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学集刊(第5辑)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海上丝绸之路与华侨华人

南洋早期著名侨领陈旭年事迹考略

陈贤武陈贤武,1974年生,潮州市图书馆馆员、潮州市地方志办公室特约编辑。

 

摘要:陈旭年(1827—1902年),潮州彩塘镇金砂乡人。少有大志,不甘心于在家乡当小贩,南渡到柔佛种植胡椒和甘蜜。他在柔佛拥有第一至第七条港,成为一个大港主,获得广泛的特权。后来事业重心南移,成为新加坡一代富商。历经千难万险来到东南亚的华人移民,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和艰辛劳作,改变了当地的面貌,在异国浇铸下一座座丰碑。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的华人移民,给当地带去了中国传统的儒家文化。而在中国历史上,中国统治者对这批出洋谋生的子民最初的态度是弃之如敝屣。随着近代国门被迫“洞开”,清朝政府开始逐渐改善对这批海外华人的看法。本文借助陈旭年的发家史个案,从中寻绎近代海外华人的变迁史。

关键词:陈旭年 近代海外华人 制度

潮州市彩塘镇从熙公祠以其精美的石雕建筑,被评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而从熙公祠的主人陈旭年先生更具有传奇色彩。

陈旭年原名陈毓宜陈毓宜,光绪《海阳县志·选举表五·封荫》作“陈宜敏”,参见广东省地方史志办公室编《广东历代方志集成·潮州府部》第12册,岭南美术出版社,2009,第142页。,又名从熙,生于1827年(清道光七年),卒于1902年(清光绪二十八年),享年75岁。陈旭年可能是据其英文名(Tan Yeok Nee)译成中文时谐音所致。陈旭年原籍海阳县梅林湖北岸的上莆都金砂寨(今潮州市潮安区彩塘镇金砂乡)。

图1 陈旭年

关于陈旭年的资料,在大陆,早期关注较少,随着改革开放,华侨研究渐成热潮,且他的从熙公祠保存完整,建筑精美,关注始多。他的成就是建立在异国他乡,回国后履迹历经天灾兵燹,其资料多半荡然无存。其早年在家乡的事迹多系民间相传。因而,有关他的资料在海外的潮州会馆侨刊及新马的档案馆保存较多。目前所能看到的资料,无疑是由潘醒农先生编著,1950年新加坡南岛出版社出版的《马来亚潮侨通鉴·马来亚潮侨古今人物志·陈旭年》较为翔实。本文依据此传略,参考其他资料,略述如下。

陈旭年早年丧父,从小家境十分贫寒,备受豪绅欺凌,“幼年生活平常,稍长在故乡为油贩。”潘醒农编著《马来亚潮侨通鉴》,南岛出版社,1950,第133页。由于生活陷入困境,为了生存,年仅17岁的陈旭年被迫出洋谋生。

民间则相传陈旭年少时家贫如洗,母子俩相依为命,生活极其艰难。一日,老母病危,旭年借贷无门,只好再到庵埠舅父家求助。他一边走一边想:“我每次向舅父要钱要粮,给的又少,还要遭责骂,这一次不如向舅父谎报母亲病逝,多骗来一些银子。”于是,刚到舅家门口,就放声大哭,报说母亲不幸身死。舅父急忙凑了些银子,让他回家办丧事。

旭年兴高采烈地拿钱回家,看见路上赌场很多,便跑进去赌“花会”,想多赢些钱。谁料把所有的银子输了个精光!

到了家里,母亲果真死了。旭年不敢再去找舅父开口了,痛哭之后,就用床上的破草席,把母亲尸体卷起来,找条麻绳捆紧,趁着天黑,带着一把锄头,把母亲背到桑浦山麓掩埋。

到了桑浦山脚,不料下起暴雨来,陈旭年只得暂时把母尸塞到一块大石下,自己躲进一间小庙。大雨过后,母亲的尸体却不见了,他前后左右遍地都找不到,只见大石下面被雨水冲积起一堆新土,他知道母亲已被掩在里面就不再寻找,回家来了。

想不到隔天一早,舅父带着风水先生上门来了。旭年只好撒谎说,昨天下午买了个薄馆,把母安葬了。舅父只好叫旭年带他们到坟地去看一看。

来到母亲“坟”边。舅父又悲又气,责骂旭年说:“这哪像坟堆?”风水先生稍一看,再用罗盘测量后,大声说:“这是一块宝地,一块活地,名叫鲇鱼出洞。可惜裹着薄棺,就差了!”旭年至此才坦白说:“我母只有破草席卷着,连一片薄板也没有。”那先生说:“这就太好了,鲇鱼若是藏在棺木里,就会被闷死。现在这样,乃是求之不得的事呀!你外甥不久将能大富大贵!”蔡绍彬:《著名侨领陈毓宜先生及其传说》,《汕头日报》1987年6月2日。

