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问题提出及研究意义
(一)问题提出
1.大学生极端伤害行为不断涌现所引发的思考
大学生伤害行为包括伤害自己与伤害他人两种情形,由于大学生身份的特殊性和伤害后果的严重性,每次伤害事故发生,都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从1997年北大投毒案,到2004年马加爵案、2010年药家鑫案,再到2013年林森浩投毒案,每起极端伤害事故都成为当年舆论的热点。社会各方在事故发生后都进行了激烈的争论与反思,并引起学界的关注。例如,马加爵案发生后,对该起事件的各学科研究随即井喷,各方纷纷探讨他的动机及原因,试图更合理解释其行为。林森浩投毒案终审判决林森浩故意杀人成立,为期两年多的对该案的探讨暂告一段落,但每每提及该事件时难免不让人唏嘘。
与伤害他人不同的是,还有一类伤害事故是对自我的伤害,极端自我伤害事故即自杀。目前中国大学生自我伤害事故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胡传顺,2007)。近年来,很多高校都发生过学生自杀事件。2016年2月,南京邮电大学一研究生疑因毕业论文不过关跳楼自杀(搜狐网,2016);仅2015年上半年,公开报道的大学生自杀事件即有几十余起。目前中国大学生的自杀率较欧美偏低(《信息时报》, 2007),但每起事件引发的社会反响却大很多。虽然从数量上来看,大学生自杀的人只占大学生群体极小一部分,但由于生命的不可逆性和大学生群体的身份特征,大学生自杀会给家庭、学校、社会和周围群体带来十分严重的后果,并且会严重影响高校的正常教学管理秩序,甚至还可能给高校带来法律纠纷以及公共危机,进而影响高校和社会的稳定。
大学生极端自我伤害与伤害他人的行为,引起了学界各方的探讨。马加爵案中,云南昆明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认为,马加爵因不能正确处理同学间的人际关系,因琐事与被害人积怨,即产生报复杀人的恶念,经过周密的计划先后将4名同学杀害。从中可以看到,判决书把马加爵犯罪的直接原因归结于“同学关系没有正确处理好,琐事积怨”。但这仅是一个导火索,其背后更多的是人格扭曲。李玫瑾(2004)认为马加爵故意杀人的原因在于心理因素,马加爵智力发展不均衡的特点、情绪上内强外抑的矛盾、孤僻而自我中心的性格以及扭曲的人生观,最终导致了其杀人行为的发生,并认为人生观的扭曲是其犯罪的根本原因。林森浩投毒案中,林森浩的投毒动机虽然没有最终定论,但学界和大众在分析其原因时,往往将犯罪行为归结为其性格和情绪,如嫉妒心。当前对大学生伤害他人事件的具体原因,心理学、社会学、犯罪学、思想政治教育学等各学科都有探讨,对其原因分析集中在学校教育缺失、家庭环境、性格因素、经济状况、感情因素、人格因素等方面。
对大学生自杀原因的探讨同样如此,自杀的原因非常复杂,虽然自杀是个体结束自我生命的行为,但是产生这种行为的原因却是多方面的,不同学科都对自杀进行过阐释。国内外最近十余年的研究,逐渐形成了三种比较有代表性的理论,它们分别侧重神经生物基础、认知因素和心理动力因素三个方面(王求是等,2006)。这三种理论都能从各自角度对大学生自杀进行一定程度的解释。比如杨振斌(2013)认为,由曼提出的“应激-易感模型”可以更好地解释大学生自杀行为。在曼看来,自杀者身上往往具有某种自杀的易感性或者特质,而易感性的生物基础可能是5-羟色胺和去甲肾上腺。人的易感性的活动水平基本上由基因决定,但是也受后天影响。不良的社会环境,如创伤性事件会加重个体易感性,而良好的社会环境会降低人的易感性。高易感性的大学生在遭受负性生活事件时,会更容易出现情绪波动,他们容易被激惹、情绪冲动、个性敏感,因而更容易自杀。这种应激与易感性从人格角度看,属于人格中的一个特征。比如在卡特尔看来,敏感性、怀疑性等是人格构成的16个要素之一,当个体易感性过高的时候,其对一般事件的应激水平也会提高,从而在情绪上会表现出极端性。
2.大学生心理问题越发突出
