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你为草芥,山林之子——《弹痕》 《诡刺》配角
壹、冷兵器——刺客
刺客有时会给我一种小哥的感觉,沉默寡言,独来独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讨厌枪而更喜欢冷兵器。
初读《弹痕》就对刺客印象深刻,因为他那句“大地妈妈,我累了,您的儿子要……回家了。”
我从小生活在城市之中,很少接触山林,即使有,也是人工改造过的山林,所以我很难理解刺客对大山的爱
——试图理解,却无从下手。
他从小生活在群山之中,山林草木,飞虫走兽,就连林间呼啸的风都是他的伙伴,它们与他共同战斗,像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保护他。
他是山的儿子,是树的儿子,是群山的一部分,所以他临死前呼唤的是“大地妈妈”。
刺客是个很骄傲的人,像一把没有鞘的刀,锋芒毕露,宁折不弯,又或者因远离山林而带着一丝孤独,索然。
他用冷兵器是一种傲,他不救毒箭是一种傲,他的飞镖上不淬毒是一种傲,他更喜欢割喉而不是从背后杀人也是一种傲,他宁可站着死也不倒下的那瞬,更是傲极。
刺客,既是职业也是名字,有着一击必杀的壮烈,他的傲是掺杂了一丝血腥的决绝。
决绝,不需要比自己弱的同伴,不需要卑鄙无耻的手段,自然的,不需要给自己留退路。
刺客一直是个纯粹的孩子的形象,像刀一样,没有一分杂质,就像书里写的——单纯的让人心中发酸。
他生于山林,长于山林,在山中战斗,在山中死亡,山从某种意义上,是他信仰一般的存在,所以他对战侠歌说,谢谢你,大山的朋友。
有敬佩,有认可,有一点淡淡的遗憾与不甘,唯独没有仇恨,就像《男儿行》中的一句:男儿从来不恤身,纵死敌手笑相承。
刺客他,是一只真正的密林之虎啊,虽为刺客,磊落至斯。
河图《冷兵器》中有一句,冷兵器残存诗篇的凄美。
于刺客,何尝不是?
贰、殉道者——阿富汗游击队长
隔了数年,第二次读《弹痕》时才能领会那位老队长一二。
他是一位慈祥的长者,是整个队伍的灵魂,既是队长,更为慈父,带领着那支追击的队伍在沙漠中行走,完成一个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他未必不知任务的凶险,可他的信仰太过狂热,太过真挚,也太过虔诚,他崩溃的看着自己的孩子们喝了自己喂下的水而中毒,他开枪,他高喊:
“比起那些为了信仰,为了尊严和光荣牺牲的人们,我们这些苟活者又是多么的可怜。我祝福你们,我羡慕你们……”
他说,我羡慕你们。
——书中无数人认同的观点:老兵们战死就像破茧成蝶一样自然而光荣。
那一瞬间,我甚至有些恨战侠歌,他逼着那位老队长将自己中了毒的孩子们一个个杀掉,逼迫他们一步步走向深渊。
明知前路已尽,到底无法回头。
他是一位伟大的战士,纵然我与他观点相左、更知不应同情一位恐怖分子,可心里还是忍不住敬佩。
敬佩他对信仰,对祖国太过赤诚的情感,敬佩他漠视生死之后仍存的炽热情怀,敬佩他,敬佩他用一个军人的尊严与骄傲请求战侠歌放过自己最后的孩子。
那一段终于哭了,为他的死而无憾,为他笑对死亡的洒脱,为他与战侠歌间特殊的默契。
他只是书中无关紧要的小人物,可他的请求,又何尝不是以己身就天下业火的壮阔?
——他是一个好军人,他是一个好队长,他更是一个纯粹的男人!
仿佛那一刻,我才意识到,他已经死了,那样好的老阿爸,终于走进了他理想的天国。
虽在书外,犹为恸哭。
几年前,与朋友提起过他一次,朋友问,他叫什么?
