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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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世界欠你,一封情书——吴邪

一直想给吴邪写一篇什么,正值八一七,遂写此篇,题目为沫沫拟定,世界欠你,一封情书。

说起吴邪,似乎他所有的性格都可以用他的名字来概括,无邪,或者胖子给他的外号,天真,我之前并不认为天真是个好词,就像纯洁、单纯等,在人心浮躁的现在,似乎已经成了一个贬义词,约等于傻、不通人情世故。

然而这种特质到了吴邪身上,却仿佛成了一个褒义词,坦诚、率真、不虚伪、不做作,更引申为,不忘初心、知世故而不世故。

的确,真正意义上的天真并不是不是软弱、不是逃避、不是不知人间疾苦的坐在象牙塔里问:“何不食肉糜?”

那其实是一种很强大的力量,强大到让吴邪披上虚伪、狡诈的面具在沼泽里摸爬打滚整整十年,当他脱下面具时,他还是那个温良如玉的翩翩浊世佳公子。

就像胖子说的,见人就掏心掏肺,他未尝不知道人心叵测,可是一直到最后,他想的仍是他们所有人都能好好的活着,

不忘初心很难,因为我们终究只是凡人,无法像圣人一样行事,早晚会变成自己最讨厌的人,吴邪都无法免俗,在沙海中,终究蜕变成他最不喜欢的模样且要维持这种模样很久,为了跟在他身后的人,为了等他的人,他也只有将自己沉入阴森鬼域之中,举起屠刀。

我也曾因自身的褪变而痛苦得撕心裂肺,朋友劝我,褪变是每个人必经的、不可违抗,与其自苦,何不坦然接受?

我最终拒绝接受,一如吴邪,他始终是以一种抗拒的姿态面对这种褪变的,他将自己伪装成自己最讨厌的样子,却在心底呐喊那个不曾入局的青年,因为他怕,他知道自己要以这种姿态生活十年,所以他怕自己装得久了,就再也变不回来了。

褪变是每个人必经的是么?他就偏要逆流而上,守着自己那一分天真,即使会暂时隐藏,暂时放下,可他从未丢弃过,他的本质,仍然是西湖边守着古董铺子的有那么一点小奸诈的小老板。

也正因此,他才活得如此痛苦,就像书中那句,失去天真是人生的必然,但并不是每个人都会像他一样执着至此,令人无奈和心疼。

说起来这似乎是一种很矫情的情感,一边说着天真什么的,一边却又成了小佛爷,结果了汪家。

但矛盾乃人之本性,他必须做出改变,但他可以选择改变自己的全部,还是部分,就像三叔说的,他是一个柔弱的像水一样的男孩子,但是请不要忘记,在严酷的寒冬,最没有形态的水,也会凝固成坚冰。

说到这里,我并非想要强调他的牺牲或者什么悲天悯人的情怀,吴邪善良,良善,但他不圣母,张起灵他是一定要救,但若把一切都推到张起灵身上,那真的没意思。

他从始至终就不是一个受人摆布的人,就算知道某些时候谎言并非欺骗而是保护,他也还是拒绝的说,能不能承受要由他自己来判断,也许别人不想你保护呢?别人只想死个痛快呢?

好奇心真的是会害死猫的,可那只猫偏要死,偏要去撞南墙,他想救出南墙后的另外一只猫,也想看看南墙外的世界,所以他撞得头破血流也要撞南墙,把整堵墙彻底撞塌。

说来我震惊于吴邪的勇气,不是他对抗汪家的勇气,而是他放弃自己另一条路的勇气,他明明是有着第二条路的,可以继续过着安逸的生活,但他放弃了。

就像森见登美彦的那句“人之初,性本懒”,安逸是人的天性,我们都知道温水煮青蛙,可还是想做那只青蛙,哪怕下一秒就要被煮死,这一秒也要在温水里享受,这是天性。

所以当他放弃吴家甚至九门给他营造的安逸和他的天真时,我敬佩他,因为他所做的一切都在背离一个人最想要的东西,安逸、健康、财富,以及,最简单的,正常人一样的状态。

他都没有了,为了最终的那个目的,他身上的筹码被一个个摆到桌面上,然后一个个输掉,他手臂上添了十八道疤,被割喉,再也不能吃肉……可是赢回了一个他想要的结局。

诚如今天与我同行的小哥哥问我,为了几个书中人物来杭州一趟值得么?

我说,值得啊,就好像你喜欢一个女生而每天默默给她送饭,她甚至不知道是你送的,可没办法啊,你喜欢她,知道这种方式对追到她可能都没用,可是做了,你会开心,而不是遗憾。

同样类比于吴邪,他摒弃自己曾经想要的一切迈出这一步,大概也只是不想有遗憾吧?而一步踏出,所有的退路都被斩断,只能拼尽全力。

所以特意来杭州,除却想在西泠印社与和我一样的稻米们互诉衷肠,也想看看杭州,看看是怎样的一座城市,怎样的山水,能够养出这样的吴邪,这样的天真。

有时会感叹宿命之可笑,就像吴邪自己说的,目的这种东西,在事情的发展过程中,一直在变化,有的时候,目的甚至会走向最开始的反面,吴家拼尽全力让吴邪出局,小哥想用自己来换他十年天真,可他却毅然决然的冲回了那个泥潭里,又或者这才是命运本来的面目,荒诞不经,滑稽可笑。

写到这里忽然就无法落笔了,我对沫沫说,一腔热血无处倾泻。

因为吴邪比小哥更为真实,而一个太过真实的人物总是难以诉诸笔墨的,难以写出神韵,只能略写一写自己的印象和一点浅薄的感触。

我喜欢很多小说中的人物,紫川秀,张起灵,吴邪……但我并非时时刻刻都在想着他们,有时忽然想起,第一反应竟是他们已经老了,吴邪在二零零五年便是二十八岁,十三载一晃而过,今已过不惑之年。

两年前的三月五日,我的阴历生日,吴邪的阳历生日。

沫沫对我说,他今年三十九了。

我蓦然一惊,记忆里的吴邪还是西子湖畔,西泠旁边的小古董铺老板,有点儿文青气质,笑得温良无害,天真无邪,一晃眼,却连而立之年都将逝去。

我忽然想起河图《倾尽天下》中的那句,回到那一刹那,岁月无声也让人害怕,枯藤长出枝桠,原来时光也翩然轻擦。

原来我们都在垂垂老去,我,沫沫,吴邪。

我其实是有些惶恐的,因为我与无数稻米做的事比吴邪还要艰难,他要在沼泽里守着天真,我们则要在这个太容易被人遗忘的世界里努力记住。

第十年,第十一年,第十二年,第十三年。

第十年,拒绝了与姐姐同看《盗墓笔记》,一个人在酒店里看着书中吴邪第一次手忙脚乱的下斗。

第十一年,在微博发了《第十一个817》,致小哥,致吴邪,致书页外所有看过故事的稻米。

第十二年,在《岂曰》写了给小哥的章节,饮冰十年,难凉热血。

第十三年,我在杭州,走西泠印社,苏堤白堤,楼外楼,吴山居,走他可能走过的一切,试图从这片山水之中还原一个吴邪。

遗忘很容易,记住很难,或许我总有一日会忘记他们,忘记那些故事,但我愿尽自己一分力让那一天来得晚一些。再晚一些。

最后,用那句我们都知道的口号作为结尾:

下一个十年,我们还在!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七日天香夜羽写于浙江杭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