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去边缘区
来到血樱山山顶,程章很快的便找到了岚涧口中所说的父母的坟墓。
在边上挖出了一个大洞,程章将其轻轻的放了进去,看着那躺在墓洞里闭着眼睛微笑的女孩,程章甚至微微晃神,有了种女孩儿只不过是在睡觉的错觉。
静静的跪在墓洞旁,程章始终舍不得将土掩上与这张让他温暖的脸离别。
只是随着时间缓缓流逝,时间到了正午的时候,程章这才微微叹了口气,不得不站起身来。
从女孩身上取出那个爱心眼罩戴上,程章这才咬着牙把墓土合上,形成了一个大土包。
先前遭遇死神弹的时候,程章害怕岚涧留给自己的眼罩被弄坏了,便将它和岚涧的身体一起保护起来。现在想想,果然是正确的。
那死神弹的能力实在是太大,如果先前还一直戴在脸上的话,说不定这唯一用来寄托思念的物品也要给毁掉了。
“放心好了,我来完成你的愿望,让人类与罕见体和平共处。”
程章眼神温柔的抚摸了一下眼前的土堆,随后起身就地取材,给岚涧竖立了一个墓碑,这才缓缓转身离开。
让人类与罕见体和平共处,一句话简简单单。但程章自己心里却是清楚,正真实施起来却是无比地困难。
就以程章目前得知的情况就能知道,罕见体与人类之间的矛盾简直就已经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
人类数量现在有一亿,罕见体不清楚,但绝对不会很多。
在人类的压迫下,罕见体不得不东躲西藏,坚决不能让常人发现自己。生活起来可以说是极其辛苦。
因为罕见体的饮食习惯于人类完全不同,所以要是在一起生活的话,很容易就能被人发现。
这个世界毕竟还是以人类为主导的,罕见体为了生活,就得要去工作。可是以他们的身份能不能好好工作,这是可想而知的事情。特别还在神殿的意识灌输下,罕见体就是邪恶的存在,人类对罕见体更是厌恶与排斥。
没有了正常的收入来源罕见体想要生存下去,就不得不借助自己天生的力量去做一些违法犯罪的事。
如此一来,人类与罕见体只见的误会加深,变得更加的不可调和。
恶性循环,就这么开始了。
反正在程章自己还没有崩坏日常的时候,身边的大多数人对于罕见体还是抱敌视态度的,而真正客观有自我思考能力的人很少。
所以才说平民都是愚昧的,这一点也没有错。
只要有人可以的去引导,大部分的根本想都懒得去想,只是看个表面就开始妄下定论。
这种人又可悲又可恨。
“不管怎么说,想要调和两者之间的关系,得要先充分的去两者才行。对于罕见体我了解的实在是太少太片面了,神殿方面戒严了关于罕见体的大部分资料书籍,所以我和平常人一样,对罕见体知之甚少。那么……第一个目标还是先去接触一下罕见体……嗯,不过在那之前……还有那两位多嘴的大妈得先给岚涧陪葬才行。”
程章眼中冷光闪动,朝着原先小家的方向快速奔跑了过去。
以喰种的嗅觉能力快速找到那两个还在因为出卖了岚涧怡然自得、哈哈大笑的大妈,程章毫不犹豫干脆利落的击杀了两人。
不管对错,自己做出的事,总是要自己来负责的。
那么竟然她们害死了岚涧,她们自然也要付出生命来为她们的举动负责。
离开了这边充满回忆的地方,程章戴上帽子,隐蔽在暗处朝着西方一路狂奔。
直到晚上夜深的时候,程章这才终于到来了边缘之墙。
这条四十米高,分割边缘区与外围区的边缘之墙延绵极广,反正程章是觉得要是让他沿着这条巨墙奔跑,足以跑个几天几夜,然后将自己跑死。
现在还是灾雨季,最后是最后几天了,但这边缘之墙上的守卫却是变得十分的稀少,对于程章而言更是形同虚设。
赫包内放出四条血红的鳞赫,程章用鳞赫扎在墙上,支撑着自己的身体快速往上面爬去。
没有惊动任何一名士兵,程章翻过了边缘之墙,人生第一次踏入了这传说中混乱与黑暗并重的边缘区。
在外围区与中心区内流传的传说,边缘区中全是一些流民、黑道混混、变.态、通缉犯以及罕见体。可以说,那些对于边缘区的相关传说已经到了可以止小儿夜啼的地步。
但就第一眼的印象来说,程章还是感觉不错的。
边缘之墙下来,前面就是一片茂密的树林,而更远处望去,群山叠嶂。虽然在灾雨季已经掉光了树叶,但还是能够预见一但明年光明季来临,这里的风景应该还是不错的。
“那么,接下来该向西北方向移动了……”
程章从背包里掏出十分简陋的边缘区地图查看了一下,又抬头瞅了一眼前面一望无际的荒野,轻轻吐了一口气。
说实话,早知道,他就应该去偷一辆摩托车过来的。
“没办法,只好慢慢走了。”
程章收起地图,抬腿快速朝着目标方向走去。
如果要是地图不肯定、不出错的话,以程章的脚程,大概不行一天左右,就能达到边缘区外边距离外围区最近的一个小镇了。
其实虽然人们将边缘区说得那么的鸟不拉.屎,但不得不说,这片土地却是极其的丰茂的。
等百年后人类数量增加,这里还是一样要给开垦出来。
而且边缘区的占地面积极广,几乎一个就有整个天堑区一半的大小了,外围区和中心区就像是鸡蛋的蛋黄一样给边缘区紧紧的保护在里面。
这么大的一片区域,里面的人口还是不少的。
至少程章还在读书的时候,就听老师估计过,边缘区的人类数量至少也有一千到两千万左右。只不过,真的大多都过着贫穷的生活,过得听不容易的。
一些在外围区过不下的人就会选择去边缘区生活,毕竟那里土地广袤,自给自足,建立一些小村子,小城镇什么的倒也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