我愕然,是啊,他叫什么呢?刺客还有自己的外号,他,他甚至没有留下自己的名字,就已经死亡。
百度百科对“殉道者”的释义有,为凡信基督耶稣是天主子及复活的救主而为此信仰做见证,受苦殉道的人。
老队长虽信仰真主,却也当得起这三字罢。
叁、胡马客——夏侯光河
夏侯光河,一个和刺客太过相似的人,生于群山,长于群山,更幸运的,他是中国人,可以站在战侠歌身后,为了祖国,为了那片山河,战斗。
他是夏侯家百年难求的武学奇才,负着家族八十二年数百人的期望,从小就被教育“胡虏不除,何以为家?”
他像所有夏侯家的少年,怀着少年保家卫国的梦,为着那片他也不明白的“锦绣山河”,在山中苦练九年,身受两箭,跪倒忠魂冢前,痛哭。
他怀着这样的梦诀别山中朋友,踏入滚滚红尘,然后被告知,日本已经投降,然后明白,他的信仰,他为之奋斗的目标,家族几十年来折的精锐子弟,忽然间,都没了意义。
于是他哭了,铁骨铮铮的汉子,在山里磨练近十年坚不可摧的男人就那么落了泪。
他怎么了啊?他什么错都没有,他只是,他只是和他的家族一起不幸历经岁月洗礼,立了最伟大的志向,得到最惨淡的结局。
在“蓝盾”军事竞赛中,他们遭遇了连败,第三场,他看着敌人表演“胸口碎大石”,然后咬牙回答“行”,悲壮的令人动容。
后来虽也耍了滑头,却让人认定,这样的一个大男孩,有些时候,老实的可爱:他也是山的儿子啊,有着泥土的质朴,树木的生生不息,和,山的,缄默。
他面对比赛成绩,只一拳,让所有人认清了中国功夫;他迎着弹雨,射出十四支连珠箭,哭着说:“我不想输…”;他背负着所有人的希望,在最后一战竭尽全力,最终伤痕累累归来,落败,也胜利。
张玉娘诗《幽州胡马客》中有:慷慨激忠烈,许国一身轻。愿系匈奴颈,狼烟夜不惊。男儿热血,尽在其中。
夏侯光河一生,不过如此罢。
肆、传道者——金泽喜
倘若第五特殊部队要选一位全能型人才,金泽喜定能入选。
他是“怒狮”军师,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他是格斗高手,一记斩铁,无人能敌;他更是人生导师,两位高徒,各领风骚。
其实啊,他只是一个“色厉内荏”的,明明是钢铁硬汉,心却软得一塌糊涂的爱国的老男人。
爱国。他是第五特殊部队的核心教官之一,对国家最为忠诚的所在,然后,他叛国了。
为了刘伟,那个被打成终身残疾的,他的学员。
——金泽喜竟然是这样的外冷内热,说到对学生近乎护短的关爱,他绝对是所有教官中,最强烈的一个。
他带领着被淘汰的陈显龙和刘伟,全力以赴的与第五特殊部队的獠牙们斗争,为他们布局,指导他们成长。
他啊,他一直以来都只是想证明那些被淘汰的学员仍有未来,他只是想告诉第五特殊部队做决定的教官,告诉全世界,更告诉自己的弟子,他们啊,不差。
他冒着天大的风险,同时对海青舞、风影楼与战侠歌开战,只是为了消除刘伟的心结、填补他失落的自尊。
他这一生最为愧疚的便是间接的害死了龙建辉与朱建军,终于再无退路,于是彻底与同袍决裂,将自己化为第五特殊部队的磨刀石。
——我亲手给自己培养出最强大的死敌,但我不后悔。
他以悲悯、以疼爱的态度面对那些不为世人所容的孩子们,KEY,刘伟,陈显龙,帮助他们建立信心,给予他们,救赎。
他算对了整盘棋,只是爱错了一个女人,忽视了一场竞赛,所以,满盘皆输……
最后,放过了风影楼,用自己的命为刘伟换来了唯一一次击杀战侠歌的机会,然后倒在心爱的女人怀里,溘然长逝。
——他奶奶的,当了叛徒,这叫我死了之后,怎么去见我们的先辈啊?!
