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会士与晚明海上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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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许多有趣的对照所表明的那样,不同宗教于外在形式上的类似之处是导致上述误解的原因之一。利玛窦坦承:“然而,这一点对于普通百姓却更为困难,因为神父是独身者,有一个教堂并在规定时间做祈祷。这名称本身就妨碍取得显著的成就。再者,神父和中国寺庙里的和尚所行的某些职能有类似之处,使得百姓们用同一名字来称呼这两种根本不同的东西。”《利玛窦中国札记》,第275~276页。仔细阅读利玛窦等人的记述,我们不难发现传教士一再面临的类似偏见与误解,这种偏见与误解是如此广泛与根深蒂固,以至于像没顶洪水一般,无孔不入,从而形成令传教士们无可奈何,并不得不就范的情境压力;但同样可以想象的是,虽然在进入中国的最初阶段,包括利玛窦在内的许多耶稣会士可能未必清楚那些“最体面的服饰”会对传教形成多大的障碍,但基于传播福音的坚定信念以及基督教神学特有的排他性,利玛窦及其同伴决不会在长达十余年的时间内对层出不穷的戏剧性冲突麻木不仁或无动于衷,随着对中国社会以及宗教对手即佛教僧侣的了解渐趋深入,他们迟早会发现身披魔鬼的外衣是多么的不可思议,从而开始酝酿不可避免的再次易服。

作为上述推测的佐证之一,我们注意在利玛窦再次易服很早之前,就有人提出过类似建议。有意思的是,这位易服的首倡者居然是在日本要求“废除丝绸与华美装饰”,并强令那里的耶稣会士重新“身穿黑布修道服”的卡布拉尔神父。在1584年12月5日(即利玛窦换上僧服的一年多之后)于澳门写给范礼安神父的信中,刚刚从肇府视察教务回来的卡布拉尔神父颇为兴奋地提到了一位受洗改宗的中国秀才,并描述了利玛窦如何用世界地图和三棱镜获得中国官员与文人的青睐,“像这位秀才受洗后,当地别的几位官员们都来向他贺喜,因为他做了基督徒了,对我们也道贺。他们说,他们真高兴,能有一位学人皈依信教,希望不久还有更多的人也参加才好。至于服装方面,一仍旧观,没有改变,遵循着本地的传统习惯。……这样一直到现在,这些大小官吏在习惯上都到我们会院中参观,中国人最爱欣赏西洋新奇的东西,特别是三棱镜,可以变出各种色彩来,此外是世界地图,那是利玛窦神父用中文设计绘出来的,以后由岭西道出版。所以他用地图作为高尚的礼品,赠送给一位官员,这位官员就在家中以茶和罐头食品款待他,这样一来,众人都非常高兴,而开始对我们刮目相看,不再视我们为一般的僧侣了。”《利玛窦书信集》,下,第468、469页。但随后话锋一转,直截了当地声称:

神父您知道,他们僧侣才是官员们所轻视的,因为佛教人即不讲来世,也不谈灵魂不灭的道理,不善于管理庙宇,也不尊重他们的方丈。因此,开始重视与尊敬我们。……希望神父下令,少与葡萄牙人来往为妙,要使神父们都变成中国人,才能免除中国人的猜疑,因此,知府同样曾告诉过他们,要如此做才行。神父都该穿中国式的长袍,头戴高方帽,这已经说过。他们在申请书上,是要在中国内地,申请一块清净土地,远离葡萄牙商人之繁忙商务,专心学习文字,这都是罗明坚神父所写的。《利玛窦书信集》,下,第471页。

在此前的论述中,我们曾引用此信,用以说明中国教区与日本的相互关系,但从本文的角度,我们则注意到它是教会上长在中国首次就传教士的服装问题提出的不同看法与建议。从字面上看,卡布拉尔信中关于传教士身穿“中国式的长袍,头戴高方帽”的词句是在转述肇庆知府郑一麟的建议,但鉴于他在日本耶稣会士服饰问题上的顽固立场以及信件上下文中对于佛教僧侣的攻击,卡布拉尔显然是赞同这一主张的。