清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为求发展,乃冒险搭航船南来。初履新加坡,曾往彭亨(州),后屡返新加坡以贩布为业。逐日行贩于直落吻囒加(Telok Blangah,俗称石叻门),因其信用孚著,该地居民,均乐于交易。至观来贵族德曼干之阿武巴加(Abubakar)尤为友善,结拜为盟兄弟,阿布巴加后为柔佛苏丹。”后来他又与阿武巴加的表妹结婚,被潮人称为“番驸马”。参见宋旺相《陈旭年传略》,《新加坡华人百年史》,新加坡中华总商会,1993,第276页;潘醒农编著《马来亚潮侨通鉴》,第133页;郑良树:《柔佛州潮人拓殖与发展史稿》,马来西亚南方学院出版社,2004,第274页。

在1855年以前,柔佛州的苏丹是东姑胡仙,他死后,由儿子继承王位,但实权控制在天猛公伊布拉欣(阿武巴加之父)手里。由于有英国势力作后盾,伊布拉欣自1855年起,已成为柔佛的实际统治者。

天猛公伊布拉欣成为实际统治者后,由于他雄才大略,有意把当时尚是地芜人稀,属于荒芜地区的柔佛州,全都开放。于是他开始鼓励华人迁入柔佛州,利用华人的努力去拓荒,同时,更推行“港主制”有计划地发展柔佛州。

陈旭年通过天猛公的关系进入柔佛州,是在1853年。这时,他和另一名股东同乡陈万泰(Tan Ban Tye)已取得柔佛河一支流叫作武吉伯兰卡(Bukit Berangan)的港主委任状,进行甘蜜和胡椒的种植。

18世纪时期,马来西亚各州多属森林处女地,尚未开发,当地土人都属于半开化民族。而柔佛是马来西亚半岛最南端的一个州属,北邻马六甲和彭亭州,南与新加坡仅一水之隔(不及2英里),发展较易。1855年,苏丹阿里签约,将柔佛的统治权交予属下天猛公伊布拉欣,创立“港主制度”,招募华人前往柔佛开港种植胡椒和甘蜜。

甘蜜(Gambier)为一种单宁酸的植物,熬煎成膏后,可供鞣皮染色和用做丝绸染料;又是嚼槟榔所不可少的配料。在树胶及棕油还未成为新、马经济命脉之前,胡椒和甘蜜,曾被誉为两地的“兴邦之母”,为这两个地区奠下初步的经济基础。19世纪以来,国际市场对胡椒和甘蜜的需求日益增多,新加坡的种植业随之迅速发展。但种植成长期长,所需劳力多,而政府颁布的法令不利于种植家投资,所以欧洲人裹足不前,种植者几乎清一色是华人尤其以潮人为多。1848年,新加坡的甘蜜种植业达到高潮,甘蜜店有100家左右。甘蜜与胡椒种植(两种植物是10∶1并种方式栽种)占当时新加坡全岛耕地面积的76%,而且从业者90%以上是潮州人安焕然:《马来西亚柔佛潮人的开垦与拓殖——以“搜集柔佛潮人史料合作计划”成果论述》,《潮人拓殖柔佛原始资料汇编》,马来西亚南方学院,2003,第625页。

港主(Tuan Sungai)制度始于新加坡而推广于柔佛一带。天猛公伊布拉欣以“河流契约”方式,给予华侨开发土地者一张“港契”(Surat Sungai),全面控制管理土地的专有权。在陆路交通尚未发达,满是原始森林之地,河流是重要的交通之道。在河与河(主要是支流)交汇的地带开辟荒山野陇,当年称为“开港”。港主在该港的河口建一大厝,充作办事处,附近的河口便名为“港脚”(Kangkar)。“这是潮州人的方言,因为港主多数是潮人,这证明柔佛州现在的市镇,原是甘蜜园,是昔年潮人由无数血汗拓殖所换来的。”潘醒农:《回顾新加坡柔佛潮人甘蜜史》,《汕头侨史论丛》第一辑,汕头华侨历史学会,1986,第166~167页。港主于港地之内,有地面行政之权,征收财务之权,发行及使用货币、纸币之权,拘留住民讯问之权,专卖烟酒及设赌开当等饷码之权,转让他人之权。说白点,“港主简直是一位具体而微小的封建小诸侯”许云樵:《柔佛的港主制度》,《新山中华商会庆祝银禧纪念特刊》,马来西亚新山中华商会,1970,第195页。,而港主每年只需纳税若干与苏丹。当时柔佛大大小小的港主和工人全是华人,潮人占十分之九。潘醒农:《回顾新加坡柔佛潮人甘蜜史》,《汕头侨史论丛》第一辑,第169页。