《旧约·传道书》由传道者所写,全篇宣扬万物有时,日光之下并无新事。
死得轰轰烈烈的金泽喜,何尝不是看穿了这一切?
伍、真英雄——陈徒步
最开始很讨厌陈徒步,因为他毁了那样纯真美好的风影楼,打破了风影楼堪称幸福的生活,就像那一章的题目,碎了他的魂。
第一次转变态度是在那场毕业考试上,那章的标题是“王佐之才”,指李凡,那么被他追随的陈徒步呢?他是王。
我看到他立即冷静下来展开分析,看到他迅速让自己的队员们恢复士气,看到……我忽然想,陈徒步,他的确是一位优秀的领袖啊!
最让我无话可说也最让我震撼的,是他的最后一次任务,或者说,他的那次抗命。
我时常想,他是怎么做到的,他是风影楼的敌人啊,曾经互相羞辱过、互相仇恨过的不死不休的敌人啊,他是怎么做到用自己的生命为风影楼换得活命的机会,他怎么可以!
他生活在那样一个衰落的“将军府”里,承受着过高过重的期望,父亲的、兄长的,所有人的责任都压在他的肩上,可他为什么,为什么要用自己光明的前途、大好的未来去换他最该厌恶的风影楼的命?
他说,李凡要安全感、归属感;他说,龙王啊,你要纵着他,不可损他虎威;他说……
他说风影楼啊,我从没想过欺负你,我只是想让你发现我的存在,发现我的与众不同,因此成为你的朋友,我没想到就那么轻松的把你打败,从而竟然成了你最大的敌人……
从没想过,只想,没想到。这弄人的命运啊!
他一遍遍的叫着他“小垃圾”,不屑的,轻蔑的,亲切的,尊敬的,明明已经没有了力气,却仍然努力站的比谁都稳。
风影楼说,别装了,好吗?
在我这个同胞,战友,兄弟面前,放下你的重担,放下你的骄傲,放下你的执念,别装了,歇一歇,好吗?
最终,他还是装到了底,交代完所有的遗言,甚至还开了个玩笑:“不过你放心,他不是同性恋。”
然后躺在风影楼的怀里,感叹,我们好不容易成了朋友的,……其实,我们在九年前,就应该……成为朋友的……
多年前听小沈阳的《真英雄》,隔了这么久,只模模糊糊记得一句:“谁是真英雄,却从不说苦衷,挺起了脊梁护我河山,战死也从容。”
这大概,也是陈徒步一生的写照了罢。
陆、老军人——伊纳尔
从安德鲁身上,我猜伊纳尔一定是个极其杰出,极其优秀,极其忠诚的军人,我猜对了,我却高兴不起来。
他是苏联、那个已经消亡了的国家最精锐的军人,却因为复杂的形势被国家放弃,关在暗无天日的“集中营”里。
他是风筝,是游子,流着战斗民族的血,对那片土地,那个国家有着最诚挚的爱,沉寂经年,却在家乡的伏特加中醒来,锋芒尽露。
他没有埋怨国家的抛弃,仍想着怎样解决国家的困难,他甚至,甚至不知道那个曾经强盛一时的国家已经消亡。
大厦将倾,独木难支,无力回天。
然后他被告知真相,那个钢铁一般的老兵,被关押数十年仍然硬气的老兵,那个有着虎狼之威的老兵,哭了。
哭得就像一个孩子。
他是个好军人,更是个好父亲,他为自己的学生、战友,他为自己的女儿,甚至为此生只有一面之缘的女婿筹谋,却毅然决然的将自己放弃。
为了兄弟,为了女儿,归根到底的,还是为了,国家。
正如书中所说,他身上保留着人类最淳朴无私的特质,他是前苏联共产党人最高尚、最淳朴的余晖。
想到伊纳尔,脑海中最先想起来的,是诺娜面对世界的宣言:军人无罪。
伊纳尔为“军人”这个职业放弃了一切,搭上了一生,纵然曾是不义的侵略者,可他,无罪。
柒、逐光者——李凡
开始总对总对李凡有种明珠暗投的感觉,心想,他那么好的人啊,怎么会跟了陈徒步这种人,后来知道原因,知道陈徒步的为人,才终于改观。