颇让人意外的是,卡布拉尔的建议如石沉大海,没有获得范礼安的任何回应,但如果考虑到写信者与收信人之间的特殊关系,这一结果又是合情合理的。我们知道,卡布拉尔写作此信,是在他因传教策略与范礼安产生分歧,在1582年被迫辞去日本教区上长,并在1583年被“放逐”到中国教区、担任澳门住院和中国传教团上长之后不久。加之此信是作于他抵达澳门后不久对下属广东住院的首次视察,我们有理由相信,卡布拉尔此信的易服观点绝非深入考察中国文化并经反复斟酌后提出的慎重建议,而是基于他对佛教僧侣一贯的仇视,甚至是意有所指地影射利玛窦等人刚刚穿上的“最体面的服饰”。因此,尽管卡布拉尔信中的语气极为恭顺,但在范礼安看来,卡布拉尔“旧”事重提,或有些冥顽不化、借题发挥的挑衅意味。

或许是担心卡布拉尔的横生枝节会搅乱刚见雏形的中国教区,半年之后,正在印度的范礼安再次调整了中国传教团的领导机构,他取消卡布拉尔作为教团上长(监督)的职务。据利玛窦的记录,“他(范礼安)的第一步行动是任命葡萄牙人孟三德(Eduardo de Sande)神父为教团监督,……然后,他撤销澳门神学院对中国教团管辖权,使之只受他本人和日本教区长的领导”。《利玛窦中国札记》,第189页。当范礼安在1590年6月25日由澳门出发前往印度之际,他又一次变更中国教区的行政机构。“临行前,他(范礼安)指定孟三德神父为澳门神学院院长,因为他非常熟悉中国教团的事情。当时教团是在澳门监督的管辖之下。而且,他看来是最宜于管理,宜于正当接济和促进中国事业的人选。”《利玛窦中国札记》,第245页。换句话说,范礼安频繁的人事变动实际上剥夺了卡布拉尔的所有职权,这位昔日声名显赫的日本教区上长实际上已沦为一名普通神父。

与卡布拉尔的建议相比,利玛窦提出类似建议的时间要晚得多,直到正式易服前不久的1592年11月15日,他才于韶州写给总会长阿桂委瓦的信件中,极委婉地表达了相似的观点。

到了南雄便立即拜会知府大人,也送礼给他。知府对我的来临感到高兴,最后还送我直到大门口。

次日他率领他的部下向我回拜,并回赠礼物,这是中国人的习惯。后来这里的绅士都一一来拜访我们,之后还以宴席招待。往往一天数席,应酬不暇,餐餐佳肴美酒。因此只能到一家坐下,吃一点,再到别家应酬。地方绅士官吏也非常抬举我们,不让我们步行,而用轿子抬着走,就如欧洲的显贵一般。这种荣誉为我们十分重要,否则在教外人中传教便无效力了。洋人、和尚和道士在中国并不受尊重,因此我们不能以和尚、道士之流出现,他们用轿子抬着我们走,也为方便前进,因为城中人口众多,都争相看洋和尚,这是过去他们不曾看见过的。如步行,根本走不过去,时间又短,不能使全城人都看见。因此我们不论到哪里去,常有很多群众跟在轿子后面或围着轿子前行。《利玛窦书信集》,上,第123~124页。