当时的柔佛荒山叠叠,峻岭重重,森林蔽日,虎豹成群,经常吞噬人畜,周围数十里渺无人迹,长期被人们视为天然“绝域”。陈旭年等来柔佛后,为了避虎狼之害,使垦殖事业顺利进行,他首先采取烧山除草的办法,使一切走兽无所藏身。然后以坚强的毅力,带领乡人起早摸黑顽强劳动,烧山、砍柴、锄地、种植,进而全面规划,使阡陌纵横,道路畅通,旧貌换新颜。他成为这一地区历史上的开埠创始人。“我潮侨富冒险性,群起领地开发,蔚成风气,故传说谓仅柔佛州,即有一百三十八条港之多,潮侨开辟者占有十分之九”潘醒农:《潮人南来发展史》,《马来亚潮侨通鉴》,第32页。

1862年,天猛公伊布拉欣逝世,由儿子阿武巴加继承为天猛公。阿武巴加通晓英文和马来文,同英国王室关系良好。同彭亨州的纷争结束后,自1863年中期起,天猛公阿武巴加便倾全力重组柔佛州行政权,并大力开发土地。自1863年6月至1866年12月止,共发出47个河流的港主委任状(Surat Sungai),范围由柔佛南岸直至峇株一带。

这时,陈旭年虽然只是一位30开外的年轻小伙子,却已是一个炙手可热的风云人物。在1863年9月5日至11日,短短的一周间,陈旭年取得4个港主权,这时,他已是一位拥有7条港的大港主了。

此外,陈旭年还获得确定1853年地契该年陈旭年取得柔佛Bukit Berangan的港主委任状,参见安焕然《马来西亚柔佛潮人的开垦与拓殖》,《潮人拓殖柔佛原始资料汇编》,第635页。及其新领域;获得柔佛河岸的港主权,其范围自哥打丁宜起至乌敏岛对岸的双溪港主业;获山地河,即柔佛河左边港湾地带的控制权。

安焕然在《马来西亚柔佛潮人的开垦与拓殖——以“搜集柔佛潮人史料合作计划”成果论述》一文中根据Carl A. Trocki搜集的港契资料显示,从1853年至1880年都有不少关于陈旭年当港主的记录。安焕然:《马来西亚柔佛潮人的开垦与拓殖》,《潮人拓殖柔佛原始资料汇编》,第635页。

由于港主权的不断扩大,陈旭年俨然已成为柔佛州最大的头家,富甲一方。他既懂得经营管理,又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加上柔佛苏丹做后盾,在当地论声势他最大。他对柔佛王国的经济起着支柱作用,是柔佛王国财政、税收的主要来源之一。1863年9月11日,陈旭年被委任为依斯干达德利 [后易名为新山镇(Johor Bahru)] 税收负责人。

在新加坡方面,陈旭年也没有放弃发展。在1866年,他创设的广丰、宜丰、宜隆、谦丰四家公司,业务发达,使他成为一名富有的甘蜜和胡椒商人。同时,他也和别人在新柔两地经营鸦片和酿酒生意。1863年至1866年之间,陈旭年管辖着柔佛州甘蜜和胡椒的出口,以及鸦片的进口。

陈旭年也在同时期,在新山市中心的纱玉河西岸开辟市场。今天,在纱玉河附近的一条街即以他的名字来命名,这也是对陈旭年开发柔佛所作贡献的一种肯定,这条街名就是陈旭年街(Jalan Tan Hiok Nee)。他在新山直律街(Jalan Trus)建有一座堂皇的住宅,后来转手给马来人端亚山。1913年,业主将该旧宅租给新创立的宽柔学校为校址,到了1917年第一届高小毕业时,董事部以12000元,购买该陈旭年故居,作为宽柔学校的永久校址。

到了1870年,陈旭年被授为柔佛侨长(Major China of Johor),他的声誉、地位和事业,可说已发展了顶峰。他是担任侨长职位的唯一华人,自陈旭年以后,就不再有这样的官衔了。1874年,陈旭年又被州议会(State Council)委为议员。他还是义兴公司的首领。历史说明,天猛公伊布拉欣独具慧眼,结合陈开顺(1803—1857年,潮州东凤人)关于陈开顺的事迹,可参见拙文《拓殖柔佛的先驱者陈开顺与陈厝港》,载赖宏主编《第六届潮学国际研讨会论文集》,澳门潮州同乡会,2005,第528~537页。义兴公司的力量南拒英国、北抗彭亨,捍卫了柔佛的主权。1873年港主制度法令条款第十三条清楚说明,除义兴之外,不得设立其他会党。其实行“独尊义兴”的政策,也大大减少了柔佛帮派火拼的可能性,使柔佛得以稳健发展,欣欣向荣。另一方面,也使义兴公司成为唯一合法的华人代表组织。如果说陈开顺时代的义兴扮演的是武警的角色,那么1863年陈旭年的崛起,则是华社领导进入了“商贾时代”。随着时代的演进,阿武巴加面对国内方面和英国方面的压力而逐渐采取了“抑制会堂,扶扬商贾”的政策。当时,由于皇室与彭亨方面的连年内战,造成国库空虚。从而,陈旭年也就成为阿武巴加发展柔佛和建设柔佛的主要经济资助者。从这点上看,陈旭年和阿武巴加的联合可说是柔佛近代史的第二阶段。义兴公司南下肩负着的“反清复明”任务,在1863年后宣告结束。其后陈旭年多次陪同阿武巴加大君或其稚子进奉清朝。他本身也以赈捐方式获得顶戴花翎,封官晋爵。

