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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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野味

“杨叔,那我们暂时到树林里休息休息等铁柱他们来,顺便找点吃的。”单雄信扶着杨叔,看着眼前茂密的丛林,心里乐开了花。

闺女的事情可以慢慢适应,现在解决好肚子都是最重要的。

单雄信前世作为真正无数次上过战场的职业军人,野外生存能力超群,别说是这么茂密的丛林,就是在前世那些物种快要灭绝的小树林,单雄信都有能力在里面找出点东西来填饱肚子,就别说眼前这个没有被人开垦过的丛林,这哪里是丛林,这简直就是个大粮仓呀。

单雄信看着眼前这个“大粮仓”眼冒着金光,听着吵杂的认出认不出的各种声音不绝于耳,其中好像还有猴子的声音,还看到树丛中不知道是什么鸟类在树枝间飞梭,那艳丽的羽毛在阳光下闪着醉人的光彩。

单雄信前世自认为是识遍许多鸟类的“专家”,但是就这么几分钟时间里树林里就有单雄信所不认识的飞禽。

突然间单雄信就想到了其中的问题所在。

现在是什么时候,这可是一千看前的唐朝,这一千看间,人类不知道祸害了多少动物,也不知道有多少飞禽走兽在人类的私欲下被永远抹掉在这个美丽的蓝色星球里。古代可没有动物保护这一说,现在老虎还是害虫呢,别说是保护老虎了,就是你打死了老虎,都有可能被官府奖励。

现在自己是有幸来到一千年前,在唐朝见到了一些21世纪没有见到的物种也属正常。

安顿好了杨叔,单雄信空着手,两眼冒着金光走进了树林之中。

对于真正的物种兵来说,在野外没有吃的时候,熟练地动用各种陷阱来捕获动物来充饥,是每个物种兵必备的生存技能,就像一个大学生会做小学数学题一样。

大约半个小时之后,只见单雄信穿着那替自己死的无名士兵的破旧衣服,两手各提着两只肥硕的野味走了出来。

“哎,这当真是鸟傻不怕人,显示不出我的真本事。”单雄信美滋滋地看着四只叫不出名的鸟类心里想着,就这么一会就抓到了这四只大鸟,单雄信突然对在大唐的生活向往起来。

这可是纯绿色食品,真正无公害,而且这个时候可没有动物保护一说,也不用担心有人找自己的麻烦,这简直是爽歪了,有木有。

鸟儿闪那艳丽的羽毛在阳光下摇晃着,闪动着五彩缤纷的色彩,肥硕的身体有力的在单雄信的手里不停地挣扎着。

把四只野味都拔了毛,单雄信找来一些估木,用军用匕首削下一丝丝的木屑,在树林里看到了一棵马尾松,单雄信走过去在其下面捡来马尾松的枯枝,垫在木屑下面。

拧开匕首手柄末端的盖子,手柄内部存放着一套打火石。这是军用产品,这个打火石跟外面的那些可不一样,这个打火是最新科技产品,它可以在任何天气下点燃,在刮下产生火苗的瞬间,火石所产生的粉末附着在被点燃的物体上,可以使其瞬间点燃,而且火苗持续时间很持久,可以持续燃烧达到一分钟的时间!这个时间可以使任何枯燥的物体完全被引燃,即使是被雨水打湿的枯枝也一样。

这是一种全新的元素,是华夏的科学家在一次实验当中意外发现的,被利用到了军事装备上,是外界所不知道的军事秘密。

噗哧!——。

单雄信划动一下手中的打火石,顿时火光四射,火石独有的粉末附着在一丝丝的木屑上面,很容易就点燃开来。

单雄信小心地打打火石收回手柄内,拧上盖子。试了试,盖子上面的指南针还能用。

杨叔看着单雄信熟练地从匕首手柄里面拿出打火石,这个东西藏得这么隐秘,要不是熟悉的人,外人是不可能知道的,只能一种可能,那就是通儿跟这小刀很熟悉……

并且很熟悉地用打火石点起了火堆来,这熟练的动作,杨叔坚信,自己的庄主,哦不,通儿肯定是对这个很熟悉,不然怎么会知道这个锋利黑黝黝的在太阳底下都不反光的难得的宝刀的手柄内部有这个像火折子一样的东西?

