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宁地区回族社区:城市化进程中传统文化的损失及传承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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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城市化的概念

关于“城市化”的概念,不同学科背景的学者提出了不同的理论。课题从结构主义、结构功能主义、建构主义理论出发,分类整理、分析“城市化”的内涵,总结“城市化”概念的特点。

一 “城市化”结构主义基础

20世纪30~50年代,以现象学和存在主义为代表的主体哲学在法国学术界一统天下。然而,在短短十年左右的时间里,现象学和存在主义的地位发生了急剧变化。以法国人类学家、思想家列维·施特劳斯为代表的结构主义异军突起。从此,结构主义理论体系逐渐取代存在主义和现象学的统治地位。从历史渊源来看,结构主义吸纳了索绪尔的结构语言学和符号学的概念框架和方法论,主张从语言学和符号系统的视角对社会和文化作总体性理解。在分析结构主义“城市化”概念之前,有必要简要梳理结构主义内涵。

结构主义者所说的“结构”与日常所说的“结构”有所区别。结构主义中的“结构”是事物表象下的深层结构,是对事物本质的把握。结构主义认为各种现象在表面上看来杂乱无章,但都受其内在深层结构的统一支配。从宏观的角度讲,其核心任务是用“结构”的概念解释一切事物和现象,包括整个人类社会和整个世界。从微观的角度讲,结构主义是在纷繁复杂和无序之中寻找不变的形式和秩序,透视变化的表相与现象,从而达到对真相与本质的认识。结构主义注重结构的整体性,认为结构是由若干要素组成的具有一定新功能的有机整体,强调整体是由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各个部分组成。各个作为结构子单元的要素一旦按照一定的模式、层次组成结构整体,就具有与独立要素相异的性质和功能。例如,“牛”和“奶”两个要素,可以组成“奶牛”和“牛奶”两个结构。无论是“奶牛”还是“牛奶”,它们的性质和功能都有别于“牛”和“奶”的性质和功能。结构主义除了注重结构的整体性,还关注结构的矛盾性,即对立与统一。比如,人体的躯干、四肢、内脏、大脑等都是相对独立的,它们具有不同的特征和功能。同时,人体的各个器官又是相互统一的。例如,胸腔不但为“心”和“肺”提供安全的环境,而且通过扩展胸廓和膈下降,创造负压,实现肺的基本机能。由此可见,不同器官间的对立与统一推动整个人体的正常运转。根据结构的整体性与矛盾性规律,结构主义者的任务就是从结构的认识出发,设计和实施一个整体。不但要找到整体的各个构成要素,更重要的是分析构成要素与整体之间的系统关系以及要素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通过揭示和阐释这些关系,就可以理解所涉及领域的各种现象。

要认识或把握现象的深层结构,结构主义者建议两个步骤:(1)分析:把对象或现象分解成各个原始的组成部分;(2)配置:把各个组成部分按一定的假设性理论模式组合起来,“重现”对象或现象的“深层结构”。结构主义方法论为人类提供了一种理解自然和社会的方式。19世纪后期以来,语言学、人类学、心理学和社会学等新兴社会科学不断产生。到20世纪中期,这些新兴社会科学不约而同地引入了结构主义理论、视野和方法。雷克斯·吉普森:《结构主义与教育》[M],石伟平、王斌华、王红宇、洪光磊、黄志成、吴刚译,台北: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5。结构主义与社会学的结合非常普遍。就拿“城市化”问题研究来讲,“城市化”现象是当下社会学关注的热点问题,学界运用结构主义理论与方法,从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角度来把握“城市化”的特质。