这时候,陈旭年已成为南洋最著名的华侨领袖和实业家,他的声誉、地位和事业,可说已发展到顶峰。当地流传有“陈天蔡地佘皇帝”“陈天”,指当时新加坡、柔佛一带陈姓盛极一时,著名的有陈开顺、陈旭年、陈成宝等;“蔡地”,指的是新加坡义兴公司首领、潮人蔡长茂;“佘皇帝”是新加坡潮侨领袖佘有进,参见潘醒农编著《马来亚潮侨通鉴》,第46页。的民谚。当年英国皇太子阿培维持及乔治亲王(后为英皇)于1882年访问柔佛时,陈旭年被推举为招待委员会委员之一。

为表彰陈旭年对柔佛州开发作出的贡献,新山市中心纱玉河附近的一条街于1889年被命名为“陈旭年街(Jalan Tan Hiok Nee)”。今此街口尚立有一个铁花架的告示牌,以简单的马来文和英文介绍这位风云人物,还附有小肖像,陈旭年蓄着白胡子,浓眉大眼,有一种豪气干练的气势。而今这条街已成为当地的文化名街,每逢星期六晚上7时至11时进行不同形式的文化活动,并成立“陈旭年文化街委员会”,让这条老街注入了新元素与新活力。柔佛河的最大一条港被命名为“砂陇港”(砂陇是陈旭年故乡金砂的俗称)。1985年8月17日,马来西亚柔佛州大臣在马来西亚潮州公会联合会51周年纪念会上致辞中,特别赞扬当年陈旭年对开发柔佛作出的重大贡献。至今,当地华人都尊称他为“旭年公”。参见吴华、舒庆祥编选《陈旭年与文化街》,新山华族历史文物馆,2010。

陈旭年的事业蓬勃发展,在柔佛州也影响到一部分权贵者的实际利益,他们对他产生了妒忌,把他当眼中钉,有意排挤他。因此,从1875年以后,陈旭年的事业重心南移到新加坡。他对新加坡的开发建设和经济繁荣作出了重大贡献。当时,新加坡开埠不久,地价很贱,他大量购进土地,开发房地产,在谐街(俗称水仙门)、桥北路(俗称桥头)、里利路(俗称皇家山脚)等地开发开创广丰、宜丰、宜隆、谦丰等商号,从事胡椒和甘蜜买卖,又投资房产,在新加坡热闹地区,购置许多店屋。同时,与章芳琳(福建人)、陈成宝等人在新加坡、柔佛两地合营烟酒等专卖,获得丰厚利润。

在新加坡,陈旭年起初居住在克里门街(Coleman Street)的寓所,该屋后改为阿达菲旅店。到了1885年,他兴建一座中国式大宅,准备作为久居之所,这就是新加坡昔日俗称潮侨“四大厝”之一的“资政第”大宅。“四大厝”是19世纪下半叶,分别由新加坡四位潮籍富商修建的大宅除陈旭年的“资政第”外,其余三座大厝分别是:最早的一座是建于1869年,为马来亚霹雳州甲必丹、祖籍潮安的陈亚汉的儿子陈成宝的故居,坐落在禧街(Hill Street,俗称打火厝前)。1877年,清朝政府首次派领事驻新加坡后,曾将该大宅作为中国领事馆多年。后来被拆除。第二座大厝是潮籍侨领佘有进(澄海人)的旧宅,建于1872年,位于驳码头(Boat Quay,俗称十八溪墘或柴船头),其后为牙直得公司的货仓所在地,已无迹可寻。第三座位于禧街,为潮籍大地主黄亚佛的住宅,建成于1878年,原名为“大夫第”,后来成为中华总商会的会所。

