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农权”擎旗手——访法学博士、“三农”学者张英洪
[人物档案]
张英洪,1968年生,法学博士,中国知名“三农”学者,主要从事农村和农民问题研究,曾以“纵观上下五千年,横看东西两半球”自勉,并立志以自己的学术努力分担农民的身心疾苦,以自己的独立思考推进中国的民主政治。
2002年,张英洪提出给农民以宪法关怀,认为“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权利问题,并围绕农民权利问题进行了长期的调查研究,提出了包括取消农业税、废除收容遣送制度、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建立农民社会保障等一系列维护和发展农民权利的前瞻性政策建议,被“三农”学界誉为“农民权利研究领域一位不可多得的旗手”。主要著作有《给农民以宪法关怀》、《农民权利论》、《农民公民权研究》、《农民、公民权与国家》(繁体本)、《认真对待农民权利》、《农民权利发展:经验与困局》、《张英洪自选集》等。
关于张英洪,早在2003年新闻媒体就给予过关注和报道。2002年,他在国内率先提出“给农民以宪法关怀”的学术观点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现在,他专门从事农村和农民问题研究。
2008年7月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获法学博士学位的张英洪,立志以自己的学术努力分担农民的身心疾苦,以自己的独立思考推进中国的民主政治,基本上实践了自己的诺言,正迈着坚实的步伐,行走在致力于保障公民权利的现代法治国家的道路上。
2012年11月18日上午,张英洪应邀参加北京市社科联主办的2012“城乡一体化与首都‘十二五’发展”首都论坛,并在论坛上做了题为“推进首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点与难点”的演讲,让记者深切感受到张英洪在研究农村和农民问题以外的另一种风采。
当天下午,张英洪在北京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研究“三农”问题,缘起于关注农民负担问题
记者:你是怎样走上“三农”问题研究之路的?为什么要立志以自己的学术努力分担农民的身心疾苦?
张英洪:说来奇怪,我开始独立学习和探索“三农”问题时,原本只是出于个人兴趣与业余爱好。没想到时过境迁,从事“三农”研究竟然成了我的一项主要工作。真有点“有意栽花花不发,无心插柳柳成荫”的味道。不过,我将这种歪打正着视为一种宝贵的机缘。我出身普通的农民家庭,在“文化大革命”中度过了童年,并与改革开放的进程一起成长和思考。在农村,我切身体会到农民的底层生活境况。改革开放新时代,为我研究真实的农民问题提供了可能的思考空间。
直接促成我研究农民问题的是20世纪90年代日益突出的农民负担问题。那10年,我在溆浦县农村工作,对“三农”问题已经有相当深刻的体验与感悟。作为农民的儿子,面对农民的苦难和社会的不公平,我能够回报的就是以自己的独立思考和诚实研究,为农民争取公民权利。从2000年起,我就自觉走上了独立研究农民问题之路。
坚持以权利的视角认识、理解和研究农民问题
记者:请谈谈你的农民问题研究有什么与众不同的特点?
张英洪:20世纪以来,关于中国农民问题研究的主要视角有四种:一是认为农民问题的根本是土地问题,二是认为农民问题的实质是文化问题,三是认为农民问题实质上是收入问题,四是认为农民问题是人地矛盾问题。显然,农民问题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综合性问题,上述四种主要的认识视角从不同角度理解农民问题,具有各自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但我一直认为农民问题的根本是权利问题,解决农民问题的关键在于尊重、保障和实现农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自从涉足农民问题研究以来,我就坚持以权利的视角认识、理解和研究农民问题。尊重、保障和实现农民的基本权利是我涉足“三农”问题研究的一条主线。这条主线可以将农民问题的各个方面串联起来。可以说,抓住了权利,就抓住了农民问题的核心和关键。
从宪法的高度,关注和保障农民权利和自由
记者:作为我国最早提出给农民以宪法关怀的“三农”学者,你为什么执着于农民权利的研究?你的农民问题研究取得了哪些成果与突破?
张英洪:马克思说过这样一句话:“一个人有责任不仅为自己本人,而且为每一个履行自己义务的人要求人权和公民权。”
我在阅读历史或观察现实生活时常常发现,官不尊重民的人权,民也不尊重官的人权,强者不尊重弱者的人权,弱者也不尊重强者的人权,富人不尊重穷人的人权,穷人也不尊重富人的人权。上至皇帝,下至任何一个百姓,他们的人权都可能遭到践踏和侵犯。我每每看到践踏和侵犯人权的事就嗟叹不已。
农民权利问题既有农民个体的权利问题,又有农民群体的权利问题。作为农民的儿子,一个农民问题研究者,一个共和国公民,我日益感悟到,中国农民问题的解决应该是每个农民不断获得完全公民权的过程。
十余年前,我为农民权利问题的研究制定了一个路线图,并沿着这个路线图做了持续的探索。2003年我出版《给农民以宪法关怀》,主张从宪法的高度,关注和保障农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2007年我出版《农民权利论》,以国际人权法的视角,从横向层面上研究农民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2011年我出版《认真对待农民权利》,从土地权利与平等权利这两个基本方面探讨农民权利的实现方式。2012年我出版的《农民公民权研究》以及繁体本《农民、公民权和国家》,侧重于从纵向上探讨和分析1949年以来中国农民权利的演变逻辑,这是我用力最多、思考最深的作品。
解决农民问题的实质是解决农民权利问题
记者:作为你的代表作,《农民公民权研究》一书的主要内容和价值是什么?