恩格斯把“城市化”界定为“大工业企业需要许多工人在一个建筑物里面共同劳动;这些工人必须住在近处,甚至在不大的工厂近旁,他们也会形成一个完整的村镇。他们都有一定的需要,为了满足这些需要,还须有其他的人,于是手工业者、裁缝、鞋匠、面包师、泥瓦匠、木匠都搬到这里来了……于是村镇就变成小城市,而小城市又变成大城市”《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 [M],人民出版社,1957,第300~301页。。恩格斯从社会、经济、人口、地理、历史等几个角度来把握“城市化”的内涵。这说明“城市化”是一个系统的多层次的客观现象,同时也是一个表现出多层次的整体性的社会现象。在概念中,恩格斯强调各个领域内外部对立统一的基础。例如,宏观上的社会、经济、人口、地理、历史等要素,微观上的大/小、远/近、村镇/城市、工人/裁缝(鞋匠、面包师、泥瓦匠、木匠)等要素,它们相对独立,具有不同的性质和功能。同时,根据“城市化”的需要,各个元素又按照一定的秩序、规则组合在一起,互为基础,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可以说,离开任何一个元素,“城市化”整体功能将会失调。“二元对立”的认知结构是恩格斯从结构主义那里获得的重要方法论之一。与此雷同,焦华富也认为“城市化的动力机制是一组动态因素,是社会、经济、技术、文化和人口增长等因素综合影响的结果,并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而变化”焦华富:《发展中国家城市化的特征及其启示》[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0年第4期。

再看来自美国的比较新的结构主义“城市化”概念。《世界城市》认为,“都市化是一个过程,包括两个方面的变化。一是人口从乡村向城市运动,并在都市中从事非农业工作;二是乡村生活方式向城市生活方式的转变,这包括价值观、态度和行为等方面”。与此类似的观点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规划术语》中规定,城市化是“人类生产与生活方式由农村型向城市型转化的历史过程,主要表现为农村人口转化为城市人口及城市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维基百科提出城镇化是指人口向城镇聚集、城镇规模扩大以及由此引起一系列经济社会变化的过程,其实质是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和空间结构的变迁。城市化是由农业为主的传统乡村社会向以工业和服务业为主的现代城市社会逐渐转变的历史过程,具体包括人口职业的转变、产业结构的转变、土地及地域空间的变化。以上不同来源的概念有一个共性就是把“城市化”理解为一个过程。这个过程由乡村/城市、农业/非农业、传统/现代、经济/社会等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各个要素构成。只有把握构成要素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才能从整体上认识和把握“城市化”现象。除此之外,一部分学者从结构功能主义的视角来探讨“城市化”的内涵。

二 “城市化”结构功能主义基础

“城市化”概念的结构功能主义基础是指以结构功能主义为理论基础的“城市化”理论。为了深入理解这一基础,首先要了解结构功能主义理论。

18世纪末19世纪初,学界的研究重心从对自然界的认识转向对“人”的认识,生物学占据统治地位。关于人体、微生物以及遍布全球的动植物的知识不断涌现出来。其中,影响力最大的学者是查尔斯·达尔文。达尔文的突出贡献在于他不但继承了前人关于动植物知识的理论,而且在此基础上有重大的创新。他以自然选择来解释物种进化,大力推动生物学的空前发展。

受到生物学知识的影响,一些社会思想家积极将生物学概念运用到社会学中,构建了结构功能主义理论。其中的两位代表人物分别是奥古斯特·孔德和赫伯特·斯宾塞。他们认为社会与生物有机体在许多方面是相似的。基于生物学理论,社会学家提出结构功能主义的最基本原则:(1)一个动物由细胞、组织和器官构成。社会与生物有机体的结构相似,一个社会由群体、阶级和社会设置构成。(2)想要得以延续,生物有机体必须满足自身的基本需要。社会想要得以延续,也必须满足自身的基本需要。一个社会必须有能力从周围的环境中获得自然资源和食物,并且将它们有序地分配给社会成员。(3)生物的各个部分需要协调地发挥作用以维持自身的良性运行。社会的各个组成部分也需要协调地发挥作用以维持自身的良性运行。(4)生物的各个部分对生物体的稳定都发挥了一定的功能。社会中的各部分对整个社会的稳定也发挥了一定的功能。综上所述,社会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它由在功能上满足整体需要的各部分构成,各部分共同维持社会稳定。简言之,社会是具有一定结构或组织化手段的系统,社会的各组成部分都具有一定的功能并以有序的方式相互关联,从而维持整个社会的稳定。