在我国高等教育已经步入大众化的今天,大学生在校期间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心理压力和冲突。诸多研究显示,目前在校生中有心理问题的学生比例已达到20%左右,每年全国因为心理问题而退学的学生占总退学人数的55%(王群,2007: 2)。一项基于心理咨询个案的分析统计显示,学生寻求咨询帮助的心理问题,主要集中在人际关系、恋爱感情、心境障碍、神经症状、情感问题、个人发展、自我意识、学习问题、性困扰和心理危机等几个方面(马前广,2012)。在心理问题严重程度中,心理问题严重的占到咨询人数的4%,较严重的为28%,一般的为62%,较轻的为6%(马前广,2012)。心理问题中较为严重的神经症、人格障碍等问题在思想政治工作和心理咨询工作中都会经常遇到。
一方面,大学生心理问题越发突出,引起了教育部和各级教育机构的重视,并使其通过各种法规保障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推行。自1995年国家教委在《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中明确提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理念和内容以来,全国人大、国务院、教育部、卫生部和共青团中央等相继出台一系列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使得该项工作日臻健全和完善。尤其是201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更是标志着精神卫生立法工作的完成(马前广,2013)。
另一方面,系列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推进也凸显了当前大学生心理问题的普遍性和严重性。比如目前在大学生心理问题中,较为严重和典型的是神经症、心境障碍和人格障碍,这些心理问题都具有人格基础。神经症的典型体验是当事人往往感受到心理活动不受控制,如反复出现的紧张焦虑、担心恐惧、无休止的消极念头等,而这些又是当事人认为应该加以控制的。一般来说他们的社会功能尚在正常范围,能够适应社会,但其症状妨碍了他们的心理或社会功能。而人格障碍则是更为严重的心理问题,一般来说患有人格障碍的人,他们具有明显偏离正常范围且根深蒂固的行为模式和思维方式,在社会功能上往往受到损害。他们往往遭受巨大的痛苦,也常常使他人遭受痛苦,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神经症的各类问题总患病率约为2.21%,初发年龄以20~29岁为最高,经济情况差、家庭气氛不和者患病率较高;人格障碍的患病率约为0.1%(江开达,2005)。
单从以上数据看,神经症和人格障碍发病比例并不是很高,但是由于心理问题的特殊性,此类问题一旦出现,将会给学生、家庭和学校带来许多问题。首先,这类心理问题的治疗往往时间较长,有些甚至需要住院治疗,一个治疗周期一般在3个月以上,治疗期间开销甚大;其次,这类问题往往被当事人和家庭、学校所忽视,当事人并不认为自己已经有神经症、心境障碍或人格障碍问题,只有在当事人感到非常痛苦或给家庭、他人带来极大痛苦时,才会引起注意;最后,这些问题会导致当事人社会功能受损,无法正常学习和工作,最终导致职业发展受影响等其他问题。
神经症、心境障碍和人格障碍已经达到心理问题中较为严重和非常严重的程度。如何对拥有这些问题的学生进行干预管理和咨询治疗,给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心理咨询工作带来非常大的压力。与此同时,更多学生的心理问题严重程度可能不至于到这种程度,但由于学生基数大,心理问题学生的增多,导致思想政治工作者和心理咨询工作者疲于应对。据某高校心理咨询中心统计,2012~2015年,前来寻求心理咨询的学生人数呈现较快的增长趋势,2012年总咨询人数为500人次,2013年为550人次,2014年增长至600人次,2015年仅上半年咨询人数就突破400人次,全年突破900人次,其他高校的情况基本类似。这些挑战有时让学生工作者难以应付,有时需要学校与医疗系统的合作才能有效解决。
3.来自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思考