他的“资政第”建成于1885年,位于当年的登路(Tank Road),也就是现在的克里门梭道(Clemenceau Av-enue)和槟榔路(Penang Road)的交叉口。据说当年新加坡缺乏建造中国式房屋的人员和建筑材料,因而“资政第”所有建筑员工和建筑材料都来自潮州。其建筑风格则是按照陈旭年在其故乡——潮安金砂乡所建的“从熙公祠”的建筑风格建成的,以此寄托他深深眷恋故土的情怀。两座建筑物同为二进院落布局,飞檐雕栋,古色古香。“资政第”的屋檐用潮州传统的工艺将瓷片镶砌成精美的中国古代人物和鸟兽;梁木则作黑色,以高超的工艺雕刻成一条条栩栩如生的飞龙,经历100多年至今仍完好无损。

图2 新加坡邮局发行的“资政第”明信片

这座古色古香的中国式建筑物,所有建材与工匠都来自中国。年事已高的陈旭年想居住在这所富有中国情调的住宅修身养性,享其晚年。岂料,1900年新加坡本土的铁路开始铺设,其中一条穿过“资政第”背后,吵声破坏了“资政第”的安宁环境,使陈旭年居住其中心绪不安宁,最后不得不将心爱的大宅放弃,转卖给铁路局。

这四座大厝中,只有陈旭年的旧居“资政第”至今尚存。1974年,新加坡政府宣布将其列为国家保护古迹,成为永久保留的历史建筑物。1984年还以它为主题发行纪念邮票,向全球发行。今为美国芝加哥大学商学院新加坡分校所在地,并加以修缮,使这座有130年历史的古宅负起新时代的使命,重焕生机。人们亦可从中窥见当年潮州人开发新加坡的一些蛛丝马迹。张清江:《陈旭年与“资政第”》,载洪云生主编《新加坡潮州文化展特刊》,新加坡七洋出版社,2002,第150~152页。

图3 修复后的“资政第”

陈旭年的崛起,固然是当年的历史因素所促成,因为他是依赖拜把兄弟天猛公阿武巴加的权势而扶摇直上的,免不了招致不少人的妒忌,于是有人把陈旭年当作眼中钉,务必拔去而后快。由于天猛公阿武巴加经常在外,给了要陷害陈旭年的人以可乘之机,1875年的某一天,陈旭年终于被迫漏夜逃回新加坡,使他在柔佛州的全部事业毁于一旦。究竟因为什么缘故陈旭年必须漏夜逃亡呢?迄今还是一个谜,令史学家难以讲述清楚。但若干史料显示,柔佛州政府通过一些代理人,逐渐取回了陈旭年的产业和港主的拥有权,却是千真万确的。但他的“侨长”的职位,却一直悬空了。陈旭年离去后,天猛公阿武巴加曾要求另一个侨领陈宝声(Tan Seng Poh)继其位,亦为后者所拒绝了。舒庆祥:《新山陈姓名人:陈开顺、陈旭年、陈大存的事迹》,《柔佛颍川陈氏公会成立65周年纪念特刊》,马来西亚柔佛颍川陈氏公会,2016。安焕然:《马来西亚柔佛潮人的开垦与拓殖》(《潮人拓殖柔佛原始资料汇编》,第635页)认为:“据我们在新山的国家档案局搜案1880年以后的相关港契文件资料,却不见关于陈旭年的记载。这是令人纳闷的事情。是否与陈旭年曾突然撤离柔佛,退居新加坡的民间传说有关,其详情为何,仍是一个悬案,还有待更进一步的史料印证了。”但他与天猛公关系密切,他的曾孙陈乾枢曾回忆约在1947或1948年之间,曾与父亲陈振贤及兄嫂一起受到柔佛苏丹伊布拉欣的召见,而令陈乾枢难忘的一件事是:他看到了曾祖父的照片,“照片端端正正高挂在大皇宫的墙上。”舒庆祥:《陈乾枢谈曾祖父陈旭年》,载吴华、舒庆祥编选《陈旭年与文化街》,第81~82页。

陈旭年为人乐善好施、爱国爱乡,在祖国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时,他积极响应清政府劝谕捐输,“封翁光前裕后,家业昌大,封翁食旧德习贾,获奇赢,(广东)邻省灾歉,好义助赈,叠蒙朝廷优获”(清)陈濬源:《余庆堂记》,载彩塘镇志办公室编《彩塘镇志》,1992,第381页。他的曾孙陈乾枢回忆说他“捐钱救济当时的陕西饥荒灾民,还把孩子送回中国接受教育”。莫美颜:《名门子孙话昔日辉煌:陈旭年曾孙陈乾枢谈家族逸事》,载吴华、舒庆祥编选《陈旭年与文化街》,第77页。,先以子鼎新封朝议大夫、南康府知府光绪《海阳县志·选举表五·封荫》,载广东省地方史志办公室编《广东历代方志集成·潮州府部》第12册,第142页。,而后又再以赈捐方式得封资政大夫的正二品衔,顶戴花翎,建坊表彰急公好义坊,在金砂寨城(今作“斜”)角头,为江西南康府知府陈鼎新之父二品封职陈从熙建。参见光绪《海阳县志·建置略四·牌坊》,载广东省地方史志办公室编《广东历代方志集成·潮州府部》第12册,第196页。坊已拆毁。。在家乡他慷慨大方,“在其故里创建新乡,广厦多幢。”潘醒农编著《马来亚潮侨通鉴》,第133页。