大多数学者相信,利玛窦在1592年春节前后于南雄拜访儒生瞿太素是导致他后来易服的重要契机,计翔翔:《关于利玛窦戴儒服穿儒服的考析》,第8页。但需要提醒读者的另一个巧合是,1592年也是卡布拉尔在与范礼安长期对峙中力量对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关键年份。众所周知,卡布拉尔在这一年时来运转,一直蛰伏于澳门住院的他前往印度果阿,随即又出任地位显赫的印度主教区上长一职。自此,卡布拉尔开始在与范礼安的争斗中占据了上风。1593年12月15日,卡布拉尔在于科钦致写给耶稣会总会长的信件中,不仅强烈批评范礼安结交上层人士,努力适应其生活习俗的传教方式,卡布拉尔在信中说:“我在中国工作了5至6年,在日本工作了13至14年,所以对日本的情况有很深的经验。基于这一点,我想向阁下提出一个方案。从巡视员的行为判断,他想一切均由自己负责,而不是听由神的旨意。……当时,仅他赠给关白殿反物与礼品就超过10000两银子。这么说是因为他带以当的两匹马和马具及装饰品就花费了2000两。与到达日本之前的花费相比,这笔钱还不算什么。因为为此要伴有兽医、蹄铁匠和驯马师。此外,将马装上定期船运去也极来容易。船客们会为此感到不快,产生不满。我认为除该神父之外,不会有人想干更复杂的事。即使除去赠送的反物,这件礼物也过于豪华了。他还将几位葡萄牙带到京都,为此花费的许多经费。据与马泰神父同来的多利亚修士(Doria, Andre)告诉我,他用的船有九艘,从出发地长崎到堺的运费至少花了100至100两。但这相当于400帕路塔奥。此外,前往贵地的马泰神父还告诉我,仅这些(葡萄牙)人的食宿费,每月就花了300两、即600帕路塔奥。而且这次开销持续了3至4个月。</br>……该神父认为,只要有华美壮丽的祭祀,就能使关白殿改宗所业。但这样做是不可能的。他的意图很好,他的心也是神圣的,但我认为一切都是对神的仕奉,作为对神的仕奉,虽然我认为神的旨意与人的手段并用不是件坏事,但只有这样才是妥当的。必须建立在谦虚、清贫,对神的无比信赖和对狡智的蔑视上,才与改宗事业相适应。……此事可以通过下列事情得到证明。即距今十七八年前,已故(Quadros, Antonio)神父命令我禁止使用丝绸与华美服饰,让我前往日本。当时的耶稣会士们身着丝绸,装饰华美。全日本的基督徒还不到2000人,而且其中的贵族,只有下的贝尔特曼(大村纯忠)——他的儿子与妻子和亲戚不是信徒——以及平户的安冬尼奥(笼手田左卫门尉安经)与他的儿子们,在京都只有三四名身份低贱的贵族,其余都是下层人士与农民。而且虽然在当时的是最受轻视的,但那是神的旨意。……</br>我第一次拜访丰后之王时就发现了这一点。他当时还是异教徒,但见到我与修士有服装与朴素的态度,就对与他同在的某个领主说,现在,我可以像这些人见我那样向他们表示敬意。他们现在是修道士,但他们曾经像是商人。此外,统治日本全体的公方样与信长亦给予我们例外的名誉与恩惠。而且贵族、领主们以及王们开始成为基督徒了。神的律法与耶稣会的信用也越来越增大。就连曾经与我唱反调,认为由于我们的服装与谦虚的态度,坚守耶稣会在其他地方所施行的方法,就会丧失一切的耶稣会士们,看到神扩展其基督教界,并在那里增大了对我们的尊敬,也向我请求赦免。坦白是自己错了。正因为如此,在我离开日本时,基督徒已超过12万人。</br>如前所述,我们应当节制开销与赠礼。现在是遵守耶稣会本来清贫的一个好时机。这么说是因为谁都知道我们被流放,教堂与住院被破坏,而且他们会认为我们所拥有的金钱与资产都被盗夺殆尽——如果按领主的命令被流放,一切都将被没收——所以现在不会有人期待我们送礼,不向他们送礼谁也不会感到奇怪。即使像以往那样向他们送些贱物也会得到感谢。……他们看到我们过的生活越是清贫,就越对我们怀有深深的怜悯。也不再担心我们会夺去他们的领地。……”《耶稣会与日本》, 1,第123~130页。甚至还将日本幕府的禁教政策归于范礼安上述传教策略。卡布拉尔指控说:“我想向阁下申明的是,上此例可见,某些人指责的弊端实在是妄想,是杞人忧天,是不真实的。……虽然巡视员离开日本时比较节制,但如果后来没有留下那种名誉与华美(的方针),神就不会使事态象此后变化的那样发展。我从远处看到了这一点。这就我当时与他发生矛盾的原因。因为我不理解他所说的。我把自己的意见写信告诉阁下,我还记我在那封信中说,我认为如果不采取对策,就会从高台下预见到风暴的来临。不幸的是,事实的确如此。……</br>……我还想告诉阁下,我认为在巡视员滞留并统领日本期间,制止严重的浪费是不可能的。由于神给了他非常傲慢而尊大的心,所以他总想干一番大事业,无论多大的事,在他看来也是小事一桩。这种精神在会成为在艰难困苦时不屈不挠,在逆境中顽强坚持的巨大动力,对伟大的司令官与王侯来说,是卓越的资质,但对于修道士而言,还必须拥有伴随这一资质的清贫、谦逊以及虔诚的精神。只有这样,尊大的心才会在面临困境时不会胆怯,清贫与谦逊的精神也才能够给他不超越耶稣会会宪的力量。”《耶稣会与日本》, 1,第123~130页。1595年5月24日,身为印度管区长卡布拉尔甚至毫不留情地当面要求范礼安辞去东印度管区的巡视员之职。在随后召开的顾问会议上,卡布拉尔主张范礼安仅担任日本准管区的管区长,尽管总会长仍然任命范礼安担任日本(包括澳门与中国内地)的巡视员,切希里克(Cieslik, Hubert): 《日本耶稣会士礼法指针·解说》,矢泽利彦、筒井砂译,《基督教文化研究系列》, 5,上智大学基督教文化研究会刊,1970,第34~35页。关于范礼安这一职务变动,还可见证于《龙华民1598年11月于韶州写给罗马耳瓦烈神父的信》,《利玛窦书信集》,下,第516页。但卡布拉尔仍不肯罢休,一再向罗马表示异议。卡布拉尔在1596年12月10日于果阿写给耶稣会总会长助理阿尔瓦雷斯(Alvares, Joao)的信中直言不讳地攻击道:“还在当地的范礼安神父并不想放弃日本与中国的巡视员,所以该神父(指1595年10月被任命为印度管区巡视员的皮门塔[Pimenta, Nicolau]神父)仅仅是印度的巡视员。总会长必须对(巡视员任职年限)加以明确规定(这么说是因为一个人不可终生占据拥有绝对权威,在一管区内的权限超越总会长的巡视员一职)。皮门塔神父也希望如此。由于他的人格是谦虚而不喜欢发号施令,所以我们都受到感化。与此相反,范礼安神父性格值得批判,他常常以高压态度下达命令,对我们来说,成了极为恶劣的榜样。因为这一原因,范礼安在住院内外的人们中没有博得名声。”《耶稣会与日本》, 1,第169页。

