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大结局:丘陵尽乔
“我还记得,在余周周走之前,我大义凛然地说:'我先行一步去买房子还房贷,到时候你俩下来可以租我的房子!'/'好好吃你的药,包租婆!'林杨翻了一个白眼。/多好,多好。“——
直到后来的后来,我才知道,冀希杰不只是冀希杰,也不只是慕容沉樟,他还有一个名字——奔奔。
这是余周周告诉我的,在一模考试过后那个下午的空缺,她一个人什么也没带,或者说只带着林杨就来看我了。
余周周说想吃路边的烤串,把稀里糊涂的林杨给支开了。
她看着我瘦弱到不正常的双腿,讪讪地问:“你没事吧,要不算了吧。”
我只是笑着说:“不行,我必须得和你讲讲冀希杰这个人。”
从最开始的初识到后来他打在小胖子脑袋上的那一板砖,再到最后他拉着那个小女生的手,笑着对我说“别躲了,你长得那么宽,电线杆挡不住的”。我毫无保留地告诉了余周周,告诉了她属于我的那部分他。
原来慕容沉樟最开始是叫奔奔,奔奔是一个斯斯文文的小男孩。
周周跟奔奔一直十分要好,直到后来,奔奔稀里糊涂被一个小女孩拉去演了一场戏玩,周周就再也没有理过奔奔了。
是一场***的戏,说是***,实际上都穿了短裤,只是当时幼时的他们都还不知道有三级片的存在。
直到后来,余周周离开了治安管理极差的大杂院,跟着她的妈妈去了外婆家,只是双眼含泪地看着在车后的奔奔,一言未发。
他们再一次的见面,却是在初中,那时候的他,已经成了慕容沉樟。奔奔的酒鬼养父在工地出了事,直接从高楼坠下,而那时候他的母亲却出现在了养父的葬礼上。从哪个时候起,他就不是冀希杰了。
慕容沉樟帮余周周摆脱了十三中小混混的纠缠。
可笑的是,他自己也是个混混。
余周周说,每当想起小时候斯斯文文的奔奔最后变成了花泽类式的小混混,她都会冒出一背冷汗。她还说,谢谢我,补全了她记忆里的那一小块空白。
“后来,我……”我说着说着,却发现,没有后来了。
米乔和冀希杰的故事,只有三年。
后来的后来,没有后来了。
我被爸催着回病房,只是笑着略带一丝匆忙地问周周她所在的那个大杂院的地址。
我只是想去看看曾经的冀希杰住的地方。
周周觉得,奔奔,永远都只是奔奔,而我坚信,冀希杰永远都只是冀希杰。
那是一段残存太多太多空白的区域,我们并不会再多地互相过问,也不会去问慕容沉樟。
这样多好。
郑彦一最终做出了决定,降级一年,离开振华回到学籍所在的高中,准备下一年的艺考。
可能是因为我离开振华前的那一天轻轻俯下身子,在他耳边说:“你再犹豫下去,就老了。”
这就是青春。过时不候的青春。
也许是出于私心,我做出了这件事,并且从陈婷那要来了五班一个同学的电话,给了郑彦一,告诉他一定要记住朱瑶,一定。
可能于事无补。
单洁洁跟陆培培在艳阳高照的下午来看我了。
提着大包小包的水果,至于是如何知道这件事的,多亏了陈婷。
很难想象,单洁洁那样的乖乖女在高中是如何跟陆培培混熟络起来的。
三个人只是在充满消毒水的灰色走廊里笑着谈起旧事。
“于良那小子谈的女友,比她大九岁那个,还没分呢,你说是不是真爱?”单洁洁说道,一脸轻松。马尾被简单地扎好放在身后,一摇一摇。
我笑,“你啥时候也变得这么八卦了?”
单洁洁没好气地看了我一眼,指着一旁的陆培培,“多亏师傅指导有方。”
“喂,明明是你初中那时候天天跟陈婷混在一起……”
“……”
很默契的是,谁没有谈起我的病情。
在谈话的尾巴,陆培培叹了一口气,“你们说,你们还见过比乔琳娜更执着的姑娘吗?”