图4“资政第”匾额

他对故乡怀有深厚的感情,清同治九年(1870年)他历时14年耗巨资在家乡金砂斜角头兴建“从熙公祠”。后又重建“陈氏家祠”(俗称麒麟祠),“光绪辛丑(1901年),封翁出赀集公派下子孙拆旧宅立公庙,岁时祭祀,用申孝享”《彩塘镇志》,第381页。。当地俗语有“砂陇祠堂,下美沈厝”(均属彩塘),即比喻这二个地方的祠堂建筑的精美。可以说,“从熙公祠”是陈旭年梦魂萦绕的精神家园。

陈旭年返新后,在新加坡住了7、8年,郁郁不乐,便买棹归返桑梓,于1902年5月21日因患疟疾死于故乡,享年75岁。

陈旭年有5个儿子。他的次子鼎新(金藩)“产自新嘉之岛,不忘故里之踪。赋归来以见志,操成算而在胸”,由郞中外补江西省南康知府,“始策名部署,继游宦于豫章。”清廉爱民,为官绅民众所爱戴,逢鼠疫流行,逝世于任上。《彩塘镇志》,第381、497页。鼎新子振贤(1893—1976年),字少铭,曾加入同盟会,从事光复革命活动。1925年重回新加坡。1935年出任四海通银行司理,1937年荣任中华总商会第二十一届会长。历任潮州八邑会馆正副总理,义安公司正副总理,新加坡参事局议员,南洋筹赈大会常委,广东会馆财政,潮安会馆名誉主席以及端蒙、树人等校董事。是新加坡华人中声名颇著的领袖。振贤有子女14人,其次子翼枢曾任自由社会党秘书。其后人大约有一两百人,除新加坡外,有的定居加拿大和澳洲。吴华、舒庆祥编选《陈旭年与文化街》。

结语

潮汕地处广东省的最东端,与福建省毗邻,总面积10346平方公里。地形大势,跟整个中国大陆有点相似,西北高而东南低,正应了古人“天高西北,地倾东南”的形容。潮汕东北部和西北部多高山丘陵,绵延起伏,东南方瀚海连天,潮汐渺溟,形成一个内陆相对比较封闭,又有很长海岸线的地理小区域。特殊的地理位置,造成了海上交通在潮汕历史发展过程的重要地位。潮商群体的产生、发展和群体性格的形成都与海上交通有着莫大的关系。

潮汕的地理环境,本来就是山地多、耕地少。宋元时期,已经有部分人口,靠着鱼盐工商为业谋生。到了明清时期,人口快速增长,而潮汕平原还没有完全形成良好的农业生产环境,水旱灾害多,务农苦而收益薄,远不能与行贩海外相比。利之所在,人乐趋之。民间海外贸易因此兴盛起来。明代林大春撰写于隆庆年间的《潮阳县志》论潮阳的“乡间之俗”,亦可以用来证明生态环境如何导致潮人海外商贸传统的形成:

 

惟峡山至于黄陇,爰及贵山,同条共贯。农士攸分,质文强半。江口鱼蓑,牛背牧笛,欸乃相闻,樵唱山隔。中有故家,杨陈范蔡。礼仪是敦,宾主百拜。暇日登临,骚墨间作。或仕或隐,扣槃为乐。

惟隆井至于举练,地产鱼盐,俗长会计。一水之隔,乡音各异。宛彼中洲,渔人所利。高田弗雨,水车作苦。海水漂流,田禾半死。风景不殊,人才间出。习尚稍差,文法是逐。

惟砂浦至于招收,地近俗殊。砂产美士,招多健儿。煮海为盐,下广为生。千顷霜飞,万斛鸥轻。况复精悍,视死如归。环堵以居,贼闻而悲。惜哉靡常,易动难固。惟有士者,礼义干橹。习俗难移,吁嗟砂浦。隆庆《潮阳县志》卷八“风俗”,载广东省地方史志办公室编《广东历代方志集成·潮州府部》第13册,第82~83页。

 

尽管明代海禁非常严厉,然而本地豪强、百姓私行贸易,窝藏、接济、通番不绝。亦正因为如此,当清代海禁一开,民间海外贸易被认可,本地的海外贸易船队,就成为东南沿海交通与外贸的主要力量之一。嘉庆《澄海县志》“风俗”篇“生业”条的按语说:

 

