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花样作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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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太女殿下千千岁26.27:天下第三美人

在黎城,夜殇的院子和在京城的太女府邸中相同,都名为洛雨阁,而洛雨阁旁边的清风阁便是萧陌颜如今所住的地方。

夜殇把萧陌颜拉进清风阁后,萧陌颜将夜殇的手甩开,一双好看的眉微微蹙起,说:“太女殿下这是做什么。”

夜殇好笑的说道:“萧陌颜,你这是以为本太女从青楼里买了个小倌啊!怎么,吃醋了?”

萧陌颜的脸黑了黑,“太女殿下这是说的什么话,您买个小倌想必也不干臣子的事,何谈吃醋。”

夜殇看着萧陌颜,看的他都感觉有点不自在了,但是对于夜殇整日不思进取,留恋青楼,如今竟还将人带回府邸,看那公子是被抬进府中的,必然是太女给他下了药,如此这般,真是丢尽了皇家颜面。

“太女殿下,您到底有没有和公孙家主联系,臣子的祖父还病痛缠身,恳请您对此事稍上一点心。”

夜殇心里不太爽,这是在怪她办事效率低了?不过这也不能怪人家有意见,这段日子夜殇一直在忙水患的事,昨天就是恰巧黎城城主请客吃饭,拐回来一位公子,萧陌颜的事确实还没着手去办。

不过骄傲如太女殿下,她会承认自己的失误么?

“好了好了,萧陌颜,本太女最近忙于治理水患,就算从青楼里买了个小倌也是为了放松一下,难道你还会唱曲起舞给本太女看不成?”

萧陌颜背过身去,不再说话。

夜殇看萧陌颜这个样子,又继续说:“至于你祖父的事情,本太女答应你,就这几天,一定给你个交代。”

萧陌颜的身子愣了一下,仍没有说话,夜殇叹了口气,走出房门。

其实,萧陌颜之所以答应来太女府,不惜冒着清白不保的风险,也不过是为了他祖父的病,他知道黎城是太女的封地,也知道黎城的公孙氏手中有百年血参,并非真是因为什么皇命难违,像他这样的性子,该是不会轻易妥协的吧,一切在最开始不过是一场利用,又为何这般不小心,跌入这万丈红尘。

夜殇询问了一下墨香的情况,他刚醒不久,已经在小厮的口中得知夜殇的真实身份,要求要见她。

这群小厮,这么随意地出卖你们英明神武的太女殿下真的好吗?我难道不会生气的吗?

“那便带我去见他吧。”

洛雨阁旁有一处比较小的院子,大概只有洛雨阁的三分之一,名为珊瑚小筑,这一处院子很是精致小巧,院内珊瑚装饰繁多,就连珍贵非凡的珐琅红珊瑚,在此都能见到几株。

夜殇心里不免有些奇怪,为何管家要将墨香安置在这里。

珊瑚小筑虽说占地面积不大,但论精巧也是少有院子可以媲美,墨香区区一个青楼小倌,就算名头再大,也改变不了他身份低微的事实。

小厮带夜殇走到珊瑚小筑外,说:“太女殿下,墨香公子就在里面。”

夜殇摆了摆手,示意小厮退下,自己走了进去。

只见珊瑚小筑内,墨香坐在一株梅树下,骨节分明的手指正有规律地翻看着一本书,一旁恭敬站着的中年女子,竟然是太女府邸的管家。

管家见夜殇进来,向她行礼。

“太女殿下千岁。”

夜殇问道:“孙管家,你在这里做什么?”

孙管家看上去有些慌乱,对于夜殇的问题一时不知如何回答。

此时墨香开口了:“太女殿下不必为难孙管家了,我告诉你。”

孙管家面色有些难看,仿佛不太认同墨香要把实情告诉夜殇。

夜殇说:“哦?是什么事情。”

墨香放下手中的书,缓缓站起来,说:“草民是公孙氏的二公子,名唤公孙慕墨,化名墨香。”

公孙家的二公子竟化名身处青楼烟花之地,有趣,真是有趣。

夜殇饶有兴致地问:“公孙氏虽不比那些王公贵胄,却怎么说也是百年世家,不知二公子为何会流连于烟花之地,献曲卖唱?”