由于缺乏资料,我们还不清楚教区高层的策略之争及其个人恩怨是否影响或在多大程度上影响到利玛窦的行为决定,但可以想象的是,作为学生和同胞,与范礼安关系非同一般的利玛窦当然会了解那些不足向外人道的微妙之处,并尽力避免节外生枝的其他矛盾(事实上,利玛窦首次表达该意向的对象不是范礼安,而是远在欧洲的总会长,也多少透露出他的良苦用心)。

或许是考虑到范礼安的感受,利玛窦又以治脚疾为由,前往澳门,当面向范礼安提出易服请求。其曰:

利玛窦神父对巡视员神父说,他认为如果他们留胡子并蓄长发,那是会对基督教有好处的,那样他们就不会被误认作偶像崇拜者,或者更糟的是,被误认为是向偶像奉献祭品的和尚。他解释说,那些人按规定要剃得光光的,头发要剪干净。他还说,经验告诉他,神父们应当象高度有教养的中国人那样装束打扮,他们都应该有一件在拜访官员时穿的绸袍,在中国人看来,没有它,一个人就不配和官员、甚至和一个有教养的阶层的人平起平坐。《利玛窦中国札记》,第276页。

比照利玛窦关于服装问题的这两次陈情,其中的差异一目了然,前者含蓄,后者直接。在写给总会长的信中,利玛窦以极大篇幅描述了在南雄与当地官绅的社交盛况,那种“一天数席,应酬不暇,餐餐佳肴美酒”, “用轿子抬着走,就如欧洲的显贵一般”招摇过市的大段描述,更像是营造一种氛围,而“这种荣誉为我们十分重要”“因此我们不能以和尚、道士之流出现”等语,则像是为计划中的易服行为铺陈造势。但在与巡视员的私下面谈时,利玛窦的表述就显得直言不讳了,所谓“神父们应当像高度有教养的中国人那样装束打扮,他们都应该有一件在拜访官员时穿的绸袍”,几乎是毫无保留地道出了酝酿已久的易服决定。