李凡身上有着太多人缺乏的,却是军队里最常见的忠诚,他为陈徒步那块五分之一的压缩饼干,叫了他九年的“陈老大”,直到陈徒步死亡
——陈徒步所以为的:选定了要跟随的目标,成王也好败寇也罢,绝不更改;想要获得别人的信任和尊重,就先赌上了自己的命。
而后他带领其余人拼尽全力带风影楼回家,既是遵从陈徒步遗志,也是为第五特殊部队保下一颗种子。
他对风影楼一首主导的一切毫不知情,他只看到昔日兄弟被逼迫着走向社会的对立面,背叛自己的母亲,背叛自己的信仰。
似乎所有人都对他说着所谓真相,可他不信,我的兄弟,我的老大,绝不会干出这种事,凭他是风影楼,凭他是我兄弟!
他反复提交联名书,接受高强度的训练,徇着风影楼的脚步向前,做他做过的事,努力拉近与他的距离,执着的让人心疼。
终于看到风影楼,他从七楼上一跃而下,追上那个身影,却朝自己开了枪,笑了,他一直以来,只想问一句:真的是你?
后来真相大白,他也只是一脸阳光的笑着,一直跟随至风影楼“叛国”。
吴繁的光《光》中有这样一句:看见那道光,指向生命流淌的方向。谁是李凡的光呢?陈徒步,风影楼,他最初的梦想,抑或是脚下的土地?
但不可否认,李凡,他是逐光者,光不会拐弯,他便跟随那道光直到步入黑暗。
捌、古侠客——笑小小
笑小小,我承认,我对他以及他名字的第一印象是:你是来搞笑的么?
看了他的人生经历,比起战侠歌都有过之无不及,就像战侠歌评价奥尔登的那句,和你相比,他们的人生就像白开水。
他最初,就是肆意妄为的纨绔子弟,在军营里混,用“兵”这个字眼耍帅,直到他真正明白“兵”,明白“军人”这种职业存在的意义,明白那句,保家卫国。
然后,然后近乎绝望的发现,他的生命止于三十八岁,他与特种兵部队,彻底诀别。
他疯狂了四天,然后毕业。
仿佛一夜之间长大,他立志成为烈士,要牺牲,要披着国旗,在所有战友的低唱送行中,死得干干净净。
——河图《沙悟净》唱曰:谁都历经苦海浮沉,终于学会承担本分。
印象尤为深刻的,不是他与风影楼在南非并肩而战,而是他在雪区捉狼的经历,一个我笑,一个我哭,极尽飒爽。
笑小小,真性情如此。
他依旧肆意,只是在肆意之外,学会了服从,学会了,如何,做个好兵。
然后他怀着最初的梦想,一个人参赛,成为独一无二的第九支参赛部队,反问“但是,难道你们不需要队长吗?”。
他挺过了数场比赛,却跟着风影楼义无反顾的“叛国”,是陪伴也是追随,他与他一起在南非草原上战斗,看着他坠入地狱深渊,除却陪伴,再无其他。
他面对全世界宣战:想斩风影楼,先杀笑小小。
棠棣之切,灼艾分痛。
写他时,手机里放着河图的《古龙群侠传》:待我撕开半里这晨昏的乾坤,三尺青光轮转洗烟尘,喝最烈的酒,恋最美的人,看海阔云高波澜生,人说江湖浪涌最多无畏的人,来三钱热酒买我的心魂,教山川颠倒,教地裂天崩,这天地我来撑,快平生。
我想,这就是笑小小啊。
九、女战士——马塞族女战士
她是我写入《岂曰无衣》的第一个女人,与刺客一样,却没有留下名字。
她是马塞族尊崇的强者,在草原上搏杀狮子从而获得“留长发”这种特权。
她一把弯弓,一把回旋镖,硬撼风影楼,格斗技巧更是让人赞叹,就像忘川河畔的曼陀罗华,美得惊心动魄,暗藏杀机,一击必杀。
那是一场惊险的近乎屠杀的战斗,马塞族的男人们屠杀了狮群,风影楼斩杀了马塞族的女战士,笑小小屠杀了马塞族所有的男人。
他们前赴后继的赴死,她亦不例外,他们,是战士。
战士!