公孙慕墨听到献曲卖唱几个字明显脸色有些难看。

“太女殿下,人各有志,不可强求,虽然公孙世家一向以制作精瓷闻名于世,但草民自幼喜欢玩弄乐弦,也只有在太女殿下所谓的烟花之地,才能有一丝随心所愿的感觉,如今世人只知黎城的素手琴师墨香,至于公孙家的二公子,他只是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普通闺阁男子罢了,无人在意。”

夜殇笑了笑,不曾想公孙家还有这样一个有趣的人。

“二公子见解真是与常人不同,烟花之地寻常男子皆避之不及,你却觉得身处其中自在随性,如此也甚好,不知二公子可否帮本太女一个忙?”

起初在凤凰楼见到墨香,夜殇便有一种错觉,如此公子不该是烟花之地能培育出的,周身的气质内敛沉静,抚琴手法从容淡定,非百年世家不能孕育如此妙人,如今看来,果真如此。

若单单只是为了抚琴作乐,又为何偏要在青楼,若今日药倒他的不是夜殇,而是其他别有用心的人,那又该如何是好,公孙氏又怎么会如此由着他胡闹,真是令人费解。

看着夜殇眼中的深邃,公孙慕墨的眸子闪了闪,说:“不知太女殿下要草民帮什么忙?”

夜殇唇角勾起,笑得邪魅,公孙慕墨都晃了一下神。

“本太女需要你帮忙引见一下你的兄长公孙慕言,我有些事情需要和他商议一下。”

公孙慕墨笑了一下:“这有何难?不过太女殿下也要答应草民一个条件。”

夜殇已然会意:“自然守口如瓶。”

二人相视一笑,夜殇便离开了珊瑚小筑。

当天晚上,珊瑚小筑并未亮起灯,公孙慕墨已经离开了,不知又去到了哪家青楼或是酒馆,一双素手弹着悠长的古曲,未听言又撩拨了哪位姑娘的心。

第二日,夜殇起得很早,小厮给她梳洗过后便传来了消息。

某小厮恭敬地汇报:“太女殿下,公孙家主公孙慕言到了,正在前厅里喝茶。”

夜殇站起身,示意现在就去见他。

在玲珑阁的天下美人榜上,萧陌颜都只排第八位,这公孙慕言竟进了前三甲,不知是怎样的风姿,令琳珑阁主如此赏识。

传闻中,这位位列天下美人榜第三位的公孙氏家主,是上一任家主的嫡长子,自懂事起便跟随家主学习制瓷,年仅十九岁便接任家主之位,如今过去了一年时间,公孙慕言的家主之位已然坐稳,还在原有的基础上将公孙家的制瓷工艺又提高了一个水平,就连女皇陛下都对他所制的瓷器赞叹有加,更是因此赏赐了公孙氏一株珍贵的百年血参,所以公孙慕言即使身为男子,也无人对他接任家主有任何异议。

夜殇来到前厅,公孙慕言正执着他自家制的茶杯,细细地端详,见到夜殇来了,缓缓站了起来。

“太女殿下,别来无恙啊!”他的语气淡淡的,不明情绪。

公孙慕言就那样站在那里,嘴角衔着一抹微笑,不浓不淡,还夹杂着些许疏离,夜殇不知道用什么样的词藻才可以形容这样一个美人,不同于萧陌颜那种官家子弟书生气的清雅,更没有寻常商人家公子的世俗,他清冷高贵,遗世而独立,仿佛一株常人无法靠近的天山雪莲,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站在那里便是一道风景,周遭的一切事物仿佛都失去了颜色,独独一个他,令人心醉。

夜殇就这样望着他,没有接话,一切语言都失去了意义,有些人便是这样,一望经年。

“太女殿下,听说你想见我。”