两次陈情的不同方式或许取决于不同的对象,但另一方面,它也暗示或透露出利玛窦为人处世的老练圆滑和复杂情境中难以言传的微妙关系。上书最高上长的委婉表述既可与面对顶头上司的直白要求遥相呼应,形成互动,又不会让后者陷于难堪的被动境地,从而留下充分的转圜余地,并最终达成策略调整的目的。

与之相映成趣的是,范礼安的最终答复也同样颇有玄机。在经过了周密部署和充分酝酿之后,范礼安首先向总会与教廷汇报利玛窦的请求。他告诉我们:“巡视员神父认为这些请求是非常合理的,所以一一予以批准,并且亲自负责把每项请求都详细报告给罗马的耶稣会总会长神父,也报告给圣父教皇”。《利玛窦中国札记》,第276页。除此之外,他还就此事征求了塞尔凯拉(Cerqueira, Luis de)主教的意见。参见费赖之《在华耶稣会士列传及书目》,冯承钧译,中华书局,1995,第34页;荣振华:《在华耶稣会士列传及书目补编》,耿昇译,中华书局,1995,第125页,邓恩:《从利玛窦到汤若望》,第34页。他在《写给澳门神学院院长的训诫》中做出了如下指示。

中国的佛僧极受人鄙视,曼达琳对他们的评价很坏,所以我们的伙伴由于这些佛僧而使信用与名声受到很大损失。为此,我觉得在不长的时间中,与其说使用佛僧的名号,还不如采用文人的名号为好。为此,我觉得像佛僧那样剃发是不好而且并不恰当。正如以前葡萄牙人通常所做的那样,以及今天我们在印度的伙伴所做的那样,(中国)国内的人还是蓄起胡子、将头发留到耳际为好。同样,他们在日常访问时还是穿着为此决定的外套为好,关于其他事情,应像访问曼达琳和其他重要人物时所奉行的那样,按照中国人的传统习惯,作相应的打扮就行了。高濑弘一郎:《基督教时代的文化与诸相》,八木书店,2002,第264~274页。范礼安的上述《训诫》并没有标注写作时间,但考虑到澳门神学院实际上建立于1594年,而范礼安本人又在同年11月6日离开澳门,前往印度,所以,它的写作时间应该在范礼安离开澳门之前,即1594年的年末,而神学院院长孟三德再在稍晚些时候,将此命令传达给正韶州的利玛窦等人(考虑到利玛窦等人与澳门之间的联系渠道,命令实际送达的实际时间很可能是每年4月份的广州交易会),因此,利玛窦才有可能在1595年的5月份实行易服。

关于范礼安的上述指示,我们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因为它是迄今为止、唯一可以确定的、由远东耶稣会最高上长对于传教士改换合适服装的直接指示;或者正是有了这样的尚方宝剑,利玛窦等人才敢于再次易服,以儒士的全新面目示人。

然而,关于这段极为重要的文字,我们不难注意到其中的曲隐之处。首先,范礼安的上述指示显得颇为含糊,或者是过于圆滑了。他没有明言传教士可以改换儒服,而是颇为技巧性地宣称“与其说使用佛僧的名号,还不如采用文人的名号为好”, “(中国)国内的人还是蓄起胡子、将头发留到耳际为好”;他一方面主张“他们在日常访问时还是穿着为此决定的外套(应为修会传统的黑布修道服)为好”,但同时又原则性地表示,可以“按照中国人的传统习惯,作相应的打扮就行了”。

其次,虽然是对利玛窦易服请求的回复,但范礼安却没有直接通知利玛窦本人,而是转经第三人之手,以给神学院院长《训诫》的名义,由中国教区的新上长做间接的传达。由于缺乏足够的证据,我们现在还不能确定范礼安的这一处理是否顾忌到他与卡布拉尔之日趋激烈的争执,但可以想象的是,当时正处于矛盾旋涡中心并在与卡布拉尔的较量中节节败退的范礼安神父,小心谨慎、以免授人以柄的谨慎处置是极为自然的。更何况,这一指示实际上认同了卡布拉尔神父在十年前提出的类似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