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主权论:法理、政策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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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结语

网络主权观念是《联合国宪章》有关国际关系准则在网络空间中的延伸和体现,是网络空间国际制度和现实空间国际制度的一致性连接。它体现的是网络空间中世界各民族、各国家的平等和相互尊重。它同时反映了当今世界通过网络维护和平、共同发展、分享技术进步的新观念。

网络主权是一个新观念,需要国际社会加以重视和充分讨论。但它不是一个全新事物,许多国家正在行使着各自的网络主权。以信息发达国家为先导,各国相继就网络空间中的数据、设备、信息保护、网络国家安全、防止网络犯罪进行国内立法,对网络空间中人和社会组织的各种行为进行规范,明确相关的权益、利益、责任和义务,保障本国安全利益和繁荣利益,保护公民的网上权利不受侵犯。这些国家行为本身就是履行网络主权的具体实践。

网络主权的具体内容包括国家对相应基础设施的管辖权、对信息流动的治理权、对数据和内容等数字资源的拥有权和处置权、对网络中编码和技术标准的制定权和采用权,以及面向国内的网络空间中人的技术活动、生产活动、社会活动的立法规范权和面向国际的国际义务承担和国际合作参与的独立决定权等。

网络空间是全球化时代技术发展的产物。网络主权观念要体现世界的相互依赖和共通互联的趋势,同时要体现对文化多样性的保护以及技术文化延展过程中全球社会的稳定。对于那些正在努力实现信息化的国家的人民和政府来说,对网络主权的尊重具有重大意义。技术也是一种文化,尊重网络主权可以保证这些国家在引进新技术文化的过程中社会的稳定与和平、人民的幸福与安宁,有利于保护和继承各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尊重网络主权实际上是强化了各国政府对全球网络局部组成的管理责任,也有助于提升他们履行其相关国际义务的意愿和能力。

作为崛起中的大国,中国对网络主权问题的思考既要考虑对本国利益的维护,也要考虑网络空间治理的全球需要;既要考虑今日战略环境和维护国家安全利益和发展利益,也要顾及今后国家利益全球布局的需要,并着眼于信息技术发展和网络社会功能发展的未来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