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编 《尚书孔传》副词研究
在古代汉语中,副词是词类系统中比较特殊的一个类别。“在多数情况下,副词对句中谓语起修饰作用,可用来表示动作行为以及状态性质的各种特征,或者显示句中主语、宾语与谓语发生关系时的范围、状态以及方式等。从句法功能上看,副词一般情况下不能独立存在,而只能依附于句中谓语成分,这是谓语的重要标志,常作状语或补语;自身所表示的含义比较具体,用法也比较灵活。”但是,目前的研究状况,对于副词分类、研究理念、虚实的归属等方面均存在比较多的争论。
“副词”的名称由杨树达先生在《中国语法纲要》中最先提出,《马氏文通》将之归为“状字”。杨氏、马氏都将副词归入实词范畴,而后,陈承泽、金兆梓、黎锦熙、陈望道等学者赞成将其归入实词。吕叔湘先生的《中国文法要略》则称副词为“限制词”,属于“副助词”,其《语法修辞讲话》明确地将副词归为虚词。王力的《中国语法纲要》称之为“半实词”,认为“实多虚少”。何金松先生指出,之所以产生争议,“大概是依据的材料不同,所持的标准不同,观察问题的角度不同,所得结论就不一样”。因此,关于副词的虚实问题,讨论历时久远,从古代汉语到现代汉语,众多学者看法不一。但是,“根据副词一般不能作谓语,不能单独成句,却有较淡薄的词汇意义来看,副词虚多于实,是半虚词”。鉴于此,我们不再继续该问题的讨论,而将《孔传》中的副词纳入虚词范围进行研究。
关于副词的分类,长期以来,语法学家们的看法也是不尽相同。吕叔湘先生曾经指出:“副词内部需要分类,可是不容易分的干净,因为副词本身就是个大杂烩。”这就指明了副词分类的必要性与复杂性。早在中国第一部用现代语言学理论研究中国语法的著作《马氏文通》中,马建忠将“状字”分为“以指事物之成处者”、“以计事成之时者”、“以言事之如何者”、“以度事成之有如许者”、“以决事之然与不然者”、“以传疑难不定之状者”等六类,对副词进行了比较全面的、初步的划分。马氏以后,众多学者立足于自身的知识背景、理论方法以及分类标准,对副词的内部类别划分多有不同。例如:黎锦熙的《新著国语文法》中把副词分为“时间、地位、数量、否定、地位、性态”等六类。吕叔湘在《中国文法要略》中把副词分为“程度限制、方所限制、判断限制、否定限制、时间限制、动态动相限制、一般限制”等七类。王力在《中国现代语法》中把副词分为“时间修饰、程度修饰、范围修饰、方式修饰、可能性和必要性、否定作用、关系末品、语气末品”等八类。朱德熙在《语法讲义》中把副词分为“范围、程度、时间、否定、重叠式”等五类。胡裕树在《现代汉语》中把副词分为“时间与频率、否定、语气、情状、程度、范围”等六类。黄伯荣、廖序东在《现代汉语》中把副词分为“程度、范围、时间与频率、肯定与否定、情态与方式、语气”等六类。杨伯峻、何乐士在《古汉语语法及其发展》中把副词分为“时间、程度、状态、范围、否定、疑问、推度、判断、连接、劝令、谦敬”等十一类。综合前辈学者的观点,本书把副词的句法功能作为主要标准,把语法意义作为辅助标准,并参照杨伯峻、何乐士两位学者对副词的分类以及定义,将《孔传》副词分为“状态、时间、范围、程度、判断、关联、推度、否定、疑问、劝令”等十类,穷尽性地统计并逐一描写、分析《孔传》中出现的副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