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贱者”最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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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 经济学与经济学家

经济理论应该怎样构造?

——弗里德曼与科斯关于经济学假设标准的分歧

人们常常看到经济学家的帝国主义倾向,但许多人容易忽略下列事实:由于经济事务与每一个人切身相关,因而现实经济问题也是每一个人乐于思考的对象,以至经济学实际上是最易于吸引非职业人员进入的学问领域。克鲁格曼称那种乐于表达经济学观点的非专业人士为“票友理论家”(accidental theorist)。正如经济学家容忍自己表现出帝国主义倾向一样,他们也应该欢迎“票友经济学家”参与经济问题的讨论,作为他山之石。但是,职业的经济学家仍然有必要在职业行为中表现得与众不同。换句话说,经济学有自己的学术规范,因此,构造经济理论需要跨越一些职业门槛。

构造经济理论最基本的一步应该是跨越实证经济学思维的门槛。我们在参加或旁观经济问题的争论时,最常听到的用语是“我认为……”这种“我认为”常常被人认为“不客观”,以至在写作教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原则就是回避使用“我”,必要时代之以“笔者”。其实,这里的问题在于“我认为”通常不具有可证伪性,而不在于采用了第一人称(“笔者”也是第一人称)。所以,经济学到了弗里德曼那里,特别强调实证经济学的方法论,着眼点就是任何假说都要求具有可证伪性。

社会科学主张把“应然”(what ought to be)和“实然”(what is)加以区分,具有悠久的传统。休谟曾经用锋利的“铡刀”斩断了事实领域和评价领域之间的混淆。他指出:人们不能从“是”推断出“应该”这一命题,即纯事实的描述性说明凭其自身的力量只能引起或包含其他事实的描述性说明,而决不是做什么事情的标准、道德准则或规定。所以,这种认识被马克·布劳格称为“休谟的铡刀”。

这一传统在经济学中表现为实证经济学与规范经济学的分野。作为经济学家的老凯恩斯(John Neville Keynes)指出:实证科学是一整套关于“实然”问题的系统化知识,而规范科学则是一整套讨论“应然”标准的系统化知识,把两者相混淆导致诸多谬误。因此,他倡导建立一门独立的政治经济学实证科学。而真正严格地讨论了实证经济学方法论,并将其著名的论文流传至今的,则是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

弗里德曼指出:实证科学的终极目标是发展一种理论或假说,以便对于尚未为人所观察到的现象作出有效的和有意义的预测。这种理论通常由两个成分构成:一部分是作为一种语言,用于提升“系统而有机的推论方法”;另一部分是作为一系列实质性假说,用以从纷繁复杂的现实中将其基本特征抽象出来。从理论的语言功能观察,它实际上是一种方法论体系,涉及形式逻辑、抽象方法、论证方式等等。而从理论作为一系列假说的功能角度观察,弗里德曼强调的是理论对所解释现象的预测能力——事实证据是判断理论正确与否,或者是暂时接受还是拒绝的唯一标准。

为了牢记经典,我们有必要直接引用弗里德曼的一段话:“检验一种假说的唯一适当方法是将该假说的预测与经验相比较。如果该假说的预测与经验相抵牾,或者说与其他假说相比,更为频繁地或更为经常地与经验相抵牾,该假说就被拒绝;如果预测不与经验相抵牾,该假说就被接受;如果它能够很多次避免与经验相抵牾,该假说的可信度就大大提高。”我们应该注意到了,弗里德曼这里多次使用频率性的用语(“频繁地”、“更为经常地”、“很多次”),而不用直截了当的定性用语。这是因为:“事实证据从来不能‘证实’一种假说,而只能说该事实未能将该假说‘证伪’。”

看一看社会学如何定义理论是饶有兴味的,从正从反都可以与弗里德曼的说法相互印证。一些社会学家(如托尼·巴内特Tony Barnett)也是用语言来类比理论,认为理论总是以特殊的方式提出问题,用专门的方式定义词语的含义,包容一些可能性,排除另一些可能性。一种“理论”永远不会是正确的,而只能将其看作一种非常特殊的语言形式,用来勾画人们讨论特定问题所使用的一些词语,以及人们用经验来检验自己语言描述合适与否的方式。就像我们不能问英语、俄语和斯瓦希里语是否正确一样,我们在社会学或其他学科中所使用的特定理论语言也是不能被置问是否正确这样的问题的。可以问的问题只是,它们是否足以胜任其应该履行的职责。

可见,社会学更倾向于在方法论的层面上定义和使用理论,而忽视理论作为一系列假说体系的层面(至少与经济学相比有这种倾向)。这或许可帮助我们理解经济学与社会学之间的差别。