社会科学引入结构功能主义的理论、视野和方法研究“城市化”问题。与结构主义类似之处在于它也是从社会系统、经济系统、政治系统、文化系统、历史系统等多个方面考察和分析“城市化”的内涵。但与结构主义研究视角不同的是,结构功能主义更加注重各个构成要素的功能研究。例如,城市化水平包括“人口城镇化率、流动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人口密度,人均GDP,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增加值的比重,第二、第三产业社会就业比重,人均固定资产与流动资产等指标”杨观来:《城市化与第三产业互动发展关系分析——以珠江三角洲为例》[D],华南师范大学,2003。。这一“城市化”概念注重各个构成要素的功能,即各个构成要素必须发挥作用并达到相应的指标才能构成“城市化”。与此类似的观点还有“城市化水平的空间相关性决定了对我国城市化进程引导应当从区域范围内甚至全国范围内进行统筹安排,仅仅依靠省市的力量取得的效果较为有限。因此,省市之间应该联手合作,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充分发挥邻近城市优势互补的功能,实现区域经济的融合发展”朱辉:《城市化进程中的主要推进因素及测算》[D],重庆大学,2013。。同样,“城市化”的各组成部分必须以有序的方式相互关联,发挥各自的互补功能。只有这样,才能维持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协调发展。

以上分别从结构主义和结构功能主义对“城市化”的概念进行了简要梳理。从结构主义和结构功能主义出发,“城市化”是一个现实的系统,具有一定的内部结构及构成要素,具有一定的外部功能。没有结构的“城市化”系统是不存在的,没有功能的“城市化”系统也是不存在的。然而,任何理论都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一些学者预设“城市化”具有一个完整的结构,结构里有若干构成要素。或者,预设“城市化”内部存在若干功能。这两种预设让整个世界被一张严密的结构和功能之网所包裹。无论结构和功能分析得多么缜密,对于结构的认识和理解是直接的观察、实验、归纳所无法达到的。因此,实证主义和经验主义否定了结构主义,批判这种背后找出来的结构或者秩序不是社会文化现象所固有的,而是由认知的主体构造出来的。结构主义者和结构功能主义者的“城市化”建构是建立在对城市秩序的某种抽象预设的基础之上,具有一个共同的局限就是“单语独白”。

所谓“单语独白”是指结构主义和功能主义叙述者在叙述“城市化”概念时,表现为单语独白即精英人物的单一语言的独白。从叙述声音看,精英阶层在叙述中总是向读者发出“全知全能”的理性声音,似乎自己可以认识和归纳纷繁复杂的“城市化”现象,从而对自己表述和驾驭“城市化”现象的能力都体现出高度乐观和自信。然而,学界对这种结构和功能的视角感到担忧。张杰:《语言建构了世界——对卡西尔〈人论〉语言观的一种文化人类学解读》[J],《贵州社会科学》2010年第9期,第11~17页。原因是来自不同民族、不同地域、不同阶层、不同性别的叙述者对于世界的建构具有独特性,多元性和差异性。“单语独白”具有话语霸权,抹杀了多元建构,带来表述危机。异质的语言建构更能体现现实世界本身,一股建构主义思潮对传统的结构和结构功能主义理论体系提出挑战。下文简要阐述建构主义的主要观点并结合建构主义谈谈“城市化”概念问题。

三 “城市化”建构主义基础

建构主义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兴起的一种科学理念,它试图超越现代主义与后现代思想的范畴来研究具体的问题。哲学、社会学、教育学、美学等诸学科都从其学科的角度对建构主义理论进行了相关研究,以期克服现代主义的绝对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的相对主义,从而对具体的实践进行有效的指导。建构主义(constructivism)是关于“现实”、“知识”、“智力”、“思想”、“意义”等概念的认识论、本体论观念,是以心理学、社会学和人类学为基础的认识论。

