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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 林中的地精(中)

瑞德·棕毛’是一只熊地精。作为一只类地精生物,有名有姓则彰显着它那颇为不凡的经历。

早年间,瑞德·棕毛在一个到处巡演的马戏团中生活。它是马戏团中的,嗯......怎么说呢,就当是“演员”吧,和那些老虎、狮子、熊一样的“演员”。

马戏团的名字叫做‘葡萄酒煮梨’,说实话,这并不是一个脍炙人口的好名字,有些绕口,还不响亮。但没办法,谁让马戏团的老板喜欢吃这东西呢。

瑞德·棕毛并不以记忆力见长,在马戏团里的这十多年,令它将以前的生活忘得干干净净。它只记得以前生活过的地方有很多山、树木、还有好多的石头,那里也并不只有它一只熊地精,而是有好多,两只手,再加上脚趾都数不过来。

当然,那些矮个子的地精表亲则数量更多,多的让它眼花缭乱。食物不足的时候,它们也吃那些矮个子的表亲,用抽签的方法来决定,被抽中的地精只能“自愿”的跳到汤锅里,洗个通通透透的热水澡。不过说实话,那些地精表亲的味道并不好,远没有蜥蜴好吃。

瑞德·棕毛超喜欢吃蜥蜴,尤其是那种会变色的。

然后有一天,瑞德在寻找食物的时候,不小心落到了一处陷阱里,它在陷阱里饿了两天,到第三天,陷阱外来了几个人类,其中一个人类往陷阱里扔了一块肉干,瑞德吃完肉干后,便昏昏沉沉的什么都不知道。再次醒来时,它便来到了这个名为‘葡萄酒煮梨’的马戏团中。

马戏团里,瑞德·棕毛在皮鞭和大棒下学会了和熊跳舞、跟着老虎钻火圈、和兽人一起画上滑稽的彩妆用木棒打斗,以及,通用语。因为如果不说通用语,瑞德就没饭吃,而且还要挨鞭子。

瑞德·棕毛这个名字是马戏团的老板给它取的,‘瑞德’是以前老板养过的一条狗的名字,而‘棕毛’,则是因为它全身的毛发都是棕色。

事实上绝大多数的熊地精的毛发都是棕色,这么算起来,‘棕毛’还是个大姓哩。

老板每个月会给瑞德二十个铜币作为工资,它并不清楚这些钱究竟是多还是少,反正它从没见过。因为每次发工资时,老板就会跟瑞德算一算它这段时间的伙食费、住宿费、以及学费,等等等等。

每次算完之后,瑞德就会发现扣除工资后,它居然还欠着老板不少钱。而且无论它怎么努力的工作,欠的钱会都越来越多,以至于瑞德有点害怕每个月发工资那天的到来。

诸多费用中的学费并不是学通用语的费用,而是和熊熊跳舞的学费。因为它太笨了,连那只被叫做‘安吉儿’的母熊熊都会跳交谊舞时,它还没学会。

所以每次演出瑞德都需要那只母熊带着它跳才行,它不止一次在跳舞时踩到了‘安吉儿’那厚实的脚掌,但那只母熊却并没有因此而咬它。那只母熊对它很好,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母熊的嘴上套着个铁罩子的原因。

也正因如此,瑞德和那只被叫做‘安吉儿’的母熊还有过一段不可名状的情愫。这没什么,反正它们的种族中都带个‘熊’字。

原本瑞德以为自己的生活会这样一直持续下去——干干活、演演出,偶尔偷偷的和安吉儿约个会。虽然欠款越来越多,但是老板却并不会催它还钱,所以瑞德对这样的生活还挺满意。

但是那个兽人打破了这一切。瑞德一直怕那个兽人,虽然它作为熊地精,也生得高高大大的,体格并不比兽人差多少,但是它却连直视那家伙都做不到。

尽管那个兽人也会像瑞德一样扮成小丑进行演出,也会做一些滑稽可笑的动作,但是他在用木棒跟瑞德打斗时,更像是在战斗,而非表演,以至于瑞德经常会在观众们的哈哈大笑中被兽人打的遍体鳞伤。而且那个兽人眼中尽是冷漠,冷漠的让瑞德心里发寒。