轻轻一划就点燃了起来,这东西不知道比那些打火石好用多少倍。

看着单雄信用匕首熟练地耍了个刀花,快速地插回背心上面的套内,杨叔要不是看着单雄信长大的,很难相信这东西是刚刚捡到的,而且不到半天的时间。

杨叔看着火堆是闪动的火苗,肥硕的鸟儿躯体被烤得哧哧作响,油汁滴落在通红的炭火上面,发出哧哧的响声,冒起一团团白烟。

单雄信两手快速地转动着四根竹竿,四只被烧香焦黄的野味像车轮一样转动着。

杨叔看着眼前的通儿,突然感觉有点既陌生又温暖起来。

陌生是杨叔突然感到自从单雄信醒来后,好像学会了一些以前没有学习的东西,温暖是现在的通儿对自己没有以前那么死板,以前的通儿总是板着个冷峻的脸,现在则变得平和平易近人,最重要的是对自己则显现出从来没有的尊重,对,就是既尊重自己又孝顺自己,有许多事情都是不忘询问自己的意见。

想想这几十年来的努力,杨叔眼眶里有些雾水在流转。

杨叔也知道,这些的一切都是刚才的那场灾难的结果,是那不可思议的重生让自己的通儿变好了,变得平易近人,变得通情达理起来。

这个问题现在只有他们俩人知晓,也永远只有两知晓,杨叔自己在心里默默地告诫自己,要永远把这个秘密烂在自己的肚子里面。

“来,杨叔,尝尝我的手艺。”杨叔看着面前忙碌的单雄信正出了神时,单雄信递了一个烧得金黄的肥硕的的野鸟过来,野鸟正哧哧地响着,冒着油光。

“好,谢谢通儿。”杨叔从单雄信手里按过野味,跟单雄信说了声谢谢。

现在杨叔很快就适合了现在的身份,很快进入了角色。

“嗨,杨叔,往后咱爷俩能不能不要这么客气?我是您一手带大的,您现在就是我单雄信的亲人,亲人之间用不着这么客气,在没有外人,咱俩自己就不用总这么客气了,客气那是用来给客人看的,这里又没有客人。”单雄信听到杨叔的谢谢,感觉这样两人的关系好像远了许多,单雄信感觉亲人之间不用这么客气,客气装礼貌那是用来给外人客人看的。

私下在家里则随意一些,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不受束缚好些,把尊敬跟孝顺装在心里即可。

“好的,就听通儿你的,往后就不用这么客气了。”听到单雄信说爷俩两个字,杨叔开心地说道,在金黄的野鸟上啃了一口,满意极了。

心想,我杨森虽然一辈子没有婚配,但是现在庄主这么孝顺,跟自己儿子一样对自己,自己还有什么不知足的。

两人吃完了东西,就找了个偏僻的地方休息起来。

本来杨叔说要留点给铁柱跟香香他们的,单雄信不同意,说是到时候再去搞来烧就是了。

两人找了个荫凉的大树下休息下来,等待铁柱的到来,要是到傍晚时分铁柱还没有回到,单雄信则要亲自到皇宫里去一趟,看看自己的闺女还在不在里面,看看能否把她给救出来。

单雄信躺在緑柔柔的草皮上面,无聊地拿出卫星手机玩了起来。

要是放在以前,出任务在外面,战火纷飞的战场,要不是有重要的情况跟首长汇报,自己也没有那个时间玩这个卫星手机。

现在则不同了,一下子穿越到了唐朝来,自己往后有的是大把时间,虽然现在自己还是个“黑户”,但是这些都不是事,在唐朝有没有户口对单雄信来说都不重要,自己本来就不是这个时空的人,没有户口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