虽然弗里德曼在把理论仅仅看作“语言”形式的时候,也强调了它需要对应着意义明确的经验对象,否则尽管理论仍然可以是正确的,却只能相当于屠龙之技,但他没有在论述理论作为假说功能的时候坚持这一点,而仅仅以一种理论的预测准确程度作为该理论的评价标准。科斯(Ronald Coase)在批评弗里德曼时指出,理论不像飞机或客车时刻表,它还应该是人们思考问题的基础,帮助人们组织、整理自己的思想,以便理解现实中发生的事件。科斯宣称,如果有两种理论,一种预测良好但关于现实如何运作没有任何洞察力,另一种给予我们这种洞察力却预测失败,他和绝大多数经济学家宁愿选择后者。

通过弗里德曼引用来说明其实证经济学方法论的一个例子,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他与科斯的不同立论点。在弗里德曼看来,一棵树上的树叶密度的分布,可以假设是每个树叶为了追求获取阳光的最大化,而有意为之。在这里,假设树叶懂得物理学定律,并且可以迅速移动自己的位置以获得更多的阳光。弗里德曼认为,虽然这个假说中的假设明显是错误的,但依然理由充足,因为其引申的含义与观察到的事实是一致的。科斯则认为,即便可以假设树叶懂得物理学定律,可以有意识地移动自己的位置,因而这种理论可以帮助我们预测树叶的分布,但它对于我们思考树叶本身却毫无帮助,因为对我们而言,重要的问题莫过于揭示在假定树叶没有大脑(这是真实的假定)的前提下,它们是怎样在一棵树上分布的。

在这一点上,弗里德曼的确走得太远了。如果我们同意科斯对弗里德曼的批评,就有必要提出构造经济理论的另一个基本要求——跨越假设真实性的门槛。科斯在分析企业的性质时,针对以往经济学家强调假设的易于处理性质而忽视假设的现实性质,或者把两者割裂开来的倾向,指出理论假设既应该是易于处理的又应该是现实的。他讲的易于处理的性质,是指假设能够使用马歇尔所发展起来的两种强有力的经济分析工具(边际分析和替代分析,或两者合在一起——边际替代分析)来处理;而他讲的假设的现实性质则指假设与现实世界中的事物含义相吻合。

科斯认为,理论的功能是帮助我们理解为什么经济体系像现实中那样运作。而正因为如此,理论假设中的现实性是必要的。现实性的要求迫使我们分析存在着的世界而不是并不存在的想象中的世界。在一篇题为《经济学家应该怎样选择?》的文章中,科斯用三个经济学说史上的例子说明,理论是因为其提供了更好的对于经济体系运作的思考基础而迅速且广泛地被人们接受的,而不是因为其提供了更好的预测。这三个例子分别是1931年哈耶克关于经济萧条的理论、1936年开始的凯恩斯经济学革命和1933年以张伯伦和罗宾逊夫人为代表的垄断竞争理论。

在经济学传统中,与科斯的主张相比,弗里德曼的实证经济学方法论对经济学研究的影响要大得多。因而,在某种程度上,如科斯所批评的,其错误所产生的误导作用也是深远的,譬如导致计量经济学的滥用和误用(一个经典的例子是杰文斯关于太阳黑子对英国经济景气影响的计量研究)。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弗里德曼的错误之处并不否定实证经济学的重要性和其作为经济学基础的地位。事实上,科斯对弗里德曼的批评之一就是否定其理论符合实证性原则。在完全接受科斯对弗里德曼所做的批评的同时,我认为科斯和周其仁都夸大了假设现实性观点与弗里德曼实证经济学方法论的分歧。事实上,弗里德曼也强调了理论所对应的必须是有意义的对象(meaningful empirical counterpart)。而且,他所强调的将理论的预测功能和预测的正确性作为检验理论的标准,实际上从方法角度讲是把假说与真实世界吻合起来的最可操作的原则,也是经济学主流研究方法的理论基础。

因此,在学习如何成为一个称职的经济学家的时候,最理想的境界应该是在接受弗里德曼实证经济学方法论的同时,把研究真实世界的经济问题作为出发点。下面,我们以创造一个真实、正确、有意义、易于处理和具有正确的预测性的理论为目标,提出若干从事经济问题研究的原则。

原则一:着眼于解决研究假设的真实性问题。即研究选题要到经济现实中去寻找,而不是从别人的著作或论文中去寻找,用周其仁的话说,就是“在真实世界里找学问”。例如,科斯在写作他最著名的经典论文《企业的性质》时,就是“尝试着从工厂和公司的办公室,而不是从经济学家们的著作里找寻企业存在的理由”。范里安(Hal R.Varian)在介绍自己如何从事经济学研究时,也强调不要试图从经济学的学报中去寻找想法,而要从报刊里、电视上、日常的谈话间,甚至平时生活中寻找经济问题,作为自己的研究选题。