所有人都知道那个兽人很危险,所以一旦演出结束,老板的那些人类保镖便会给兽人带上手镣脚镣,将其关进牢笼之中。

没人会认为那个兽人能自己将手镣脚镣打开,然后再从精钢制成的牢笼中跑出来,这不太可能发生。但有的时候,看起来越不可能的事情,往往实际中就越是会发生。

当人们发现那个逃出来的兽人时,他已经用带着尖刺的烛台杀了三个人类保镖,并放出了很多牢笼中的野兽,包括瑞德。火焰、浓烟、尖叫的人类和野兽,整个马戏团乱成了一团。

瑞德原本是不太想跑的,但是安吉儿却跑了,它想去追它,却在慌乱之中追丢了。

离开了马戏团,瑞德只能自己谋生。但是野外却并不总能找到食物,所以它有时也会趁着夜色去一些人类村庄里偷东西。抓几只鸡,偷一只羊,或者拿走放在窗户下的热腾腾的苹果派。

但是瑞德的体型注定它当不了一个合格的小偷,哪怕有夜色的掩护,它也经常被发现,然后被人类追的到处跑。有时瑞德被追急了也会反身和那些人类战斗,托马戏团那段经历的福,瑞德会使用木棒,而且使的还不错,所以有时它也会将追击者打的到处跑。

瑞德能够打赢那些村庄里的村民们,但是面对人类冒险者,它的身手就有些不够看了。更为关键的是,它从来都是孤军奋战,而那些人类冒险者,却多是协同作战。

打不过又跑不掉该怎么办?瑞德只能将大棒扔掉,跪在地上表示投降,这个动作它在马戏团演出时曾用过无数次,所以做的时候很是熟练,如行云流水一般的娴熟。

瑞德用颇为流利的通用语祈求那些冒险者能饶自己一命,并表示自己可以做当他们的奴隶,只要他们管饭就行。而那些冒险者们也果然如它所愿一般饶了它一命。

这不奇怪,一个会说通用语,能够交流,还会跪地求饶的熊地精可着实是个稀罕货,直接杀掉的话,可就太浪费了。

瑞德原本希望自己能再次被卖到马戏团中,那里的工作它都熟悉,做起来也得心应手,至少比小偷熟练,但是那些冒险者并没有这么做。

他们训练了它,让它加入到了那个名叫‘狩猎号角’的冒险者团队中。瑞德喜欢他们团队的名字,至少比‘葡萄酒煮梨’要好。

在团队中,瑞德负责防守和攻坚。它的武器是一柄沉甸甸的钉头锤和一副能遮蔽半个身子的扇形盾。队长让它前进,它就前进,队长让它后退,它就后退,瑞德的优点不多,但听话绝对能算上一条。它和那个兽人不一样,马戏团的生活让它学会了服从。

瑞德在‘狩猎号角’这个冒险者团队中一干又是五、六年,它的战斗技艺越来越精湛,但身上也增添了不少的伤痕。

实话实说,瑞德并不喜欢当冒险者,一点都不喜欢。这份工作实在是太危险,队里的很多老面孔都已逝去,然后又多了一些新的面孔,就连队长都已经换过一次。

如果可以的话,它还是想回到‘葡萄酒煮梨’中,吃得饱,穿得暖,虽然拿不到工钱,但至少生活还算安稳。

当冒险者虽然让瑞德确实赚了不少的金币,但它却没有什么花钱的去处。瑞德不是人类,它只是个高大、丑陋的熊地精,如果没有它的那些冒险者队员们的跟随,瑞德去不了任何地方。

......

此时的瑞德·棕毛正坐在橡树下,一边啃着前两天吃剩下的一只烤兔子,一边回忆着往昔的岁月。四周围着许多地精表亲,它们眼巴巴的看着瑞德,每当瑞德将吃光了肉的骨头扔出去时,便是一阵争抢的打斗和吵闹。

“【地精语】人类、人类!”远处传来的尖叫声打断了瑞德休闲的早餐,一个地精表亲慌张的朝它跑来,口里还高喊着,“人类,来了;人类,杀地精!”

那些民兵怎么这个时候也来,瑞德有些疑惑。往年那些人类通常会在玉米快要成熟的时候才过来,以防止地精们的大肆抢掠。

“几个人类?”瑞德下意识的问道。

“一个!”跑回来的地精表亲回答道,“杀了好多地精。”它掰着自己的手指头,费力的数着,“杀了三个,不、五个,不、四个地精!”

呵,就一个人类也敢来这里撒野?瑞德在心里嗤笑。己方是五十多只地精加上它这么一个技艺精湛的熊地精,而对面却只有一个人。

于是,瑞德决定给这个大胆的人类好好上一课,告诉他,地精也不是好欺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