我跟单洁洁不明所以地看着她。
“乔琳娜在中考过后给我打过一通电话,在电话那头的语气平静如水,她说,要我帮她一个忙,说要我定期告诉她李燃跟陈见夏的发展……”说到这里,陆培培叹了一口气,“陈见夏最终高考失利,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李燃,总而言之……”
最后陆培培却没有再说什么。
“那不是执着,是执念。”我十二分认真地看着陆培培,“她想要他们有个好的结果吧,总而言之,她早就放下了,只是不想留下什么遗憾而已。”
陆培培愣愣地看着我。
后来她们走了,留下了几篮子水果。
陆培培的指甲油早就被时间刮掉了,原本烫染的卷发也被拉直,染回黑色了。我是说,她其实早就不是那个仗着自己妈妈是市银行行长就趾高气昂的傻丫头了。
她再也不会反驳老师跟家长的话,再也不会去结交社会上那些混混。
其实,时间会改变一个人的,如果能有机会的话,我很想跟陆培培做朋友,真的很想。
我记得单洁洁跟陆培培走在长长的走廊里,一阵风正好挂开窗帘,阳光星星点点洒在两个充满青春活力的背影上时,是那么好看,那么好看。
这就是青春。桀骜不驯的吊儿郎当到渐渐懂事的朴素淡雅。
这就是大家不同的青春。
——过时不候。
米路在P大上了大学,现在大三,很少能回来。
估计是掐着我的时间不多了,好容易请了个假赶了回来。
米路有女友了。
他忘记她了。
我只是知道他初中时喜欢一个女生,连那个女生的名字我都不曾知道,只是知道,那个女生家里很穷,很穷。却生了一张清秀的脸,满是灵气。然后,很老套的一见钟情,很牵强的日久生情。
米路喜欢她,却未曾说出口。
她让米路教过自己打球,迷路说,她很倔强,她说,自己一定要跳出来。
跳出贫穷的圈子。
可是后来还没来得及,她就死了。
死在了车祸里。
她骑着自行车却被超载的大货车给撞翻,货物直直压了下来,把那张原本清秀的脸硬生生压成了肉酱。最后她的父母拿了赔偿金就草草作罢了。
米路一直耿耿于怀。
他恨自己,恨自己没有说出口,就让她死了,而且,死得不被人尊重。
除了米路,没有人记得她曾经的存在。
那天太阳晒得很烈,米路走进了我的病房。
他原本白皙的肤色被晒成了健康的小麦肤色,说话也比原本稳重了不少。
稳重的,有点……不像他了。
所幸在他居高临下地摸自己头时,我还能找到那种感觉。
只是,只是自己的头发掉了大半,他所接触到的发丝,不过是假发。
只是,我们不可能再吵架拌嘴了。
在他走之前,我笑着对他,“我跟她不像,只是你抓住回忆不放而已。祝幸福。”
他愣愣地看着我,随后露出阳光的笑容。
“我早放下了,在她死掉的时候,就放下了。只是遗憾而已。”
“你知道‘丘陵尽乔’是在感叹什么吗?”
我不言。
“时间的飞逝,原本相同的地点却满是大树,原本珍贵的时光却被泥土掩埋,随之入葬的,还有当时的情感,索性最后只剩下遗憾。”他看着我,咧着嘴笑。
原来抓住回忆不放的,一直都只是我而已。
其实慕容沉樟在高二的时候打过电话给我,只是他并不知道我看见他搂着那个女生向校外走而已。他依旧是小学的语气,那么幼稚,却是真实。
他说,他知道余周周不开心,想要我帮她找个男友。
我只是答应,却笑,看在冀希杰的份上,我帮了慕容沉樟一把。
林杨却捡了漏。
人有的时候真的很奇怪,电话那头的他只是说谢谢,会请我吃饭一类的话,没有察觉我的异样,只是笑呵呵的。
有那么一瞬间,我觉得他就是冀希杰。
所幸最后,冀希杰跟柳莲闹崩了。
实际上一直都是柳莲缠着他而已,那个女孩,才是慕容沉樟喜欢的人。
不过一切早就不重要了,我也许会不记得。
我可能只会记得冀希杰是如何抄起板砖排在那小胖墩身上,也可能是他第一次见到我彬彬有礼地说:“你好,我是冀希杰。”可能会剔除记忆里的腐朽,只剩下最美好的部分,被洗成清白的回忆。
只剩足以带进坟墓的。
不得不说,这大杂院治安的确很差很差,尽管过了这么多年还是很差很差。
我坐在红色塑料凳子上,层层叠叠的,把我托得老高。白色的桌子上早已满是油渍,尽管老板娘热心地擦了好几遍,依旧是闪着油光。我点了很多很多的烤串,特别想吃出余周周小时候的滋味。
余周周说,她的母亲很久很久以前爱上了一个男人,怀上了她,结果那个人抛弃了她的母亲,只留下了余周周给她。而她妈妈则喜欢用各种小吃补偿她。
可笑的是,她母亲姓余,父亲姓周。余周周这个名字,只有三分之一是生她养她的那个人。
之后的之后我也不知道了。
这是高二时的谣言肆起,可是这是真的谣言。
传出谣言的人,是辛锐,那个阴郁天空下的小麦色皮肤女孩。
她们之间的事,我没有过多去问。
我咬一串细肉,满是油,吞下去的时候差点噎住。
真不知道余周周小时候怎么会吃的这么香。
天气开始转热了,桌子都被摆在店铺的外面,摆成了一个圈。
店门口有一个穿着粉色公主裙的小女孩,蹦蹦跳跳的,好不灵巧。
天真的面庞,看着真好,真好。
真羡慕她。
我放下烤肉,吃的满嘴是油,然后拿起了烤韭菜。
全是佐料的味道。
很廉价,但却很真实。
比西餐真实百倍千倍。
冀希杰说的很对,很对——
“刀刀叉叉束缚了人们的手脚,还不如直接用手抓起,大口大口地咀嚼来的方便。”
以前自己还怀疑他是否真的吃过西餐,可是后来,他真的真的吃过很多次西餐。我是说初中的慕容沉樟,他不接受生母与哥哥的排挤、同化,所以成了混混。
自己其实根本就不用自责的,那一板砖,其实不是最重要的,他会变成那样的面目全非,全全是他自己的选择。
狠狠地嚼了嚼面筋,用餐巾纸擦了擦嘴边的油。
我居然还没有死。
你说,这是不是老天爷的一种怜悯?
米乔从一开始就没有喜欢过任何人。
冀希杰,是习惯,米路,是依赖,郑彦一,则是感同身受。
从来没有,没有。
从一开始就是自己的独角戏而已,唱过了很多,很多。
我还记得,在余周周走之前,我大义凛然地说:“我先行一步去买房子还房贷,到时候你俩下来可以租我的房子!”
“好好吃你的药,包租婆!”林杨翻了一个白眼。
多好,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