假如你要对中国的国有企业进行研究,如果你一开始就急于到英文的经济学专业学报去查阅文献,那么你立即会被一个西方经济学家的共识所俘获,那就是私有产权制度是保证企业具有效率的不二法门。于是,你的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到企业的产权制度方面,你的观点也就事先确定了。这时,你失去的不仅是研究的原创性,更失去了立论的真实性。因为正如林毅夫所认为的,产权制度的隐含假设是企业具有自生能力(viability),但中国的国有企业恰恰不具备自生能力。

原则二:着眼于解决研究假设的正确性问题。虽然理论是否正确,最终要靠实践的检验或者说看其预测的正确与否,但是在选择之初也可以从其逻辑判断是否具有较大的正确性的概率。除了对于理论的数理逻辑和形式逻辑的判断之外,经济学最具公理性的逻辑是“经济理性”假说,即在你所构造的理论中的每一个当事人(agent)都应该被假设是按照趋利避害的理性行事的。无论是农民、工人、企业家、消费者还是政府、工会,都无一例外地选择成本最小、收益最大的行为方案。即便你的模型要利用利他主义(altruism)假设,当事人也仍然是具有理性基础的。在理论的推论过程中,任何步骤一旦是在非经济理性基础上引申出来的,该理论的正确性就很可能大打折扣。

原则三:着眼于解决研究假设是有意义的问题。从事研究是一项生产性活动,是通过投入一定的时间、金钱和智力,预期生产出产品——研究成果,可能是文章、研究报告或者著作。而所有这些投入都是有机会成本的,即如果不做此项研究,把资源转移到其他领域可以做彼项研究。因此,经济学家作为理性人,应该选择最富有生产性的研究题目。鉴于经济学家的社会责任,这里“最富有生产性”的含义应该是选题最具有针对性,试图解决的是最急迫的现实经济问题。正如阿莱(Maurice Allais)自我激励的信念所言:“一个科学家不能对他所处时代的重大问题无动于衷。”在处于发展中和转轨中的中国,经济学家、课题经费都是稀缺资源,所以,当你面对一个“漂亮脸蛋是否有助于找工作”与“为什么劳动力市场歧视农民工”这两个选题时,后者显然是更急需的,产生的结果也应该是更具有现实和理论意义的。

原则四:着眼于解决研究假设易于处理的问题。研究假设的易于处理性质,在于它是适合于作为经济学分析对象的。尽管布坎南和贝克尔的贡献表明经济学分析的对象是可以扩大的,但在一定的知识存量范围内,你作为一个人所能够处理的研究假设仍然是受到限制的。在这个阶段,你的任务就是努力将你的假设一般化,即与经济学中权威的、公理化的理论建立起关系。此外,对你选择的假设进行抽象,有助于将假设变得易于处理,并且检验该假设是否易于处理。理论的目的是使用尽可能少的信息解释尽可能多的事物,所以,理论的抽象能力至关重要。范里安建议的办法是,利用一个最简单的“一个时期、两种产品、两个人”的例子,把你的想法最大限度地简单化。

例如,克鲁格曼的研究方法,就是通过类似下面的寓言或比喻进行思想实验,用最简单的方法抓住经济过程的逻辑:“想象一个经济,仅仅生产两种产品:热狗和小面包。消费者的习惯是,每吃一个热狗同时就要吃一个小面包,反之亦然。而劳动力在这里是唯一的投入品。”弗里德曼指出:一种理论越是“简单”,它在一个领域内进行预测所需要的初始知识就越少;而一种理论越是“丰满”,它的预测越精确,该理论赖以进行预测的领域就越宽,其所留待进一步研究的内容就越多。

原则五:着眼于解决预测能力问题。除了弗里德曼,许多经济学家也强调:让实验数据来说话是主宰一切科学学科的金科玉律,而这个数据检验的过程就是保证理论假设与现实世界相一致的可操作方法。弗里德曼也澄清道:检验假说有效性的“预测”并不一定是尚未发生的现象,即并不一定只是预测未来,也可以是已经发生的但是尚未被观察过的,或者尚未为经济学家很好理解过的事件。这实际上就是目前广为经济学家使用的计量方法的理论基础。在保证了前面四个原则的前提下,计量经济学方法就可以放心大胆地使用了,只是仍然需要记住:经济逻辑产生于假设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而不是产生于统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