从实际思想政治工作或心理健康工作角度来看,大学生极端伤害行为在学生群体中属于极少数事件,一般情况下并不会发生。它属于大学生行为中偏离常态的行为,绝大部分学生不会选择极端伤害行为来解决自己面临的问题。但大学生群体中出现神经症、心境障碍或人格障碍的人数相对较多,这些问题都会导致个人痛苦或周围的人痛苦。在目前大学生群体中,有些学生可能并没有出现危及自身或他人的行为,但却出现诸如理想和信仰迷失、道德滑坡等问题。一些学生丧失了赖以生存的精神支柱,出现了理想和信仰危机;价值观出现物欲化倾向,重金钱讲实惠,功利色彩浓重;道德上出现自私和冷漠化倾向(李杰,2008)。他们对学业及人生的发展迷茫,缺乏自我约束和管理能力,不能坚持信念,学习自觉性不强,人际交往问题突出,来自性方面的困惑也在增加。从学生教育与管理角度看,解决这些问题已经迫在眉睫,比如辅导员在进行班级学生管理工作中,总会面临诸多来自学生各方面问题的挑战。增强高校辅导员专业化和职业化在很大程度上亦是为了应对日益复杂的学生问题。
在当前大学生中存在冷漠、麻木等现象,而这也是李培根(2015)所说的“平庸之恶”。有些大学生消极处世,他们能看到社会问题,却不积极去改变,而是对社会日益冷漠和麻木。青年应该崇尚新文化、新思潮,有行动力、有抱负、有理想。但在李培根看来,现在有些年轻人不注重新思想、理想价值、信念抱负等,而是只注重个人前途。他所描述的这种现象是值得我们警惕的,大学生中,有不少人是缺乏理想抱负的。比如在日常工作中,有些大学生以自我为中心,集体观念淡薄,意志脆弱,心理素质差,读书越来越功利化等。
对于大学生思想政治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来说,不论是处理学生的价值观问题、行为问题还是心理问题,甚至是大学生极端伤害行为的预防和干预,都是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做好相关的预防和干预工作,既需要处理类似事件的经验和技巧,也需要了解这些行为观念背后的原因和动机。虽然目前一些理论和假设对大学生诸多行为具有较强的解释力,但美中不足之处在于这些理论对于实际工作而言,缺少基于人格发展角度的整体思考,忽视了大学生人格形成过程中的诸多因素对其极端行为的影响。对于大学生群体而言,其行为都是个人基于自身选择做出的行为,这种行为选择背后有诸多因素对其行为产生影响,产生影响的方式和过程虽然是极其复杂的,但在笔者看来这些复杂的因素和过程却可以通过人格进行统合。
一般认为人格包括稳定的行为模式和内部过程两个方面。稳定的行为模式往往指的是个体差异,我们可以跨时间、跨情境地来审查不同人的行为方式;内部过程是从人的内心发生,影响着个体怎样行为、怎样感觉的所有情绪、动机和认知过程。比如,我们在体验焦虑和恐惧时,一般都会有相似的感受或应对过程,但是我们怎样利用这些过程,每个人在利用这些过程时会有怎样的差异,这些都会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人的性格。人格心理学往往侧重对人格产生和发展的心理机制进行研究,对外部因素如时代特征、文化习俗、社会环境、家庭教养方式如何作用于人格则较少关注,往往只是笼统地归纳为社会因素、家庭因素等外部因素。同样,对于这些问题的解决,学者和专家更多是从各自学科的角度进行解释,缺少跨学科的视角。在实际的学生工作中我们也可以看到,有些学生问题不单是简单的心理问题,还有道德问题、行为问题等夹杂其中,解决这些问题也不能仅仅从某一角度出发,有时需要协同合作。
(二)研究意义
以人格困境为出发点,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把握学生问题。如前所述,人格包括个体外在行为模式和内在的心理过程两个方面。个体人格的行为模式往往是稳定的,其特征可以通过外在观察了解,而内在的心理过程往往只有自己才能觉察到。人格有时表现出外在与内在相一致情况,这样的人格虽然不一定是健全的,但是个人不会觉得痛苦或冲突;有时个人外在行为特征与内在感受之间则出现强烈的冲突,为了解决冲突带来的困扰,个体往往会选择突破常规的行为或压抑自己的冲突,人格的内在和外在出现错位。以马加爵案为例,“被告人马加爵具有其独立的意识、独立的个体特征,被告人马加爵当庭并未否认其曾经供述的作案动机,且经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存疑的法定因素已经排除,故被告人马加爵供述的作案动机有其自身基于生活、环境所形成的现实基础和个体特性”。可以看出马加爵在实施作案行为时,并没有出现精神疾病,实施犯罪行为完全是个人有意识的主观决定。在马加爵整个犯罪过程中,他的杀人意志坚决,连续作案多起却并无丝毫悔过之心,其作案手段也非常残忍,在犯罪行为完成后立刻畏罪潜逃。他在明知杀人是重罪的情况下仍然实施,其本质在于在他的选择序列中,唯有这个办法能够平息他的内心冲突,其选择用极端的方式让自我的行为与内在过程之间保持一致。
