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学术评论
学者的社会责任感之实现
何谓学者?中国古代的“士”林文化就提出了要“兼济天下”,要“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而当代学者余英时亦引入西方观念,认为知识分子(学者)应当是“社会的良知”“人类基本价值(如理性、自由、公正等)的维护者”。可见,学者应该关注社会、关怀民众,有社会责任感是毋庸置疑的。问题在于,学者如何实现自己的社会责任感,即通过何种途径、采用何种方式实现自己的社会责任感。笔者认为,这一点在当今时代特别值得探究、讨论。
当今社会存在一种普遍现象,就是不少学者从政意识特别强,这不但表现在行政机关里,而且非常普遍地表现在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里。在这些单位里,仿佛学者一旦取得较为突出的成就就必须安排相应的行政职务才行,一些博士、博士后进某单位工作也是提出安排某种行政职务作为前提条件的。这种风气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形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社会上的“官本位”意识、以行政权力取代学术权威的不良现象等。但其中也与一些学者对社会责任感的狭隘理解分不开,一些学者甚至以为只有直接从政才是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表达其社会责任感的唯一途径,这种观点是偏颇的。学者直接投身社会,直接参与现实的社会变革,固然有积极的一面,所谓翩翩君子谁不想振翅高飞,轰轰烈烈地大干一场,完成一个学者“立言”“立功”的人生夙愿呢?但是,那种只盯着某个行政职务,进而演变成整天沉溺于如何最快速地掘取政治地位的思想和观点,不仅无异于一叶障目的褊狭,而且从根本上违背了一个学者,尤其是马克思主义学者所应当具备的社会责任感和素质要求。其实,学者实现自己社会责任感的重要和主要的途径,就是从学术的角度去研究现实社会提出的问题,并把自己的研究成果反馈给社会。也就是说,学者基本和主要的使命就是用自己的学术成果去作用、服务于社会。现当代的著名学者陈寅恪、钱钟书、冯友兰等都是这样。学者只有保持自己独立的学者身份,站在学术立场上发言,才可能做到客观公正,才不至于被现实的眼前利益左右,才不至于随波逐流。
总之,我认为,学者中可以有一部分人去从政,去直接参与现实的社会变革,去当政治家、宣传舆论家;但也要有一部分或更多的人冷静自持,自尊自信,坚守书斋,以治学为第一天职,这不是回避现实、放弃社会责任,而是更好地承担社会责任和角色道义。
(原载《湖南社会科学》2003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