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失能和非失能老年人对机构养老的选择
一 研究背景
2011年中国政府明确提出了建设“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其中,机构养老是以社会机构为养老地点,依靠国家、亲人资助或老年人自助但由养老机构提供养老照料职能的养老模式。作为弥补其他养老方式不足、解决养老问题的终极方案,机构养老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以机构养老为主的社会养老服务成为未来城市老年人群失能后首选的照料资源。近年来,政府在加大养老机构建设投资的同时,大力推动民间组织和社会资本的介入,养老机构呈现多元化趋势。然而,养老机构建设仍存在养老机构床位严重不足、供需矛盾突出的问题。
与其他老年人相比,失能老年人对照料服务的需求最为迫切,对服务的综合化和专业性要求最高,在家庭照料无法实现的情况下,机构照料是满足该他们养老需求的最佳方案。在北京市的“9064”和上海市的“9073”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中,失能老年人群的比例成为规划未来养老机构发展规模的重要依据。在机构养老资源匮乏的状况下,丧失独立生活能力、对社会照料服务有迫切需求的老年人成为机构养老的主要目标人群。然而,目前养老机构的“服务对象错位”现象屡见不鲜,大多数养老机构并不愿意接收失能老人入住。
在这一背景下,深入探索和比较失能老人与非失能老年人的机构养老意愿及影响因素,对于减少养老机构“服务对象错位”现象、缓解机构养老资源紧张局面、合理利用与提升优化机构养老服务资源具有重要意义。北京市的西城区是一个开展社会养老服务建设较早、社会养老服务资源较为丰富的地区,反映了未来城市社会养老服务的发展趋势;加之其地处北京市的核心区域,辖区内的社区多元化特征非常突出,既有新建的商业住宅小区,又有传统的单位大院和街坊胡同,能够较好地代表城市中生活的各类社区居民。因此,本章将以该地区调查数据为依托,挖掘失能和非失能老年人的特点和特殊需求,探讨个人、家庭和社区因素对老年人机构养老意愿的作用,为未来机构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和规划提供有针对性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