在林森浩投毒案中也可以看到这一点。林森浩高中同学称他在中学时期性格比较安静,待人真诚和善,但有时候脾气古怪。性格安静、待人真诚、聪明和善良、脾气古怪等特征正是个体人格的外在表现,人格的构成部分中,牵涉到社会评价部分的内容往往被称为性格,林森浩的性格明显呈现极端化的特征。在外人面前表现成乖孩子、好学生的形象,这是个体为了适应社会生存需要最常采取的手段。正常情况下这些特征并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因为这些特征正是人们所期待的。但是个体的内在心理过程,尤其是内在感受并非如此,从相关报道中也可以窥见他的一些性格特点。如林森浩“即便是去旅游,林出现在照片里的表情,大多数仍显严肃”。他对一些事情的认知非常消极和片面,情绪上更多的是愤怒。他很难控制自己的情绪,经常说自己性格内向,不善言辞,有点悲观主义倾向。不过,虽然他的悲观倾向提醒他事情的不确定性,让他动摇和害怕,但在作案过程时他却没有动摇。林森浩的行为、思想和感受之间具有消极的一致性,而这些正是人格困境在认知、情感和行为上的表现。
不论是马加爵还是林森浩,其人格很明显都有很大的问题,他们的人格处于困境中,在人格困境下寻求了一种极端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因此,人格困境也许是解读和分析这些存在于大学生中的极端现象和一般现象的有效办法。
人格困境指的是人格发展过程中个体所表现出的种种问题、困难和障碍,这些困境可以是认知上的、情绪上的,也可以是行为上的。人格在发展和完善过程中,会面临诸多的问题和冲突,这些问题和冲突会导致个体情绪上的痛苦或认知上的困惑,从而把自己困在某个情境中无法抽离和摆脱。人格发展属于人格心理学研究领域,困境则多用于政治、社会、经济、人文等领域,比如现代性困境、经济发展困境等。心理学上虽然使用人格困境的频率不多,但对很多心理问题或障碍的描述显然可以纳入人格困境之列,比如抑郁症,患有抑郁症的人陷入悲观失望的情绪无法摆脱,这是一种困境无疑。从现有研究和报道来看,马加爵和林森浩的人格多多少少都有些问题,比如马加爵的人格中多少有些偏执型人格障碍的特征,他对周围的人普遍存在不信任感,多疑易怒,对其他人的动机和行为的解释往往是阴暗的,把他人并无恶意的言论或者事件看成是隐含的轻视或威胁。他们的特点是“顽固、不适应环境,并导致功能损伤或者主观上的痛苦”(Barlow & Durand, 2006: 471)。虽然没有最终的人格诊断鉴定结果,但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这两个人和人格障碍患者的某些特征是多么相似。
林森浩所在学校的一位校领导在谈到林森浩案件时说,“培养人格是教育的基本任务,任何知识的学习最终是培养一个完整的人,高校不要忘记学生人格的培养”(新华网,2014)。大学阶段是个体人格发展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这一阶段处于埃里克森所说的“自我同一性”的后期,这一过程中个体要对自我的确认和对有关自我发展的一些重大问题,诸如理想、信念、职业发展、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等进行思考和选择。在这一过程中,个体要学会把自我的需要、动机、情感、能力、目标等整合在统一的人格框架内。具有良好自我同一性的个体具有自我一致的情感与态度,自我贯通的需要和能力,自我恒定的目标和信仰。但人格在整合和发展的过程中,也必然会面临问题和挑战,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实现自我的同一。长时间无法整合或进行消极整合,于己于社会都会带来痛苦,进而陷入人生困境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