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患纠纷仲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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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深圳医患纠纷现状

1.1.1 深圳市医疗机构及其接诊情况

1.1.1.1 深圳市医疗机构情况

根据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供的资料,截至2016年3月31日,深圳市批准设立医院158家,其中停业5家,实际开展执业活动153家,其中三甲医院10家,三级医院28家,二级以上医院52家,其余为一级或者未定级医院(如图1所示)。153家医院按照地域划分,情况如下:福田区28家,罗湖区29家,南山区15家,盐田区4家,宝安区23家,龙岗区31家,光明新区3家,坪山新区6家,龙华新区11家,大鹏新区3家(如图2所示)。

图1 深圳市医院等级数量情况

图2 深圳市医院各区分布情况

专科医院病床数31425张,综合医院病床数24361张(如图3所示)。

图3 深圳市医院床位数量情况

卫生技术人员共69233人,其中执业医师27834人,中医执业医师3452人,执业助理医师1173人,注册护士31717人,药剂人员3216人,影像技师1218人,卫生监督员623人(如图4所示)。

图4 深圳市卫生技术人员数量情况

卫生工作人员共87031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69233人,工勤人员10773人,管理人员4092人,其他技术人员2933人(如图5所示)。

图5 深圳市卫生工作人员数量情况

1.1.1.2 深圳市医疗机构接诊与医患纠纷情况

根据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统计数据,在诊疗方面,2014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诊疗8685.23万人次,其中医院7153.61万人次,妇幼保健院625.99万人次,专科疾病防治院120.43万人次,门诊部356.95万人次,私人诊所428.25万人次(如图6所示)。按医院的机构类别分,综合医院完成诊疗5817.29万人次,中医院610.34万人次,专科医院725.98万人次。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观察室收容病人21.33万人次、健康检查592.48万人次。

图62014年深圳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诊疗情况

在住院情况方面,2014年全年医疗机构收治住院病人1194032人次,比2013年增长9.1%,其中医院1066569人次,妇幼保健院125511人次,专科疾病防治院828人次,卫生院1124人次(如图7所示)。全市医院类机构(包括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专科疾病防治院)病床年周转次数为39.4次,较2013年增长2.6%;病人平均住院日为7.7天,较2013年下降2.3%;病床使用率为85.5%,较2013年增长1.3%。

图72014年深圳市医疗机构住院情况

在费用情况方面,2014年全市医院类机构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为201.71元;住院病人次均医药费为8243.26元(如图8所示)。

图82014年深圳市医院费用情况

1.1.2 深圳医患纠纷的特点

从2016年中共深圳市卫生工作委员会《中共深圳市卫生工作委员会关于2015年度我市医疗行业服务公众满意度调查监测结果的通报》(深卫党〔2016〕 3号)发布的数据来看,2015年度深圳市医院患者总体满意度为79.37分,满意率为90.6%,整体患者评价处于满意区间,其中门诊患者满意度(78.01分)与满意率(88.9 %)均低于住院患者满意度(80.73分)与满意率(92.4 %)。政府办医院(含公立、驻深医院)总体满意度评分(79.93分)比社会办医院满意度评分(76.90分)高3.03分。满意度(79.37分)全年总体呈上升趋势,比2014年度满意度(77.36分)提高2.01分。

根据笔者向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及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的调研结果,深圳市医疗纠纷的数量自2009年以来持续增加,2012年以后基本上维持在一个稳定的水平,没有大幅度地增加。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政府“12345”热线、主任信箱等机构和渠道处理的医疗纠纷案件自2012年以来每年基本上维持在1000多件的水平。

2014年在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处理的医疗纠纷案件中,市属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纠纷占45%左右,社会办医院及区属公立医院的医疗纠纷占55%左右(如图9所示)。从科目分类看,外科类医疗纠纷投诉占总投诉量的70%,其中泌尿外科、整形美容(含10例口腔类)、妇产科、骨科等外科专业的纠纷量较多;内科类医疗纠纷投诉占总投诉量的15%;医院管理类(服务态度、流程等)医疗纠纷投诉占总投诉量的10%;其他纠纷投诉集中在收费、医患沟通等方面,占5%(如图10所示)。

图9 深圳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14年医患纠纷概况

图10 深圳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14年医患纠纷投诉概况

在2014年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处理的投诉中,60%的案件通过协调和沟通得到解决,30%的案件经调查处理后以书面形式答复投诉人,10%的案件由行政部门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或者鉴定等法定途径解决(如图11所示)。

图11 深圳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14年医患纠纷解决概况

深圳的医患纠纷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

第一,社会办的医疗机构所占比例较高,近年来一直超过50%。

第二,妇产科和泌尿外科的纠纷投诉数量一直维持在较高的水平。这与产科专业的高风险性,部分医院的妇产科和泌尿外科存在逐利性质的过度治疗现象,以及目前妇产科和泌尿外科类专科医疗机构之间的恶性竞争有关。

第三,美容科的纠纷投诉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这与医疗美容的风险性及部分医疗机构的逐利行为有关。

第四,自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施行以来,患者要求行政主管部门查明医疗机构诊疗行为是否违反诊疗规范、法律法规的投诉呈上升趋势,给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争议带来了新的挑战。

第五,深圳外来人口较多,非户籍人口与户籍人口数量都十分庞大,医疗社会保险、损害赔偿标准等都呈现出本地特色,需要科学划分后按不同的情况适用。

面对如此纷繁复杂的医患纠纷,需要发挥政府行政、司法、仲裁部门以及社会组织各有关方面的职能和力量,科学、合法、有效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