夜殇晃了一下神。

“……啊…哦,对,是我想见你。”

公孙慕言似乎是被夜殇的反应逗乐了,轻笑了两声。

“哦,那不知太女殿下有何要事呢?”公孙慕言一副无害的样子问道。

夜殇整理了一下情绪,决定还是公事公办的好,毕竟任务完不成也不是开玩笑的,现在萧陌颜的年纪和男主相同,从人物设定来看,很可能就是男主本人,所以这一笔交易就来得十分重要。

至于公孙慕言这个美男,今年已经20岁,不符合男主的年龄条件,顶多会在以后的天下争霸中起到助攻的作用。

夜殇现在的想法是将公孙慕言当成一个仅仅会制瓷的精致公子,最多会经商做点生意,她完全忽略了玲珑阁对公孙慕言的评价:翻手制精瓷,覆手弄经纶。也许在夜殇心里,那只是一个江湖传言,句子就是为了显得押韵什么的。她又怎么会想到,公孙慕言是个心思极其精巧之人,城府之深甚至可与凤鸣国丞相柳画桥相比。

“公孙公子,本太女的确是有事相求,我近日新得一美人,倾国倾城之貌,当然今日一见公子,本太女说这话真是有些惭愧,不过这并不是重点,本太女的这位美人家中有人病重,因而我想借公子家中百年血参一用,至于条件,公子尽管开,只要本太女能办得到。”

公孙慕言面色无丝毫波澜,似乎对这件事不怎么上心。

“太女殿下说的事情恕在下无法答应,并非我不忍割爱,而是这百年血参乃女皇陛下所赐,公孙氏上下对此十分看重,我虽是公孙家主,但也不好轻易将此物送出,否则公孙族人们该怪我攀附权势了。”

夜殇心里冷笑一声,若不是攀附权势,你公孙家也不会专为皇族制瓷了,不过都是托词,就是为了让夜殇提出更好的价码罢了,果真是生意人。

“公子不必急着拒绝,若公子提不出条件,不如本太女替你想想。从今以后,公孙家赋税减半,不必再专为皇家制瓷,所制之瓷也可买与官家抑或是商人,如何?”

这第一个条件没有什么意思,朝廷对制瓷的赋税并不重,再加上公孙家制得瓷尤为精巧,朝廷更是为其减免了不少,因此这第一条除了看着好看并没有什么卵用。但这第二条可是有点名堂,因为公孙家制瓷一向只供皇室专用,当然就有一些人心痒痒,想用一些寻常人用不了,就是拿着银子也无处去买的东西,于是这个世上便出现了黑市,在黑市上,一些胆子大的黑商倒卖公孙家制的瓷器,但是明眼人细细想想便会发现,从皇宫里往出偷冒的风险实在太大,弄不好被羽林卫抓住就是诛九族的大罪,那么这些瓷器从哪里来呢?自然也就出自公孙家。

公孙家不可能向皇室要价太高,因此,由于利益的驱使,每年公孙家都会从黑市上卖出十几件瓷器,买家当然也要精挑细选,确保这个秘密不会泄露,但是百年过去了,在这天下究竟有多少公孙家的瓷器落在非凰玥皇室的手上,他们又分别是谁,现在恐怕也无法追查了,若有一天,被皇室发现了这个秘密,那公孙氏面临的将是灭顶之灾。所以,夜殇想,公孙氏特别是公孙家主一定急需一个理由,一个让公孙家瓷器出现在他人手上变得合理的理由。

公孙慕言眼眸动了动,深深地看着夜殇,像是要探寻什么,夜殇淡淡地迎上他的目光,他看不出丝毫破绽,最终作罢收回目光,叹了口气。

“原来慕言也有被传言所误的时候,也罢,太女殿下,除了你说的两个条件,在下还想再加上一条,无论何时何地,若在下有事相求,还请殿下伸出援手,为在下解一次围。”

夜殇笑了笑,这是要了一道保命符啊。

“好,本太女答应你。”

两人相视一笑,算是交易达成。

这一夜,月圆……