁止细菌(生物)及毒素武器的发展、生产及储存以及销毁这类武器的公约》。

1976年签订《禁止为军事或任何其他敌对目的使用改变环境的技术的公约》。

1977年签订关于1949年日内瓦四公约的附加议定书:

• 第一议定书:保护国际性武装冲突受难者;

• 第二议定书:保护非国际性武装冲突受难者。

1980年签订《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可被认为具有过分伤害力或滥杀滥伤作用的常规武器公约》:

• 修正第一条(2001年);

• 关于无法检测的碎片的第一议定书(1980年);

• 关于地雷、诱杀装置和其他装置的第二议定书(1980年);

• 关于地雷(水雷)、诱杀装置和其他装置的第二修正议定书(1996年);

• 关于燃烧武器的第三议定书(1980年);

• 关于激光致盲武器的第四议定书(1995年);

• 关于战争遗留爆炸物的第五议定书(2003年);

1986年制定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法规。

1993年签订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及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

1997年签订关于禁止使用、储存、生产和转让杀伤人员地雷及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

1998年制定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

2000年签订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

2005年签订日内瓦公约关于采用新增标志性徽章的附加议定书。

2006年召开第29届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大会:鉴于日内瓦公约第三附加议定书的通过,修改了运动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