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学而1.13
1.13有子曰:“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
有子总是有料,这话说的又是不明不白。与上一句一样,同一句话,后人注解多有不同。主要集在“复”、“因”的不同释义上,造成对整句的连贯理解也大不相同。
何晏、邢昺的《论语注疏》中:复,犹覆也。人言不欺谓之”信”,于事合宜为“义”。
信不是义,义(合宜)之事不一定要言出必行。《注疏》中举了两个例子,关于“义不必信”,说《春秋》中记载晋国大将乇帅领命侵齐,路上闻齐侯死了,乇帅没有信守对晋君的承诺继续讨伐,而是还朝,《春秋》对此称善。此为义不必守信也。说“信非义也”,《史记》中有个叫尾生的人与女子在梁下这个地方约会,女子没来,洪水来了,尾生“守信”不见不散,抱柱而死。这是虽守信而非义(适宜)也。
邢昺说,“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者,因,亲也。所亲不失其亲,言义与之比。既能亲人比义,不有所失,则有知人之鉴,故可宗敬也。言“亦”者,人之善行可宗敬者非一,于其善行可宗之中,此为一行耳,故云“亦”也。
朱熹《论语集注》中释义:信,约信也。义者,事之宜也。复,践言也。恭,致敬也。礼,节文也。因,犹依也。宗,犹主也。言约信而合其宜,则言必可践矣。致恭而中其节,则能远耻辱矣。所依者不失其可亲之人,则亦可以宗而主之矣。
南怀瑾《论语别裁》中:因,就是动机。中国文化:亲亲、仁民、爱物。“因不失其亲”,意思是人绝对无私是做不到的。
李泽厚《论语今读》直译:“有子说:讲信任必求符合正义,才能履行诺言;讲恭敬必求符合礼制,才能免遭耻辱;所依靠的不脱离自己的亲族,这就可以效法。”
李零《丧家狗》中:“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因读为“姻”。古代社会,最重血缘关系,血缘关系就是“宗”。其次是婚姻关系,就是“姻”。前者叫内亲、内宗,后者叫外亲、外宗。孔子的意思是,姥姥、舅舅家,虽然比不上爷爷家,但如果不失亲近,也等于宗。
这只是选择了几家之言对比,稍查阅一下,关于《论语》注解、释义的作者,名人多多,东汉郑玄(127~200),南梁皇侃(488~545),南宋程颢(1032~1085)、程颐(1033~1107),清刘宝楠(1791~1855),近现代的程树德(1877~1944)、钱穆(1895~1990)、杨伯峻(1909~1992)等等。再把他们的理解释义罗列上,别说一部《论语》,就里面一句话,甚至一个字的释义,追溯说者的原意,就可以开大专辩论会了,哈哈。
关于本句的释义,试着混合着白话翻译一下:有子说,信本乃人言不欺,但有时为合乎适宜,其言可覆也,虽言可覆,但未丧其信,不失其义。对人恭敬要得体得当,不过分卑恭低三下四、自取其辱,恭合乎于礼,礼尚往来,心理、身份都不受耻辱也。我们宗仰“信”与”礼”,因“义”和“恭”与信”和”礼”有相近、相亲的要义和原则,所以“义”和“恭”的行为准则亦可以为我们所宗仰也。
又扔出一块砖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