《旧志》曰:邑僻处海滨,号称沃壤,农安陇亩,女勤绩纺,务本业,谨盖藏,为潮属九邑最。第地狭人众,土田所入,纵大有年,不足供三月粮。濒海居民,所恃以资生而为常业者,非商贩外洋即鱼盐本港也。《前志》云:农工商贾皆藉船为业。信矣。嘉庆《澄海县志》卷六“风俗·生业”,载广东省地方史志办公室编《广东历代方志集成·潮州府部》第27册,第362页。

 

历经千难万险来到东南亚的移民,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和艰辛劳作,改变了当地的面貌。他们或开矿拓荒,或种植橡胶,或修房筑路,以其心血汗水,在异国浇铸下一座座丰碑。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的移民,同时给当地带去了中国传统的儒家文化。

“富贵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谁知之者!”(汉)司马迁:《史记·项羽本纪第七》,中华书局,1972,第315页。“仕宦而至将相,富贵而归故乡。此人情之所荣,而今昔之所同也。”(宋)欧阳修:《相州昼锦堂记》,《欧阳修全集》,李逸安点校,中华书局,2010。而在中国历史上,朝廷对这批出洋谋生的子民的态度最初是弃之如敝屣。早在明代,统治者就曾禁止国民通商或居留外洋,他们认为“华侨是抛弃祖国的行为不端者”吴泽:《华侨史研究论集》,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4,第481页。,明朝政府不仅严禁人民出洋,同时亦禁止外国人在华私买或诱拐中国人。明万历年间就明确规定,“凡新旧夷商,不许收买唐人子女,倘有故违,举觉而占吝不法者,按名究追,仍治以罪。”(清)印光任、张汝霖:《澳门纪略》(上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3,第25页。清朝自建立后继续坚持明朝政府对海外华侨一贯歧视的政策。尤其是清初,于华人出洋,禁令甚严,《大清律例》第二百二十五条:“一切官员及军人等,如有私自出海经商者,或移往外洋海岛者,应照交通反叛律处斩立决。府县官员通同舞弊,或知情不举者,皆斩立决。仅属失察者,免死,革职永不叙用。道员或同品官员失察者,降三品调用。督抚大员失察者,降两级留任,如能于事后拿获正犯明正典刑者,得免议。”(清)姚雨芗辑录:《大清律例全纂》卷20,海南出版社,2000,第2页。郑成功据守台湾时,企图反清复明,清政府为了切断郑成功军队的后援,不惜推行残酷的迁界令,将沿海居民内徙,夷沿海村镇为废墟。李长傅在《南洋华侨史略》中对当时华民出洋有如下论述:“明亡于清,遗民多亡命海外,而福建之漳、泉二郡多附郑成功抗清,其逃亡于海外者,尤多于粤人及他省之人。故清廷尤嫉视闽省华侨,遂有出海之禁。”参见李长博《南洋华侨史话》,上海书店出版社,1991,第29页。为了防止臣民沦为海盗或与外国海盗勾结,对私出外境及违禁下海者执行更为严厉的政策:“凡官员兵民私自出海贸易及迁移海岛居住耕种者,以通贼罪论斩”,“凡国人在蕃托故不归,复偷漏私回者,一经拿获,即行正法”。(清)姚雨芗辑录:《大清律例全纂》卷20,第2页。《澳门纪略》中还有如下记载:“(康熙)二十三年,海宇大宁,弛洋禁。五十六年,禁商船出贸南洋。明年,复以澳夷及红毛诸国非华商可比,听其自往吕宋、噶啰吧,但不得夹带华人,违者治罪。”(清)印光任、张汝霖:《澳门纪略》(上卷),第25页。在纪录片《下南洋》中为我们讲述了这样一些故事:

1740年(清乾隆五年)10月9日,荷兰人命令搜查所有在巴达维亚(今印尼雅加达)的华人居民的住处。这最终演变成持续3天的大屠杀,约5000到10000华人被屠杀。这就是史上著名的“红溪惨案”。惨案背后是因为华人众多给西方殖民者造成的不安全感。惨案发生后,荷兰总督华尔庚尼尔被逮捕并死在监狱里。据荷兰史料记载,荷兰国会曾对此事进行辩论,担心处于盛世中的乾隆政府的军事报复以及中断经济往来,于是给中国皇帝写了一封极为谦卑的道歉信:“这实在是一件骇人听闻的惨案,一些无辜的华人也未能幸免,在惨案中被害。对此,我深表遗憾。”不过令他们意外的是,乾隆皇帝甚至都没有斥责他们,反而认为海外华人是“自弃王化”“系彼地土生,实与番民无异”,是“彼地之汉种,自外圣化”,因此华人遭屠杀,“事属可伤,实则孽由自作”,“圣朝”无须加以责备。