她是女人,她是战士!
面对挑战了整个民族的死敌,马塞族的勇士们不会退却哪怕半步,她,亦然。
——就连狮子也不敢与之为敌的马塞族战士!
或许是因为长于草原,她骨子里有着旷达而磊落的特性,想刺客一样,不屑使用阴谋。
所以她败了,败给了接受过“鬼刺”训练,拥有者主角光环的风影楼,纵然我知道风影楼是为了他爱的人,纵然我知道马塞族是受刘伟鼓动,我知道风影楼没错,可是……
可是,我还是想起那句,一个最卑贱的奴隶手持弩箭都能杀死最高尚的骑士。
那样英勇的,那样有着傲骨的女中豪杰,最终惜败于风影楼之手,
电影《波牛》的插曲中有这样一句:无奈我路无弯转,倦极都要踏完,是我逼我为理想,滴血我路途上,自我挑战为理想,不管战伤。
她虽为民族尊严,却同样不愧“战士”称号!
十、垫脚石——第五特殊部队全体教官
教官们也许是戏份最少的配角了,有的留了名字,有的不为人知,只有他们研究出的军事技术在第五特殊部队里代代流传,从最初雷震到未来的战侠歌。
他们每一个都经历过刻骨铭心甚至镌入灵魂深处的痛苦,或者是在人生第一场战役就失去再参战的可能,或许是亲眼看着爱人在眼前受到凌辱。
没有崩溃,没有爆发,他们只是默默承受着岁月与命运给予的所有不公,然后把所有痛过之后的感悟一一传给后人,看着他们,走得更远。
那就是第五特殊部队特有的精神,特有的傲骨,特有的文化,特有的,矢志不渝的心。
他们漠不可亲,他们冷硬如冰,可他们心里比谁都炽热,比任何人都更热爱生命。
所以才会用一个个军事技术,一场场严酷训练,将学员们生存的可能性提高一点,再提高一点。
比军事技术更残酷的,是那个被发明出来的手势,请向我开枪。
我已经失手,不愿再连累你们,请向我开枪,请将我放弃。
书中薛宁波说,不要对一个身经百战的老兵去施舍你过度泛滥的同情。他不需要,你也不配。
可我每次想到他们身上曾发生的种种,想到他们面对一届届学员质疑、不屑、愤恨,又或者敬佩、羡慕、向往的眼神,想到他们表现出来的淡然,总还是热泪盈眶。
我无法分辨那是哪一种情感,所以我会对自己说,你只是敬佩他们,你只是单纯的,对他们充满敬意。
然后想,或许我终究只是一个俗人罢,终究没有办法做到漠视,或者说坦然接受他们为母亲做过的一切。
百度知道上对“垫脚石”的释义是:常比喻借以向上爬的人或事物。
——就像李向商最爱的,是《倚天屠龙记》中的那句:“千棺从门出,其家好兴旺,子存父先死,孙在祖乃丧。”
第五特殊部队教官们奉行的正是这种精神,把自己当作一块块垫脚石,让学员们踩在自己的身上,伸手触碰更高的天空。
十余人物,虽为草芥,不容忽视,山林之子也!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谢谢你们,教会我这样崇高的爱。
——天香夜羽二零一七年巧月十七写于山东淄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