建构主义的起源来自两个学科即心理学和社会学。从心理学角度来看,建构主义(constructivism)最早提出者可追溯至瑞士的皮亚杰(J. Piaget),他是认知心理学领域著名的心理学家。皮亚杰提出认知结构说和发生认识论,认为知识是个体在与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中逐渐建构的结果。这一认识论富有唯物辩证法色彩,在当时的学界产生很大影响。从社会学理论角度考察建构主义理论,可以追溯到韦伯(M. Weber)和齐美尔(G. Simmel)。他们认为人积极构建社会现实,是主动的行动者,社会是人类主观意图的产物。之后的米德(G. Mead)在此基础上提出人的认知在日常的人际交往和群体互动过程中逐渐建构起来,个体经由“一般化他人”来实现自身在自我反思过程中构成的对社会的认同。迪尔凯姆(E. Durkheim)认为应该从群体结构和群体关系中寻找思想范畴的起源,并且这些范畴也是随着社会组织的变迁而变化的。曼海姆延续了这一思想,强调研究人类一切活动要把社会性因素置于首位,具有“社会决定论/建构论”的色彩。

在建构主义理论形成的过程中,库恩、伯格(P. Berger)和维果茨基(L. Vygotsky)发挥了关键作用。库恩驳斥了实证主义通过经验证实而逐渐增加发现的科学进步模式,认为范式变更是科学发展的必然形态。其“范式论”说明了事实的相对性,为建构主义理论论证知识的建构特征提供了可靠的理论基础。伯格和拉克曼(T. Luckmann)的《实在的社会建构》(1966)一书被誉为建构主义理论的“圣经”。他们认为“个体与社会制度间的关系是‘辩证’(互动)的:‘社会是一种人类的产品。社会是一种客观实在。人是社会性产品’”。这一思想使伯格和拉克曼成为建构主义理论公认的先驱人物。维果茨基提出了“文化历史发展理论”和“最近发展区理论”,认为“社会建构主义是指个体在社会文化背景下,在与他人的互动中,主动建构自己的认识和知识,且更为关注建构过程中社会的一面”。此外,波普尔(K. Popper)和维特根斯坦(L. Wittgenstein)等学者的思想对建构主义理论的发展也产生了极大的作用。波普尔在“经验证实原则”基础上提出了“经验证伪原则”。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说”和“家族相似性”认为语词的意义是人们根据自身的使用目的而赋予的,事物只是在某种意义上有共同点,每种事物都有其独特之处。澳大利亚社会学家沃特斯(M. Waters)对建构主义作了概括:建构主义(主观的、个体论的)寻求的是理解个人的和主体间的意义和动机,人被看作是有资格能力和沟通能力的行动者,他们积极主动地创造或建构着社会世界。古兰(D. Geelan)区分了6种不同的建构主义形式:个人建构主义(personal constructivism)个人建构主义属于早期的建构主义,其系统观点最早是由心理学家提出的。美国学者凯利(G. Kelly)表达了个人建构主义的基本观点:个体通过理解重复发生的事件独自建构知识;知识是个体的、适应性的。随后皮亚杰强调认知的适应性和个体对世界模式的建构,“认识起因于有效与不断的建构;客体只是通过内部结构的中介作用才被认识的”。皮亚杰“建构”观点的提出,使他的结构主义发展成为建构主义,从而形成了个人建构主义理论。、激进建构主义(radical constructivism)激进社会建构主义认为:社会或它的某些重要部分,在某种程度上是理论、实践和制度的建构。它绝对信奉对称性原则,认为所有知识和所有知识假设都是社会建构的产物。布鲁尔和冯·格拉斯菲尔德是这一观点的代表人物。、社会建构主义(social constructivism)英国的所罗门(J. Solmon)和美国的杜宾等是其代表人物。维果茨基的语言习得理论是其重要理论基础。社会建构主义强调主体认识客体的社会性,其中心论点是“只有当个人建构的、独有的主观意义和理论跟社会和物理世界‘相适应’,才有可能得到发展,因为发展的主要媒介是通过交互作用导致的有意义的社会协商”(P. Ernest)。、社会建构论(social constructivism)它等同于爱丁堡学派的“强纲领”。SSK的兴起促使对科学的研究从“常规性”(regularity)向“社会建构性”(socialconstruction)转变,突出表现在布鲁尔提出的著名的“强纲领”论述上。强纲领包括四项原则:(1)因果性。指能导致信念或知识诸状态的条件都应该是因果性的。(2)无偏见性。指不论真或假,合理性或非合理性,成功或失败,都要公正地加以同样对待,这些相悖的两个方面都得到相同的证明。(3)对称性。指在说明的样式上要求是对称的,同样的原因应同时能解释真实的和虚假的信念。(4)反身性。指原则上它们的解释模式能够应用于社会学本身。、批判建构主义(critical constructivism)它主要表现在后现代社会建构主义心理学领域。该流派批判本质主义、经验主义和普遍主义,其思想和理论框架为:站在新的逻辑起点即超越“内成论—外源论”的二元对立,也就是在对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的双重否定之后,将研究的视点转向关注“话语”和“互动”;强调知识作为社会共同体的建构的性质;倡导多元文化方法论与话语分析的方法。、语境建构主义(contextual constructivism)基本主张:知识是社会的建构;人格、态度、情绪等现象存在于人与人之间,是文化历史的产物;语言是先在的,规定了思维的方式;没有超越历史和文化的普遍性知识,我们对于现象的理解受到时间、地域、历史、文化和社会风俗等的制约;应关注话语的作用,话语分析是基本研究方法。。此外还有新实在论建构主义,它认为在现实社会构建中,语言和话语具有中心作用,承认有不可知的事实存在,建构与实在之间存在关联,从而改变了建构主义的激进形象。