1754年(乾隆十九年),在吕宋经商多年的福建武举人杨廷魁作为一个进贡倒置的副使回国,幻想着衣锦还乡的他,同样是在码头直接被官府缉拿,即刻发往黑龙江做苦力。

1784年(乾隆四十九年),三宝垄显赫一时的华人甲必丹陈历生去世。他生前留下遗嘱,死后无论如何也要回家乡安葬。但万万想不到,他的棺材刚到故国的码头就被官府以“私通外国”的罪名扣押,直到朋友用大笔银两贿赂了地方官,他的遗体才入土为安。

在中华帝国的统治伦理中,南洋华人是背弃正统教化的“叛民”,但这些“叛民”最终的心理归宿,仍然是这个国家。与母国对违背王朝意志子民的冰冷无情形成强烈反差的,是无法冷却的乡愁,是被抛弃的子民对母国的眷恋。《下南洋》摄制组编著《下南洋》,江苏文艺出版社,2014,第174、185页。

而陈旭年之所以能荣归故里,建“资政第”,在于“适逢其时”,近代鸦片战争以来,国门被西方人用枪炮打开,在屈辱之下清政府被迫开放贸易、割地赔款,满目疮痍的清廷对于南洋子民的态度,终于发生了变化。1891年,黄遵宪任大清驻新加坡总领事,统辖槟城、马六甲及附近各英属殖民地清廷的外交事务。交涉事务时,在新加坡创立了华人最早的护照制度。时至今日,一些老归侨仍然记得自己祖辈总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千万别把那张黄纸弄丢了。”因为这张纸,他们终于有了被法律认可的身份,有了被国家保护的可能。《下南洋》,第176~177页。陈旭年亦通过对国内的赈捐,使自己有官衔,堂皇荣归,因为有这重光环,特别是在当时官本位这种思想意识深入中国社会的方方面面的情况下,他才能回乡建府第,立祠堂,甚而通过捐纳制度,让次子陈鼎新得于谋实缺,任四品的南康知府实职。陈历明主编《潮汕文物志》(汕头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1985)所记载涉海外华人的建筑物除从熙公祠外,有潮州官塘陈式的卫分府、彩塘华美的沈氏以成公祠、凤塘淇园郑智勇的淇园新乡,澄海莲阳的孝天公祠、东里东里乡的丕猜·纳深叻君祖第、隆都林国英旧居、前美陈慈黉的郎中第、莲下程洋冈狭石巷薛同泰的中宪第等,除卫分府外,均营建于鸦片战争以后。而据潮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潮州市志》(广东人民出版社,1995,第1851页)记载:陈式,海阳鹳塘(今潮州官塘)人。因家境贫寒,15岁即远走暹罗(今泰国)谋生。当时暹罗国边境不断受到寮国(今老挝)骚扰,屡遭损失。暹罗王苦无良策,下诏招贤。陈式报名应征,出谋献策,立下汗马功劳。暹罗王十分高兴,赏赐他大批金银玉帛,并封他为将军。陈式在侨居国作出贡献,并不居功自傲。他于清嘉庆年间以家乡母老多病为由乞请回乡。回乡后,在鹳塘石湖(今潮州官塘石湖)建将军府,取名卫分府。这一建筑至今犹存。陈式得到暹罗王封赐,衣锦回乡的消息传到潮州府及惠潮嘉道,道台由于对其勒索不遂,竟诬他为海匪,并将其判罪,充军伊犁。宣统元年(1909年)广州《时事画报》第9期就以“为丛驱雀”,报道了同样的内容:“近日华侨归国,动被仇家指为革党,邮禀当道。当道不察,发兵逮捕,严刑迫供。其后冤虽得白,然已九死一生,家亦随破。如去年揭阳袁寿文,今年之潮阳马兴顺,二人皆被冤数月,身上所有金银等物,悉被抢尽。提讯时,以天平架种种严刑迫供,皆濒死者再。嗣得华侨联保,始获省释。故数百万华侨闻之,皆有戒心,视祖国为畏途云。年来叠奉明诏:保护华侨。呜呼!其所谓保护,盖如此也。说者谓此等事,为仇家诬陷。吾以为不然,盖返国华侨,类多殷实商人,焉得如许仇家?毋亦官弁择肥而噬,托为仇家耳。而当道对于此等事件,亦藉以邀功。于是不分皂白,而逮捕,而逼供,而冤押,华侨之生命财产,遂断送于若辈之手矣。”可见陈旭年通过账捐获赠二品封职资政大夫光环是多么的重要。现在我们能够看到的陈旭年照片,是身着清朝官服,佩带柔佛天猛公授予的勋章。而身着清朝官服的画像、照片在南洋华人宗祠里比比皆是,这些早期华人虽在南洋发迹,但他们内心对于功成名就的最高期待,仍是母国朝廷赐予的官衔。

从陈旭年的发家史个案,我们从中似乎可以看出近代海外华人的变迁史,阅历了整个中华千年和百年来的双重命运。

责任编辑:陈俊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