张英洪:这本书的基本思维进路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是解决农民问题,解决农民问题的实质是解决农民权利问题,解决农民权利问题的关键在于解决作为职业农民的土地产权问题以及作为身份农民的平等权利问题。其他各项基本权利问题均可从上述两个基本方面延伸和推导出来。农民的土地产权和平等权利问题这两个基本方面,又可归结为公民权。所以,我认为公民权的短缺是农民问题的一个主要根源。
我在书中归纳出1949年以来中国农民身份的四次重大变迁,即农民身份的阶级化、农民身份的结构化、农民身份的社会化、农民身份的公民化。我的研究得出四个基本结论:第一,公民权建设不足、公民权发展滞后是导致中国农民问题的主因;第二,作为现代国家成员资格权利的公民权,不仅是现代国家的一项公共物品,而且是最基本的公共物品;第三,发展公民权的能力,是现代国家构建的基础能力;第四,中国农民问题的解决程度,最终取决于国家建设与发展公民权的进度。
作为首部以公民权为视角研究农民问题的专著,我的这部书也许能够引起人们在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现代国家制度体系等方面产生新的思考与启示。
在城市化进程中维护、发展好农民权利
记者:农民权利还存在哪些问题?目前你正在从事哪些方面的研究?
张英洪:取消农业税以来,农民的社会权利有了很大的发展,比如实行免费的义务教育、建立“新农合”和“新农保”等。但在推进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中,农民在土地、住宅等方面的财产权利受到很大的损害;在地方刚性维稳思路中,农民的信访权等公民权也受到很大的侵害。我从事的农民权利研究“三部曲”虽然完成了,但农民权利问题并未终结,农民权利仍然面临这样或那样的严重挑战。维护和发展农民权利,维护和发展每个中国人的权利,仍然任重道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近年来,我开始关注城市化。我的城市化研究的重点是如何在城市化进程中维护和发展农民的权利。我认为,在城市化进程中,一方面要改革农村集体所有制,维护和实现农民的集体财产权,保障农民带着集体产权进入城市化;另一方面要改革城乡二元体制,维护和实现农民的身份平等权,保障进城农民享有公民权利实现市民化。通过走以人为本的新型城市化道路,维护和发展农民财产权,实现农民市民化。通俗地说,在城市化进程中,既要维护和保护农民在土地等方面的财产权,又要维护和发展进城农民应当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等公民权。
在宪法框架内尊重、保障和实现农民权利
记者:作为长期从事农民权利研究的学者,你为农民心存哪些愿景?
张英洪:我的愿景就是在宪法的框架内,尊重、保障和实现农民平等的公民权,使每一个农民作为共和国的公民而在祖国的大地上得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为农民要求“人权和公民权”,其实也是为我们自己、为我们的子孙后代、为每一个炎黄子孙要求“人权和公民权”。马丁·路德·金指出:“在承认黑人的公民权利之前,美国将不会有安宁和平静。”他梦想在他的国家,“黑人的孩子将能和白人的孩子像兄弟姐妹一样携手联欢”;他梦想有一天他的祖国“将变成一块自由和正义的绿洲”。在当代中国,“没有种族歧视,却有农民歧视”。中国农民在多大程度上享有宪法规定和保障的公民权利,这不仅对于农民,而且对于正致力于和平发展的东方大国来说,都尤为重要。正如艾恺所说的那样:“如果中国能有未来,那么为未来而奋斗的人们应该为建立起码的公民权而共同努力。”
需要说明一点的是,我着重研究农民权利,并不意味着我只关心农民的权利。事实上,我关注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精英和大众、强者和弱者、富人和穷人、你和我、我们的子孙后代,都应当享有人的尊严、自由和权利。
最后,我想再次强调,我之所以特别关注发展公民权利和建设法治国家,是因为我确信,如果我们不能将自己的国家建设成为一个致力于保障公民权利和个人自由的现代法治国家,我们和我们的子孙后代,无论是达官贵人还是平民百姓,就都不可能有真正的安全、自由、尊严和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