建构主义是一种新的思维模式,一种新的哲学。综上所述,建构主义的基本观点为:(1)人类的认识过程本质上是一种社会性的建构过程;(2)认识是个体与环境不断相互作用的过程;(3)认识具有个体性和主体间性。基于建构主义,国内学者郑杭生:《论“传统”的现代性变迁——一种社会学视野》[J],《学习与实践》2012年第1期,第11~13页。安维复:《社会建构主义:后现代知识论的“终结”》[J],《西方哲学》2005年第9期,第61~68页。秦亚青:《世界政治的文化理论——文化结构、文化单位与文化力》[J],《世界经济与政治》2003年第4期。秦亚青:《权力·制度·文化》[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秦亚青:《建构主义:思想渊源理论流派与学术理念》[J],《世界政治研究》2006年第3期,第5~27页。也发表了各自的见解。袁正清对中国建构主义研究做出总结,认为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大多介绍国外建构主义的基本理论,以评论为主。(2)实证研究较少,尤其是结合中国现实问题的研究更少。

国内关于“城市化问题”的社会学研究大多出自结构主义和结构功能主义视角,基于建构主义理论对“城市化”概念进行研究的成果不多。以建构主义为理论基础,课题尝试提出“城市化”由话语建构。课题探讨的重心不再是探讨“城市化”的结构和功能,而是考察构成“城市化”的各种术语、概念和范畴的价值和意义,即“城市化”知识如何对社区社会生活发生作用。关于“城市化”的建构性将在第六章展开论述。

城市化进程中甘宁回族社区传统文化的损失这一矛盾体中蕴含了“城市化”和“回族社区传统文化”两个关键词,介绍完“城市化”概念后,下文将介绍“回族社区传统文化”的内涵及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